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依据其独立、客观、公正的职能地位,负责全面监督工程施工,监管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
在建筑产品中,一般都有所谓的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该期限一般为一到两年,其目的在于保证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建筑产品质量。
因此,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至关紧要。
其责任不仅在于引导建设单位及承包商行使维护和修理保养等职责,同时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适时监测、记录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业主获得本身应得的权益,同时降低因维护和修理、更换等费用带来的损失和纠纷。
建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可以保障建筑产品的质量,降低建筑项目的质量风险,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进展。
二、监理工作职责1.就保修期内建筑产品保养管理供给后期服务建议;2.对保修期内发觉的缺陷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符合产品整体形象调和的合理化的整改看法;3.对缺陷进行记录,编制完整的记录报表,并适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及承包商;4.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其得到适时解决,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工作要求1.整改看法:监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和建筑产品的技术标准,针对缺陷提出合理、科学的整改建议,并应确定整改方案及要求承包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2.记录报表:缺陷报告应认真记录缺陷现象、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影响,并针对性地编制相应表格。
3.监测情况:对已整改的缺陷进行监测,监测周期应维持在6个月以上,记录监测到的情况。
4.服务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产品,应供给全方位的后期保养维护注意事项、使用说明和建议等。
四、监理工作流程1.发觉缺陷监理应在保修阶段实施常规巡查,适时发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建立认真的记录。
2.建立记录报表监理应依据发觉的缺陷建立完整的记录报表,包括缺陷的性质、程度、影响,检查时间等认真信息。
3.提出整改建议针对缺陷,监理应提出符合技术标准、合理的整改建议,并要求承包商依照提出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
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一、定期回访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
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成保修小组,小组成员为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
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
严格遵守业主与我公司签定的合同,继续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2、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保修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况及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情况记录。
此外,保修证书还附有保修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和联系人,以便于工作联系。
3、建立工程保修管理制度,对保修人员起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保障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4、我单位将配备施工专用车辆,用于经常性的检查工地、接送人员、购买材料等,确保工程维护的有效、及时。
5、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如砂浆拌和机、空压机、压路机、自卸车等以满足各种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
6、按部颁标准制作足够的施工标志牌公路养护专用的工作服装。
在维护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一旦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我公司接到通知后,保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制度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制度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持续保障的一种法律手段。
该制度规定了在工程交付使用后,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以及相关的处理程序。
一、保修范围和期限保修范围通常包括主体结构安全、防水性能、电气管线、给排水及采暖系统等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质量保证。
保修期限根据不同部位和设备的特点,分别设定不同的时间长度,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保修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若因设计、材料或施工等原因导致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到底。
同时,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施工图纸、材料使用记录等。
三、保修流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修复完成后,双方应共同验收,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责任追究若施工单位未按约定履行保修责任,或修复工作不符合要求,使用单位有权要求继续修复直至满足质量标准。
使用单位还可以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在保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双方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对保修责任制度进行具体补充和调整。
任何补充或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总结: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制度是维护工程质量、保障使用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明确保修范围、期限、责任、流程和争议解决方式,该制度为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解决方案。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建设和使用关系,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前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建筑施工完工后,一般都会有一定时期的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
在这个期间,监理的工作尤为重要,它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排除缺陷,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因此,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监理工作制度保修阶段监理任务1.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维修、修补、翻新、更换工程质量负责。
2.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的翻新、加固、扩建等变更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变更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3.对施工单位进行设备性能测试,确保设备保养得当,用于检验项目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4.对施工单位进行统筹协调以及协助施工单位整改缺陷的工作。
监理工作的流程1.监理人员应在保修阶段开始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明确其在保修阶段期间的监督工作流程和策略。
2.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频次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和维护工作。
3.监理人员应向业主提交详细的监督报告,并且标明监督记录、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措施等细节信息。
4.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及相关的事宜。
监理人员的职责1.确认施工单位所维护的质量标准符合资格和要求。
2.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保修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后若出现质量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重做。
3.对施工单位在维修、翻新、变更、后续扩建等方面进一步监督,检查它是否符合资源值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4.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同时制作并妥善处理必要的文件和报告、交流方式等。
监理人员的能力标准1.具有相关的设计、建筑、工程学、质量控制、监理及安全措施;有工程工作经验;具备问题解决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具备探究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擅长交流和沟通,能够与施工单位、维护人员和业主进行协调和协商,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3.具备监督能力,能够全方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维护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尾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将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明标、维护和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仍将按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满后,我监理部将积极配合业主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施工期间及保修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一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一、工程状况的检查1、例行检查时间在项目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按时行检查,到第三个月无异常情况,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2、检查的方法与内容监理工程师将采用访问调查法,调查用户的使用情况;用目测法观察、检查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外观质量,用仪器测量法检查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等状况。
二、质量问题的鉴定平时对工程状况的定期回访检查,是发现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手段。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从质量表现的形式入手,结合观察、访问、量测的各种数据分析事故的成因,鉴定质量缺陷责任。
1、监理人员到场后首先检查和记录业主提出的工程缺陷,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的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2、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修复工程质量缺陷部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核实承包单位的修复费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当工程出现较多质量缺陷时,本公司将重新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原项目监理部人员为主,再次进场进行工程质量缺陷期整改工作,完成质量整改工作直到达到重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6、监理人员应做好工程保修期的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报公司总办验证。
7、本公司将组织跟踪检查工程保修期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质保期监理服务质量。
8、工程缺陷期满后,我公司将质保期的资料收集整理交业主存档。
利于后期工程质量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维修。
并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资料归档整理,书写清楚,订成册,交业主有关部门保存。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单位需要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要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如果是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单位需要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期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继续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需要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监理人员需要设专人与建设单位代表保持联系,了解工程保修期内质量信息。
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维修计划实施整
改并验证处理的结果直至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还需要协助建设单位按保修合同的规定结算保修抵押金。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在竣工或部分竣工后,一旦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保修期阶段监理;应同施工阶段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现场监理。
1、定期组织回访
监理部将定期主动地了解工程使用情况,组织安排责任单位进行回访。
2.及时调查缺陷
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监理部2天内及时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调查缺陷情况和产生原因,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质监机构和具相应资质部门参加。
3.分清缺陷责任
对保修期内的投诉,本监理部2天内组织承包商查明投诉原因,根据施工合同等确定质量缺陷责任的归属,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解决方案,督促尽快予以实施。
4.限时整改监控
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保修期质量缺陷的整改时限,一般约定为7天,复杂或工作量较大的不超过14天。
5、确认缺陷修复质量
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本投标人机关监理部与业主(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6.保修期的延长处理
经处理的工程局部的保修期应作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应为上述局部工程因质量缺陷(或损坏)而未能使用的时间。
7、保修责任证书解除
保修期到期,签发解除保修责任证书,并签发退还剩余保修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5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一、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作好回访记录。
1.在保修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维修服务小组,并报监理人员核实。
2.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3.在建设工程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责任单位予以维修。
责任单位自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应当在两天内到达现场。
责任单位未按时到达,建设单位自行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负担。
4.做好保修起工程回访工作(1)工程竣工验收时用时,现场维修服务小组应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维修,并向用户提供工程保修书,工程使用、保养说明书。
(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进行以下回访:竣工回访、计划回访、季节性回访、保修期回访,并做好详细的回访记录。
(3)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措施并督促实施。
(5)建设工程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6)属于施工单位采购或者经其验收同意使用的,由施工承担质量责任:(7)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8)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接道用户投诉后,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用户商定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
(9)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10)在服务过程中,要求负责维修的人员做到不扰民,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优质的服务,让用户100%的满意。
(11)监理人员负责跟踪保修完成的效果。
(12)维修完成后,应有监理人员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后交用户,用户同意接收后由用户签署工程保修单,最后交项目监理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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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