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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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随着教育的发展,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传统的评价方式主要还是以考试成绩为主,但是这种评价方式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对学生的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

近年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开始受到关注。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是指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学术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

多元化评价的出现旨在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而不是仅仅看重学生的考试成绩。

这不仅使评价更加全面客观,还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动力,发展其个性和特长。

目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评价标准不明确。

目前学校普遍存在着评价标准不统一、不明确的问题。

不同学校和地区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标准差异较大,缺乏一个普遍认同的评价体系。

评价方式单一。

尽管多元化评价的理念被提出,但实际的评价方式还是以考试成绩为主。

学校和教师普遍认为,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他的评价方式往往被忽视。

评价结果过于功利化。

为了追求好的评价结果,学校和教师往往过于注重学生的表面能力和表现,忽视了素质教育的本质。

这种功利化的评价方式容易导致学生应试技巧的提升,而忽视了学生的综合发展。

首先是评价标准的统一与明确。

需要建立一个普遍认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价标准应该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学术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其次是评价方式的多样性与合理性。

评价方式应该多样化,包括学术成绩、课外活动、综合素质评价等多个方面。

学校和教师应该给予学生充分的发展空间,鼓励他们参与各种综合素质评价的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再次是正确看待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该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真实反映,而不是单纯为了追求好的评价结果而牺牲学生的发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一、背景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对学生的素质评价也开始多元化。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再仅限于学业成绩,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这种变化推动了学生素质评价的多样化,也提升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但面对这样的变革,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解决。

二、现状1. 学校评价体系的不断优化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评价体系也在不断优化,不再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是开始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会将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考量,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评价。

2. 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在过去,学生的评价主要是以单一的学业成绩为主,而现在评价标准变得更加多元化,不仅包括学业成绩,还包括体育成绩、文体比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

这样的多元化评价标准可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全面表现,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3. 课程设置的拓展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学校开始拓展课程设置,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校不再只注重学术类课程,还设置了一些素质教育课程,如实践课程、创新课程等,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1. 评价方式依然单一尽管现在的评价标准更加多元化,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价方式依然比较单一。

学生的成绩单仍然是重要的评价标准,而其他方面的评价并不被重视,导致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仍然不够全面。

2. 学校对素质评价的重视不够虽然教育部门对素质评价提出了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学校并没有充分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的主要目标依然是学术成绩,导致素质评价工作不够有力,难以真正对学生的素质进行全面评价。

3. 学生素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学生素质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有效的评价方式。

这导致了学生的素质评价不够准确,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思考和建议2. 加强素质评价的专业化目前学校的素质评价工作并不够专业化,需要加强素质评价的专业化水平,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有效的评价方式。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问题与挑战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问题与挑战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问题与挑战综合评价在高中和初中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涉及学生的学术表现,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特长发展。

然而,在实施综合评价时,我们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评价标准的确定综合评价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各个方面。

但是,不同学校和学科之间的评价标准往往存在差异,甚至在同一学校内也可能存在不一致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门应该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难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能。

综合评价应该包括不同形式的评价方式,如项目研究、口头表达、实践操作等,以便更好地反映学生的整体素养。

为了实施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学校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源和培训支持。

三、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综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

然而,评价结果如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缺乏有效的应用,那么其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学校应该通过个性化辅导、课程调整和角色培训等方式,将评价结果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四、重视个性差异和特长发展综合评价的目标是发现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特长,而不仅仅是强调对标准答案的追求。

然而,传统教育模式下,学校过于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容易忽视学生个性差异和特长的培养。

在实施综合评价时,学校应该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为他们提供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五、家长和社会的认可综合评价需要家长和社会的共同认可和支持。

然而,目前有一些家长和社会对综合评价存在疑虑和误解,认为只有学术成绩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因此,教育部门需要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加家长和社会对综合评价的认同和理解。

综合评价是一项复杂而有挑战性的任务,但它也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养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通过克服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更好地实施综合评价,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教育。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实施困境与应对策略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实施困境与应对策略

高中初中综合评价的实施困境与应对策略中小学教育综合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旨在客观、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品德素养和创新能力。

然而,在高中和初中综合评价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这些困境,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实施困境1. 评价指标标准化问题由于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以及学校的差异性,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很难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而过于标准化的评价指标容易削弱学生的个性和创新力。

2. 评价方式单一化问题当前综合评价普遍依赖于考试成绩和书面材料,忽视了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力。

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会导致学生过于注重应试能力,而忽视了其他重要的能力培养。

3. 评价结果应用不当问题评价结果通常仅用于升学选拔的依据,对学生来说,只有能够获得高分才能换来更好的升学机会。

这样的结果导向容易造成学生应试焦虑和学习负担过重。

二、应对策略1. 推动评价指标个性化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和学校的差异性,应逐步推动评价指标的个性化。

不仅仅关注学科知识,还要注重学生的素质发展,如创新能力、综合运用能力等。

同时,鼓励学生参与个性化的课外活动,以便全面评估他们的综合素质。

2. 多元化评价方式除了考试成绩和书面材料外,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如项目研究、实践操作、口头表达等。

这样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真实水平,减少应试化倾向。

3. 改变评价结果应用方式评价结果应该用于更多的教育用途,而不仅仅是升学选拔。

学校应该利用评价结果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同时,评价结果也应用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提升教学质量,以便更好地服务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4. 加强师资培养和教师评价综合评价的实施需要教师具备相应的评价能力和判断力。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价,提高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

同时,建立师德评价机制,督促教师履行职责,以保证综合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总结:高中和初中综合评价在实施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但通过推动评价指标个性化、多元化评价方式、改变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以及加强师资培养和教师评价等策略,我们可以逐渐解决这些困境,建立更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不足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不足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不足【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三、存在的问题四、建议和措施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对于教育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入,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我国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旨在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不断完善,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同时,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评价的实施环境逐渐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方法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2.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公平和不准确的情况。

3.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高校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认可度。

4.部分学校和教师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评价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

四、建议和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完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标准和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范评价过程,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提高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加强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应用,提高高校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认可度。

五、结论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目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已成为国内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

多元化评价强调不仅对学生学术表现进行评价,还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才艺、身心健康等方面。

在这种评价方式下,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的评价来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并针对学生的不同特长和兴趣,给予相应的表扬和鼓励。

目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并加以解决。

现有的评价体系偏重学术表现,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学校评价中,往往更多地注重学生在学科知识上的掌握程度,而对学生的其他能力和素质评价不够重视。

这导致一些学生为了追求好成绩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发展,对于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并无益处。

评价方式单一,缺乏客观性。

目前学校的评价方式主要是通过考试和测试来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这种评价方式容易造成成绩波动大、片面评价等问题。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往往只是通过学校教师的主观评价来进行,容易受到个人偏见和情感因素的影响,缺乏客观性。

评价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

虽然现有的评价体系可以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但评价结果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评价结果应该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发展建议和支持,帮助学生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在很多学校,评价结果仅仅用来当作奖惩的依据,而缺乏对学生发展的指导和引导。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

要建立起一个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评价应该包括不同方面的内容,例如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品德发展等。

对于学生的发展状况,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评价,例如观察、记录、访谈等。

评价方式应该多样化,不仅限于考试和测试。

学校可以采用更加客观、全面的评价方式,例如学科竞赛、项目展示、学生自评等。

通过这样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潜能。

要充分利用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发展支持与指导。

评价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参考,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并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目标和计划。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于2002年12月27日下发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高中应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

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一步提出,要“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目前,对普通高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高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办法已成共识。

虽然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改变单一的只注重考试分数的人才选拔机制,但这一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制度设计与实际落实情况。

然而若仔细审视,可以发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隐患,也让人多了几分“未雨绸缪”的忧虑。

首先,评价内容的单一化设计没有很好体现课程改革的初衷,未免让人担心它能否真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这说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

但综观各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可以发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多半以《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准,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各省的“评价方案”中被弱化了。

只有极少数省市涉及创新能力和个性表现的评价。

此外,不同地区学生(如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同群体学生(渔民孩子和牧民孩子)的综合素质是有结构差异的,不同年级学生(如高一学生、高二学生和高三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有层次区别的,而这些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均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过于统一的评价体系不仅不会引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而且还会扼杀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未免让人担心它会导致“刮风不下雨”的局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与思考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分数评价方式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多元化评价成为了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本文将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与思考。

一、现状分析1. 传统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传统的学生评价方式主要以分数为标准,这种评价方式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只重视了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导致了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发展被忽视。

一些学生可能在学科知识方面表现一般,但在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却具备优秀的素质,这些素质在传统评价中难以被充分体现和评价。

2. 多元化评价的困难目前,虽然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多元化评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首先是评价指标的确定问题,如何确定评价的指标和权重一直是困扰多元化评价的难题;其次是评价方法的多样化问题,如何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素质也是一个挑战;再者是如何实现量化评价的问题,如何将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量化评价一直是个难题。

3. 学生与教师的认知偏差在多元化评价中,学生和教师对于综合素质的认知往往存在偏差。

学生可能只重视学科成绩,而忽视了其他综合素质的培养,而教师则可能因为忙于教学任务而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这种认知偏差在多元化评价中是一个障碍。

二、存在的问题1. 评价指标不够科学目前,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评价中的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指标可能过于主观,不够科学,导致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有所欠缺。

多元化评价应该体现多种评价方法,但目前评价方法还不够多样化,很多地区仍然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没有充分发挥定量评价的作用。

3. 评价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即使进行了多元化评价,但是评价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

很多评价结果只是停留在学校内部,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学生和教师的认知偏差导致了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有所偏差,这也制约了多元化评价的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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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于2002年12月27日下发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高中应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

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一步提出,要“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目前,对普通高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高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办法已成共识。

虽然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改变单一的只注重考试分数的人才选拔机制,但这一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制度设计与实际落实情况。

然而若仔细审视,可以发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隐患,也让人多了几分“未雨绸缪”的忧虑。

首先,评价内容的单一化设计没有很好体现课程改革的初衷,未免让人担心它能否真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这说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

但综观各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可以发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多半以《关于积极推
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准,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各省的“评价方案”中被弱化了。

只有极少数省市涉及创新能力和个性表现的评价。

此外,不同地区学生(如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同群体学生(渔民孩子和牧民孩子)的综合素质是有结构差异的,不同年级学生(如高一学生、高二学生和高三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有层次区别的,而这些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均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过于统一的评价体系不仅不会引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而且还会扼杀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未免让人担心它会导致“刮风不下雨”的局面。

2008年1月7日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虽然明确规定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但“逐步纳入”的规定又显得过于富有弹性。

由于高考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教育系统中最敏感的神经――公平,所以,各地在执行这一政策时都会谨慎行事。

如《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
之一。

”但对于到底该如何利用却没有进一步的规定。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规定比较详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但合格与不合格,A、B、C、D等级的比例的确定则依赖于学校。

而《南通市二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又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

”也就是说,这一规定基本上可以保证上线了的学生都不会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低而上不了大学。

这样,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后的高考录取方式与没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而这又会进一步导致高中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不够重视。

这一点在笔者与高中校长访谈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印证。

许多高中校长都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只是一个形式,随便应付一下即可,分数才是硬指标。

许多学校都是到学生高三毕业时为其填一份综合素质评价表,平常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与发展放在一旁。

第三,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和可比性比较差,未免让人担心其结论的公信力。

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标准由各学校把握,不像高考那样在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内(如省)有统一的标准。

而且,每一指标到底分为哪几个等次、各等次的比
例等各校的规定也不一样。

这不仅导致不同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不可比,而且即使是同一个省份内的不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不具有可比性。

同时,每一指标的评价标准过于模糊,可能导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处于同一等次的不同学生实际素质相差甚远。

如某省“评价方案”规定,道德品质“基本合格可以得B或C”,什么是“基本合格”?基本合格后到底是得B还是得C?不甚明确。

在这一规定下,不合格的学生也可以得B,因为“基本合格”意味着“可以不合格”。

如此模糊的评价标准,最终将导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缺乏信度。

第四,综合素质评价过于注重“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未免让人担心它会使原本就有点脆弱的教育进一步走向病态。

比如,某地《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问题在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算不算“权威部门”?他们会不会自行组织研究性学习成果的认定工作?“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可以获得A,这是不是又进一步强化了应试教育?“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可以得A,会不会出现家
长或其他人士代替学生发表成果的情况?“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可以获得A,这会不会导致某些领导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有利于自己孩子的竞赛?综合素质评价需要材
料作支撑,但在材料的鉴定上存在两难:一方面,如果以相关部门的认可为准,那相关部门可能会弄虚作假;另一方面,如果不以相关部门的认可为准,则评价者不好判断,同样也可能出现过于主观化的问题。

第五,治理措施乏力,未免会让人担心它会导致综合素质评价出现新的腐败。

在国家层面,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规定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具体细则由各地方制定。

有的地方规定要建立“校长诚信承诺制度”,规定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但却没有规定如果校长签字的评价表上出现了虚假信息,校长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校长不承担责任,签字又有何意义?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但对于评价者,则是这样规定的:“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对两类违规人责任的规定,差异迥然。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责任非常明确;而对于弄
虚作假的评价者,则没有明确的责任。

在这种条件下,如果综合素质评价时校长出现失误(甚至是腐败),会不会一个“警告”了事?还有,各校均成立了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工作。

当学校故意将某些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拔高时,其他学生申诉管用吗?
指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可能导致的问题,目的不是反对它,而是为了预防它走向歧途。

如果一件事在还没有做之前缺乏深思熟虑,最终它必然问题百出,甚至夭折。

为避免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无果而终,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应借此机会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如果某个教育机构(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某位教育领导(校长或教育行政领导)、某位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严重者开除公职,不严重者降低其信用等级,而这又进一步影响他们推荐的学生的可信度问题。

影响到学生的升学,他们造假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二是高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不能仅仅鉴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还应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在当前,人们似乎更强调学校如何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而没有关注如何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是改变大学作为旁观者的姿态。

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大学选拔人才的质量,而当前大学在整个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或在评价结果的利用中始终处于沉默状态。

应该鼓励大学根据自己的
办学理念确定如何利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这样,各高校对待综合素质的态度与方式不一样,高中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就不敢马虎,就会尽量将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展现出来,而不是打个等级了事。

这也有利于学生依据自己的综合素质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

四是综合素质评价应将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和个性成长作为重点。

创新能力是人的素质的核心成分,而它又是以个性为前提的。

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不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个性,最终它只会导致学生平庸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建议综合素质评价应该这样设计:除学习成绩外,你还有什么特殊才能?只要学生有一项突出的才能,其综合素质成绩就应该是比较高的。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如果设计了很多指标,同时又要求学生在每一个方面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既不现实,也不理性,因为它最终只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导致学生平庸发展。

五是应该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

要么是由第三方机构来评定,要么是由第三方机构来监督学校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这样,才能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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