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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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袁林民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摘要】我国社会保险产业现在日趋完善,并深入推广、不断拓宽。

全民的保险意识虽已加强,但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立法滞后。

因此,我们一定要对此加以提高。

我们一定要抓牢社会保险这一产业,让它为祖国经济发展服务。

本文从社会保险现状和对策进行研究,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险发展现状对策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三大挑战。

从远期看,要解决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中期看,要放松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社会问题;在近期,要普及到如何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适时改变各有关项目的收支水平,以保障经济的稳步上升。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现状1.保障范围覆盖不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变化,社会保险资金开始转向社会统筹,在体制上围绕着"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具体运行,但当前的三条保障线还不能全部覆盖城镇贫困范围。

我国现有城镇贫困人口3100万以上,1999年享受社会保障的总人数不足300万,2000年不足400万。

在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之外,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是"无劳动能力"的人,是为数不多的边缘群体。

而在体制转轨中,"有劳动能力"却失去工作机会的人,也已经陷入贫困的境地,他们的基本生活也应得到改善。

事实上,这部分人中的绝大多数既拿不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又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他们约占城市"下岗"、"失业"、"待岗"总人数的70%以上。

2.农村社会保障有待发展。

20世纪50年代,我国出台了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居人口,并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居人口。

这样,常住在城镇的居民只能在城镇登记常居户口,常住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在农村登记常居户口。

与农村居民相比,城镇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了诸多的优惠政策。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论文名称: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评阅教师:提交时间:(学期) 2010—2011—1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中国保险业起源比较早,但是却发展缓慢历尽坎坷,经历了多年的波折后,于1980年开始全面恢复,并且出现了难得的高速发展的势头,使众多国内外的保险业者感到惊喜。

在新世纪开始之际,随着中国各项事业,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历史时间的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保险业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

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

面对中国这块巨大的保险市场,中国保险业体现本土化优势的同时,也在来势汹汹的外资保险竞争对手面前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缺陷和弊端。

本文着重以进入21世纪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环境为背景,总结其自身及外部环境多方原因,对中国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国保险业;发展;问题;对策一发展历程(一)、民族保险业发端鸦片战争后,以后曾国藩和李鸿章等为首的洋务派以“自强”为名,兴办近代军事工业。

从70年代起又以“求富”为名创办民用工业。

洋务运动时期一系列工业的兴办,揭开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序幕,同时也为民族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开辟了市场。

1865年5月,中国第一家华商企业---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

但其规模较小,并未开展船舶保险业务,只经营船货保险。

真正成为中国民族保险业里程碑的是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创办的保险招商局及其后的仁济和保险公司。

保险招商局毕竟财力有限,只能承保船值一万两和货值三万两的货船,而当时每艘船的价值都在十余万两,所以余额部分还须向外商保险公司投保,但外商保险公司只限保六成。

剩余部分仍需由保险招商局自己承担,所以风险责任依然很大。

为此,1876年7月,唐廷枢、徐润等人开始筹资设立仁和保险公司。

此后的几年内,“仁和”与“济和”的业务不断扩展,并分别在新加坡、菲律宾、旧金山等处设立分支机构,为当地华侨办理保险业务。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分析及开发对策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分析及开发对策

制 , 分 肯 定 了 医 疗 责 任 保 险 在 处 理 医 疗 事 故 中 的 充
作 用 。 该 < 法 > 维 护 了 患 者 的权 利 , 保 障 了 医 办 既 又 疗 机 构 的 正 常 工 作 秩 序 和 医 务 工 作 人 员 的 人 生 安 全 。 由此 可 见 , 疗 责 任 保 险 的 产 生 是 顺 应 了 社 会 医
有数据表 明 , 年 来 美 国 医疗 投 诉 率 增 长 了 5 %, 近 5 医 生 平 均 保 险 费 增 长 5 % ,占 医 生 年 收 入 的 4 — l 1 0% , 我 们 展 示 了 美 国 医 疗 责 任 险 的 发 展 速 度 。 向 2.国 内医 疗 责 任 保 险市 场 的情 况 我 国 医 疗 责 任 保 险 是 近 几 年 发 展 起 来 的 , 前 目 尚在 萌 芽 阶 段 。 自 1 9 9 9年 各 保 险 公 司 推 出 < 疗 责 医
政 协 委 员 旁 听 制 , 时 , 确 列 举 十 种 情 况 属 非 医疗 同 明
事故 。 即将 颁 发 的 《 办法 > 破 了 医疗 事 故 鉴 定 委 员 打
会 一 言 堂 的 现 状 , 化 医 疗 事 故 鉴 定 的监 督 、 约 机 强 制
多 数 医疗 纠 纷 在 法 庭 外 得 以 解 决 , 疗 责 任 保 险 已 医 成 为 美 国 现 代 医疗 服 务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义务 。 保
《 疗 责 任 保 险 》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范 畴 , 承 保 医 属 它 医 疗 机 构 的 医务 人 员 在 从 事 与 其 资 格 相 符 的 诊 疗 护
理 工 作 中 因 疏 忽 、 失 发 生 医 疗 事 故 或 医 疗 差 错 时 过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吕杰摘要:近年来我国处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阶段,安全事故的频发更加大了市场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需求,如何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我国政府和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对策,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能够减轻政府负担,为企业提供高保障服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问题急需改进。

一、目前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的思想认识不够及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像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等被社会所广泛认识和认可,企业也没有广泛的接纳和采用该险种,所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作用还不突出,因此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也没有认识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使企业缺乏对安全生产的风险意识,因而导致企业对推行和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险种和保费设计存在缺陷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广范围小,企业对其认识不充分,推行时间晚,难免存在许多不足和漏洞。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种类也不像保险市场其他成熟的保险险种齐全、保险形式和保障范围灵活多变,对于企业来说缺乏选择性。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规模的划分也比较模糊,对参保人数的规定也不够细致,从而导致在保险费用和人数之间存在不合理现象,人数的多少与缴纳的保险费用的高低没有直接关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缴纳跟团体险类似,主要根据所处行业划分保费高低,忽略了生产人员自身的健康问题。

3.责任保险的专业人才匮乏责任保险的专业人才匮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乏具有专业水平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

责任保险虽然被认为是未来最具潜力的三大险种之一,但是在我国保险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却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主要是缺少既懂责任保险方面专业知识又懂安全生产方面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有能够胜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代理人和经纪人的专业型人才。

对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思考

对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思考
经济论 坛
对我 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 的思考
河套 大 学 王 晓 华
【 要】 摘 本人首先对我 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进 行 了简要 的分析, 其次通过对影响我 国责任保 险市场发展
的主 要 因素 的 分析 和 探 讨 , 出了发 展 我 国责 任 保 险 市 场的 相 关 对 策 。 提
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另外 , 险公 司对责任保险 的宣传和投入力 保 度 不够 , 导 致 国内 保 险 消 费群 体 对 责 任 保 险 的认 知 程 度 不 高 。 这些 也
因素 都 制 约 了责 任保 险市 场 的发 展 。
险 成 为 保 险 业 新 的业 务 增 长点 , 括 医 疗 事 故 责 任 保 险 、 计 师 执 业 包 会 责 任 保 险 、 事 责 任 保 险等 职 业 保 险 先 后 被 开 发 和 推 出 , 国 的 责 任 董 我
法 律 法 规 陆 续 颁 布 。 在一 定 程度 上 增 加 了 公 民和 法 人 的责 任 风 险 意
立法 。 完善 产品质量 、 品卫生 、 食 环境污染 、 公共场所责任等责任 法律 体 系 , 而 让 责 任法 律 和责 任 思 维 渗 透 到公 众 生 活 的 各个 方 面 。 从 第 二 , 强保 险行 业 自身 管 理 , 加 充分 开发 责 任 保 险市 场 。 险 公 司 保 作 为 市 场经 营 主体 。 责 任 保 险 的 发 展 发 挥 着 至 关 重要 的 作用 。保 险 对 公 司 特别 要 重视 产 品开 发 , 注 责 任 保 险 产 品 的 供 给 , 断整 合 产 品 , 关 不
相 比 . 国责 任保 险市 场 的发 展 主 要存 在 以下 不足 : 先 , 国责 任 保 我 首 我 险业 务 规 模 还 比较 小 。近 几 年来 , 国 责任 保 险业 务 占财 产保 险业 务 我 的 比重 一 直 在 l%以 下 , 比 国际 2% 的平 均 水平 差 距 很 大 。 次 , O 相 0 其 我 国责 任 保 险 的产 品 少 , 保 范 围窄 , 承 保险 限额 低 , 法 满 足 社 会 经 济 和 无 人 民生 活 发展 的需 求 。 三 。 国 国 民 责任 保 险 意 识 相 对 落后 , 任 风 第 我 责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的对策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的对策
tr a u e f t eme s rso i .Al o t i wi e teg i efrte d v lp n t eis r n ei d sr h n .e p c l f rC l l h s l b ud h e eo me t h u a c n u t i C i a s e i l at = f l h o f o n yn ay e } i n ’ c e s n∞ t eW ol r d g nz t n a sa c s i o h r dT a eOra i i . ao Ke o d l bl y i u a c : u a c r e ;a g s y w r s i it rn e i r n ema k tima e a i n s s n
采 朋 浮
( 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与数学系, 福建 武夷山 340 ) 530
摘 现 阶段 , 国责任保险发展比较 缓慢, 发展 空间较 大。 拳文对我 国发展 责任保 险的 意义、 我 但 所需要的 客观环 境 及发展对策做 了相 关探讨, 对加入 w1 o后, 高我 国保 险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指 导意 义。 提 关键词 责任保险 ; 保险市场 ; 损害赔偿 中图分类号 : 80 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08 9 320 )4 0 0 4 F4 .9 A 10 —56 (06 0 —09 —0 要
1 发展责 任保 险 的意 义重 大 回顾保 险发 展历程 我 们可 以看 到, 险业 的发展 大体 经历 三个 阶段 : 保 第一 阶段是 最初 的海 上保 险和 火 灾保 险以及 在此 基础上 发展起 来 的财产 保险 ; 二 阶段是 人寿 保险 ; 第 第三 阶段是 保 险发展 的最 高 阶段 —— 责 任保 险阶段 , 因此责 任保 险是 判 定一 国保险业 发 展水 平 的标 志 。责 任保 险是 以 被 保 险人 的 民事损 害 赔 偿 责任为保 险标 的保 险 。在 当今世 界的 保险 市场上 , 任保 险 被看 作是 最 具有 活 力 和最 具 有 发展 潜力 的 责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齐潇来源:《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年第11期摘要:从国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责任保险越来越成为财产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占财产保险保费的份额会越来越大。

目前,中国责任保险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

本文运用实证比较的方法,通过对中外责任保险市场进行比较研究,得出如下结论: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法律制度建设、损害责任标准、索赔意识有着很大的相关性;责任保险的特点是风险难于控制;责任保险的技术逐步提高,并正在向综合保障过渡。

中国经济的发展,立法进程的加快,公众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为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中国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吸取高额赔付的教训,加强研究,改进技术,培养人才,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责任保险;比较研究;发展对策中图分类号:F84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09)11-48-03责任保险是指以法律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按照《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由此可见,责任保险不仅仅承担了被保险人的民事侵权责任,更保障着受害人的权益和利益,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和公益价值。

近三十多年来,责任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成为财产保险中的重要险种。

一、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迅速,财产保险保费平均每年增长16%。

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责任保险市场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体系,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不高。

截至2007年底,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已达42家,其中,中资公司27家,外资公司15家。

其中中资保险公司占据了责任保险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

责任保险业务量最大的公司是人保、平安、太平洋和美亚财产保险公司。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市场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市场

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在煤炭和 高。 由于 保 险 在我 国起 步较 晚 , 人们 认 知 多 由政府独家承担,导致处理成本过高, 建筑这些高危行业 ,行业法》 《 规定强制 实 程度较低 , 特别是责任保 险, 了解的人更 财政负担过重, 风险过于集中, 形成“ 主 业
施 意外 伤 害 保 险 , 而现 实 中各 地 又 出 台 了 少 。20 年 笔 者 在贵 州 贵 阳 市 随机 对 5 发 财 , 府 发 丧 ” 状 况 。 08 8 政 的 许 多规 定 要 求 强制 实 施 雇 主责 任 险 。 州 名 企 业 员 工进 行 调查 , 中 了解 责任 保 险 贵 其 地 方性 法 规 也 只有 2 0 贵 阳市 人 大 颁 的只 占被 调 查 对 象 的 5 还 有 6 %的被 0 4年 %; 2 二 、 快 发展 我 国 责 任保 险对 策 建 议 加

贵 州责 任保 险发 展 存 在 的 问题
( ) 业逃避 责任 , 少成本支 出。 五 企 减
( ) 制环 境 不 健 全 。 一 法 责任 险 的 发展 为 4 %左右 ,而 在 贵州 责 任 险所 占的 比例 在责任保险发展中, 社会法律 环境 以及公 主 要依 靠 行 政手 段 得 以实 现 , 别 是通 过 仪 为 2 特 %左 右 。有 数 据 显 示 :0 1 0 3 众 对 企 业没 有 形 成有 效 的监 督 约 束 , 得 2 0  ̄2 0 使 立 法规 范和 推 动 实施 , 我 国责 任 险 与 其 年 , 州 全 省 四家 财产 保 险公 司 共 实现 责 在 当前 安全 生 产 领 域 的一 个 突 出矛 盾 , 而 贵 是 他 国 家相 比发 展 程度 不 高 , 法 律 先 天 不 任 险保 费收 入 6 672 万 元 ,仅 占 3 与 ,7 .8 年 私 营 小 企业 事 故 频 发 。 州乃 至 全 国 发 生 贵 足 有着 直 接 的关 系 。 国现 行 法律 中有 四 财产 险总 保 费 的 24 。贵 州 省 城镇 单位 的 重特 大 事 故 ,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私 营 小 企 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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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产生与发展壮大,被称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表现。

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不仅能使公民在人身受到伤害或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获得经济补偿,也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责任保险作为一类独立体系的保险业务,开始于19世纪中叶,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已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一切领域,占有整个非寿险业务的一半左右。

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一般都占财产保险的20%以上,有的高达40%,责任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在我国,责任保险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汽车公众安全责任保险,但不久即因“弊多利少,副作用大”而较其它国内保险业务提前四年停办。

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各地先后开办了涉外责任保险业务,近几年,各家保险公司也相继在责任保险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责任险在经营中仍然存在业务规模小、新险种发展缓慢等问题,与现实的社会需求相比极不适应。

近几年,虽然社会给予责任险更多的关注,保险业界在发展责任险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但责任保险尚未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离社会的要求还很远。

同时,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不仅仅是占整个财产保险业务的比重过低的问题,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造成了责任保险发展差异较大。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责任保险占整个财产险业务的比重越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责任保险占比则越小。

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给保险公司开发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带来了很多不便。

2、滞后原因
一是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地位有待完善。

我国现阶段,有关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

现有的《民法通则》只是确立了“过错责任”的原则框架,涉及到各行业的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虽然有些行业通过立法部门颁布了行业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

但其处罚力度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近几年发生的各类恶性事故来看,政府在处理善后事宜时,追究最多的是各级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受害者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很少。

二是责任保险标的范围的理论研究落后,导致责任保险发展举步困惑。

我国责任保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险种,由于开办时间短,所占比例小,管理层认为责任保险是麻烦险种,形成认识上的误区。

各家保
险公司目前虽然都经营责任险,但主要限于产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老品种上,由于担心责任险市场需求不足,不愿花大力气在责任险上,导致了我国的责险种较为单一,产品开发速度相对较慢,创新力度不够,在险种开发和创新方面后劲不足。

我国保险公司技术开发和风险管理水平落后,责任险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是无形的,在设计产品时无法将所有风险都一一考虑在内,加上保险公司自身的技术条件落后以及责任险经营情况不理想,对开发此险种并不积极。

三是责任保险在经济损害赔偿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力度不够。

在有组织的向立法机构提出立法倡议方面缺乏经验。

群众索赔维权意识不强,在法律诉讼中法律主体不对等,个人通过法院向企业索赔,在举证等方面面临困难,不容易得到赔偿。

即使诉讼获胜往往得到的赔偿也有限。

为了尽快得到赔偿甚至愿意与致害人私了。

很多人对责任险不了解,一些雇主宁可独自承担风险,也不愿意因投保而提高经营“成本”。

有相当一部分医护人员担心投保医疗责任险会引起病人的不信任,有些病人也担心医生投保医疗责任险会影响其责任心。

二、发展责任保险是我国保险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西方保险界认为,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传统的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后来扩展到一切财产保险);第二阶段是人寿保险;第三阶段是责任保险。

保险业由承保物质利益风险,扩展到承保人身风险后,必然会扩展到承保各种法律风险,这是被西方保险业发展证明了的客观规律。

1、我国法制环境的不断改善为责任险发展提供了契机。

《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为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全社会公民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各界对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同时传统的有形财产保险市场趋于饱和,处于徘徊状态。

各种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如律师、注册会计师、医疗人员、金融服务专业人士面临的损害赔偿责任日益增大,都显示了我国责任保险潜在需求巨大。

2、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是我国保险业务的新增长点。

外国保险业在责任保险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方面运作多年,有着人才的优势,在业务开拓、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我国保险公司要想在国际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提早准备,大力发展责任险,调整财产保险业务结构。

这就要从提高抗风险能力角度,进行险种合理配置,通过产品创新提供产品细分和差异化服务,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

3、在公司内部重新调整资源配置,将人力、物力资源向责任保险合理倾斜,加强责任险研究和开发。

中国现阶段责任险的发展集中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上以及部分雇主责任险。

在保险业逐步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大背景下,中国保险市场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出现,在这个形势的背后,低质服务背景下超高速增长、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状况将得以改变,代之而来的将是
新险种开发加快,市场进一步细分。

保险公司应将人力、物力等资源向责任险倾斜,鼓励开发责任保险市场。

三、加快责任保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尽快加强与责任保险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

监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研究发展责任保险的法律环境。

由于各类有关责任的法律法规是责任保险产生的法律基础,因此促进人大加强各行业法规立法工作是当务之急。

保险行业要联合起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促进各级人员加强各行业涉及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鼓励责任险的各类法律法规。

为发展责任保险提供广泛的法律基础。

2、试行对煤矿雇主责任保险等的强制立法试点工作。

我国从今年5月1日施行的汽车第三者法定保险为责任保险的强制立法试点工作创造了良好机遇。

推广煤矿雇主责任保险,是一项具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的工作。

无论对雇主还是对雇员都将受益匪浅;可以防止雇主因破产或潜逃使遇难家属无法获得赔偿金,减轻煤矿企业对死伤人员进行赔付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使得企业迅速恢复生产。

保险公司在识别、衡量、分析和防范风险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因而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前帮助煤矿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安全措施,重视预警信息,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3、我国的保险公司必须从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经营模式中跳出来,不能就保险论保险,要从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来看待责任保险的发展。

保险公司在考虑商业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考虑
到保险业所肩负的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社会责任。

在发展责任保险的过程中,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善于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本公司利益和行业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4、简化诉讼程序,设立专门的小额请求法庭,使小额索赔能够及时、合理得到补偿,为责任保险的迅速理赔处理创造条件。

责任赔偿的纠纷,一般可分为4种:(1)损害重大,且受害人数众多者;(2)损害重大,但受害人数较少者;(3)损害轻微,但受害人数众多者;(4)损害轻微,且受害人数较少者。

对于前三种类型的责任赔偿纠纷,或由于损害结果重大,或由于受害者人数较多,常能引起受害人足够的注意去诉请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解决;但对于第四种情形,如果用既有的法定程序去审理,则势必会因为民事诉讼程序的繁琐耗时,造成众多受害人放弃对应得权益的追求,也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产生意见。

因此,针对大量小额赔偿纠纷案件,有必要建立小额请求法庭,用简单方便、受费较少、时间较短的起诉、应诉、调查、审理、判决的程序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处理这种小额纠纷,并很快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责任保险的全面开展是保险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它的出现与国家经济实力、法律制度、国民的法制意识息息相关。

所以发展责任保险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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