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涉及夫妻多项切身利益,有些账要在婚前算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
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
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所得收益归属研究》范文

《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所得收益归属研究》篇一一、引言婚姻,自古以来都是人生重要的一个里程碑。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在现代法治社会,如何认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更是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实际意义。
二、婚前个人财产的定义及性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拥有的财产。
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产、车辆、股票等有形资产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这些财产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归属权,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所得收益的种类及产生原因婚后所得收益,主要是指夫妻在婚后通过各自的努力或者共同的努力所获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这些收益的产生往往与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共同经营有关。
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法律分析关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所得收益的归属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但总体来说,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倾向于保护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同时也承认夫妻共同对婚后所得收益的贡献。
因此,对于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方面,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并未发生性质的改变,如存款仍为存款、房产仍为房产等,那么其产生的收益应当归属于原所有人。
另一方面,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了性质的改变,如将存款用于投资产生了新的资产等,那么这些新产生的资产及其收益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如果新资产是夫妻共同决策并共同参与经营的,那么其收益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新资产是由一方单独决策并经营的,那么其收益应当归属于原所有人。
五、实际案例分析以某对夫妻为例,男方在婚前拥有一处房产,并在婚后将该房产出租获得了租金收入。
根据上述法律分析,这处房产的租金收入应当归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然而,如果这对夫妻在婚后共同参与了该房产的管理和出租工作,那么这部分租金收入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所得的收益。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步,而经济问题则是夫妻关系中常见的挑战之一。
婚姻中的经济问题不仅涉及到日常生活的开支和财务安排,还关乎双方的价值观、沟通能力和责任担当。
合理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对于维系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些处理婚姻中经济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帮助夫妻们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模式。
第一,坦诚沟通是解决婚姻中经济问题的基础。
夫妻双方应该开诚布公地坐下来,一起讨论家庭财务的现状和未来的规划。
彼此分享个人的经济观念、理念和目标,以及支出和储蓄的优先次序。
通过真实而坦诚的对话,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和理解,减少误解和争吵的发生。
第二,制定明确的预算和财务计划对于解决婚姻中的经济问题至关重要。
夫妻双方应该一起制定一个详尽的家庭预算,列出每月的固定支出、可变支出和储蓄计划。
预算应该合理规划,考虑到家庭收入和支出的平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夫妻需要在平等和公正的前提下共同决策,避免一方主导或占据话语权的情况发生。
第三,建立共同的财务目标和价值观对于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至关重要。
夫妻双方应该明确自己的长期和短期目标,并设立相应的储蓄计划和投资规划。
共同的财务目标可以激励夫妻双方一起努力,共同追求更好的经济状况。
此外,在处理经济问题时,夫妻双方需要充分尊重和理解彼此的价值观和态度,避免争吵和冲突的发生。
第四,明确责任和分工有助于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和兴趣分工财务管理的任务,如账单支付、投资组合管理、理财规划等。
明确的责任分工有助于减少冲突和负担,同时激发双方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夫妻双方还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共同检查财务状况,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第五,采取开放和公平的态度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
夫妻双方应该相互支持和理解,在财务上互相倡导公平和公正。
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较高,应该考虑为另一方提供经济和资源支持,以维持夫妻关系的平衡。
民法典对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对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核心。
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是社会法治的重要方面,也是民法典所关注和规范的领域。
本文将从财产权益保护、人身权益保护、后续关系保护三个方面,探讨民法典对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
一、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财产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夫妻双方在离婚和分财产时的权益。
首先,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劳动、共同积累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划分共同财产,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划分。
此外,对于一方对共同财产作出特殊贡献的情况,民法典还规定了特殊贡献的认定和补偿办法。
其次,民法典还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所有、继承、赠与或其他当事人一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侵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其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
二、人身权益保护民法典旨在保护婚姻家庭成员的人身权益,包括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互助和子女的权益保护。
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互助是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强调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互相忠实,不得以虐待、家庭暴力等方式侵害对方人身自由和尊严。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夫妻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劳动、共同照料子女,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关于子女的权益保护,民法典更是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保护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离婚或者分居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应当共同行使监护权,并且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照料和保护。
三、后续关系保护婚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夫妻关系的完全终结,尤其是在存在子女的情况下。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的后续关系保护,主要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和离婚后的财产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终身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
民法典416条内容

民法典416条内容民法典416条规定了婚姻中的财产共同所有制制度,并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提供了明确的保障。
在这一条款下,夫妻间的财产不再以个人名义分割,而是以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享受。
该条款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观念,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概念。
在过去,夫妻间的财产往往以男方的所有权为主导,妻子的贡献和权益往往被忽视。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进步,416条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使得夫妻双方都能够平等享有这些财产的权益。
这一条的出台对于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和家庭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按照416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都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一致意见。
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中保持沟通和互动,相互尊重和理解对方的意见,从而增进夫妻间的感情和信任。
416条还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时的原则和方式。
根据该条款,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而婚后取得的财产则应该按照协议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共同分割。
这就引导了夫妻在婚后应该建立起一种公平和互助的财产分割机制,避免了财产争端的发生。
另外,416条还规定了夫妻在共同财产管理中的义务和责任。
夫妻双方应该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恶意转移、隐藏或者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这就要求夫妻在财产管理中要保持透明、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不得有损对方的权益。
总而言之,民法典416条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婚姻中财产权益的新范式,既保护了夫妻双方的利益,又促进了夫妻间的和谐关系。
夫妻双方应该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一条款的规定,积极落实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从而建立起一个健康、平等、互助的婚姻关系。
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下,夫妻才能够共同成长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论夫妻财产 自考法律论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封面市地:年月日论夫妻财产内容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组成社会最小的细胞,而夫妻更是一个家庭建立的基础。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国家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也是婚姻法立法目的之所在。
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是社会主义婚姻立法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道德与婚姻法应当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夫妻间的财产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
它涉及的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的问题。
夫妻财产分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两者之间各自是如何确定,划分的?以及各自的特点,纠纷的处理等等。
通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形式穿插介绍有关夫妻财产制的问题。
关键词: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夫妻财产约定夫妻特有财产制正文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
一、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条的“共同所有”是指夫妻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前,每一项财产,夫妻拥有共同所有权。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婚姻是两个人建立家庭并共同生活的一种形式。
在婚姻中,经济问题常常成为夫妻关系中的重要议题。
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并建立起一套妥善的经济管理方式。
本文将介绍如何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建立共识和沟通在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之前,夫妻双方必须建立起共识,并保持良好的沟通。
首先,双方应明确自己对经济问题的看法和期望,包括个人收入、支出、储蓄等方面。
然后,通过充分的沟通,达成一个共同的经济目标。
这样,在具体操作中就能更好地分配财务资源,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
二、制定预算和计划制定一个合理的预算和计划对于处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至关重要。
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商量并制定一个详细的预算表,明确各项支出的金额和频率。
预算表可以包括家庭开支、生活必需品、子女教育、保险和养老等方面。
然后,按照预算表的指导,合理分配家庭收入,确保每个月的支出都在可控范围内。
三、建立共同账户经济问题往往涉及到家庭共同利益,因此,建立一个共同账户是非常有必要的。
夫妻双方可以将工资和其他收入都转入共同账户,并通过共同账户支付家庭开支。
这样做不仅能够更好地掌握家庭财务状况,还能加深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团结。
四、个人账户的管理尽管建立共同账户很重要,但夫妻双方也可以同时保留自己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个人支出和个人储蓄,在经济独立和隐私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双方可以商议并约定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以保持个人财务的平衡。
五、共同财务目标的追求夫妻双方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还应制定共同的财务目标。
这些目标可以长期的,比如购买房屋、子女教育和养老保障;也可以是短期的,比如度假旅行和购物开销。
共同的财务目标能够激发夫妻双方的合作和奋斗,增强家庭的凝聚力。
六、婚前协议的签订有些夫妻在婚前签订婚前协议,以明确个人财产的归属和关于财务问题的安排。
婚前协议可以在婚姻中减少争议和摩擦,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完善我国离婚债务清偿的立法思考

完 善我 国离婚债 务清偿 的立法思考
刘旭 峰
(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 , 黑龙江 哈尔滨 1 5 0 0 0 0 )
摘要 : 离婚债 务清偿是 兼具人 身属性和财 产属性 的一种债务 清偿 , 有其 自身的特性 。作 为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 而 目前我 国《 婚姻 法》 及 司法解释和相 关法律规 范中对离婚债务 清偿 的规 定并不- t -  ̄ L善 , 存在 着不足之处 , 因此通过参 考其他 国家的立法规 范并结合我 国的 实际情况来加 以完善 。
而言则不 同。一方面 , 夫妻一方举债时 , 并未明确表示 为夫 妻双方共 同利益 , 但为 了保 障第 三人利益 和交易 安全 , 法律推定为共同利 益 , 这是对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 伸展 。另一方 面 , 为了防止夫妻一 方在离婚 时与债权 人恶 意举债 , 侵 害夫 妻另一方合理分 配共 同财 产的权 利, 法律对此也作 出了 明确 的禁 止。虽然双方 是在 自 由的意思表示之下作 出的, 但却 侵害 了夫妻另 一方的 利益 。从这个角度讲 , 这是对当事人意思表示 的限缩 。 ( 二) 离婚债务 清偿与 夫妻财产制之 关 系分析 “ 夫妻财产制 , 亦 称婚姻财产 制 , 是指规 范夫妻财 产关 系的法律制度 。其 内容包括 各种夫妻财产制 的设 立、 变更与废止 , 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 的所有 权 归属 、 夫妻 财产 的管理 、 使用 、 收益 、 处分 , 以及家庭
要更加深入, 在两种属. 眭之间进行价值对比和衡量, 意
在不 同的价值取 向之间取得一种衡平 。 ” 2 . 离婚债务清偿在债的相对性上具有延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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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涉及夫妻多项切身利益,有些账要在婚前算有人说,结婚并不是选择了某个人,而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爱情虽然美好,可生活总是现实。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家庭经济如何管理是个大问题,如果双方在此问题上没能处理好,夫妻难免会陷入生活的沼泽地。
无论夫妻感情有多甜蜜,总有一些涉及双方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无法回避,比如,家里谁来管钱?房产证写不写配偶的名字?家务活谁来干?谁是看顾孩子的主力?你会为家庭放弃自己的事业吗?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街头随调了近五十对夫妻。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夫妻的相处模式,从而造就了不同的情感关系。
去年十一结婚的李勇告诉记者,婚前两个人只忙着筹备婚礼了,这些问题压根就没探讨过。
“涉及到金钱的话题婚前一个没说,可婚后就必须要正面解决这些事。
说实话,结婚这半年,我们俩确实为了谁管钱、家务活都谁干,闹了不少别扭。
”45岁的刘女士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作为婚姻生活的“老手”,她觉得在婚姻初期,夫妻二人就必须要尽快建立彼此认可的相处模式,不然就会很影响感情。
“必须要承认,婚姻生活里的很多现实问题都涉及到夫妻的切身利益。
比如,家务活谁来干?这其实就是在花费伴侣的时间、精力成本。
尤其在照顾小孩上,绝对要耗费一个人绝大的精力。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家庭生活上耗费了大部分精力,那么肯定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夫妻经济相处呈三大模式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人在夫妻经济相处模式上秉承着彼此认可即是对的态度。
退休教师王阿姨认为,一样米养百样人,所以夫妻的相处也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关键在于彼此能不能对这种模式认可。
“我们老两口与儿子儿媳就不是一个相处模式。
我们可能就更传统一点,先生这么多年,挣得钱全交家,我来主管家庭经济。
而儿子儿媳则是各自拿出一部分家用,剩余收入完全自主。
在经济上,彼此模式的不同直接导致夫妻相处模式的不同。
”记者发现,津城夫妻家庭经济管理主要呈现三大模式。
首先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
即男方挣钱交家,女方负责管理夫妻共同收入。
其次是AB制。
即男方负责家庭生活的大部分开销,至少在80%以上,比如,偿还夫妻共有房贷、电费水费、孩子教育费等等,女方只负责家庭零散开销。
最后是完全的AA制。
即家庭所有花费夫妻间完全AA,但记者发现在此相处模式中,又分为多种情况。
一是,女方的收入要远高于男方;二是,夫妻感情一般,谁也不愿意多付出,干脆AA;三是,婚前有协议。
总体来说,夫妻AA制相处并不是主流模式,无论是任何原因造成此种相处模式,大部分人对此并不认可,感觉没有人情味,也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习俗。
婚姻初期应尽快建立彼此认可的相处模式李甜与丈夫是大学同学。
“结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一个人操持所有的家务,每天下班就直奔菜市场,进了家门就开始做饭。
通常忙乎完所有的家务后,已经快到睡觉的时间了。
”结婚半年后,李甜终于认识到,繁杂的家务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她对事业的追求。
“因为彼此家都是外地的,能在天津买房就成为我们结婚初期的当务之急。
”因为买房子,夫妻二人各自管账的日子宣告结束。
到底谁管账,谁负责理财,成了李甜夫妇吵架的导火索。
那段时间,每每谈论到钱,两个人总是不欢而散。
“总谈钱是挺俗的,可现实生活不提钱,行吗?”这让李甜意识到,恋爱与结婚是多么的不一样,婚前该算的账挪到婚后算是多么的痛苦。
几经争吵,又因买房后经济情况窘迫,还因为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
最后,李甜夫妇形成了老公每月留够一定的零用钱后,收入全部交给李甜理财管账,家庭账务公开透明。
明确了家庭经济管理模式后,李甜与丈夫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买房前,收入上我们是各管各的,家务活以我为主。
现在两个人把收入合在一起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而且,我们现在都处于事业打拼期,家务上也有了分工,我负责每天做饭,他负责洗衣服收拾屋子。
从我的婚姻经验上来说,我认为,尤其是对于80后、90后的年轻人来说,家务明确分工是必须的,经济相处的模式必须尽快建立。
形成了彼此认可的相处模式,对婚姻生活的美满度会起到促进作用。
”38岁刘明是位职业经理人,年薪不菲,婚姻幸福。
他认为婚姻也要重经营。
“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都有理想,而现实与理想是有距离的。
如何落实自己的理想婚姻呢?我觉得首先要弄清彼此想要的,以及能付出的底线。
在此基础上,要制定一些有利于婚姻共同利益的相处小规则。
当遇到某些问题的时候,多想想这些规则,不要轻易越线。
实际上,这就是一种经营与管理。
”刘明说,这些规则的建立不能用时太长,结婚初期就应尽快建立,否则后患无穷。
“当然,夫妻的相处绝不能像生意合作,大家坐下来,商谈下,这是不可能的。
但你在现实生活中,多注意对方的细节,从自己的所为宣告自己的底线,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管理好自己情绪的同时,也要有方法去提醒对方管理情绪。
”在刘明看来,每一种相处方式都有利有弊,具体到每一对夫妻应该根据彼此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现实情况去找一个最利于家庭发展的相处模式。
“我跟太太结婚十几年来,两个人经常谈谈心。
两个人既然都打算把日子过好了,就得拿出时间来去交流。
说实话,这些年我们也有婚姻疲惫期,但彼此的信念很坚定,对婚姻的看法很一致。
而且,经过这些年的相处,彼此都深度了解,也拥有了成熟的相处模式,这都是婚姻的成本,也有助于我们度过婚姻疲惫期。
从我的感受来说,如果你在主观上能有这样的认知,那么疲惫期通常都很短,家庭经济如何处理也不是难题。
我觉得,无论是从情感还是物质,我们都应该本着多付出的心态对待配偶,只要这样你才能获得更多的回报。
一味的索取,到最后很容易一无所有。
”家庭财务目标须统一小张和媳妇都是85后。
“我们刚结婚的第三个月,两个人就好好的聊了一次,我到现在还记得特别清楚,俩人这一聊竟聊了大半宿。
”小张把彼此的收入情况,以及家庭必要支出列了一张表给妻子。
“我的总体收入情况,以及房贷、物业费、水费电费、交通费、饭费、应酬费……总之,要把家庭账本放在明处。
”小张认为,谈恋爱的时候,可以只有爱情,可结婚了就必须得想“面包”的事,不光想,夫妻二人在家庭财务上必须得达成一致,至少是存大同求小异。
“我们必须承认,物质基础的确会影响爱情与婚姻的质量。
毕竟,这世界上没有不食烟火的人。
像我们夫妻,确认了将总收入的25%作为定期存款,10%作为机动存款。
每个人每个月有固定的零用钱,这笔钱怎么花自己做主。
家庭大笔消费,如购买家电产品、国内外旅游等,必须得两个人都同意。
我建议年轻夫妻首先应该确定彼此共同的理财认知。
因为单身的时候,支出完全自主,婚前有没有理财意识都不重要,如果婚后在理财问题上还是‘吊儿郎当’,很容易就让妻子认为你是个没有责任感的男人。
自从我跟媳妇在家庭理财上达成一致后,她每月都会乖乖去银行存钱,也开始关注各种理财产品。
余额宝推出来后,她把我们每个月的生活费都存进了余额宝,用的时候再取出来。
看着每天只有块八毛不起眼的收入,但这也代表她观念上的巨大转变。
”“婚前是‘自己做主’,婚后是‘有你有我’。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夫妻想要保持长久和谐的关系,就必须统一思想,互相关心与支持。
”理想婚姻需情商经济背后是感情王瑜说,单身的时候虽然偶尔会感到孤单,但更多的却是种自由,自己想干什么干什么。
“结婚与单身最大的区别在于,你要跟一个人一起生活,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与方式,对自己要进行适当的改变。
结婚初期,肯定要度过一年甚至是两三年的大磨合时期。
能不能安然度过,关系到后半生的幸福度。
”作为外资企业的高级主管,王瑜年薪不菲,独立性强,虽然身为女性却更在意理性。
“夫妻在经济上如何处理,表面看是物质问题,我反而认为很多时候是情感问题。
对方愿不愿意让你对他进行适当的管控,很多时候是爱的够不够深的事情。
“婚姻解体就像企业倒闭,肯定是夫妻二人经营不善。
”王瑜强调,陪伴大多数人半生的婚姻生活,绝对需要你精心地管理和安排。
“从我个人的感受来说,婚姻虽然是由爱情起头,感性为先,但实际生活起来,绝对要理智为主,不能放任自己的情绪。
尤其在经济问题上,生活中金钱本身就是很敏感的话题,往往又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比如我前不久打算给母亲换套大房子,可能要贴补近三十万元。
从老公的角度来说,如果用夫妻共有财产投入,房本又是我父亲的名字,他心里肯定不舒服。
即便这次同意拿出这笔钱,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肯定要算计着对家庭投入了。
这件事就说明一个问题,夫妻虽然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但每个人背后都有父母亲戚。
老人的赡养,人情应酬的往来,肯定离不开物质的表达。
这就需要人的情商,有心理学家说,‘理想婚姻应具备七要素:独立、决心、耐心、信任、责任感、行动力、幽默感。
’让我们在婚姻生活中,多些爱人之意,多些经营之心吧。
”独立与自爱是开启幸福的钥匙在我看来,人有两个特别可贵的品质,一是独立,二是自爱。
婚姻中凡事依赖配偶,一旦失去依赖感,便容易感到抑郁或焦虑,这将直接导致情绪的失控,对人对事失去客观的认知。
而自爱,是一个人品德、气质的基础,是做人最起码的原则。
只有懂得自爱的人,才会懂得自我约束,才会维护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人格。
可见,人的独立与自爱对于婚姻幸福的重要性,还是古人说得好:人不自爱则无爱,不自强则不强。
在我所接触过的婚姻案例中,因物质问题闹翻的爱侣比比皆是。
事实上,在我看来,很多人误解了婚姻中彼此的关系,从而造成很多问题的出现。
“我是她老婆,他必须得听我的!”“都结婚了还分什么彼此,两个人挣的钱必须全部放在一起。
”“家务活我全包了,可他为什么还对我不好?”类似这样的观点绝对带有普遍性。
我认为,婚姻关系讲究的是互有所需,互有所取,互有所爱,彼此的索取与付出应该处于合理范围内,这样才有利于婚姻的长久性,而独立与自爱恰恰是把握付出与索取的“合理范围”的重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