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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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9篇)如果让你来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你知道怎么下笔吗?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1、为扎实做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隐患分一般除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整改相对简单,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整改相对复杂,需要停产整改,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2、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本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参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4、查出隐患必须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还有落实整改应急预案。

5、排查出重大隐患,要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6、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及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2)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专项行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3)安全生产____机构是否建立;(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7)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专项检查;(8)应急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应急演练;(9)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10)处理安全隐患时,是否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11)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7、隐患排查频次:无特殊情况,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如遇重大节假日,或上级有要求,还应进行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8、隐患排查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隐患整改制度1、检查人员排查出事故隐患后,要立即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对较大事故隐患还有落实整改应急预案。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6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6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精选6篇) 为使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到位,确保隐患不发展成事故,应制定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下⾯店铺为⼤家整理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范⽂,希望对⼤家有帮助。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篇1 1.⽬的 为了建⽴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健康,根据新《安全⽣产法》、《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义及隐患分级 3.1安全⽣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个⼈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和重⼤事故隐患。

⼀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发现后能够⽴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全⾯负责公司安全⽣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作。

4.2 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产隐患排查的组织⼯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员提出奖励建议。

4.3各部门安全⽣产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产事故隐患的⽇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产设备及⽣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产隐患进⾏报告,积极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作。

5.资⾦保障 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列⼊财务预算,予以资⾦保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二、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一)事故隐患分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一、通防专业组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

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安全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六)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八)区队技术员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九)区队长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事故隐患排查(一)煤矿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436字)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2054字)一、主任安全职责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12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12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的 为强化安全⽣产管理,建⽴良好的安全⽣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在⽣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作。

三、定义 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事故发⽣、改善劳动条件⽽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开展的各项⼯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件 《安全⽣产法》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总局16号令) 《关于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五、⼯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实际情景,建⽴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审批,以正式⽂件发布实施; 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各部门负责⽇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分析评估,确定等级。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登记,建⽴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实施监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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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莘县华祥石化有限公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三、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三大类,重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治理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装置自身难以排除,需要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车间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装置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隐患排查重点为现场跑、冒、滴、漏情况以及设备带病运行、工艺操作不稳定等情况。

四、职责与分工隐患排查治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安环部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由生产调度部组织设备部、安保部及相关工艺、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五、检查内容与频次检查频次表(暂行)检查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基础管理;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3工艺;4设备;5电气系统;6仪表系统;7 危险化学品管理;8油品罐区;9公用工程;10消防系统。

各分项检查内容如下:安全基础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 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 公司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 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3)空分装置、空压站;(4)点火源(包括火炬);(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工艺管理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电气系统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仪表系统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车间提出报领导审批后在仪表处备案。

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危险化学品管理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3)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油品系统1 、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2 、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3)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他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3 、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

消防系统1 、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2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3)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4)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6)其他消防器材。

3 、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公用工程系统1 、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2、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3 、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各部室检查内容不能少于以上所列,只能增加。

六、隐患上报要求1、车间安全员应做好隐患管理工作,针对查出的隐患做好台账记录,每周汇总上报安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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