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 相关责任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设立依据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进行确定,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提出组织方案,并报经项目负责人批准。
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应包括检查验收组长、副组长以及成员等职务。
组长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副组长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负责对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包括:提出申请、组织调查、检查评审、验收意见给出、整改和返工、最终验收等环节。
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的每个环节都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记录检查验收的重要信息。
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工程实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从工程施工前期到施工后期全过程,逐步进行,确保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告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描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间、验收意见等。
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应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整改和返工措施。
煤矿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保障煤矿掘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工程的验收活动。
三、验收对象1、掘进工程施工单位;2、掘进工程监理单位;3、掘进工程设计单位;4、掘进工程验收单位。
四、验收内容1、掘进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依据等;2、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和结果;3、施工现场检查记录;4、掘进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的报告和检验结果;5、其他与掘进工程质量验收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五、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煤矿掘进工程的特点,明确掘进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六、验收程序1、掘进工程施工单位完成掘进工程施工后,应向掘进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2、掘进工程监理单位组织对掘进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编制验收报告;3、掘进工程设计单位根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签署意见书;4、掘进工程验收单位根据验收报告和设计单位意见书进行终审,并做出验收结论。
七、验收依据1、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煤矿掘进工程施工规范;3、煤矿掘进工程设计文件;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八、验收结果1、合格: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掘进工程;2、不合格: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掘进工程。
九、验收责任1、掘进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合格性;2、掘进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掘进工程的监督检查;3、掘进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文件的准确性;4、掘进工程验收单位负责对掘进工程的最终验收。
十、验收记录1、对每一项掘进工程的验收都应有相应的验收记录;2、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内容。
十一、验收不合格处理1、若掘进工程被验收为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2、不合格的掘进工程应当暂时停止使用,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十二、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制度解释权归掘进工程验收单位所有。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3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
三、管理要求1. 验收准备(1)工作面验收准备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2)工作面验收准备包括准备验收材料、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以及组织验收人员等工作。
(3)工作面验收准备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2. 验收程序(1)工作面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现场勘查、材料检查、质量检测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2)工作面验收应有申请人书面提出,明确验收的目的、范围和要求。
(3)验收现场勘查应实地查看工作面的施工情况、使用材料和工艺等,并进行验收记录。
(4)材料检查应对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符合要求。
(5)质量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6)验收报告应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结论和建议,并附上相应的照片和检测报告等。
3. 验收标准(1)工作面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
(2)工作面验收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安全性能、施工工艺和材料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责任分工(1)申请人负责提出验收申请并配合验收工作。
(2)工作面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面的验收工作。
(3)验收人员负责对工作面进行勘查、检查和检测,并提出验收评价和建议。
五、验收结果处理(1)工作面验收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书面形式告知验收结论和建议。
(2)如发现工作面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整改后,应重新组织验收,确保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满足要求。
六、监督检查(1)工作面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在工作面建设过程中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2)工作面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准入验收规定(最新)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准入验收规定(最新)同煤集团忻州窑矿掘进工作面安全准入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矿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后,忻州窑矿制定落实全面提升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按照动态达标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给掘进工作面提供一个安全顺畅的工作环境,确保井下巷道准入质量,明确准入验收程序,对巷道准入验收工作特做如下规定:(一)职责划分1、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标准编制规程、措施,并对员工和干部进行贯彻学习。
2、掘进队组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照标准和设计上尺上线,误差不能超过设计和标准要求。
3、标准化管理科、技术科负责日常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副总、分管矿长,在作业会上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三定”问题的整治,通报“三定”问题要留有记录。
4、掘进工作面发现大的质量问题,必须由分管副总或分管矿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
标准化管理科和技术科负责对问题跟踪落实。
5、支护质量的考核,考核主体是技术科、矿压办公室、标准化管理科。
技术科、矿压办公室、标准化管理科负责日常支护质量检查,同时建立支护质量管理台账,不合格的支护必须重新补打,并在作业会上通报和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6、通风工程的砌筑,工程质量由考核办和标准化管理科共同负责。
必须严格按通风标准和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
如生产队组施工通风工程,通风区必须派人进行指导和督察,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7、调度室、考核办、计划科、安监站、地质科、技术科等单位对工程质量均有监管、检查的责任。
8、标准化管理科,负责日常施工的成本管理及考核监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奖励。
(二)、验收制度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验收。
5、上井后,根据验收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准入表,同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三定”,待“三定”问题全部整治完成后方可掘进。
掘进工程质量班组验收制度

掘进工程质量班组验收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验收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掘进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严格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二、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掘进工程施工的班组,包括但不限于开挖、支护、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各个工序。
三、验收组织1. 成立专门的质量验收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和班组长组成。
2. 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和流程。
3. 每次验收应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1. 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对于关键工序,如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混凝土强度等,应进行重点检查。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严重程度分类处理,并及时整改。
五、验收流程1. 班组完成指定工序后,向质量验收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2. 质量验收小组根据验收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材料、工艺和成品的质量。
3. 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班组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4.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5. 验收合格后,由质量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归档。
六、责任与奖惩1. 班组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质量标准。
2. 对于在验收中发现的优秀做法,应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班组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3. 对于违反验收制度导致质量问题的班组,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解除合同。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结语。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南关煤业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为认真做好汾西集团南关煤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和促进公司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并努力为实现安全生产打牢基础,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成员:生产口副总以及生产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质标办、通风区、机电区等部门、各掘开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标办主任:质标办科长二、考核办法: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
2、质标办是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认定及考核工作。
3、各掘进队组负责全面配合质标办做好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认定及考核工作。
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项目内容包括五个部分:保障机制、安全管控、规格质量、内在质量、材料质量。
5、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工作要求(1)建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验收记录齐全;(2)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符合GB50213合格的要求,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3)巷道支护材料规格、品种、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和“MA”标志的支护材料。
(4)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杜绝空顶作业,临时支护符合规定,安全设施齐全可靠;(5)锚杆、锚索采用端头锚固,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卷数,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
锚固剂使用数量不得少于作业规程规定,锚杆、锚索拉拔力必须达标。
锚杆、锚索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
(6)锚杆、锚索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罚款100元,锚索截短使用,每根罚款1000元。
(7)无失修的巷道6、工程质量验收小组每旬对各采掘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并保留记录,作为月末综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篇一: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金坡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讨论稿)为了提高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金坡煤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有:1、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技术科、地测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100元,班组长罚款50元。
2、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
否则,对队长罚款200元。
3、队长、班组长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技术科及地测科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
4、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进尺、检查工程质量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
5、测量引线时,现场施工人员要积极配合测量科技术人员,如不配合,对班组长罚款50元。
6、凡发现施工队组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队长、跟班班长每人罚款100元。
7、若发现中、腰线点照不进去,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对队长、跟班班组长各罚款100元/m。
8、对于定向施工、贯通的巷道,要严格按照地测科下发的施工通知单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9、下井检查时,要检查支护材料的材质是否合格,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
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施工队组罚款1000元。
10、顶锚杆要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要用风动搬手紧固;锚索用风动油泵或电动油泵预紧,严禁用手动泵预紧,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11、队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混用锚杆、锚索,严禁随意截短锚杆或钢绞线,不按规定执行的,对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关于下发《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公司各部(中心)、队组:鉴于近期煤矿顶板事故频发,顶板安全形势极其严峻。
为切实做好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现场工程质量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安全管理水平。
现根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关于加强顶板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山煤国际煤函〔2020〕45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关于下发<山煤国际煤业分公司井巷成本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0版)及《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特制定《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修订)》。
现将本办法下发至公司各相关部(中心)和队组,要求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
后附: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修订)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2020年8月1日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修订)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方针为统领,以顶板安全管理为目标,以现场工程质量为抓手,通过进一步规范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办法、统一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成立领导组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办法的实施,确保执行到位。
经研究,特成立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领导组。
(一)领导组机构组长: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业务部室、安监队、掘进队组技术队长(员)、掘进队组验收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组职责1、组长职责(1)生产副经理为矿井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验收管理办法的审核;全面负责掘进工作面日常施工工程质量、日常工程质量验收、定期、不定期工程质量抽查领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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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一、管理制度第1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生产技术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安监处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跟班区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同时,到过现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跟班安监员对当班工程质量负有连带管理责任。
跟班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现场及时监督整改。
否则,按规定追究责任从重处罚。
第2条建立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各掘进工区必须对各掘进工作面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验收人员等,并在每月5日、15日和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不按时上交的,每个掘进工作面罚预验收人员50元/人。
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或与月度验收等级不符的,罚预验收人员各100元。
第3条建立工程质量月验收制度:生产技术科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整改责任人每条罚款50元。
第4条建立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5条建立验收人员责任连带制度:每月进行旬检月验,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每无故少参加一次,罚50元。
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如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验收人员每次每人各罚款50元,对验收负责人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追究其行政责任。
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6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直至该工程使用期满报废为止。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5000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特殊地点由验收小组验收一致同意不在此范围)。
第7条实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竣工验收和停工申请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工区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开工前,工区书面提出开工申请、放线通知单,经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机电科、通防科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写出验收申请,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写出验收报告,建立技术档案。
私自开工或撤出的,罚款1000元,所施工的工程不予结算;停工时必须写出停工报告,经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机电科、通防科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确定达到停工标准时,方可停工,否则,地测部门不予收尺。
第8条建立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生产技术科、劳资社保科对工程量签字定价,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补办申请;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生产技术科验收签证,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情况后结算,无开工申请和验收签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二、材料供应第9条、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供应科和仓库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MA 标志(执行MA标志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所有设备必须有二证一标志),1、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粒径一般为0.15~3mm,含土杂物不超过3%。
2、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要求5~7mm,土量不超过3%。
以上两种材料物管科至少每月一次取样检查,验证结果由物管科和生产技术科分别保存。
否则,对物管科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3、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仓库每月二次取样检查,验证结果由生产技术科保存。
4、金属网由供应科负责购买,要求网孔均匀,焊接牢固,符合有关规范。
三、砼喷浆料的配比第10条施工单位运输和配比喷浆料严格按照配比要求进行。
喷浆灰标号:C20,配比要求(重量比)水泥:砂:石子为1:2:2。
所有锚喷巷道每30~50米制作一组试块,现浇砼每浇筑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每500~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
试块化验单每月底送生产技术科,砼配比试验每半年做一次。
否则,对所施工工程不预验收,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次。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1条验收人员必须执行《临沂矿务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具体要求:1、在无任何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临沂矿务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
2、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10煤的顶帮破碎地段、矿压影响),采取各项防范措施仍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0.5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0.3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加大200m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锚喷巷道的平整度可不作为验收项目,但必须保证巷道的喷浆厚度。
月底验收前,工区必须写出书面材料,经地质人员及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验收小组,不准后补,否则证明材料无效。
3、对于锚喷巷道考虑压力的释放,当月施工的工程无法复喷成巷,因此验收小组验收时只对本月施工巷道收尺不定级,对上月成巷工程选点验收定级,上月施工工程必须成巷,不允许出现跨月度不成巷工程;否则,每出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并不予验收。
4、喷浆厚度的验收: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工区预留好风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必须进行验收。
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工区罚款1000元,并不予验收定级。
5、巷道高度的验收:巷道高度都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不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
6、中腰线的控制:工区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如若前后两次中腰线存有差异时,工区必须及时反映并做好施工记录,由测量人员复核,否则按施工错误处理,施工错误进尺视为无效进尺。
月底验收时,对主要巷道由测量人员每30m标注一组中腰线,工区必须对所标注中腰线进行保护,每破坏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不按中腰线施工的巷道视为不合格工程。
7、沿煤层顶板施工的回采巷道,不得随意破坏顶板的整体性和留顶煤,每发现一次破顶或留顶煤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留煤顶及破顶距离超过一个小班进尺时,对工区验收员罚100~200元,对工区罚500~3000元,所发生的材料费由工区自行承担;遇顶板破碎或构造时必须及时加强巷道支护,因支护不及时造成巷道冒顶的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并承担全部巷道修费用(特殊地点由验收小组验收一致同意不在此范围)。
附:巷道验收检查点选取及测量办法锚网喷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五、管理措施第12条严格支护材料管理。
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金属网、树脂药卷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
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由供应部门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对支护材料由验收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支护材料对供应小组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支护材料。
第13条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1、锚杆截开使用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者,对班长罚款300元并予以撤职,对当班罚款2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锚杆截开使用者,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月底不予结算,并对该巷道质量验收员罚款2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不经生产技术科批准擅自将锚杆外露丝过长部分截掉者,对当班罚款200元/根,发现五根或以上锚杆尾截掉者,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并对该巷道质量验收员罚款100元。
2、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外露丝过长、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锚杆盘脱落等)。
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
注: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盘脱落、锚杆螺帽未上紧检查整条巷道。
若现场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班长罚款1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
施工过程中,任意变更锚杆型号或规格,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的,对使用人员罚1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3、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搭接不牢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
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或不按要求搭接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5、迎头后缺锚杆:两帮每缺一根罚100元,顶板每缺一根罚200元,整条巷道全部检查。
6、锚杆外露丝长度51~150mm,每根罚20元,经生产技术科验收不影响安全使用的不再补打,若补打每根罚100元;锚杆外露丝长度超过150mm必须补打,并每根罚100元,不及时补打每根罚200元。
7、竹锚杆支护巷道木砖必须紧贴巷道煤(岩)壁,并用木楔楔紧,每发现一处木砖不紧贴巷道煤(岩)壁、没用木楔楔紧、缺木楔罚当班30元。
竹锚杆外露长度不合格的或失效的,每根罚30元,百米进尺内竹锚杆不合格超过15根,工程质量降一等级。
8、锚网支护巷道对所施工的锚杆必须采用红漆编号管理,并建好施工记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14条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生产技术科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的锚固力进行抽查。
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锚固力不合格,除进行重新补打外,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施工过程中,各工区对锚杆安装质量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生产技术科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检查原始记录,每月对锚杆锚固力及施工纪录抽查次数每掘进工作面不少于三次,各工区每月必须做三次锚固力自检并做好记录。
第15条严格中、腰线施工正常施工时,施工工区负责30m范围内的中腰线,30m范围外由地测科测量人员负责。
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工区提出书面申请,地测科必须及时安排挂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