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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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维修维护实施方案

燃气维修维护实施方案

燃气维修维护实施方案一、前言。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能源,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燃气设施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

为了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一套科学的维修维护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维修维护内容。

1.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是燃气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检查管道是否有老化、腐蚀、漏气等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管道,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2. 清洁燃气灶具和热水器。

燃气灶具和热水器是我们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设施,定期清洁灶具表面和内部,清理热水器的沉积物,可以有效提高燃气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检查燃气阀门和控制器。

燃气阀门和控制器是燃气设施的关键部件,需要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泄漏的情况。

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 维护燃气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设施,定期维护热水器的热交换器、燃烧室和排烟管道,清理热水器的沉积物,可以有效提高热水器的热效率和安全性。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专业的燃气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三、维修维护措施。

1. 建立健全的维修维护档案。

建立健全的维修维护档案,记录每次维修维护的内容和时间,以便于后续的跟踪和管理。

2. 培训维修维护人员。

对维修维护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维修维护的技能和水平,确保其具备处理各种燃气设施问题的能力。

3. 定期召开维修维护会议。

定期召开维修维护会议,总结前期的维修维护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维修维护计划,确保维修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总结。

燃气维修维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和健康。

制定科学的维修维护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各项维修维护措施,是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关键。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燃气维修维护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和安全。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请看下面的文档:一、背景和目标本方案旨在确保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维护。

通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管网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潜在的安全隐患发生,提高供气质量和可靠性。

二、管网检查和维护计划1. 检查频率定期对燃气管网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及管道的安全性和正常工作状态。

具体检查频率如下:- 主干管道: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分支管道: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 管道连接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阀门和附件: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 检查内容管网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管道及连接点的泄漏检查- 阀门、附件和其他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 管道是否有堵塞、腐蚀或其他损坏- 安全防护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管网的维护记录和维修历史的审查3. 维护措施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管道修补或更换- 阀门和附件的维修或更换- 定期清洗和排除管道堵塞- 更换老化或失效的安全防护设备三、应急处理和预防措施1. 应急处理当发生燃气管网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关闭事故点周边的阀门- 启动应急停气系统-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撤离和救援工作- 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2. 预防措施为预防燃气管网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定期培训管网操作员和维护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进行定期演练,检验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 强化管网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加强管网维护和修缮工作,及时处理管道损坏和设备故障四、执行和评估此方案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执行和管理。

同时,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定期对管网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以上为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的内容。

希望对您有帮助。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户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制度客户服务部2013版目录一、前言此工作制度主要是关于户外及户内立管、户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保养作业工作。

管网工程及生产厂区系统的紧急情况处理,不在本守则范围内。

本工作守则未授予豁免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之下,除执行本制度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条例、标准的规程。

二、有关法例及其它工作守则此燃气设施运行保养制度是以香港中华煤气的工作指引为基础,并遵照国家及行业操作作业标准要求,以及国内的运作模式撰写而成。

1.香港中华煤气地上燃气设施设计、施工及维修工作守则(OP1):客户紧急事故处理程序(2013年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5.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3月30日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发布)6.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2号发布)7.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2000年1月21日建设部令第73号发布)8.《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三、组织架构及职责(一)维护保养的组织形式1.客服抢险处接收由客服安检处下发《户内安全检查跟进工作单》内容,及时进行维修跟进。

2.客服抢险维修处保养内容还包括用户、消防、警察、其他社会人士上报的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的损坏、漏气、停气、腐蚀等情况。

(二)人员架构(三)工作人员职责客服部经理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运行服务部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业务技术、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售后服务水准和企业形象,确保安全生产和稳定供气。

2、负责各类户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实时掌握各种运行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确保户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2024年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2024年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2024年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公众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燃气安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的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燃气管道是指供应、输送和使用燃气的管线,包括高压输气管道、中压应急管道和低压用户管道。

第四条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应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规范、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管道运行维护应依法依规进行,燃气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管道运行管理第六条管道运行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和职责,对管道的运行进行全面监测、检测和隐患排查。

第七条高压输气管道和中压应急管道的勘察、设计、建设和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管道运行中发现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公众安全。

第九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擅自施工或破坏管道,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通过管道进行非法开采、抽取燃气,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将危险品、易燃物质等与燃气管道接触,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管道维护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计划、维护标准、维护方法和维护记录等。

第十三条管道维护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清洗、检测、修复和更换等。

第十四条管道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确保维护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管道维护期间,应加强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措施,确保维护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管道安全监测第十六条管道安全监测应建立全程监测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温度、压力、液位和漏气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七条管道安全监测系统应联网管理,及时预警并报警,确保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管道安全监测数据应进行存储和备份,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分析体系,提供相关数据查询和分析报告。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

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一、背景近年来,燃气管网在城市供气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以及提高供气可靠性,制定一份完善的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保障燃气管网稳定运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目标包括:1. 确保燃气管网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发生;2. 提高管网的运输能力,满足不同居民用气需求;3. 加强管网的监测与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三、方案内容1. 设备运行维护为确保燃气管网设备正常运行,需要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 定期检查管道、阀门、计量设备等设施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清理和更换老化的管道和相关设备,减少故障率;- 检查和修复漏气点,确保供气稳定;- 更新和完善设备运维记录,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措施。

2. 运输能力提升为了满足不同居民用气需求,需要提高管网的运输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 定期评估管网的运输能力,发现瓶颈和薄弱环节;- 对干线管道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输送能力;- 扩大管网的覆盖范围,满足新建小区和工业用气的需求;- 建立管网运输能力的监控机制,及时调整供气方案。

3. 监测与维护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需要加强管网的监测与维护。

具体措施如下:- 配置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燃气管道的压力、温度等参数;- 定期进行管道的泄漏检测,及时处理泄漏问题;- 对管道进行清洗和除锈,保持管道内壁的光滑;- 加强对地下管道的巡检,及时发现破损和变形情况。

4. 安全预警机制为了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是必要的。

具体措施如下:- 安装气体泄漏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建立紧急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管道封闭等措施;- 加强对供气系统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总结通过完善供燃气管网运行维护方案,能够确保燃气管网的稳定运行,提高供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全文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全文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全文《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国天然气管网,提高天然气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维护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和服务,天然气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基础设施包括天然气输送管道、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天然气液化设施、天然气压缩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城镇燃气设施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和煤制气等。

第四条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供应、规范服务、加强监管的原则,培育和形成平等参与、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天然气市场。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天然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

国家能源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天然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天然气用户履行本办法规定义务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天然气基础设施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经验证符合要求的优先推广应用。

第二章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国家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筹规划。

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结合全国天然气资源供应和市场需求情况,组织编制全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天然气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用气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居民使用的燃气管网设施,包括燃气输气管道、调压站和储气罐等。

第三条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组织领导第四条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组织领导由市管网公司负责,设立管网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市管网公司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燃气管网设施的巡查、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物资配备方案。

第七条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化的运维团队,确保燃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内容包括设备巡检、定期维护、事故处理和应急保障等。

第九条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要求包括:设备巡检要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定期维护要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事故处理要及时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应急保障要做好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保障在突发事件下的正常应对能力。

第十条市管网公司应编制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执行第十一条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巡检制度,明确巡检的频次和巡检的内容,确保每条管网设施都能得到有效的巡检。

第十二条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设备的定期维护,对设施进行清洗、维修和更换等工作。

第十三条在发生燃气管网设施事故时,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处置事故,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准备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下能及时获取所需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管理要求。

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指的是对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管道安全检测: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测,包括管道的外观检查、泄漏检测、压力测试等,确保管道的正常工作状态。

2. 管道维护修理:对发现的管道缺陷或故障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以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 管道标识标牌:在燃气管道的重要节点和附近设置标识标牌,标明管道的属性、压力、管道所有人等信息,以提醒公众和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4. 控制和监测系统:安装控制和监测系统,对燃气管道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5. 管道运行记录:对燃气管道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存档,以备查阅和日后维护。

6. 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燃气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程序、疏散方案、漏气处理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7. 监管和执法:建立有效的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对燃气管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以上是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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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

根据国务院313号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5922-200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的规定,结合公司燃气设施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天然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CNG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负责”的运行管理责任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部门为生产运行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

还应设置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维护巡检人员,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

第五条公司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所管辖的燃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和基础资料台帐,贯彻和落实公司安排部署的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宣传、告知、教育工作;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式,发动管道沿线群众及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管道安全保护和信息通报。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安、安全监督、规划建设、国土等)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同当地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做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现场处理燃气设施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公司反映、报告管道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治要求。

并对管道安全隐患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和应急管理,同时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支持,直至管道隐患得到整改。

五、各单位至少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燃气设施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及巡线工的日常巡线工作情况,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业绩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六、采用多种形式对巡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考核。

七、按照本单位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地方政府送达管线安全隐患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任务。

二、管道巡检人员对负责片区的管线及其设施不间断的进行检查并填写好《燃气设施巡查记录》,记录必须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向管道沿线居民进行燃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宣传、告知、教育等具体工作。

四、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当管道安全区范围内出现修建违章建构筑物、公路和取土、挖塘、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重点监护;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取得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健立、健全相关资料,并及时汇总、整理、归档,根据上级要求上报管道保护的相关资料。

六、协助上级部门对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协调处理。

第七条对重要的天然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必须设有识别标志。

对天然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八条天然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第一节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管理第九条燃气管网的运行管理规定一、管道运行压力严禁大于管道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二、应根据管道运行压力、温度、全线设备状况和季节特点,通过优化运行进行输供气。

三、管网整体或局部供气量发生变化时,或者管网布局发生变化时应做供气状况检查,主要是测量燃气管网各处的供气压力情况。

四、每次管网供气状况检查应该在用气高峰进行,各测量检测点必须有代表性,并且在同一时刻读取压力值。

五、每次管网供气状况检查应制定详细方案,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六、定期分析管道的输送能力和生产能力利用率。

七、应及时分析设备、管道运行效率下降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方案。

八、管线在技术改造后,应对管线运行进行全面分析。

九、应根据管道内检测、外防腐层调查、管输介质组成、管材特性、管道沿线自然和社会状况等,定期对管道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与评价。

第十条对地下天然气管道巡查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城镇燃气管网是城镇燃气经销的命脉,安全运行是管理的目的。

在管理中必须做到:“四清”:1.管线走向清;2.管线埋地深度、规格清;3.管道腐蚀现状清;4.管线周围地形、地物、地貌清;“七无”:1.明管跨越无锈蚀;2.检查头、里程桩、标志板(桩)无缺损;3.阀井内无积水;4.管线阴极保护无空白;5.管线绝缘层无损坏;6.管线防护带(两侧各5米之内)无深根植物;7.堡坎、护坡无垮塌。

二、埋地燃气管道投入运行后,应派人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维护线路设施,收集有关资料,并应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巡线的目的:由巡线人员在所管理的燃气埋地管道上沿管道走向进行管线的巡查和维护工作,通过巡线人员的观察或专用仪器查找有无燃气泄漏、构(建)筑物占压管道、管道移位等异常现象,判别分析管道的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以达到管道正常运行的目的。

2.管道巡线人员对所巡查管道除应做到管道管理“四清”,还应对巡查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清楚。

3.地下燃气管道巡线周期:(1)DN108以上(含DN108)干管每半个月巡查一次;(2)DN108以下支管每个月巡查一次;(3)低压管线每三个月巡查一次;(4)对穿跨越处、斜坡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查。

(5)对以下活跃程度的区域,应提高巡线频率:①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②建设工程频率较大的区域;③采用露天挖掘或定向钻探方式进行的新建设项目,4.对地下燃气管道的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有上述现象发生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3)在上述活跃程度区域,除应提高巡线频率,还应做好以下工作:①参与整个工程在施工期间有关协调工作,了解工程施工范围内管网设施走向、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随时与施工建设方保持联系,要求对方到燃气管网管理单位查阅埋地管道埋设情况和燃气管道走向,制定保护方案,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②加强对施工区域燃气管网设施的巡查监护工作,一般应做到两天巡查一次,特殊情况一天巡查一次;③发现危及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时,应立即与施工方联系,向对方发送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做好记录备查,配合上级部门处理隐患直至解决。

(4)对燃气管道附件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管理公司生产部门汇报情况。

(5)进行管道巡查时,还应对沿线管道阀门进行检查:每个月打开阀井检查1次:检查阀门有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门井内有无积水、塌陷。

(6)每一年对波纹管调节器接口进行严密性及工作状态检查1次。

调节器调节操作完成后应拧紧螺母,使拉杆处于受力状态。

5.在郊外巡线应注意的情况:(1)管道的转角桩、方向桩、燃气标识板(桩)是否丢失、移位和完好;(2)在距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以内是否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3)管道所经之处,是否有垮塌、沉陷、滑坡、危岩、人工取土和倾倒垃圾等异常情况;(4)管道是否被雨水或洪水冲刷裸露;(5)管道的上方或附近是否有人栽种深根植物(如黄桷树等);(6)管道所经过的绿化地带,是否有异常死亡的绿色植物;(7)管道所穿越的水塘、河流、水田等是否有异常气泡或大量鱼虾的死亡;(8)管道的附近是否存在施工爆破作业或地震勘探活动;(9)管道的附近是否存在大型机械露天挖掘、推土作业;(10)管道的附近是否存在地质钻探作业;(11)管道的附近有否公路、桥梁、沟渠的工程建设;(12)管道的附近有否地下人防工程建设;(13)管道的附近有否其他地下管线的挖沟、穿越、跨越等施工等;(14)与管道排行的其他市政管道有否应急保护系统等。

6.在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巡线时应注意的情况:(1)正在新建或翻修的公路和道路;(2)正在修建的围栏或围墙;(3)地质调查取样的定向钻孔;(4)正在开挖的地基建设;(5)其他市政管线的建设(例如:通讯线缆、供水管、排污管、电力线、路灯线等);(6)采用露天挖掘的工地;(7)其他市政管沟与燃气管道的穿越、跨越点;(8)检测下水道、电缆沟、地下通道、地下室等是否有燃气渗出;(9)正在开挖的电杆的地坑;(10)管道经过的地面/空气界面(例如:引入管出地面段;调压箱进出地面管段;阀井中裸露的管段等)是否存在锈蚀、泄漏情况;第十一条吹扫桩及引入管的运行维护管理一、采用分片负责制,巡检人员应至少每季度对负责片区的吹扫桩及引入管巡查一次。

二、不能有锈蚀、燃气泄漏,引入管不能有电线缠绕。

三、对于锈蚀较轻微的管线,应及时除锈刷漆;对于锈蚀较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四、引入管的管卡不能有松动、脱落等现象。

第十二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地下天然气管道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泄漏检查可采用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查,可沿管道方向或从管道附近的阀井、窖井或地沟等地下构筑物检测;二、运行中的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后,应对该管道选点检查其防腐及腐蚀情况,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

管道使用20年后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制定检测周期,并应加强巡查和泄漏检查。

三、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检查的周期规定:1.高压、次高压、中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2.聚乙烯塑料管或设有阴极保护的中压管道,每2年不得少于1次;3.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2次;4.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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