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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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方案

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方案

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方案1. 引言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是指不同省份之间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医疗费用的结算和清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多和医疗资源的错位分布,跨省就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能够享受到医保待遇,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方案,包括其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以及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2. 背景在过去,医保跨省结算是一项费时费力的任务。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需要手动提交各种材料并等待核准和报销。

这不仅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也增加了医保机构的工作负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省份开始探索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方案。

3. 目标医保跨省联网结算的目标是实现参保人员在任意地点就医后能够享受到医保待遇,同时减少手续办理时间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具体目标包括:•实现医保参保人员和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和结算;•提高结算速度,使参保人员能够迅速获得医保报销;•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推动电子化办理流程;•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保护参保人员的隐私权。

4. 实施步骤为了实现医保跨省联网结算,需要以下步骤:4.1. 建立标准和规范各省份需要制定一致的标准和规范,以便参保人员和医疗服务机构能够顺利地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涵盖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安全保障等方面。

4.2. 建设联网平台各省份需要建设相应的联网平台,用于参保人员和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和结算。

这项工作包括建设服务器、网络和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并实现与其他省份的互联互通。

4.3. 推广应用一旦联网平台建设完成,各省份就需要推广应用。

这涉及到培训参保人员和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推动他们使用联网平台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结算。

4.4. 逐步扩大范围初期,医保跨省联网结算可以选择一些重点省份进行试点。

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发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实现全国范围的医保跨省联网结算。

5. 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5.1. 技术问题医保跨省联网结算涉及到数据交换和信息安全等技术问题。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流程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流程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流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均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如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定点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注:深圳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1月起,深圳开始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政策,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待遇有所提高。

同时新政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深圳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职工门诊报销待遇提升了原来,国内只有部分地区支持职工门诊报销,虽然门诊费用一般不高,但如果能报销,也是好的。

但从今年开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普遍在全国开展,改革之后,全国基本都支持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了,并且,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还会更高一些。

304重要城市医保关于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304重要城市医保关于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苏州医保政策
异地住院治疗相关政策
参保人员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长期居住外地和转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 疗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和居外人 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付。 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发生急症,可在当地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诊 治,凭单位证明、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到社保中心 按规定结付。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 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医保基础知识
⒎减肥门诊、戒烟门诊、戒毒治疗、性病治疗(艾滋病除 外)的费用及属于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⒏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劳动鉴定以及职工的劳动鉴定费。 ⒐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责 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⒑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洽谈、考察、 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⒒各类会议所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费。 ⒓住院病人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者,自医院通知出院第二天 起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疗费。
重庆医保政策
异地住院治疗相关政策 1.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期间,在本统筹区外 突发疾病异地就诊,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范围等按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所 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住院者须在当地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 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在职工 住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 登记手续。其住院费用凭单位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 费用结算凭证及明细清单等,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重庆 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天津医保政策
异地住院治疗相关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提高整体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一、总则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省外住院治疗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参保地与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工作。

2.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目标是提高住院报销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二、费用结算的程序1.参保人员住院后,医疗机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住院信息和费用明细。

2.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住院信息发送给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核定费用,将费用信息发送给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费用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部分。

5.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费用结算信息发送给医疗机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经办机构将费用直接结算给医疗机构。

6.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只需按照定额进行一次性支付,不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用。

7.参保人员出院后,医疗机构将相关费用结算信息发送给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费用结算的要求1.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确保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良好的信息对接。

2.参保人员需在医疗机构住院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约住院,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住院信息。

3.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确保医保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费用结算。

4.医疗机构需及时将住院信息和费用明细录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并确保准确性。

5.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费用结算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送给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及时审核费用信息,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结算给医疗机构。

异地就医如何结算住院费用

异地就医如何结算住院费用

异地就医如何结算住院费用在如今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时代,异地就医已经成为许多人可能会面临的情况。

当身处他乡生病住院时,如何结算住院费用成为了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医疗费用的及时报销,也影响着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就医体验。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异地就医结算住院费用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通常是指参保人员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比如,一位在 A 市参保的居民,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到了 B 市,并在 B 市的医院住院治疗,这就属于异地就医。

在进行异地就医结算住院费用之前,有一些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步,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

线上的话,可以登录参保地的医保服务平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也可以通过手机 APP 完成备案操作。

线下则可以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时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如个人身份信息、就医地信息、预计就医时间等。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会公布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患者可以在这些医疗机构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进行就医。

通常,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顺利进行费用结算。

第三步,确保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处于正常状态。

如果社会保障卡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费用结算。

完成了上述准备工作,患者在异地住院就医时,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结算住院费用。

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要向医院出示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并告知医院已经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

医院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对患者的备案情况进行查询和核实。

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会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哪些医疗项目和药品可以报销,是按照就医地的规定来确定的;而具体能报销多少比例,则是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在出院结算时,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的部分会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政策问答

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政策问答

新农合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政策问答作者: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5年第09期问:什么是跨省就医即时结报?答: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就是通过信息化方式联通我区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在实现患者信息实时共享的前提下,参合患者在自治区以外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的结算方式。

问:即时结报与以往的跨省就医比较有什么好处?答:从患者角度来说,传统报销模式下,患者在自治区外就医不能享受即时结报,需要全额垫付住院医药费用,出院后持发票、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回参合所在地的农合办办理报销手续,农合办需核实患者提交的材料后才能为患者办理报销手续,一般时间在60天以内。

报销时间长、个人垫付资金压力大。

实行即时结报后,患者在出院时即可在定点医院报销医药费用,个人只需承担自付部分费用,报销时间短,患者资金压力小。

从新农合管理部门来说,传统报销模式下,为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杜绝利用假病历假发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情况,新农合管理部门需要对转到区外就诊患者的报销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才能为患者办理报销手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实行即时结报后,患者就诊信息通过信息化方式可以及时审核,新农合管理部门只需与定点医院结算,提高了审核效率,确保了基金安全。

问:跨省就医即时结报的覆盖范围有多大?答:这项工作还在试点阶段,开通的试点是呼和浩特市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也就是说,目前只有呼和浩特市的参合患者转诊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可以享受即时结报服务。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会逐步扩大即时结报服务的范围,力争年内我区各盟市全部启动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服务,同时逐步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问:跨省就医即时结报的服务流程是什么?答:呼和浩特市的参合农民在北大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患者(家属)需持住院患者本人身份证、患者本人参合医疗证、由呼和浩特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出具的转诊单在北大人民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符合住院条件的进行住院治疗。

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政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为保障全国人民的健康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和保障。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以及政策的影响三个方面来阐述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一、政策背景医疗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在过去,由于医疗保险政策的限制,大多数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然而,随着人们流动性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就医需求也日益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要,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二、政策内容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藏医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为了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的互联互通,社会保障部推出了“藏医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

该平台可以实时共享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信息,包括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就医记录、药品费用等。

这有效地解决了跨省就医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

2. 跨省就医报销根据该政策,参保人员可以在跨省就医时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实名制医保卡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然后将相关费用报销给就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参保人员的报销申请,依据统一的费用标准进行核算和返还。

这项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的经济负担问题,使得人们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就医相同的待遇。

3. 医疗定点机构网络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便利性,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医疗定点机构网络。

这个网络由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定点检验机构等组成,覆盖了全国各个地区。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在网络内的定点机构享受医疗服务,然后通过报销程序进行费用的核算和返还。

这项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三、政策的影响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对于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就医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跨省异地就医。

然而,这也带来了就医费用的结算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推出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以方便患者就医并减轻经济负担。

一、政策背景随着交通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出行和通讯变得越来越方便。

同时,医疗资源在各地不断优化分布,一些技术先进的医疗机构可能集中在特定的地区。

因此,患者选择在异地就医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然而,在过去,患者跨省就医时常常面临就医费用的先行垫付问题。

这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的负担,并增加了就医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逐步推行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以使患者能够更加便捷地就医,减轻经济负担。

二、政策详解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允许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就医地医疗机构,避免了费用的先行垫付问题。

具体而言,该政策分为两种形式: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而本文主要关注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在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中,患者在异地住院时,只需提供申请材料及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进行费用结算。

患者无需先行支付费用,更加便捷高效。

三、政策影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从个人角度来看,该政策使患者在异地就医时不再需要先行垫付费用,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就医的便利性。

这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但需要异地就医的患者来说,尤其重要。

从社会角度来看,该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各地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

一方面,技术先进的医疗机构可以更好地为异地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医疗水平。

另一方面,较为贫困的地区也能通过接收外地患者而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收入,推动当地医疗事业的发展。

四、政策实施与问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推广和普及。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在跨省就医方面面临着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方便城乡居民在跨省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下面将从联网结算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城乡居民在跨省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权益。

跨省就医是指在城乡居民所属的基本医疗保险区域以外的地方就医。

在过去,由于不同地区的医保系统之间不联通,城乡居民需要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通过手工报销的方式来获取医疗费用的补偿。

这不仅增加了居民的负担,也给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就医效率带来了困扰。

而通过建立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可以实现不同地区医保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结算信息的快捷传输,方便城乡居民在跨省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提高城乡居民的就医便利性和医疗质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的意义在于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和高效运行。

联网结算系统的建立使得城乡居民在跨省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并提高了居民的就医便利性。

同时,联网结算也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各地区间医保数据的共享和结算信息的快捷传输,有利于减少重复办理手续和信息错误导致的纠纷,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就医效率。

此外,联网结算系统还有利于统计分析和政策制定。

通过对跨省就医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就医需求的分布、就医行为的特点和就医费用的变化趋势,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医疗资源的配置提供参考依据。

首先,居民需提前到所在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就医材料。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7.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全面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国一半统筹地区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出台《通知》。

二、《通知》的总体考虑一是坚持政策优化集成。

近些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试点初期,多数政策是以“打补丁”的方式推进,本次《通知》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

二是坚持管理统一规范。

针对部分地区不支持将急诊抢救费用、外伤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以及补办备案后的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的问题,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规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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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解答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总体思路:完善市(地)级(以下简称市级)统筹,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要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

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任务: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
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异地联网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四)《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部署,我市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积极协调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联网结算平台、完善备案程序、梳理结算流程,实现了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

2017年8月2日,我市第一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成功。

8月25日,来自重庆的一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13家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县。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

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二)循序渐进。

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

(三)有序就医。

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四)统一管理。

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流程、结算方式基本稳定,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总额控制、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

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好处
(一)减少垫支负担和往返奔波。

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改善了过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的情况。

(二)扩大了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就医范围。

异地安置人员原来只能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现在地市级的
范围内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等地可以直接备案到省,备案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三)简化了经办手续。

取消了居住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

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程序。

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惠及人群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办理流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第一步,异地安置备案:参保人员首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备案,填写异地安置申请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社保卡检测和鉴权
第三步,住院联网登记:参保人员住院前电话通知参保
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住院联网登记。

(前提单位已及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步,持卡就医: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二)转院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第一步,开具转院证明:由参保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开具。

第二步,社保卡检测和鉴权
第三步,住院联网登记:参保人持转院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大厅进行住院联网登记。

第四步,持卡就医: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六、社保卡检测、鉴权途径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2017年我市信息中心已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寄回社保卡进行检测,新发卡已具备异地结算功能。

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时因社保卡问题不能联网的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测和鉴权。

主要有以下途径:
(一)本人持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办理。

(二)寄回市信息中心进行检测鉴权。

(三)如社保卡仍不能鉴权或者丢失,需办理补卡。

1、本人办理: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即时制卡。

(银行网点可登陆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亲属代办:需携带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市信息中心社保卡窗口办理。

东营市信息中心电话:0546-6378656
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的政策
1、执行就医地目录: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有关规定。

2、参保地待遇: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4、本地补充政策的后续处理:公务员补助后续费用定期结算后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中;居民大病保险后续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八、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网址: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已经有7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人社部将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异地就医。

查询内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统筹区开通信息查询;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
九、东营市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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