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培训
河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河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河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已经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如何结算?项目按就医地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在本统筹区之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由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除外),通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按参保地政策标准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应由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支付或应报销的划卡记账。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包括耗材,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省内异地就医要备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能会碰到省内跨统筹区长期或临时两种情况。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病种),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以下简称急诊)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按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中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价值、实践效果与优化路径

a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20 年,第 11 页。 b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4425 号(医疗体育类 605 号)提案答复的函》,医 保函〔2020〕109 号。 c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 年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0 年,第 5-13 页。 d 仇雨临:《对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的进一步思考》,“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2017 年 9 月 28 日。
a 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2021 年 5 月 11 日。 b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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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积极奉献的同时,也对异地就医结算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 年以来,农民工和“双创”人员 的异地就医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的开通,其异地就医质量逐步提升,不仅 “看得起病”,而且“敢看病”。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价值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应对外部变化的主动变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视角下的大病保险供给机制研究”(17CZZ02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29)。 a 郑功成主笔:《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理念、目标与行动方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17 页。
跨省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的问题与策略研究吴琼

跨省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的问题与策略研究吴琼发布时间:2021-11-23T07:19:18.751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5期作者:吴琼[导读] 随着我国逐步开展医保跨省异地结算工作,近些年医保异地结算的数量显著增加,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已经从网络搭建阶段转入便民惠民阶段,政策的实施方便异地住院患者的同时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淮北 235000摘要:随着我国逐步开展医保跨省异地结算工作,近些年医保异地结算的数量显著增加,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已经从网络搭建阶段转入便民惠民阶段,政策的实施方便异地住院患者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异地结算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分析医保跨省异地结算存在的问题,联系实际情况给出解决措施,全面推进医保异地结算工作。
本文简单讨论国内跨省异地医保的建设发展情况,并讨论该种医保发展给各相关方带来的影响,进一步阐述目前直接联网结算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推动建议。
关键词: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问题;策略引言:为增强基本医保的公平性和适应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层面不断出台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跨省异地结算极大方便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报销,使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获得感有了极大的提升。
为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解决异地就医患者医保报销难的问题,国家层面不断出台政策,推进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一、跨省异地医保发展带来的影响以患者视角来说,跨省的医保联网,可简化其就医报销程序,省去不必要的环节与时间,并减降低患者的垫资压力,形成潜在利益。
而且跨省医保人员实施集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以控制过度医疗的趋势。
其次,医保经办单位,跨省医保联网,使经办单位繁杂的任务安排更加合理,减少人力投入量,并保障办事速度。
但需要全部经办单位,均能强化对跨省就医的行为及费用的监管,以免费用异常提升。
再次,医疗机构。
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会议制度

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会议制度
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会议制度
一、政策宣传制度
为了让患者了解医保政策及实施措施,我们制定了以下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医保政策及相关实施措施。
2.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包括每年进行两次全院性质的
医保试题解答活动,设立医保宣传栏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并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邀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以及医保办开通等。
二、医保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培训制度:
1.对医保窗口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对医保医务人员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医保规章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流程知识、医保收费操作技能和基本的医疗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收费工作。
2.医保医务人员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从实际出发,更新医保专业知识,研究医保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医保工作人员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每季度一次按不同的医保业务知识和医保政策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活动主持词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活动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的是一场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宣传活动。
作为主持人,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介绍这个重要的话题。
一、开场致辞首先,我想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本次活动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剧,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医保系统不兼容,很多患者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进行报销,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推出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本次活动旨在向广大市民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他们对政策的认识和使用率。
二、嘉宾致辞接下来,请允许我邀请我们今天的嘉宾发表致辞。
他们是:(1)XXX领导:请XXX领导上台致辞;(2)XXX专家:请XXX专家上台致辞;(3)XXX医生:请XXX医生上台致辞。
三、主题演讲接下来,我们邀请XXX专家为大家进行主题演讲。
他将向我们介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背景、实施情况、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希望大家认真听取,有所收获。
四、互动环节在演讲结束后,我们将进入互动环节。
请各位来宾就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提出问题或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看法。
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抽奖活动,赢取精美礼品。
五、总结致辞最后,我想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感谢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支持和关注。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增强广大市民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了解和信心,为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谢谢!。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4.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局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强省会”行动,继续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号)要求,现就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进一步扩大,群众需求大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统筹区、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跨省通办。
三、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一)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支付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时“一站式”直接结算。
住院期间确需到外院检查治疗或者药店购药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本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工作集中宣传总结.pdf

自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改革(简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县两级工作任务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采取了健全机制、提升培训、优化服务、宣传扩面、巡检督导等一系列举措,抓实抓好改革涉及的本地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与本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两项重点工作,切实保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在我区扎实推进、平稳落地。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人员扩大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四类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运行平稳,共完成本地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336人次;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总费用呈增长态势,共直接结算336人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精准化”培训,提升经办水平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培训对象不同,分批次开展精准培训工作。
针对全县25个乡镇社保所经办人员,围绕精确解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内容、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等内容开展培训,确保经办人员全面掌握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及业务经办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系统讲解直接结算工作流程,发放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系统教学光盘,制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院内宣传咨询工作,确保就医平稳有序。
(二)实施“一站式”办公,优化便捷流程 结合县社保中心综合柜员制改革,整合服务经办窗口,将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出省卡检测两项业务由登记、住院医疗费用审核两个窗口整合为全部由登记窗口统一办理,提供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一站式”服务;根据业务调整修订办事指南,配齐相应工作人员,统一安装医保审核结算系统、社保卡跨省应用检测程序,及时申请操作权限并开展内部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三)实现“全媒介”推广,提升宣传实效 编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办理指南等宣传材料,依托县社保中心、各镇街社保所等窗口单位向参保人员宣传;依托人力社保法规“统一咨询日”系列活动,深入人口集中的十字路口,举办跨省异地就医惠民政策“一对一”、“面对面”现场政策咨询和解读;利用“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县人社宣传屏等“线上+线下”各媒介进行政策推送,实时发布全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见问题解决方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众多参保人感受到了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体验。
随着政策逐步推进,对于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期间遇到的一些疑问或困难,特别是结算时的一些报错,各地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还需分析具体原因并进一步完善解决。
当调取参保人信息报错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出发点,是让参保人就医时不用垫资付费,不再为报销就医费用往返于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
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参保人无法实时结算。
此时,接诊医疗机构窗口结算人员和医保经办部门可以根据提示信息,分析如下几方面原因。
调取备案信息报错参保人自述备案成功但系统报错,提示“调取异地参保信息失败,请联系参保地解决”。
出现上述情况,接诊医疗机构应先排查本院信息系统故障,同时留存参保人信息。
要特别提示的是,在未查清原因前随意解释极易引发参保人投诉。
排除本院故障后,如备案过期或仍然无法调取备案信息,接诊医疗机构应告知参保人需重新备案。
如果参保人备案年份较早,备案信息未上传国家平台,仅能用于手工报销。
若因此不能享受异地直接结算待遇,接诊医疗机构要告知参保人重新备案。
需要专门提醒的是,如参保地、参保险种及参保关系发生变化时,参保人须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不支持参保人在重新备案时选择同一统筹区。
以北京市为例,当上述情况发生时,参保人需在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取消备案后,再次申请备案;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先备案到目标就医地以外的统筹区,再申请备案到目标就医地统筹区。
当然,参保人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现场办理备案。
参保状态异常若系统报错提示“存在缴费中断”“存在欠费”等关于参保状态异常的信息,报错的主要原因为参保人医保断缴或欠费。
此时,接诊医疗机构应明确告知参保人咨询参保地。
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应核实参保人的缴费记录和待遇状态,若确实存在断缴情况,应如实告知参保人并提醒其尽快补缴,同时告知参保人欠费期间医疗费用能否补报,何时可享受直接结算待遇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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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异地就医人员来沪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医 保政策还是上海市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人员在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执行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纳入上海医保统一 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国家规 定执行参保地政策。
上海市参保人在外省市就医
1、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 生除外)且属于以下人群范围的,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 疗费用直接结算。
受益的四类人群
注意:目前仅有住院医疗可以实现异地直接结算
2、参保人如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宣传工作培训会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18年3月6日
有哪些好处
随迁养老的爸 妈、在外打工的你, 不用再为异地报销 医药费跑腿啦!跨 省异地就医费用直 接结算的“高速公 路”已经修通,基 本医疗保险跨省异 地就医住院医疗费 用直接结算系统全 面启动、联网运行 啦!
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本市参保人如需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应先在本 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视 作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时,参保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或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 代办的,被委托人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部分地区异地就医已实行一单结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承 担的费用。 具体情况要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4、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执行的是上海医 保政策还是就医地医保政策?
参保地待遇: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疗 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上海市规定执行;
就医地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 支付标准等按照就医地规定执行。
9、异地就医人员来沪住院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 吗?
需要。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是参保人来沪就医身份识别 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 出示,实名制就医。
10、异地就医人员都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吗?出院结算时是 不是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在参保地办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原则上应采取跨 省异地直接结算的方式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 费用。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按 规定申请报销。
举例说明:
11、异地就医人员如何获得更多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异地就医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网址:)”获得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直 接结算的相关政策,也可拨打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咨询电话 12333或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已经在参保地完 成备案的人员, 可以在网站上注 册,完成实名验 证后,即可在线 查询本人备案登 记和异地就医结 算信息。
其他政策
13、异地住院结算时,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急国 处家 理平 机台 制建 ,立 随了 时报 响错 应联 处系 理处 问理 题机 。制 和 系 统 应
14、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可在跨省异 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吗?
6、参保人如何获得更多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参保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 )”获得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 也可拔打上海医保咨询热线021-962218或咨询本市医保经办机构。
外省市参保人在上海就医
7、异地就医人员来沪就医前需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实现直接结 算住院医疗费用?
办妥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原则上应采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方 式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因故 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垫付费用可按原途径回本市医保经办 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3、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 版)吗?
需要。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是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 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与目前参保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1.0版) 不同。本市参保人在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就医关系转移后,可向 本市的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当前全国标准2.0版), 具体申领要求可拨打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021-962222进行问询。
5、参保人在哪些医疗机构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 接结算?
参保人可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实现跨省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 疗机构信息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网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