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案例分析典型
人力资源案例分析

案例1-2福临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人事制度改革福林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珠江三角洲,是乔国栋与10年前创办的,专门生产活塞、活塞环、气门之类的产品,为华南的汽车制造与修理业服务。
乔国栋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但干营销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坚持自己同时兼营销副总,关迪琼人财务副总,傅立朝是生产副总,他手下还有位生产厂长,叫刘志仁,是傅总自己找来的。
事实上创业之初,厂区布局、车间设备、工艺质量标准,直至4位车间主任人选,全由傅总包揽,连第一批生产工人中不少人也是他招聘进来的。
乔总并未全力关注公司发展的全局和战略,至少1/4的精力花在他爱干也擅长的营销、采购和公关上了。
好在当时公司规模不大,市场也有利,这么干下来效益相当不错。
1、福临公司是怎么同意把人事权下放给各车间主任的?为什么看来这套办法还算有效?福临公司在创业初期,把人事权下放给车间主任,是因为其高层领导任并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来设计、规划企业的未来发展(从创业阶段到集权阶段),忽略了人力资源管理这一重要环节,也没有明确的管理体系,而导致责权不明﹐于是出殃了长达7年之久的人事权下放﹔福临公司在创业初期,公司规模不大,人事管理简单,把人事权下放给车间主任,一来可以优化人员配置,可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来可以让基层干部心里上有一种成就感和责任心和积极性,团结员工,使公司上下一心,不断使公司发展与壮大。
所谓人事权就是不受第三方制约独立行使人事聘用、调动、任免权。
私营企业当然拥有独立人事权。
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
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2、你认为该公司这样处理人事职能恰当吗?若恰当,为什么?不恰当,又为什么?不恰当。
人力资源案例分析题10道及答案

案例1:林某是一家高科技企业的年轻的客户经理,有着双学位的学历背景和较好的客户资源,但是个性较强的林某,常常是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钉子户”,果不其然在公司新的绩效考核方法推行的过程中,林某又一次“撞到枪口上”。
林某所在的公司所推行新的考核办法是根据每个员工本月工作的工时和工作完成度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效益工资和员工创造出的相关效益挂钩。
因为该公司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工时是根据员工每日在信息化系统上填写的工作安排和其直接上级对员工工作安排工时的核定来累计的,员工的工作完成度也是上级领导对员工本月任务完成情况的客观反映。
上月月末,该公司绩效考核专员根据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发现林某上月的工时离标准工时差距很大而且林某的工作完成度也偏低,经过相关工资计算公式的演算,林某这个月的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要扣掉几百元钱。
拿到工资后的林某,面对工资数额的减少,非常激动,提出了如下几点质疑:1.工作安排不写不仅是他的错,因为上级朱某没有及时下达任务;2.没有完成相关的经济目标责任也不应该全由他承担,因为这和整个公司的团队实力有关;3.和他同一岗位的同事相比,他认为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好,而拿到手上的工资却比同事低的多,这太不公平。
带着一身的怨气,林某走进了一向以严明著称的公司董事长赵某办公室……诊断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为绩效评估结果而造成的纠纷,这个纠纷涉及的三个当事人分别是:林某——绩效评估的对象;朱某——绩效评估者;赵某——绩效评判者。
简言之就是运动员、裁判和运动会主席之间的故事。
我们先从三者的心理分析入手:林某:考核不公正。
林某对于考核不公正的看法产生于对于考核过程的责任归属有异议,对于考核结果横向比较的内部公平性赶到不满。
朱某:考核真无奈。
朱某对于林某一向抱有“惜才”的心理,对于林某平时的一些表现,也仅仅是“点到为止”。
对于根据系统计算出的考核结果,朱某也非常吃惊,并且面对这样的结果朱某感到很大的压力。
20个案例分析:人力资源风险及其控制

20个案例分析:人力资源风险及其控制案例1: 欺诈行为的雇员公司X的一名雇员在财务部门进行了欺诈行为,造成了公司的财务损失。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加强内部控制措施,例如实施严格的审计制度和监控系统,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案例2: 雇佣不合格员工公司Y在招聘过程中雇佣了一个不合格的员工,导致他们无法胜任工作并给公司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加强招聘程序,包括仔细筛选和面试候选人,并进行背景调查,以确保雇佣合适的人选。
案例3: 高员工离职率公司Z的高层员工离职率较高,给公司的稳定性和运营带来了困扰。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关注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
案例4: 法律合规问题公司A因未遵守劳动法规定而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建立一个法律合规团队,负责监测和确保公司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雇佣合同和劳动关系等。
案例5: 员工不当行为公司B的一名员工在工作场所进行了不当行为,导致其他员工的投诉和不满。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建立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提供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
案例6: 员工培训不足公司C的员工培训不足,导致他们无法胜任工作,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业绩。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投资于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案例7: 薪资和福利不公平公司D的薪资和福利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引发员工不满和不稳定。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建立公平的薪酬和福利体系,确保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合理、公正,并与市场竞争力保持一致。
案例8: 员工健康与安全问题公司E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并因此提起了诉讼。
为了控制这种风险,公司应该建立健康与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并遵守相关的健康与安全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姚丽事件

谁的责任——大庆建设分行景园储蓄所职员的处分1 1999年7月9日,大庆建设分行景园储蓄所遭到两名手持铁锤、利刃的歹徒抢劫。
歹徒用铁锤打碎防弹玻璃后威胁:“如不打开柜台,我们进来便杀死你们。
”女营业员姚丽暗中按下了报警器,但警讯未能发出;这时,女营业员孙海波假装找钥匙以拖延时间,姚丽又暗中再按下报警铃,报警铃仍然失效。
在这种情况下,姚丽被迫点头示意孙海波把柜台门打开。
歹徒进门后,一名手持利刃的歹徒逼迫姚丽打开钱箱,声言如不打开便杀了她。
结果,歹徒从姚丽的钱箱抢走了13568.46元现金,从孙海波的钱箱抢走了30190元现金。
接着,歹徒又威胁姚丽打开保险柜,但被姚丽瞒过,柜中的25万元现金才未受劫难。
歹徒逃离现场后,姚丽立即向“110”报警。
翌日,姚丽从家里取出了 1.3万元交还储蓄所,以弥补单位的损失。
1999年8月,大庆分行的领导,对姚丽做出如下处分决定:姚丽“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危急时刻,没有挺身而出,没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决定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姚丽后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该仲裁委员会于1999年11月8日做出裁决,大庆建行对姚丽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无效。
大庆建行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2000年1月26日,法院判处建行败诉。
建行仍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由该法院院长审理,结果认为:景园储蓄所被犯罪分子抢劫,主要原因是该所未安装恐吓报警器和“110”报警装置失灵,使工作人员遭受侵害时不能及时报警,处于孤立无援状态,加之上诉人(建行大庆分行)未按规定男女比例配备人员(按:在场三个营业员全是女士),主要责任在上诉人,而不是被上诉人(姚丽)。
当被上诉人面对手持凶器的两名歹徒、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未能做到为保卫国家财产临危不惧,但为保护金柜中25万元现金一直与歹徒周旋,使国家大额财产未受损失,尽到了一定的责任,不构成严重失职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分析有哪些

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分析有哪些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已成为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不仅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还能激发员工的潜力,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以下将为您介绍几个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谷歌的人才管理策略谷歌一直以来以其创新的企业文化和出色的人才管理而闻名。
首先,谷歌在招聘环节就极其严格和精细。
他们不仅仅看重候选人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更注重其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公司文化的适应性。
谷歌的招聘团队会通过多轮面试和各种评估工具,确保招聘到最优秀、最适合的人才。
在员工培训与发展方面,谷歌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目标选择参加相关的培训项目。
此外,谷歌还鼓励员工进行内部的知识分享和交流,通过定期的技术研讨会和团队分享会,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谷歌的绩效管理也独具特色。
他们采用了一种名为“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目标与关键成果)的绩效管理方法。
这种方法强调目标的明确性和可衡量性,鼓励员工设定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并通过关键成果来衡量目标的达成情况。
同时,谷歌的绩效评估不仅仅基于工作成果,还考虑员工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素质。
在薪酬福利方面,谷歌提供了极具竞争力的薪资和丰富的福利套餐。
除了基本的薪资和奖金,谷歌还为员工提供股票期权、免费的餐饮、健身设施等福利,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案例二:海底捞的员工激励模式海底捞以其卓越的服务品质在餐饮行业中脱颖而出,这背后离不开其独特的员工激励模式。
海底捞非常注重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员工餐等基本福利,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在薪酬方面,海底捞采用了计件工资制,员工的收入与他们的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直接挂钩。
这种薪酬制度有效地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完整版)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安德鲁飓风1992年8月,安德鲁飓风席卷了佛罗里达州,奥普剔空气过滤公司也受到了影响,公司许多雇员的家都遭到了毁坏,公司发现后不得不重新雇佣30个新雇员以取代离职者。
然而问题在于,由于原有的“老计时员”对他们的工作如此熟悉,因此当时为了省事就没有为他们编写工作说明书。
但当30名新雇员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混乱就产生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应当做什么以及如何做。
对于需要空气过滤器的公司顾客来说,疾风已经成为往事,也就不能再成为交不了货的借口了。
公司总裁菲儿.马恩现在处于束手无策的境地。
他目前有30名新雇的雇员,10名老计时员,还有原来的工厂主管梅碧林。
他决定去会见当地一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一位顾问琳达.洛伊。
琳达要求老计时员们填写工作描述问卷,列举出他们的工作任务。
争议随之而起,因为菲儿和梅碧林都认为,老计时员为了显示他们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夸大了他们自己的工作分量;而这些计时员则认为,他们很实际地描述了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
一方面,公司内部的这种争论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顾客却在等待他们所需要的空气过滤器。
思考题:1、菲儿和琳达应当忽略老计时员的抗议而按照他们自己认为合适的内容来描写工作说明书吗?2、你将如何进行工作分析?答案要点:1.不能忽略抗议,老员工的抗议是必然存在的,因为工作分析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宣传和沟通,传达信息一定要准确,填写工作说明问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新雇员迅速的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也会转化为工作说明书,对任何一个雇员都有工作指导的作用。
如果夸大工作分量,那将导致今后的工作中,老雇员的工作量必然会因自己描述的工作量而加大。
2.如何进行工作分析。
正如上面所说,第一步要进行宣传和沟通。
获得管理层核准,取得员工的认同,建立工作分析小组,做好工作分析准备。
第二步要采取适合的方法收集信息。
针对这种老雇员为显示工作地位而夸大工作分量的问题,因采取现场观摩、工作日志法,这种方法虽然费时费力,但可以取得实际有效的结果。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姚丽事件

谁的责任——大庆建设分行景园储蓄所职员的处分1 1999年7月9日,大庆建设分行景园储蓄所遭到两名手持铁锤、利刃的歹徒抢劫。
歹徒用铁锤打碎防弹玻璃后威胁:“如不打开柜台,我们进来便杀死你们。
”女营业员姚丽暗中按下了报警器,但警讯未能发出;这时,女营业员孙海波假装找钥匙以拖延时间,姚丽又暗中再按下报警铃,报警铃仍然失效。
在这种情况下,姚丽被迫点头示意孙海波把柜台门打开。
歹徒进门后,一名手持利刃的歹徒逼迫姚丽打开钱箱,声言如不打开便杀了她。
结果,歹徒从姚丽的钱箱抢走了13568.46元现金,从孙海波的钱箱抢走了30190元现金。
接着,歹徒又威胁姚丽打开保险柜,但被姚丽瞒过,柜中的25万元现金才未受劫难。
歹徒逃离现场后,姚丽立即向“110”报警。
翌日,姚丽从家里取出了 1.3万元交还储蓄所,以弥补单位的损失。
1999年8月,大庆分行的领导,对姚丽做出如下处分决定:姚丽“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危急时刻,没有挺身而出,没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决定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姚丽后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该仲裁委员会于1999年11月8日做出裁决,大庆建行对姚丽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无效。
大庆建行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2000年1月26日,法院判处建行败诉。
建行仍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由该法院院长审理,结果认为:景园储蓄所被犯罪分子抢劫,主要原因是该所未安装恐吓报警器和“110”报警装置失灵,使工作人员遭受侵害时不能及时报警,处于孤立无援状态,加之上诉人(建行大庆分行)未按规定男女比例配备人员(按:在场三个营业员全是女士),主要责任在上诉人,而不是被上诉人(姚丽)。
当被上诉人面对手持凶器的两名歹徒、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未能做到为保卫国家财产临危不惧,但为保护金柜中25万元现金一直与歹徒周旋,使国家大额财产未受损失,尽到了一定的责任,不构成严重失职行为。
人力资源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范本模板】

案例一、S公司的管理困境:S公司是J市的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由几位志同道合的伙伴于1994年合作创办。
在公司成立之初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几位合伙人主动提出不领取工资直至公司盈利为止.在他们不计报酬、努力工作的精神感召下,公司的员工们也时常义务加班。
公司内部关系融洽、士气高涨。
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1996年该公司己发展为一家集开发、生产、经销于一体的中型高科技企业,在省内IT业界树立了一定的知名度。
1996年至1999年,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增长,员工待遇也随之不断改善,加之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朝阳产业,员工普遍感觉在这样的公司有希望同时还吸引了大批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年轻人加入公司。
然而,自2000年公司进入稳定期以来,随着经济效益增幅的减小,公司内部出现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氛围,人心涣散的迹象十分严重,尤其是中层管理者的流失问题急需解决。
中层管理者流动频繁,使公司的管理已出现脱节现象,其他员工的士气大受影响,企业生产率明显下降,公司从此陷入恶性循环.最近,员工中开始流传一种说法:凡是从本公司跳槽的人都能在现职岗位上做得不错,待遇比在公司时好,工作强度也比本公司小:其他公司对处于同一层次的员工评估还不单纯以业绩为标准。
另外,人员流动多倾向于国内的知名外企。
针对企业面临的以上问题,公司总经理感到非常棘手,准备请人力资源部经理为自己提些建议并共同商讨对策,使公司早日摆脱目前的困境。
问题:如果我们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会如何看待该问题并提出建议呢?1、解决薪酬出现的问题,而s公司的薪酬对员工没有吸引力,应进行市场薪酬调查。
针对中层流失的问题,可以通过股票薪酬模式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比如虚拟股票、期股等.2、进行绩效考核。
是公司单纯以业绩为标准,结果至上。
应改善绩效考核制度,应设计以过程、员工特征为导向的考评制度。
利用平衡计分法、KPI关键绩效指标法和360度评估.3、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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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案例分析典型 案例一:人员优化配置,如何做好岗位职责梳理? 重庆某地产公司A,主营业务是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经过8年的发展,公司在业内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最近做内部人员优化配置,希望加强公司地产策划、地产运营、地产销售三大核心职能,目前3部门有员工近300人,远高于行业标准。目前,公司人员规模庞大,部门墙严重,工作成效差。2012年年底,公司请国内某知名咨询公司协助进行内部管理运营诊断。咨询公司经过调研后,认为需要界定岗位职责,梳理、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目标管理体系。这些是公司提高内部运营,提升管理能力的关键。请结合案例分析,人员优化配置,如何做好岗位职责梳理?
案例解析: 知识点:工作分析是指对工作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进行分析、梳理的过程。在候选人选择的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评估候选人的胜任能力。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工作分析的内容包含三个部分:对岗位、部门和组织结构的分析;对工作内容及岗位需求的分析;对工作主体员工任职资格的分析:1、为招聘、选拔、任用合格的人员奠定了基础。2、为员工的考评、晋升提供了依据。3、是工作岗位评价的基础,而工作岗位评价又是建立、健全企业单位薪酬的重要步骤。 案例解析:梳理岗位职责,首先要确保部门职能的有效分解,并评估岗位设置的合理性、有效性。确定岗位职责内容,一般通过工作分析进行。岗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岗位汇报关系等。岗位说明书是工作分析的输出。在梳理岗位职责时,通常通过调查问卷,沟通访谈,工作日志等方式, 对目标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并按照工作的重要性和频度进行排列。确定了初步的岗位职责内容,可以找任职者进行沟通,加以确认和完善。另外,在任职资格方面,要确定任职者的最低标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行业经验,素质要求,个人能力等内容。
案例二:人才梯队管理与考核 “能者上,庸者下”是人才发展和任免的一般规律,即良性的人才梯队建设是动态的,进入人才梯队的员工,其工作业绩、能力提升、发展潜力等要接受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给予淘汰轮换。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有没有建立这种考核机制? A、有 B、没有 2、如何对梯队内人才进行考核与管理,确保人才始终是合格的?请谈谈你的看法和实操经验。
案例解析: 看罢今天的话题,让我一下就想到了5S:“能者上,庸者下”不就是将有用的留下、无用的处理掉的“整理”吗?“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确保人才始终是合格的”不就是分门别类放置的“整顿”吗?如此联想后,再谈谈我对人才梯队管理与考核的看法和经验。
1、确定梯队人才的范围。 根据公司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对所有员工都要进行绩效管理,但不是所有员工都是梯队内的人才,在我们公司,梯队内人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七个条件:属公司核心岗位、年龄在35岁以下、在公司工作满1年、与公司签订至少服务5年以上自愿书、每年业绩考核达90分以上、全年无受记过以上的处分、每年至少提出2条以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实施。
2、梯队内人才福利待遇。 公司要不断发展,梯队人才的建设十分重要,如果出现断档缺人将不得不从外部引进,其稳定性、能力高低都需要一定时间来考证,所以,内部梯队人才建设是我们人才输送的主力军,为吸引合格人才进入梯队内,公司对其福利待遇提供了如下九项优惠政策倾斜:可优先参加适合岗位能力提升的外部培训,可参加每月本部门经营分析总结会、可邀请参加公司每月经营分析会、可优先入选职工代表、每年可参加公司组织的郊游活动、可每年选择5000元左右不等的商业保险、家属可参加公司每年组织的年会、连续两年是梯队内人才可升薪2级、连续三年是梯队内人才可优先升职。
3、如何吸引梯队外人才。 梯队内人才可能因为考绩不合格、违纪、离职等原因而退出人才梯队,为保证优惠政策能够吸引到足够多的合格人才,公司HR部门常年做了如下工作:在公司各宣传栏常年张贴梯队人才内聘通告,如有新的修改,将及时更换;在每月的部门和公司经营总结会上,HR部门和各部门领导都会重申此项人才招募政策;鼓励推荐人才或自荐,对成功入选的,将对自荐人或推荐人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励;在各种会议、宣传栏等场合,大力宣传梯队内人才的福利待遇政策。通过这些措施,员工和各部门的积极性都非常高,能够吸引到公司内合格的所有人才进入梯队内,这也得益于公司高层对人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4、如何淘汰梯队内人才。 根据第1条确定梯队内人才的七个条件,其中最后三条是业绩条件,如果一年中“业绩条件”达不到要求或其他二条不合格者或连续二年三条中有一条不合格,均被淘汰出梯队,但淘汰出的次年也可以重新申请加入梯队,但需要经过重新审查。
5、适时组织培训和交流。 对刚刚吸引进梯队内的人才,HR部门要组织起来进行培训,包括梯队内人才的管理办法、进入与淘汰机制、福利待遇等,要多鼓励他们尽快出业绩,在公司内做出表率,体现出是公司未来的精英团队,公司一定会在政策上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对大家进行激励,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大家工作中的需求,制定提升培训计划,审批后立即实施;同样,对因业绩或其他原因被暂时淘汰出梯队的人才,也要组织起来交流,必要时进行个别交谈,最好有其直接上级一同进行,指出存在问题及共同找出解决办法,公司给予提供哪些必要的支持,只要心思还在公司,就会帮助其尽快成长,再次入选梯队内人才。这样及时的培训和交流,可化解较多的疑虑和失衡,及时提升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减少人才困顿的时间和离职。
6、勿忘梯队外其他员工。 公司里,有部分员工可能会满足于目前现状,认为每天上下班有规律,自己也勤奋工作、遵章守纪,没有向上奋斗的目标,守着自己的工作,做好自己的本份,我认为,人各有志,这样的员工也无可厚非,每个部门也少不了这样的员工,试想:如果每个员工都拼了老命想往上爬,上面哪有那么多的职位、哪有那么高的薪水?员工中需要有鲶鱼型的员工,也应有不爱动弹的员工,还要有极少数拖后腿的员工,这样的结构才是真实的员工结构。那么,梯队内人才享受了如此优惠的政策,其他员工难免心生不满,虽然感觉自己确实比他们贡献小点、能力差点,但还是会感觉不平衡,所以,HR部门特别是各部门领导要适时的给予他们理清思想、陈清公司规定和要求,让他们有表达自己不满的空间和时间,也让领导有机会给予他们适当的解释,要知道,公司任何一名员工都是公司的一笔宝贵财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开发,只有这样,公司人才梯队内外的员工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员工队伍建设才是良性的。
不管公司规模大小、行业性质、发展阶段,都必须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不可盲目扩大梯队队伍,而需尊重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先重点和核心岗位,再扩大到次重点岗位,抓住了主要的人才,公司就有了人才发展的保障,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案例三:继承人能否追索已故劳动者的工资 【案例】去年7月,张某到某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小工工作,双方约定张某工资为2800元每月,但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0月22日晚,张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与一轿车发生碰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今年9月,张某之父、张某之子、张某之妻作为申请人,向当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4853元。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张某亲属的两倍工资的仲裁请求。 劳动者死亡后,其近亲属为何有权利主张其生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案例解析: 【说法】从劳动立法本意来看,《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都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其立法的根本目的,通过法律要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从而达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之目的。
从两倍工资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法条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两倍工资的构成具有双重性,其中第一倍的工资应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二倍工资则是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其法定义务而应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产生之日起至违法行为结束之日止,这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违法成本。本案中,某建设有限公司因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两倍工资的产生,并一直持续到张某死亡时终止,张某的死亡只能是导致其作为劳动者主体资格的灭失,但是其在劳动者主体资格存续期间已产生的、可确定的赔偿金应作为其合法的个人财产。
从本案主体来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本案中,张某近亲属作为申请人,主张两倍工资的差额具备了合法的主体资格。
案例四:自行拿单位财物折抵工资或构成犯罪 廖女士是一家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因公司拖欠她5个月的工资共计16000元,她多次催收未果,遂想到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自行解决,从而将仓库中一些较为热销的产品,悄悄拿到市场上销售,从中获取16000元现金,来抵扣自己应得的工资。
不料,近日廖女士却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请问:这是为何?
案例解析: 廖女士确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1条之规定,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首先,廖女士的行为属于侵占。本罪中的侵占,包括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的确,公司拖欠廖女士的工资属实,公司也具有支付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廖女士便享有私自利用公司产品来抵债的权利。
其次,廖女士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廖女士之所以能够秘密窃取公司较为热销的产品,之所以能够悄悄拿到市场上销售,是因为其直接利用了自己作为仓库保管员的便利条件。
再者,廖女士所涉及的数额160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起点。 案例五: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仅千元 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缴纳“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