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深交所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深交所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总体概述

证券结算系统中涉及股票期权业务的下发数据有:

1、备兑开仓担保券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每日发送日终锁定的全部担保券,

启用新的业务类别QQSD,属“通知”类数据。

2、期权行权标的券过户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发送日期为行权交收日,内容是行

权交收的最终过户结果,启用的新的业务类别QQGH,属

“明细结果”类数据。

3、ETF期权行权付券方标的券交收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借用已有的业务类别FGSD(交收锁

定总股数),表示期权行权E+1日付券方已到帐份额中被锁

定的部分。

4、ETF期权标的券可用额度调整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FW。启用新的数据类别P1表示标的券

的可用额度调整。主要是三类数据的轧差结果:当日净买入

及净申购的可用份额用于备兑开仓的部分(记减)、行权E+1

日付券方当日净买入及净申购份额部分的锁定(记减)、行

权E+1日收券方实收的可用额度(记增)。。

5、期权账户开户申请及回报

申请及回报分别体现于实时接口FJYBS和FJYQR。启用新

的业务类别P2(注册)、P3(注销)。采用实时处理,不允许撤

单。

接口说明

1、明细结果库SJSJG.DBF

(1)本库用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各类明细结果,内含SJSMXn.DBF中非担保类清算明细的逐笔交收结果(要参见具体业务定义)、担保类业务交收违约待处置结果以及登记存管类股份和资金明细。券商可根据自身需要,根据明细结果进行相关交收和记账处理。

(2)JGSJLX(字段3:数据类型),‘01’:明细结果;‘02’:通知类数据。

(3)JGJSSL(字段15:交收数量),实际交收的股份数量,正数表示结算

参与人收到的数量;负数表示结算参与人付出的数量。全部交收成功时等于JGQSSL。

(4)JGSFJE(字段35:收付净额),一般情况下JGSFJE=JGQSBJ+JGYHS+JGJYF+JGJGGF+JGGHF+JGJSF+JGSXF+JGQTFY+J GZJJE,特殊情况参见具体业务定义。

(5)JGJSBZ(字段36:交收标志),‘Y’: 交收成功;‘N’: 交收失败。

(6)JGJGDM(字段37::结果代码),若交收标志JGJSBZ=’Y’且JGJGDM 不为空,则表示变更原因代码;若JGJSBZ=’N’且JGJGDM不为空,则表示错误代号,具体代码定义请参考SJSGB.DBF中GBLB=’ZY’的数据定义或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中错误代码含义表(表6-4)。

(7)其它各字段含义参照SJSMXn.DBF中“字段描述”相同的字段。

说明:期权业务在该接口中增加4种业务类别。在该接口的业务类别“交收锁定总股数”(FGSD)中,增加一类业务数据——ETF期权行权付券方标的券的锁定。

2、综合数据服务库SJSFW.dbf

(1)FWSJLB(字段1:数据类别):用于说明本条数据记录的内容,如结算备付金调整成交量统计和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等,并决定了记录中其他字段的取值,详细定义见附表。

(2)FWJSDM(字段2:结算席位代码):指参与人单位在结算公司用于资金法人结算的席位代码;

(3)FWMXZH(字段3:资金账户):指参与人单位在结算公司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4)FWXWDM(字段4:席位代码):指参与人单位下属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托管单元);

(5)FWZQDM(字段5:发生证券代号):该笔记录数据相关的证券代码,空表示不涉及具体的证券代码。

(6)FWMRJE(字段7:买入金额)、FWMCJE(字段8:卖出金额)和FWZJYE (字段9:资金余额)说明参见表一。

(7)FWCLRQ(字段10:处理日期):结算公司处理该笔数据的日期。

说明:增加数据类别P1,ETF期权标的券可用额度调整。

数据类别说明含义表(表一)

3、非交易报送库FJYBS.DBF

(1)必填项为所有委托必须填写的字段,非必填项字段将根据不同业务有不同定义,具体说明请详见业务类别填报字段说明表,表6-1。

(2)BSZJJS(字段1:结算账户),托管编码(字段7:BSXWDM)所属的结算账户,用于委托数据的安全性检查,限制用户只能发送属于自己结算账户下的数据。

(3)BSYWLB(字段2:业务类别),委托业务类别含义详见表6-2。不同业务的申报和撤单需要填报的非必填字段内容详见表6-1。

(4)BSWTLX(字段3:委托类型),’S’表示该笔委托为申报委托,’C’表示该笔委托为撤单委托。

(5)BSWTXH(字段4:委托序号),即委托流水号码。该序号在相同业务类别中,唯一标识同一托管编码下的委托。委托序号只可以由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由券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生成方式。

(6)BSGDDM,BSDFGD(字段6,16:证券账户),为十位数字字符,不足十位的左端补足‘0’,不可含空格。

(7)BSYWSJ(字段8:业务数据),不同业务类别对应不同用法。

(8)BSGFXZ,BSDFXZ(字段9,17:股份性质),结算公司保留字段。

(9)BSBZ1(字段13:标志1),不同业务类别对应不同用法。

(10)BSBZ2(字段14:标志2),不同业务类别对应不同用法。

(11)BSNR1、BSNR2(字段18、字段19:备注内容1、备注内容2),不同业务类别对应不同用法。

(12)BSRQ1、BSRQ2(字段20、字段21:日期1、日期2),不同业务类别对应不同用法。

(13)BSWTRQ(字段22:委托日期),券商委托申报的日期;

(14)BSWTSJ(字段23:委托时间),券商委托写入的时间,HH表示小时,MM表示分钟,SS表示秒钟,XX备用,一般写00。

(15)BSCLBZ(字段24:处理标志),表明本记录的处理状态。对于新的委托记录,其初始值由用户统一设置为‘z’;通信程序会对上行数据进行逐条检查,

将发送成功的记录设置为’1’,将不成功的记录根据错误类型设置不同的错误代码,具体错误代码含义见表6-3。

(16)BSBYDZ(字段25:备用标志),供券商系统自用。

说明:新增业务类别P2,期权账户注册申报;P3,期权账户注销申报。不允许撤单。

业务类别填报字段说明表(表6-1)

委托业务类别含义表(表6-2)

4、非交易确认库FJYQR.DBF

(1)QRLSHM(字段1:流水号码),是结算公司主机当日产生的流水号码,以表示该笔委托已经被结算公司主机接收。

(2)QRYWLB(字段3:业务类别),’M2’表示二类指令的预配对结果,每个B股工作日中午十二点后,结算公司对该工作日上午报送的二类指令进行预配对处理,配对结果通过M2业务回报。

其它业务请参见非交易报送库中的业务类别字段的说明。

(3)QRYWSJ(字段9:业务数据),当QRYWLB为’S2’或’M2’时,QRYWSJ 表示二类指令错误或配对失败原因,具体定义为:

1-2位等于“70”表示没有与该指令配对的指令;

1-2位等于“71”表示股数不相配;

3-4位等于“72”表示付款类别不相配;

5-6位等于“73”表示付款金额不相配;

7-8位等于“74”表示对手方不相配;

9-10位等于“51”表示证券代码无效;

11-12 位等于“52”表示托管编码无效;

13-14 位等于“53”表示证券账户无效;

15-16 位等于“54”表示指令类别无效;

17-18 位等于“55”表示付款类别无效;

19-20 位等于“56”表示对手方托管编码无效;

21-22 位等于“57”表示托管编码等于对手方托管编码;

23-24位等于“58”, 表示委托序号无效;

25-26位等于“59”, 表示业务代号无效;

27-30位填入空格。

(4)QRCWDH(字段25:错误代号),为本公司主机对委托自动撤单的原因返回的代码,详见表6-4。

(5)其他字段均参考非交易报送库的字段说明,且结算公司回报的内容与参与人所委托的内容完全相同。

错误代码含义表(表6-4)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二零一五年三月

目录 一、接入 (1)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 b)文件网关 (16) c)DCOM (18) 二、交易 (21) 三、行情 (33) 四、交易参考信息 (35)

一、接入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一个用户是否可以同时使用STEP和BINARY协议? 答复:用户可通过调整网关的配置设置网关使用STEP或BINARY 协议。由于一个网关只能支持一种协议,因此,如果用户部分系统使用STEP协议,部分系统使用BINARY协议,则需要启动不同的网关程序。 2.使用BINARY接口是否会比STEP接口性能更好? 答复: STEP接口的数据最终都要转换为BINARY格式,因此BINARY 接口要比STEP接口快,但是扩展性要差一些。建议对于性能要求较高、业务规则较为成熟的业务,如竞价业务,使用BINARY接口,对于性能要求不高的业务,如协议交易业务、各类创新业务,可以考虑使用STEP接口。 3.字符串类型字段是否需要补空格? 答复:BINARY协议字符串类型字段需要在后面(即右侧)补足空格;STEP协议不需要补空格(补空格也没问题)。 4.BINARY协议应该使用哪种字节序? 答复:应使用网络字节序(big-endian)。 5.解析FAST的时候是否需要先加载模板,再根据模板解析FAST? 答复:是的。解析时要先从FAST流中解出模板ID,再根据模板ID找到模板,之后再解析后续的FAST数据。 6.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是否会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

答复: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可能会包含多条FAST消息,因此可能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在收到一条STEP消息时,应该重置一下FAST解码的上下文。 7.STEP接口中,logout后,再次logon时,其会话的序列号会重新 从1开始,这种现象是否正常? 答复:STEP接口使用LFIXT协议,再次登录会从OMS登录消息中填写的下一个期望的ID(NextExpectedMsgSeqNum)开始,如果未提供则从1开始。 8.STEP协议登录消息中DefaultApplVer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按接口规范要求填写。 DefaultApplVerID=9 DefaultApplExtVerID=124,DefaultCstmApplVerID=STEP1.20_SZ_1.00 注意:DefaultCstmApplVerID 应填写为STEPn.xy_SZ_a.bc格式,其中n.xy为step协议版本, a.bc为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当前应该填写的版本号为STEP1.20_SZ_1.00,表示使1.20版本的STEP 协议和1.00版本的数据接口规范。 9.SenderComp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SenderCompId可以自行填写,要求为非空字符串。 10.STEP方式和BINARY方式的登录消息中的用户名和密码为可选项, 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复:登录网关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可由用户自己决定。将网关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所上市债券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交易,是指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交易品种、方式与时间 第四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可以进行现券和回购交易。 第五条债券交易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但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要求的债券交易应当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六条债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债券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三章债券现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值为1张。 第八条债券现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第九条债券现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第十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的方式。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第二节应计利息 第十一条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金额之和;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 第十二条附息式债券应计利息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金额=债券面值×计息天数×票面利率/365天 计息天数,是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包括交易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闰年的2月29日不计入); 票面利率,是指固定利率型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型

XX证券公司期权经纪业务强制平仓流程

16-15 期权经纪业务强制平仓流程 一、版本信息 V1.0.1 修订日期:2019.02 二、业务要点描述 2.1强行平仓的触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客户日终保证金风险率1(公司标准)≥1; 客户日间保证金风险率2(交易所标准)≥1,即触发交易所保证金强制平仓线; 客户有违约、违规行为的;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通知需要进行强行平仓的; 司法执行的强平; 备兑标的证券不足,转普通仓后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强平; 备兑标的证券不足强制平仓(沪); 持仓超限强平(沪);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三、操作平台、工具 3.1 金证股票期权系统 四、适用表格、协议、凭证 4.1《监控日志》、《强制平仓监控处理日志》、《风险处置通知书》、《风险处置协作告知书》、《风险事项报告书》、《风险处置报告及后续处置协助书》、《风险执行日志》、《营业部监控日志》。 五、权限管理 5.1 操作柜员: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衍生品管理部风险执行岗、营业部期权风控岗。 5.2 赋权级别:总部赋权。 5.3 复核级别:同机复核。 六、操作步骤 6.1 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在日常监控工作中,发现触发强制平仓的事项,启动强制平仓流程。 6.2 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根据风险事项制定强制平仓方案。 6.2.1 保证金强平方案 (1)平仓原则 ①按客户保证金不足数额确定客户平仓顺序。 ②对待平仓合约,按照占用保证金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或前一交易日日终对冲后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或可释放保证金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 (2)价格策略:执行价格优先以限价GFD涨跌停价格申报。 (3)止平风险值:90%(公司标准)。 6.2.2 持仓超限强平方案 (1)平仓原则 ①客户对单个合约品种持仓超限的,待平仓合约选择范围为在该合约品种中,优先选取客户总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待平仓合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中国证监会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1.总则 1.1定位 本规范适用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规定的数据。本规范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各机构与中国证监会数据往来时予以遵守,内部系统使用的数据内容和格式不受本规范的约束。 本规范根据业务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的数据格式适用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三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之数据。 1.3版本控制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建设小组负责建立本规范的维护机制,保证本规范的完善和发展。 本规范向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开放,各机构可以向小组提出增加数据的申请,小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对本规范进行修改后,即定义一个新的版本。 2.引用参考标准 无 3.术语定义 报送单位—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数据的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

被统计单位—结算公司、各证券公司及下属证券营业部。 统计日期—上报数据的统计日期。 其他—参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释义。 4.基本要求 4.1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为文本文件。 4.2 数据处理规则: (1)字符不区分大小写 (2)数字左补零右对齐,字符右补空格左对齐 (3)日期类型为YYYYMMDD (4)金额单位为元 (5)行结束标志为回车换行。 4.3文件命名: 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码+“_”+报送单位代码+“_”+统计日 期.TXT 4.4 文件结构定义: 文件结构包含文件头、数据字段说明和报送记录三个部分

5.数据格式 存管银行总部向机构部报送的数据格式 (类别码A) 结算公司向机构部报送经纪资金、自营资金的数据格式(类别码B) 结算银行向机构部报送结算公司的清算备付金和验资专户账面余额的数据格式(类别码C)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9) 第四章保荐人 (13)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5)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5) 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 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 第六章定期报告 (22)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 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0) 第十章关联交易 (36) 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7)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 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 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 第六节回购股份 (48) 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 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1) 第九节股权激励 (53) 第十节破产 (54) 第十一节其他 (58)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0)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 第一节一般规定 (64) 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 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0) 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3) 第一节暂停上市 (73) 第二节恢复上市 (76) 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4) 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 第五节重新上市 (98) 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0) 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1) 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1) 第十八章释义 (103) 第十九章附则 (107) 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7)

20150520《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以下简称“预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按照依法监管、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高效便民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由本所按照本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本所上市条件进行预审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 本所对公司债券的预审工作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预审工作遵循集体决策、书面审核、书面反馈、双人双审原则;基本工作制度是会议制度;原则上按照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审核专家会议。 第五条预审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反馈、决定、期后

事项等环节。本所内部审核工作时间应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所工作人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如果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章受理 第七条发行人应当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及本所相关规则要求,通过承销机构在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以下简称“固收专区”)“公司债上市预审核申请”栏目,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本所应当于收到材料后二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形式审核,并按下列要求处理: (一)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确认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 发行人可通过承销商在固收专区查阅预审工作进展状态。 第三章审核 第九条本所受理申请材料当日,根据本所回避要求等确定两名审核人员。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在查询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发行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应当撰写反馈会报告和反馈意见初稿,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12号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第6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1月9日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维护股票期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股票期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股票期权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股票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合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 第三条从事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股票期权市场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交易从事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行业协会按照章程及业务规则,分别对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及经营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股票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的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应当具有充分的现货交易基础,市场竞争充分,可供交割量充足等,适于进行股票期权交易。 第六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履行在证券交易所开展的股票期权交易的结算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深交所第四版数据接口规范的补充说明

深交所第四版数据接口规范的补充说明 在2001年6月11日新版数据接口规范全国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所技术人员通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决定对新版数据接口规范作如下补充: 一、增加新股发行有效申购数据的发放 在新股发行的中签当日,系统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同时发放两类数据。一类是全部有效申购数据(GFYWLB=A6),用于解冻股民申购资金;另一类为中签数据(GFYWLB=A3),用于扣除股民新股资金。 GFYWLB=A6的记录具体定义如下:GFQRGS=申购股数,GFZJJE=申购价格,GFQRGS*GFZJJE=解冻资金。   二、证券信息库增加一条特殊记录  类似于行情库,在证券信息库中增加一条特殊记录,用于存放证券信息库(SJSXX.DBF)最近一次更新的日期、时间以及当日挂牌证券数量等信息。具体为:证券信息库的第一条记录为特殊记录,XXZQDM(字段1:证券代码)为“000000”,XXZQJC(字段2:证券简称)存放当前日期CCYYMMDD,XXBLDW(字段18:买数量单位)存放库更新时间,XXSLDW(字段19:卖数量单位)存放当日挂牌证券的数量。  三、证券信息库中的交易状态字段增加“增发股份上市”状态定义 证券信息库(SJSXX.DBF)中的交易状态增加一类信息:增发股份上市。即XXJYZY(字段27:交易状态):‘Y’首日上市;‘Z’增发股

份上市;‘N’通常状态;‘F’新股上网定价发行;‘I’新股上网竞价发行;‘P’国债挂牌分销。    四、增加行情状态标志信息  在行情库(SJSHQ.DBF)的特殊记录中增加行情状态信息。具体说明为:行情库第一条记录为特殊记录,HQZQDM为“000000”,HQZQJC存放当前日期CCYYMMDD,HQCJBS存放当前时间HHMMSS,HQZRSP存放“指数因子”,HQCJSL存放行情状态信息。HQCJSL个位数存放收市行情标志(0:非收市行情;1:表示收市行情),HQCJSL十位数存放正式行情与测试行情标志(0:正式行情;1:表示测试行情),即HQCJSL值为0时表示正式非收市行情,为1时表示正式收市行情,为10时表示测试的非收市行情,为11时表示测试的收市行情。    五、委托库中的委托记录错误代码使用说明  委托库(SJSWT.DBF)中的WTCLBZ(字段8:处理标志)表明本委托记录的处理状态。由券商系统置初始值为‘z’;通信程序处理完本委托后将其置为非‘z’的值,如本委托为合法记录,则将其传送给深交所主机,并将WTCLBZ置为‘1’,如非法则将其置为对应的错误代码。错误代码定义见接口规范之“委托记录错误代码含义表(表三)”。  对于增加错误委托库的意见,经研究,认为无此必要。字段WTCLBZ已明确表明委托是否经通信系统处理且是否合法的状态信息,券商系统很容易实现对委托状态的跟踪,并根据WTCLBZ值作相应的处理。其粗略的参考算法示意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

深交所5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 同时,深交所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证上〔2009〕143号)同时废止。 以下为全文: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为,以及发行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1.3 债券在本所上市,不表明本所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和按期还本付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债券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债券,不得在本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交易或转让。 1.5 本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审核债券上市申请,安排债券上市,并对发行人和上市推荐人等进行监管。 第二章债券上市条件 2.1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批准或者备案并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 (三)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 (四)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五)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下面一起了解证券公司八大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3)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股票期权方案

股票期权方案 第一条股票期权 员工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是在满足公司事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认购约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一种权利。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予公司员工特定的权利而不是强加一种义务。 例如:某公司1999年I月1日推出股票期权计划:允许本公司部长在今后10年中的 任何时候均可按1999年1月1日在股票市场价格1元购买20万股本公司股份。6年后, 即2005年1月1日,由于经营有方,公司股票由当初1元/股涨到10元/ 股,此时,总经理可按1999年1月1日的1元/股购进,再按2005年1月1日10元/股的价格出售,获 利180 万元。如果预计经营状况良好,股票可进一步升值,他也可以暂时不出售,筹到更高价格再转让。 第二条目的 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是使经营决策者、经营管理者、劳动生产者的预期收益与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尽可能保持一致,同时经营者也承担相应的风险。股票期权制度的最

大优点就在于它将公司价值变成了经营者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实现了经营者和 股东利益实现渠道的一致性,相对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内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尽可能地使经营者的长期报酬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从 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1、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等传统薪酬机制相比,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的激励效果 更好;随着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使用规模的扩大,整体薪酬的业绩弹性增大, 整体薪酬的激励效果将增强。企业的最优激励机制实际上就是能使"乘余所有权" 和"控制权"最大对应的机制,最优的安排一定是一个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乘余分 享制。 2、协调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确保利益一致。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 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所有者希望 企业保值增值,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由于不具有产权,不参与企业 利润分配,因此,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报酬、闲暇以及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股票期权通过让经营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方式,使企业经营者成为准资 产所有者,协调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矛盾,使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 经营状况高度相关,从而从产权上激励其对企业高度关心和负责。 3、能充分发挥经营者才能,使他无后顾之忧。长期以来,所有者常采取许诺经营者 高薪的办法以激励其发挥经营才能,但是,如果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 不高度相关,那么,即使再高的报酬,也不会对经营者形成激励作用。股票期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为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3年、2005年、2006年先后三次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基础上,本所对成立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因业务发展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计104件。现将废止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序号文件编号发布日期标题 1 1991 深圳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发布方式 2 深证所字〔1993〕299号1993-10-2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办法 3 深证所字〔1994〕177号1994-11-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 4 深证所字〔1994〕187号1994-11-2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5 深证所字〔1995〕33号1995-3-13 关于印发《出市代表守则》的通知 6 深证所字〔1995〕81号1995-5-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管理办法》的通知 7 1995-5-9 交易大厅设备管理办法 8 深证发〔1996〕450号1996-12-2 关于加强交易与开户管理的通知 9 深证发〔1998〕194号1998-8-10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 深证会〔1999〕47号1999-6-23 关于收取席位分支管理费通知 11 深证会〔1999〕84号1999-11-17 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系统券商业务操作指引 12 深证会〔2000〕59号2000-5-18 关于债券二级帐系统启用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13 深证综〔2000〕16号2000-6-7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 14 2000-8-8 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年) 15 深证会〔2000〕26号2000-8-22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上网披露工作的通知 16 深证会〔2000〕151号2000-12-4 关于建立“保荐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7 深证上〔2001〕25号2001-3-27 关于确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的通知 18 深证上〔2001〕32号2001-4-6 关于上网披露公司章程等事项的通知 19 深证上〔2001〕48号2001-5-11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 2001-7-11 关于提交自律承诺书的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 21 深证会〔2002〕1号2002-1-7 关于启用“会员之家”网页并通过该网页发送会员监管信息的通知 22 深证上〔2002〕12号2002-3-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23 深证会〔2002〕55号2002-3-26 关于启用会员报表网上报送系统的通知

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2006年9月20日深证会〔2006〕92号)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深交所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总体概述 证券结算系统中涉及股票期权业务的下发数据有: 1、备兑开仓担保券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每日发送日终锁定的全部担保券, 启用新的业务类别QQSD,属“通知”类数据。 2、期权行权标的券过户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发送日期为行权交收日,内容是行 权交收的最终过户结果,启用的新的业务类别QQGH,属 “明细结果”类数据。 3、ETF期权行权付券方标的券交收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借用已有的业务类别FGSD(交收锁 定总股数),表示期权行权E+1日付券方已到帐份额中被锁 定的部分。 4、ETF期权标的券可用额度调整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FW。启用新的数据类别P1表示标的券

的可用额度调整。主要是三类数据的轧差结果:当日净买入 及净申购的可用份额用于备兑开仓的部分(记减)、行权E+1 日付券方当日净买入及净申购份额部分的锁定(记减)、行 权E+1日收券方实收的可用额度(记增)。。 5、期权账户开户申请及回报 申请及回报分别体现于实时接口FJYBS和FJYQR。启用新 的业务类别P2(注册)、P3(注销)。采用实时处理,不允许撤 单。 接口说明 1、明细结果库SJSJG.DBF

(1)本库用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各类明细结果,内含SJSMXn.DBF中非担保类清算明细的逐笔交收结果(要参见具体业务定义)、担保类业务交收违约待处置结果以及登记存管类股份和资金明细。券商可根据自身需要,根据明细结果进行相关交收和记账处理。 (2)JGSJLX(字段3:数据类型),‘01’:明细结果;‘02’:通知类数据。 (3)JGJSSL(字段15:交收数量),实际交收的股份数量,正数表示结算

资金划拨数据接口规范(券商部分)

资金划拨数据接口规范 (券商部分) 如果接口对外开放,这部分内容可酌情合并到深交所数据接口或参与人数据接口文档。

1.资金交收上行库ZJSXK.dbf (1)必填项为所有申请交易必须填写的字段,非必填项字段将根据不同交易有不同定义,具体说明请详见交易填报字段说明表,表6-3。

(2)SXJGBS(字段1:结算账户),6位结算账户编码(左对齐右补空格),又叫资金结算主席位,用于交易申请数据的安全性检查,限制参与人只能发送属于自己结算账户下的数据。 (3)SXJYDM(字段2:交易代码),含义详见表6-1。 (4)SXSQLS(字段3:申请交易流水),交易流水号,当日内不得重复。 (5)SXMXZH(字段4:结算备付金账号),结算公司为结算参与人开立的备付金账号,接口中该字段长度定义为20位,实际使用前10位(左对齐右补空格)。?结算备付金账号?一般为科目代号(4)+席位代码(6) (6)SXDWMC(字段5:单位名称),收/付款单位名称(左对齐右补空格)。 (7)SXSKHH(字段8:收款银行行号),收款银行电子联行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8)SXSKZH(字段9: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账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9)SXFKHH(字段10:付款银行行号),付款银行电子联行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10)SXFKZH(字段11:付款银行账号),付款银行账号(左对齐右补空格)。 (11)SXFKHM(字段12:付款银行名称),付款银行账号所在开户行名称(左对齐右补空格)。 (12)SXFKTD(字段13:付款银行提单号),付款银行在付款时生成的提交号,当日内不可重复。 (13)SXJZRQ(字段14:银行进账日期),银行实际收款进账日期。 (14)SXCXLS(字段15:撤销交易流水),撤销交易中填写被撤销交易的申请流水。 (15)SXBMMY(字段16:变码密押),将数据记录中所有字段参与运算后生成,用以校验记录是否被非法篡改。 (16)SXZYNR(字段17:摘要内容),用于记录交易中相关补充、摘要信息。 (17)SXSQRQ(字段18:申请日期),交易申请日期。 (18)SXSQSJ(字段19:申请时间),HH表示小时,MM表示分钟,SS表示秒钟,XX备用,一般写00。对于响应类交易,该字段填写其所对应的原申请交易时间。 (19)SXSKBS(字段22:收款笔数),结算备付金账户当日存款笔数。 (20)SXSKJE(字段23:收款金额),结算备付金账户当日存款金额。 (21)SXCSBS(字段24:撤销收款笔数),结算备付金账户当日撤销的存款笔数。 (22)SXCSJE(字段25:撤销收款金额),结算备付金账户当日撤销的存款

股票期权方案建议

****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建议 一、目标 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有重要贡献人员的股权激励,形成现有薪酬制度以外的新的激励措施,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使其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避免一般激励措施导致的短期行为。 二、进度表 1、成立激励管理委员会 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由监事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 2、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模式的选择 仪电模式、武汉模式、贝岭模式、泰达模式、MBO (2)员工持股计划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3、确定受益人的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人员、老员工 4、确定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 5、确定行权权授予期的安排 6、规定执行期限 7、选择股票期权计划所需股票的来源 8、股票期权计划的价值和授予数量 认股总数不超过10%,个人不超过总认股的25% 9、规定股票期权计划的管理 10、股票期权协议

三、成立激励委员会 1、组成人员:公司独立董事、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监事 2、激励委员会的管理权限: (1)制定激励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范; (2)制定公司绩效评估方案; (3)制定股票认股权管理办法; (4)拟定股票认股权的授予资格、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 (5)制定股票认股权计划; (6)负责公司股票认股权的协议书、各种通知书、被授予对象的考评结果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7)负责对被授予对象的考评、对外协调及股票认股权账户管理等具体事务; (8)任免薪酬管理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 四、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模式 (1)仪电模式 高管任职期间年薪之外以股票形式的“特殊奖励”,任职期间不能兑现,但有分红、配股权,任职期满后可以兑现或继续持有。 (2)武汉模式 经营者年薪分为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金收入三部分,其中风险收入实行股票期权激励。 (3)贝岭模式 “模拟股票期权”,借鉴股票期权的操作和计算方式,将每年的加薪奖励部分采取股票期权激励方式。 (4)泰达模式

当升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修解读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修订稿摘要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 《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严格依照实施原则设计方案, 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坚持从实际出发,规范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2. 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

3.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即 480万份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十年,原则上每两年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份额的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自授予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5.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上市公司 4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 79人。但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72元。 7.当升科技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8.当升科技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 公司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日内, 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0. 本计划按方案制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权授予、激励对象行权的相应程序实施。 11. 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激励计划,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当升科技股东大会批准。 12、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 30日内没有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 且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没有在公司提出增发新 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30日内推出。 13、公司应当在授予条件成就后 30日内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版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 协议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

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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