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仪器确认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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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仪器确认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通过验证考察所采用的检验方法是否准确、可靠,能始终如一地获得客观实际的数据或结果。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检验仪器的确认、检验方法的验证。

三、职责

工程技术部、供货方:负责检验用精密仪器的安装确认。

质量控制部:负责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报告起草与实施,对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

生产制造部:协助检验方法的确定。

质量管理部:负责验证工作的管理,协助检验方法验证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验证工作,并总结验证结果,起草验证报告。

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

质量授权人:负责验证方案及报告的批准。

四、规程

4.1 检验方法验证的前提

4.4.1 检验方法验证的前提是在检验方法开发阶段已完成方法的测试条件的优选工作,排除了干扰因素。对定量测定而言,方法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试验应在这一阶段完成。

4.4.2 仪器:已经过校正且在有效期内。

4.4.3 人员:人员应经过充分的培训,熟悉方法及所使用的仪器。

4.4.4 参照品或参考品:购自法定机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法定参照品;购自可靠的供应商(有法定的资质证明);自制参照品,其纯度和性能符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原料申报、受理办法》要求。

4.4.5 材料:所用材料,包括试剂、实验用容器等,均应符合试验要求。

4.4.6 稳定性:在开始进行方法验证之前,考察试验溶液和试剂的稳定性,确保在检验周期内试验溶液和溶剂是稳定的。

4.2 检验方法验证的方式:前验证、回顾性验证。

4.2.1 前验证:系指在正式投入使用前按照设定的方案进行试验,获得证据以证实检验方法达到预期要求的行为。包括研究开发实验室和质量管理部对检验方法进行的前验证。

4.2.4.1 研究开发实验室的前验证是从方法的开发为起点,以方法的验证告终。通常需三个步骤:

●通过文献设计方法——通常在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检验方案;

●通过条件试验初定方法——进行检验方法的筛选和条件优化试验;

●通过验证确定方法——进行适用性试验,其基本内容包括检测仪器、准确度、精密度、线性范围、选择性等。

●通过其他分析人员(最好是没有参加该方法开发试验的人员)进行重复性试验——发现方法的薄弱环节,使方法的文稿更具体、操作更完善。

3.2.

4.2 质量管理部QC进行的前验证

●经过上述前验证的方法移交给QC投入使用前,QC还应进行检验方法的前验证,证明检验方法的可靠性和重现性,获得对检验方法适用性信念的证据。

●研究开发人员除了提供检验方法的操作规程外,还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有

关检测仪器要求、准确度、精密度、线性范围、选择性等方面的实验数据和资料,包括成功的经验及失败的教训,对一些特别复杂的检验方法,必要请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指导验证,使QC的验证工作少走弯路。

●由另一位检验人员进行重复性试验,对两者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符合规定。

4.2.2 回顾性验证

4.2.2.1 系指利用对现有的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收集证据,以证明检验方法达到预期要求的行为。

4.2.2.2 回顾性验证适用于原来一直使用,但未经过验证的与法定检验方法不一致的检验方法的验证。

4.2.2.3 回顾性验证的适用条件

●检验方法已长期使用,结果稳定,由于方法投入使用时,法规尚无方法验证方面的要求,因而缺乏必要的原始验证资料。

●对某一方法的验证数据表示怀疑时。

4.2.2.4 回顾性验证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的工艺条件没有变更,有完整的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每批的投料量和检验的结果,生产作业中出现的偏差和纠正措施以及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均有据可查。如果一个检验方法在使用过程中曾做过若干次修改,相应的数据应分段进行统计分析。

4.3 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验用仪器的确认、检验方法的验证和验证报告四个大的方面。

4.3.1 建立验证方案:依据批准的验证计划,按《验证管理规程》起草、审批验证方案。

4.3.2检验仪器的确认

检验仪器分为两类:一类是测量仪器,只涉及测量,不涉及分析;一类不仅进行测量,还有分析过程。检验仪器的确认重点在对检验仪器的确认。通常包括:预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再确认。

4.3.2.1 预确认、安装确认,按《设备及公用工程系统验证规程》执行。

4.3.2.2 运行确认:仪器安装确认完成以后,空载试验来确保仪器能在要求范围内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4.3.2.3 性能确认:仪器的安装确认完成以后,在其功能试验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用实际待测品或模拟品对其进行适用性检查,以确认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一般应至少连续测试3次。

4.3.2.4 仪器的再确认

●为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对于一台新购买的仪器在确认工作结束以后,应根据仪器的类别、确认的经验制定再确认的计划。

●再确认的时间间隔和内容要根据仪器类别和使用情况决定,一般是3个月、6个月或1年。

●再确认的内容通常包括线路连接、附件备品消耗品检查、清洁工作、功能试验(重点)、工作日记等。

4.3.3 检验方法验证的范围:可分为3种情况

4.3.3.1 对于直接引用有法定依据的方法,如药典标准和部颁标准,仅做系统适用性试验即可。若将法定方法用于测定新药,或将某一品种的法定测定方法用于另一品种,就需进行系统的方法验证。

4.3.3.2 对于已在一实验室验证过但需在另一个实验室使用的分析方法,可采用对照试验方法。即取同一批样品,按此方法在两实验室分别进行检验,将结果进行比较(如用t试验计算),判断是否有显著差异。

4.3.3.3分析方法可分为四种类型,验证要求可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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