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一)

合集下载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

目录:一、引言二、驰名商标的内涵界定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四、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一)驰名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二)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三)对“享有较高声誉”的质疑-法律不应仅仅保护最强者(四)不应要求驰名商标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出现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重要补充五、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一、引言中国商标协会于2002年初公布了包括“同仁堂”在内的196项驰名商标,[1]2002年2月8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通知,认定“汇源”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些现象反映了1996年8月1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对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方式。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2001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改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对驰名商标采取了被动认定方式。

我国于2001年11月10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WTO的统一规则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入世”,就是知识产权法律的“入世”。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6条之二的进一步发展。

在解释及适用上,应将二者结合起来。

我国入世以后,必须全面承担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义务,包括履行Trips 协议的规定。

在这种背景下,研究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拟结合我国现行规定及相关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这一问题做一肤浅的论述。

二、驰名商标的内涵界定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我们如何认定驰名商标?以及保护驰名商标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

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我国,驰名商标更是享有极高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力度。

本文将以可口可乐商标侵权案为例,探讨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二、案情简介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可口”)是全球知名的饮料企业,其产品遍布全球,深受消费者喜爱。

可口可乐的商标“Coca-Cola”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6年,某国内饮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未经可口可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Coca-Cola”商标极其相似的标识“Koka-Cola”。

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

可口可乐公司发现此侵权行为后,立即向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投诉。

商标局经调查,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遂作出撤销被告商标注册的决定。

被告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可口可乐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件分析1. 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在本案中,可口可乐的商标“Coca-Cola”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多个国家和地区认定为驰名商标。

2.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本案中,被告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可口可乐商标极其相似的标识“Koka-Cola”,构成商标侵权。

3.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对于驰名商标,除商标法另有规定外,应当给予比一般商标更严格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概念和特点

驰名商标的概念和特点

驰名商标的概念和特点
《驰名商标的概念和特点》
嘿,咱今儿就来聊聊这驰名商标是咋回事哈。

你知道不,我有回逛街的时候,就碰到了一件和驰名商标有关的事儿呢。

那天我在街上溜达,看到一家店,店名特别响亮,叫啥啥大牌。

我就好奇啊,进去瞅了瞅。

结果发现里面卖的东西看着都挺眼熟,和我平时知道的那些大牌子的东西长得差不多。

我心里就犯嘀咕了,这不会是假冒的吧。

然后我就仔细看了看那些商品,发现有些地方还是不太一样。

这时候店员过来给我介绍,说这可是他们家的自主品牌,和那些大牌没关系。

我就想啊,这要是真正的大牌,那就是驰名商标呀。

咱说这驰名商标呢,它就是那种特别有名气的商标啦。

就好比你一说某个牌子,大家都知道,而且还特别认可。

它有个特点就是知名度超高,就像那些国际大牌,那简直是家喻户晓。

大家为啥愿意买驰名商标的东西呢,还不是因为觉得质量有保障嘛。

而且这种商标还很有影响力,能带动潮流呢,好多人都追着买。

再回到我逛街遇到的那事儿哈,虽然那家店不是真正的驰名商标,但也让我对驰名商标有了更深的认识。

它真的是代表了一种品质和信誉,让人一看到就觉得放心。

总之呢,驰名商标就是那种特别厉害、特别有名的商标,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和价值。

咱以后买东西的时候,也可以多留意留意那些驰名商标的产品哟,说不定就能买到更好的东西呢!嘿嘿!
怎么样,我这说得够明白吧,咱就是这么通俗易懂地来讲讲这驰名商标的事儿。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刘彦锋)PPT课件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刘彦锋)PPT课件
苹果、微软在全世界获取了高额利润 • 驰名商标的多少成为一个国家世界竞争力的衡量标

• 驰名商标不仅是一种含金量极高的荣誉,更是市 场和法律对其知名度、美誉度远高于普通商标的 肯定,是企业获得更大市场的利器,可持续性发 展的源动力。
麦当劳案例
美国斯坦福大学调查结果显示: 两袋相同的薯条一袋标 商标,另一袋未标任何商标 77%的孩子更爱吃标 商标的薯条 爱吃标 商标的孩子是不爱吃孩子数的6倍 孩子们认为标 的薯条更好吃
• 商标许可,可获得更高的许可对价
•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明珠”商标质押贷款 1000万
• 驰名商标“会稽山”为企业贷来8200万元质押贷款 • 江苏梦兰集团通过质押“梦兰”商标获得了2亿元商
标权质押贷款 • 五粮液商标年许可使用费1亿多
4、有利于对企业商标的强保护和扩大保护
强保护: 国民信托图形商标异议案
• 2011年9月6日,商标局以中国工商银行“工”图形为驰 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与被异议商标具有一定 的近似性,可以认定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驳回被异议商标注册。
• 中国工商银行“工”图形商标成功获得强保护。
• 伊利商标行政诉讼案
伊利集团通过认定“伊利”为驰名商标,成功撤销 他人在“水龙头”等商品上注册的“伊利”商标。
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一汽
526
4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 司
五粮液
526
5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国美
526
6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
498
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
458
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茅台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一、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司法解释)内容: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二、驰名商标认定证据依据工商局自己出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三、驰名商标处理决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保护驰名商标的处理决定,处理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抄报商标局。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一、驰名商标的保护和认定来源驰名商标是一个国际法律术语,其英文名称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

虽然驰名商标的这种表述被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广泛采用,但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公认的驰名商标的定义。

03010(以下简称《巴黎公约》)X首先涉及驰名商标问题,但1883年签署的《公约》X的原始版本并未提及驰名商标问题。

直到1925年,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才第三次出现在《公约》的海牙版本,即《公约》第6条之二。

我国1982年实施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旧商标法)和1983年实施的《商标法》都没有涉及驰名商标的保护。

1985年加入《商标法实施细则》后,我国在实践中按照《巴黎公约》的要求对驰名商标进行了保护。

然而,直到1996年xx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才使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xx商标法),正式将驰名商标保护纳入其中。

2002年8月公布的《商标法》第5条也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2001年6月,X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适用法律解释的域名争议案件),这是国内首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件。

X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标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2003年,xx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xx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我国驰名商标的含义:“驰名商标是指在我国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改变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行政xx主动认定方式,采用了“被动认定、个别认定”的做法,使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和认定方式更加完善。

[课件]驰名商标PPT


商场如战场 【商标如旗帜】
• 品牌战略、商标战略 、作为知识产权战略 的重要组成部分、受 到了政府与企业的高 度重视,实施品牌战 略、商标战略成为了 现代企业增强核心竞 争力、提升企业市场 层级的重要手段;
• 商场如战场,如果说品牌 是一个企业在商业战场上 打拼出来的番号,商标就 是这个商业军队的旗帜! 它不仅仅是具有识别性的 、用于区别产品与服务来 源的标识,更加承载了企 业的商誉、形象,以及消 费者对该企业及其商品服 务的信任与忠诚度,是企 业极为重要及宝贵的无形 资产。
成熟与逐步完善阶段——B 【2003-】
• 随后,2003年6月国家 工商总局颁布第5号令 ,《驰名商标认定和 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了1996年8月颁布的第 56号令,2009年又颁 布了《驰名商标认定 工作细则》,对驰名 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 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 • 为了与TRIPS协定和 修订后的《商标法》 相衔接,《驰名商标 认定与保护规定》重 新对驰名商标的定义 进行了界定: •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 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 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 标。

摸索与发展阶段 【1996-2001】
• 国家工商总局96年8月颁 布了第56号令,《驰名商 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这是我国第一个对驰名 商标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 行政法规,比较全方位的 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和 保护制度。 • 其第二条规定“本规定中 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 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 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同时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 定和管理机关为国家工商 总局商标局。我国开始了 对驰名商标的批量认定, 驰名商标的数量逐渐增多 ,1999年认定的驰名商标 100多件是1987-1996年的 数倍。
政府给予现金奖励

驰名商标的损害来自那些方面_如何维护驰名商标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驰名商标的损害来自那些方面_如何维护驰名商标一、驰名商标的损害来自那些方面(一)自身行为的损害驰名商标就象受到公众更多关注的名人,“爱之深,恨之切”,公众的表现可以成就它,但某些细小的行为瑕疵都将被放大,而影响该名人的整体形象。

“冠生园”是个老字号,具有悠久的历史,一直受到人们的钟爱。

但是南京的冠生园却不注重这种商标信誉的维护,使用陈年老馅制作月饼,被暴光以后,人们对该月饼避之惟恐不及,就这一次制假事件,使其商标的价值大打折扣,直接导致该公司破产,甚至殃及无辜的上海“冠生园”。

安徽的著名商标“wanmaomao”因为回收陈年的粽子改包装出售,被撤销了著名商标称号。

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惜损害多年积累的商誉,将直接导致商标的死亡,所以驰名商标一定倍加注重自身的形象维护。

(二)他人傍名牌的损害“培罗蒙”西服是上海历史悠久的著名品牌。

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培罗蒙,半个多世纪的骄傲”这一广告词就已誉满上海。

“培罗蒙”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但后来市场上有个“罗蒙”西服,较之“培罗蒙”或“培罗蒙BEROMON”商标,“罗蒙”与“罗蒙ROMON”商标少了一个“培”字以及“BE”二个字母,两者整体印象十分近似,“罗蒙”显然有傍名牌之嫌疑,但是“培罗蒙”商标注册人竟然对此熟视无睹,置如罔闻,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制止,上海的许多大商厦内,“培罗蒙BEROMON”专卖屋和“罗蒙BOMON”专卖屋同层设置比肩而立。

“罗蒙”作为后发使用商标,在“培罗蒙”宽容下,因为后发使用而使该商标产生了显著性,并因此荣登驰名商标榜。

本人问过很多人都只知道有“罗蒙”西服,却不知道“培罗蒙”才是最早的名牌,傍名牌者自己成了名牌,而被傍的“培罗蒙”这个驰名商标反而被认为是傍名牌者。

这是“培罗蒙”不注意维护自己的恶果。

驰名商标除需要企业自身细心呵护之外,还要认真抵御来自外界的各种干扰,尤其要防止傍名牌。

驰名商标什么意思

驰名商标什么意思关于驰名商标,相信⼤家会常常会在⼴告中听见。

你知道什么是驰名商标吗?这是与⼀般注册的商标有所区别的⼀种商标,⼀般来讲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要多于⼀般的注册商标的。

下⽂中,店铺⼩编给您讲讲什么是驰名商标吧。

驰名商标什么意思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为知晓并享有较⾼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商标所标⽰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员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可以作为驰名的证据材料(⼀)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使⽤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依照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争议时,有关当事⼈认为其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

有关当事⼈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从上述⽂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为知晓并享有较⾼声誉的商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还原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一)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奶制品相继被检测出含有三聚氰胺,全国震惊。
因有些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或者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人们纷纷对免检制度和中国名牌的评
选产生了质疑。国家质检总局先是撤销了相关产品的国家免检资格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紧
接着又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其后又很快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
办法》,免检制度被废除。而在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检总局的“三定”规定的职
责调整中,最为醒目的是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与此同
时,人们同样关注其它方面的由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中国驰名商标也在人们的讨论中。现
实中,一般的人,都是将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等同看待,认为都是企业和产品高质量的
体现。企业在广告和产品包装上也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的“中国驰名商标”,即使没有被认定
的企业也打出“创立中国驰名商标”的誓言。地方政府更是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
奖。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一块金字招牌,被赋予了无上荣誉。其实,这是对驰名商标的误解,
掩盖了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是驰名商标使用的一种异化现象的结果,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
重视。
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依据就是《商标法》,第十三、十四条作了专门规定。驰名
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知名度较高,特别容易受到他人的复制、募仿或者翻译等形式的侵
害,其所有人利益更容易受到损害,按一般保护注册商标的法律规定不足以有效地保护驰名
商标,因此需要一些特殊的方法实施保护。驰名商标的功能,就是对其实施特殊保护。为此,
根据企业的申请予以认定驰名商标。这是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驰名商标作为一种客观事实
是先于有权机关的认定而存在的,对商标驰名的认定,是一种判断和确认而不是一种评选、
评定。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在商标注册、评审和使用中,企业可以请求认
定其商标驰名,并对侵权的商标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
规定》对其认定及保护方法作了细化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
纠纷案件运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
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从这些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
认定驰名商标是按照世界通行的“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原则进行的。可见,在商标相关的
争议中,按相关当事人的请求,有权机关予以认定商标驰名与否,而认定驰名的直接法律效
力只存在于当时的个案,个案结束后该商标并不当然的成为驰名商标,只能在下一次的个案
中起到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这么一个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个案结束后任何
单位和个人笼统而不细致地宣称驰名商标本质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虽然是有权
机关认定,但它并不与商品服务的质量高低有直接的紧密联系,并不必然表明商品服务的优
良。驰名商标的核心要素是相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商标法》没有将商品服务质量的高低
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虽然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驰名商标
定义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要求驰名商标享有较高声誉是
值得商榷的。驰名商标仅是对其进行特殊保护,而不是对声誉、质量的认定。而《驰名商标
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所列举的要求企业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就没有一项是用以证明
商标声誉、商品服务质量的。因驰名商标认定仅是个案有效,加之并不反映商品服务质量,
即使商品服务出了质量问题,有权机关不能撤销其驰名商标的认定。可见,将驰名商标与商
品服务质量直接挂钩的观念是对驰名商标功能的泛化,掩盖了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