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填写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填写说明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码”)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要求:已有纳
税人识别号的企业,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已有统一码的企业,必须填写统一码。
两者都有的,分别填写。
二、统一码填写方法:统一码长度必须为18位。
企业2016年1月已取得统一码
的,在TRAS企业端“录入注册信息”界面填写。
2月-12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在XXB->E36单元格填写。
一旦填写,不再修改,填写时请认真检查。
一月可在【任务】-【修改注册信息】菜单修改统一码
三、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在一月填写,以后月份继承且不能修改,填写时请认真
检查。
四、年初填写了纳税人识别号、未填写统一码的企业,到12月由税务机关更新
报表户代码。
操作方法:点菜单【工具】-【根据表元更新报表户代码】。
其功能为:用12月XXB->E36中的统一码,刷新该企业的报表户代码。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卢某3劳动和社会保障确认纠纷上诉案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卢某3劳动和社会保障确认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20)闽08行终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静黄智勇丁建岩【审理法官】林静黄智勇丁建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某3;黄雄华;苏灿文;卢某1;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某3黄雄华苏灿文卢某1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卢某3黄雄华苏灿文卢某1【当事人-公司】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人民政府【被告】黄雄华;苏灿文【本院观点】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均无异议,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违法经常居住地第三人关联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0 18:17:23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卢某3劳动和社会保障确认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闽08行终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中山路某某区政府办公大楼某某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822004107075E。
法定代表人赖朝江,局长。
委托代理人罗大京,龙岩市永定区康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某3(黄某之夫),1976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雄华(黄某之父),195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民政部公告第414号——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414号——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7.08.31
•【文号】民政部公告第414号
•【施行日期】2017.08.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民政部公告
第414号
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
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精神,经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确定民政部门为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部门。
目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正在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将为全国所有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由县级民政部门颁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民政部
2017年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作申请表填表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作申请表填表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注册信息请依照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文件的内容填写。
公司名称——请填写完整标准的名称,需要与批准成立文件上内容一致。
公司地址——如与注册地址不同,请填写实际办公地址,保证有效联系。
注册资金——需要与批准成立文件上内容一致,包括货币种类。
成立日期——需要与批准成立文件上内容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如未换证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同时,请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点击“提交相关文件”上传证明文件。
经济类型——请按照国家标准GB/T12402-2000填写,标准可参见下拉菜单。
法人——需要与批准成立文件上内容一致。
是否具备信息安全资质——具有信息安全资质的机构请在该项前划勾,同时点击“上传相关证明”提交证明材料。
联系人、工作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邮箱——该信息十分重要,请认真填写,以保证我中心及时回复。
企业人数——用于判断申请机构的规模,请如实填写。
行业排名——请根据自身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按照“权威、领先、较好、中等、一般”自行判断。
可在下一步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一年营业额——用于判断申请机构的规模,请如实填写。
规模——请按照“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自行判断自身规模。
申请理由——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是否外资——如为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请在该项前划勾是否互联网行业——如为互联网行业机构请在该项前划勾查询频率——请填写拟申请服务的平均查询频率,例如:每天1000次。
年查询量——请填写拟申请服务的一年内查询总量。
检索项——请在需要的检索项前划勾,如申请服务成功,则我中心提供的服务会根据您所填写的检索项开放。
例如:选择机构代码,则服务为根据您输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核查。
申请服务类型——可以选择批量信息运维、核查信息运维、GIS系统和资源合作,详见服务产品介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成规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成规则【最新版】目录一、引言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1.18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2.第 1 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3.第 2 位为机构类别代码4.第 3-8 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5.第 9-17 位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6.第 18 位为校验码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命名规则1.组织机构代码:8 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 1 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 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 位机构类别代码、6 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 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 1 位校验码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场景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号码3.组织机构代码五、结论正文一、引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一个单位组织的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且不可变更。
它由 18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包括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和命名规则,以及其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1.18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 18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其中包括了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
2.第 1 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一位是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用于标识代码的颁发机构。
3.第 2 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二位是机构类别代码,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组织机构。
4.第 3-8 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这一部分表示登记管理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划,由 6 位数字组成。
5.第 9-17 位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主体标识码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核心部分,由 9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用于唯一标识一个组织机构。
6.第 18 位为校验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最后一位是校验码,用于检验代码的准确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1•【文号】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综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黑龙江省工商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现就在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办理,需尽快办理证照的更换。
二、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或批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三、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信息系统内先行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建立与原管理代码的映射关系。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军队事业单位现有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
军队事业单位现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后,可凭上级管理单位(师级以上)出具证明办理相关业务。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龙市监处〔2021〕18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67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2015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33849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1250120【处罚日期】2021.12.06【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龙州县【处罚对象】黎义忠【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2.25 16:37:05当事人:黎义忠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51423MA5*****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黎义忠身份证号码:452133************联系电话:137****8700其他联系方式:无联系地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2021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农飞雁、凌剑科依法对黎义忠经营的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货架上摆放销售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上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均未标明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黎义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黎义忠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黎义忠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了个体营业执照,名称: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1423MA5NKW265L,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食品,并于2019年3月20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514230*****),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9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8.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
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解决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一码多赋和重复赋码问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省局决定对综合业务系统“个转企”功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取消“转型升级后是否沿用之前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示和相关功能。
二、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使用新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标识码和成立日期,原个体工商户注销。
三、建立原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关联关系,在企业信息查询中增加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各地登记机关做好“个转企”相关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