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抵充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各专业层面课程替代申请表【模板】

**大学各专业层面课程替代申请表
院 系
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
年 级
姓 名
学 号
联系电话
申请被
替代课程
名称
课程设置
院系
学时
课程编号
教育层面
学分
修课要求
替代课程
名称
课程设置
院系
学时
课程编号
教育层面
学分
修课要求
成绩
具体情况说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被替代课程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拟毕业专业院系教学秘书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拟毕业专业院系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制表
安徽财经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

3、请学院教务管理人员指导学生进行课程替代。
安徽财经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学院
原课程
替代课程
课程名
课程号
课程属性
课程学分
修读学期
学年学期
学年学期成绩ຫໍສະໝຸດ 替代原因本人签名:
日期: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同意替代□不同意替代
分管院长签名:
日期:
开课学院
意见
□同意替代□不同意替代
分管院长签名:
日期:
备
注
1、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留存一份,任课老师留存一份,学生留存一份。
课程替代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方式
申请
理由学生签名:应修Fra bibliotek程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应修课程
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应修课程
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教务处意见
注:1.替代课程内容与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替代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应修课程学分。
2.须学生本人填写,经开课学院签字确认后,报送教务处学籍服务大厅(215室、217室)。
重新学习课程替代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联方式
原课程
课程名称:课程学分:
开课专业:开课年级:
替代课程
课程名称:课程学分:
开课专业『开课年级:
情况说明及申请理由:
申请人:
(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如课程名称改变等)年月日
教学办意见:
教学办老师(签章):
(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任课教师意见:
年月日
学院意见:
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年月日
计划管理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H
说明:如涉及其他学院所开设专业课程,需要本专业该门课程授课教师对比替代课程教学大纲后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替代意见,并签字.
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

专业负 责人签
学院领导签字:
教务处意见:
开课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填表日期:
专业课程替代申请表学院:专业: Nhomakorabea序号
课程替代
方案内课程 1
方案外替代课程
方向: 课程代码
年级: 课程名称
姓名: 学分
学号: 开课单位
方案内课程 2
方案外替代课程
方案内课程 3
方案外替代课程
方案内课程 4
方案外替代课程
方案内课程 5
方案外替代课程
注: 1.若开课单位就是专业所在学院,则无需填写开课单位意见。 2.学院领导指的是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副主任,学院审核通过后应加盖公章。
成都理工大学课程替代及免修申请表

成都理工大学课程替代及免修申请表注: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教)节选第十六条学生有以下情形者,可以申请课程免修,通过课程免修,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但不计成绩及绩点。
(一)通过在其他高校学习、参加第三方教育机构培训、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必修课程的内容,参加相关考核达到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可以在开课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学院申请免修。
申请课程免修需提供参加相关学习的证明与考核成绩单。
(二)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军训、体育课的学生,经校医院检查证明,可以申请免修军训、体育课。
(三) 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体育、军训课程。
第十七条非英语专业学生至开课时止,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达到75分者,持相关考试成绩单原件可申请替代英语课程,其英语课程成绩以所持成绩单标称的成绩计入学籍档案(折合成百分制),同时获得英语课程的学分。
非英语专业学生至开课时止,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GRE、GMAT、PETS-5 或相当难度考试的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达到65分者,持相关考试成绩单原件可申请替代英语课程,其英语课程成绩以所持成绩单标称的成绩上浮 5%计入学籍档案(折合成百分制,取整;最高为 100 分),同时获得英语课程的学分。
非外国语言类专业学生其他外语课程的免修参照英语课程的免修执行。
第十八条学生因学籍异动等原因,培养方案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学籍异动前已修课程可按以下要求予以认定:(一)原已修合格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中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不需重新修读,直接认定;(二)原已修读合格的高学分课程可以冲抵新专业培养方案中低学分相近课程,其多出学分可以作为公选课学分认定;(三)原已修读合格的低学分课程,能够达到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课程2/3要求的,可以冲抵高学分相近课程,其不足学分可以由其它已获的选课学分补足;(四)其他无法冲抵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程学分予以认定。
课程替代、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二份,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两份。认定后原件退回,复印件随申请表一份由学生所在保存,一份教务处保存。
2.本表一学生、一课程一表。一般一对一替代,个别有多对一情况,不得多对多或一对多替代。
商丘师范学生课程替代、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申请
材料
□已修读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获得证书
证书名称
证书级别
成绩或等级
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替代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开课意见
若学生所在无法认定,可向开课征询,由开课提出是否可以替代意见,填写本栏;若学生所在可以认定,则本栏不用填写。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云南财经大学课程替代申请表

学院
专业
实际修读的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周学时
修读学期
学年学期
学年学期
成绩
——
申请替
代原因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同意替代□不同意替代
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课程归口院部意见
□同意替代□不同意替代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同意替代□不同意替代
签名(盖章):
年月日
1.本表一式三份,教务处留存一份,学生所在学院留存一份,学生留存一份。
2.在重修课程考试及格后,学生凭此申请表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和课程归口院部教学科)及时办理课程替代。如学生所在学院与课程归口学院相同,只需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即可。
3.请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指导学生进行课程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