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揽奖励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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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承揽奖励制度(经典版)

经营承揽奖励制度(经典版)

经营承揽奖励制度1.引言公司为了激励和鼓励业务部门及其员工积极争取经营承揽项目,特制定本经营承揽奖励制度。

通过该制度,我们将奖励那些取得杰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以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增长。

2.制度背景经营承揽项目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鼓励员工在经营承揽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制定了这一奖励制度,以激发创新和卓越表现。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及其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涉及经营承揽项目的业务活动。

4.制度目标本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鼓励和奖励积极争取经营承揽项目的业务部门和员工。

□提高业务部门的竞争力,增加项目的成功率。

□促进团队协作和业务创新。

□提高公司的经营承揽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

5.责任与职权5.1公司高级管理层□制定、修订和审查经营承揽奖励制度。

□提供足够的奖励预算以支持奖励计划。

5.2业务部门□制定并执行部门内的奖励计划。

□提供奖励候选人的推荐和评估。

5.3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展、业绩数据等。

□参与奖励候选人的评估。

5.4参与团队成员□积极参与经营承揽项目,为项目的成功做出贡献。

□遵守公司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

6.奖励标准与类别6.1奖励标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盈利能力、创新性和员工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来评定奖励的标准。

奖励标准将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难度进行调整。

6.2奖励类别公司将设立以下奖励类别:□项目杰出奖:表彰在关键项目中取得杰出成绩的团队或个人。

□创新奖:奖励提出创新想法并成功应用于项目的团队或个人。

□业务拓展奖:奖励在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或新业务领域方面取得杰出业绩的团队或个人。

7.奖励申请与审批7.1奖励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提交奖励申请,详细说明项目的关键信息、项目成果和奖励依据。

□项目负责人可提名团队或个人作为奖励候选人。

7.2奖励审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将评估奖励申请,根据奖励标准和类别进行审批。

招标公司项目提成及奖励制度

招标公司项目提成及奖励制度

项目提成及奖励制度
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为激发公司全员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项目人员责任心,特制定以下奖励标准。

本标准分为公司委托业务、个人承揽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公司委托业务
1、项目组人员按以下标准提取
二、个人承揽业务
承揽人提取中标服务费40%~60%的奖励(开标支出由公司统一安排),自行承担个税(或提供冲抵发票)。

三、投标项目
如中标,则奖励技术副总经理1000元,项目负责人1000元,参与人员500元,如落选或未中标则无奖励,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落选,则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部门降级、直至辞退。

四、资质申报、入库
如资质申报、入库成功,则奖励行政副总经理1000元,参与人员500元,如未成功则无奖励,若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未成功,则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部门降级、直至辞退。

五、其他
其他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山东华东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17日。

外聘项目管理费收取和承揽工程项目奖励暂行规定

外聘项目管理费收取和承揽工程项目奖励暂行规定

关于外聘项目管理费收取和承揽工程项目奖励暂行规定的决定各基层单位: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适应建筑市场的需求,实施稳妥的规模扩张型战略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公司在建筑市场的占有率,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公司制定了关于外聘项目管理费收取和承揽工程项目奖励的暂行规定。

经公司2013年4月1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颁布。

一、关于外聘项目管理费收取的规定凡是工程项目手续合法、证件齐全,养老统筹足额缴纳,公司能够收取养老保险统筹返还的工程项目:(一)工程总造价在10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公司按工程总造价收取0.6% —1%的管理费;(二)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公司按工程总造价收取1% —1.3%的管理费;(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公司按工程总造价收取1.3% —1.5%的管理费;(四)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公司按工程总造价收取1.5% —2%管理费;(五)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外聘;(六)公司不能收取养老统筹返还的工程项目,公司收取管理费的标准,按上述规定的上限收取。

二、关于承揽工程项目奖励的规定凡是本公司职工或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主要联系人,为公司承揽到工程项目,前期及招投标各项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公司和承包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施工队伍进入现场正常施工,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一)公司不能够收取养老统筹返还的工程项目,公司按收取管理费总额的10%奖励主要联系人。

(二)公司能够收取养老统筹返还的工程项目,公司按收取管理费总额的10%及养老统筹返还实际收入的3%奖励主要联系人。

管理费部分先行兑现奖励,养老统筹部分待实际收入到帐后兑现奖励,可由公司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届时兑现。

(三)以上奖励金额,均包含个人所得税在内。

三、特殊情况,外聘项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和承揽工程项目的奖励额度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公司经营承揽奖励制度(经典版)

公司经营承揽奖励制度(经典版)

公司经营承揽奖励制度1.引言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经营承揽能力,认为这是推动业务增长和客户满意度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经营承揽活动,公司特制定了经营承揽奖励制度,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2.制度背景与目的公司的成功和发展离不开员工的经营承揽能力。

本制度的制定背景在于公司需要建立一套明确的奖励体系,以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经营承揽活动,促进业务增长。

制度的主要目的如下:□激发员工的经营承揽意愿,提高参与度和积极性。

□提高业务增长速度,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

□奖励员工为公司带来的经营承揽业务,激励他们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

□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共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3.适用范围与定义3.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销售、客户服务、市场推广等相关部门的员工。

3.2定义□经营承揽:指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并成功承揽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产品、签订合同、开发新客户等。

□奖励体系:公司建立的奖励制度,用于鼓励和奖励员工的经营承揽成果。

□奖励标准与指标:用于评估员工经营承揽成果的具体标准和衡量指标。

□奖励流程:员工参与经营承揽奖励制度的详细步骤和流程。

□奖励工具与方法:用于奖励发放和员工绩效评估的各类工具和方法。

4.奖励体系概述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经营承揽奖励体系,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经营承揽活动。

该体系包括奖励标准、奖励指标、奖励流程和奖励工具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5.奖励标准与指标5.1奖励标准公司将员工的经营承揽成果划分为不同级别,每个级别对应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额:根据员工带来的销售额,确定奖励水平。

2.合同签署:根据员工成功签署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确定奖励水平。

3.新客户开发:根据员工开发的新客户数量和业务贡献,确定奖励水平。

4.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确定奖励水平。

5.2奖励指标1.销售额:根据员工带来的销售额,确定奖励级别,销售额越高,奖励越丰厚。

员工为本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成办法

员工为本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成办法

员工为本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成及奖励办法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提取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建筑市场介绍佣金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办法。

1、自行搜集、筛选工程项目信息,以公司名义员工跟踪项目、通过议标取得项目,直到项目签约全过程的公司员工。

提成基数为合同额,提取比例为:合同额200——500万提取3.5%;合同额600万以上提取3%。

以上提成含跟踪伙伴的费用。

2、通过各种途径提供工程信息,经公司同意后公司跟踪项目,直到项目签约的公司员工。

提成基数为合同额,提取比例为:合同额200——500万提取1%;合同额600——1000万提取0.0.8%;合同额1000万以上提取0.5%。

3、自行跟踪并通过议标取得项目后续任务,实现项目滚动发展的项目部有关人员。

提成基数为合同额,提取比例为:合同额200——500万提取1%;合同额600——1000万提取0.8%;合同额1000万以上提取0.5%。

4、本办法所指的承揽工程任务包括总承包工程、分包工程、单项工序工程及装饰工程等。

但不包括由公司经营部门途径提供工信息、组织投标并签约的工程项目。

5、跟踪费用的支出办法:自行搜集、筛选工程项目、通过议标取得的工程项目,前期自己垫付,后期(在承揽工程有80%的把握)时,可以从公司支付,但是要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才能支付,并且每次支付额度不能超过3000元,办完事情的当天向或次日公司领导汇报业务情况和费用流出情况,按实际开销情况,多退少补。

其全部的跟踪费用包含在提成内;如果工程没有承揽成功,员工负责从公司支付跟踪总费用的40%。

通过各种途径提供工程信息,经公司同意后公司跟踪取得的项目工程、自行跟踪并通过议标取得项目后续任务,所有跟踪费用有公司负责,如果工程没有承揽成功,公司负责所有跟踪费用。

6、提取程序1)员工承揽任务提成由公司经营部在项目签约后提出书面的提成报告,经成本部、财务部复核,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复审批准。

XX公司承揽任务奖励办法

XX公司承揽任务奖励办法

公司承揽任务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奖励规定第四章奖励程序及合同价的确认第五章其他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行公司大市场、大经营的战略理念,逐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三级营销体系中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高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外员工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经营活动在分管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经营部是本办法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环境与基础设施事业部负责对环境与基础设施业务实施本办法进行审核;国际工程部负责对境外业务实施本办法进行审核;费用控制部负责在实施本办法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认。

第三章奖励规定第四条公司总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投标或议标,中标后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项目,按下表计发奖励。

境外项目的奖励标准,参照此标准执行,并在同类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5‰计发奖励。

第五条落实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给予重奖,但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总奖励金额的25%;承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投标人员的奖励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总奖励金额的40%。

第六条当年新签合同额未能完成公司下达指标的,奖励总金额按未完成比例扣减。

第七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获准签约的,中标项目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略低于70%的项目,在工程款回收率达到70%及以上时兑现奖励;单项合同奖励总额超过100万时,奖金分阶段兑现发放;结算值与合同约定总价款偏差在±10%以内的,承揽任务奖励不作调整,结算值与合同约定总价款偏差超过±10%时,承揽任务奖励据实调整。

第四章奖励程序及合同价的确认第八条申请承揽任务奖励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申报,并且在中标项目签约年度的次年四月份统一进行审批。

由主投标单位/部门填写《承揽任务奖励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三份报总部经营部初审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制表以实名制兑现奖励,奖励发放后,其实名制发放表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工程项目外揽项目奖励制度

工程项目外揽项目奖励制度

工程项目外揽项目奖励制度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工程项目外揽已成为企业拓展业务、实现增长的重要手段。

外揽项目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业绩和声誉,也关系到员工的收入和激情。

因此,建立一套合理的外揽项目奖励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外揽项目,提高项目成功率,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销售和商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经理、销售代表、商务经理、商务助理等。

三、奖励标准1. 项目签单奖励:根据项目规模和利润情况,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一般情况下,项目签单后立即发放20%的奖金,余下80%按照项目交付及验收情况逐步发放。

2. 项目回款奖励:当项目款项按期回款时,按照回款比例发放相应奖金。

回款比例越高,奖金比例越高。

3. 项目绩效奖励: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评定员工的绩效得分,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将在年终考核时统一发放。

4. 团队合作奖励:对于多人合作的项目,根据各自的贡献和效益,给予不同比例的团队合作奖金。

5. 项目推荐奖励:员工如能成功推荐外揽项目,可获得一定比例的项目推荐奖金。

项目成功签单后,奖金将在下一个月发放。

6. 特别贡献奖励:对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特别贡献奖金以表彰其贡献和努力。

四、奖励流程1. 项目奖励申请:员工在项目签单后,需向销售部门提交项目奖励申请,详细列出项目情况、自身贡献和所需奖金金额。

2. 项目奖励审批:销售部门将对项目奖励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奖励标准逐一评定员工的奖励金额。

3. 奖励发放流程:经销售部门审批通过后,会计部门将奖金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并通知员工查收。

五、奖励管理1. 项目奖励记录:销售部门将建立完善的项目奖励记录,包括项目名称、签单金额、回款情况、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

2. 奖励统计与分析:公司将定期进行项目奖励统计与分析,了解各项目的奖励情况,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调整。

3. 奖励公示:公司将及时公示项目奖励名单,让员工了解项目奖励情况,激励员工争取更多奖励。

建筑承包公司工程业务承接奖惩制度

建筑承包公司工程业务承接奖惩制度

建筑承包公司工程业务承接奖惩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公司经营工作岗位职责,激发公司员工承接工程业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公司效益和个人收益的双赢目标,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用于工程承揽有关人员及业务中介人。

=、基本工作要求第三条经营工作人员必须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深入研究市场行情,建立各种有用社会关系,广开信息渠道,增强信息捕获能力和辨析能力,准确捕捉有价值信息,采用多种公关手段,提高业务信息的成功率。

第四条经营科长要支持信息员工作,加强业务信息人员的业备培训。

第五条经营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传递任何虚假信息,否则对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降职,以工代干。

第六条经营人员不得将工程信息传递给其他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按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六十三条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指标及奖惩细则第七条总包国家和直属企业的工程项目,综合取费在12%以内(含12%)、平时付款在80%,且不垫资,奖励分公司五人小组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5%;垫资在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0%以下(含20%) 奖1%;垫资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0%、经公司董事会评审同意施工的奖励O.8%。

第八条总包国家和直属企业的工程项目,综合取费低于12%、平时付款在80%,且不垫资,奖分公司五人小组工程合同总造价的l%;垫资在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0%以下(含20%)奖O.8%;垫资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0%,经公司董事会评审同意施工的奖0.6%。

第九条如是50强房地产开发商的工程业务,其他情况同上,奖励标准按第七条、第八九条的70%计算。

如是一般企业的工程业务,奖励标准则按第七条和第八条的25%计算。

第十条如是分包的工程业务,其他情况同上,奖励标准按第八条一第九条的50%计算。

第十一条以上第七条至第十条奖励视工程项目平时付款额同比例上下浮动。

第十二条分公司承接工程奖励分配比例如下:信息员20%、经营科长15%、经营副科长8%、总工10%、技术质检科长10%、分公司经理10%、分公司生产(副)经理6%、书记5%,上述人员未参加相关活动的不能享受,其余用于参加投标人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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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校南岸主校区正在新建学校大门,预计于2009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

按照规划,新建大门竣工后,同期将建成我校车辆管理系统,以加强进出车辆的安全与智能化管理。

现结合学校新建大门的基建进度,我校展开车辆管理系统的招标工作,欢迎有资质有经验的单位积极参加投标工作。

二、系统建设要求:
1.新建车辆管理系统及车辆进出管理通道
基建施工中的南岸主校区校前大门:通过本次招标将建设进、出车辆通道各一个,中间设安全岛,安全岛设收费亭,车辆系统管理设备设在收费亭内。

修建位置在校大门以内约50米处。

南岸校区校后大门:通过本次招标将建设进出通用型通道一个,与校前大门实行联网运行。

详见附件二图纸。

长橡厂校大门:建设要求同校前大门,修建位置为校大门以内约50米处。

新建的车辆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可将位于不同位置的多路进出车辆通道实时、并网运行和管理起来的功能,车辆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必须具备可在我校校园网上稳定网络化运行的功能。

2.须通过授权方式识别我校校园卡,实现一卡通用
我校校园一卡通采用了哈尔滨新中新集团生产的新一代大一卡通产品,建成于2006年8月,目前在我校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实现了实时并网运行,已具备了统一身份认证、图书借阅、门禁管理、公寓管理、食堂就餐、超市购物、打开水等功能。

新建成的车辆管理系统,须通过授权方式可正常识别我校校园卡,实现一卡通用,即当拥有车辆的教职工开车进出通道时,车辆管理系统能正常识别校园卡,车管系统中须做到使该教职工的车牌号、校园卡一一对应。

3.须与我校江北校区车辆管理系统通用
员工承揽工程任务奖励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市场经营的积极性,增强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员工承揽任务奖励的根本原则是公司员工自行承揽,有效签约,经公司成本部评估后产生经营利润,给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本次招标新建成的车辆管理系统,须与江北校区车辆管理系统通过校园网实时、并网运行,彼此车辆管理卡可通过授权方式彼此通用。

4.本次招标添置的车库管理系统配备内容及基本功能要求
要求如下,请投标方在认真阅读如下内容之后对投标产品的性能如实填报(在“满足/不满足”之间只填报符合产品真实性能的情况,补充说明如有则填,如没有可不填):
(1)入口/出口控制机各1套: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2)车辆地感检测器、自动道闸(入口/出口各一套):
(3)计算机控制系统(含APC电源、计算机各一套,安装在管理办公室内):
(4)图像对比系统(一套,安装于计算机系统内):
二、奖励范围
1、自行搜集、筛选工程项目信息,以公司名义跟踪项目,直到项目签约全过程的公司经营人员。

2、通过各种途径提供工程信息,经公司同意后以公司名义跟踪项目,直到项目签约全过程的非公司经营人员。

3、自行跟踪并通过议标取得项目后续任务,实现项目滚动发展的项目部有关人员。

4、本办法所指的承揽工程任务包括总承包工程、分包工程、单项工序工程及机械设备租赁分承包工程等。

但不包括由公司经营部门跟踪信息、组织投标并签约的工程项目。

三、奖励提取
1、提取基数
以项目签约后,由公司成本部测定的该项目经营利润为提取基数。

2、提取比例
1)经营利润不满200万元的工程项目,按10%提取奖励。

2)经营利润在2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按15%
提取。

3)经营利润在500万元以上的,按20%提取。

3、提取程序
1)员工承揽任务奖由公司经营部在项目签约后提出书面的提奖报告,经成本部、财务部复核,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复审批准。

提奖报告中必须详细列出经营费用开支情况。

2)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在收取工程预付款或首批工程款后一次性提取,对于奖励数额较大的项目,可以分阶段提取承揽任务奖。

四、经营费用开支及奖金分配
1、公司经营人员跟踪承揽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因承揽发生的所有经营费用均包含在提取奖励中,扣除经营费用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经营部门,经营部门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

2、非公司经营人员跟踪承揽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因公关发生的经营费用包含在提取奖励中,扣除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承揽任务的员工,该员工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

3、公司项目部人员取得项目后续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因公关发生的经营费用包含在提取奖励中,扣除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项目部,项目部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

五、其他
1、所承接任务在工程规模、垫资要求、甲供材料、下浮系数等方面条件特殊时,就在项目运作开始时按本办法的制订原则协商单项任务提奖办法,按约定的提奖比例执行。

2、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能涵盖之内容或存在严重不合理状态时,可适时修订。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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