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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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费用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费用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费用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内部费用审批管理,确保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费用的合理支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费用的审批管理。

三、费用审批的程序1.申请阶段(1)申请人应填写费用申请表,详细说明费用的用途、金额、期限等,同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和材料。

(2)费用申请表和支持文件和材料应提交到所属部门的经理或主管进行初步审查。

2.部门审查阶段(1)所属部门的经理或主管应对申请表和支持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费用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

(2)部门经理或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审批或拒绝的决定。

3.财务审批阶段(1)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通过后的费用申请,应提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批。

(2)财务部门应对费用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政策进行审批决策。

(3)财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费用申请上签字盖章。

4.费用审批结果通知(1)财务部门应将费用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以及相关的部门经理或主管。

(2)通知应包括审批结果以及相关的备注、意见等。

5.费用支付和报销(1)经过审批的费用申请,财务部门应及时将费用支付给申请人。

(2)申请人应在费用产生后及时提交相关的费用报销材料。

(3)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对费用报销进行审查和核定,并及时将费用报销给申请人。

四、费用审批的原则1.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费用必须合理、合规、必要,符合医院的经营需求和公司的财务规定。

2.进程和时效性原则:所有的审批流程必须按时进行,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限。

3.公开和透明原则:费用审批流程和结果必须公开和透明,相关人员有权了解费用审批的进展和结果。

五、违规处罚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撤销申请、暂停审批权、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改或补充,则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领导的批准。

医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医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内部审批权限管理,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权限划分1. 重大事项审批权限(1)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等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医院重大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等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 一般事项审批权限(1)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科室业务发展规划等由科室主任负责审批。

(2)科室内部岗位调整、人员招聘、离职等由科室主任负责审批。

(3)科室内部经费使用、设备购置等由科室主任负责审批。

3. 特殊事项审批权限(1)药品采购、设备购置等由医院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2)医疗技术操作、医疗质量事故处理等由医院医务科负责审批。

(3)医院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审批。

三、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1)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医院审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

2. 审批流程(1)科室主任审批:对一般事项,科室主任有权审批。

(2)医务科审批:对医疗技术操作、医疗质量事故处理等,医务科有权审批。

(3)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对药品采购、设备购置等,采购管理部门有权审批。

(4)财务部门审批:对医院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财务部门有权审批。

(5)医院领导班子审批:对重大事项,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 审批结果(1)审批通过:审批部门在《医院审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审批不通过:审批部门在《医院审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监督管理1. 医院内部设立审批监督小组,负责对审批权限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申请人、审批部门及审批监督小组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医院是治疗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医院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常都会建立一套审批工作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的审批工作程序。

一、审批申请1. 患者或医生在需要进行某项治疗或手术时,应填写审批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病史资料以及治疗方案。

2. 如果是医生发起的审批申请,需要附带患者的病历记录、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3. 审批申请表格中应明确注明需要审批的项目、费用、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患者或医生将填写完整的审批申请表格交给相应的科室或医务部门。

2. 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和符合规定。

3. 上报领导:初审合格后,将审批申请表格上报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4. 专家评审: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病例或手术,医院可能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

5. 决策审批:领导根据初审、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最终决策,批准或否决审批申请。

6. 通知申请人:被审批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并按照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三、审批结果1. 批准:如果审批通过,则患者或医生可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治疗或手术。

2. 否决:如果审批结果为否决,则需要向患者或医生解释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补充材料: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需及时通知患者或医生补充相关材料或信息。

四、审批相关注意事项1. 保密性:医院在进行审批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2. 公平公正: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因个人关系、金钱利益等对审批结果造成影响。

3. 时限规定:医院应规定审批流程的时限,尽量缩短审批周期,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综上所述,医院审批工作程序对医院内部治疗、手术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院审批制度

医院审批制度

医院审批制度1. 前言医院是一个严厉的工作环境,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保障病人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订立了医院审批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确保科学公正、高效便捷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审批申请的范围医院的各级部门、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审批申请: 1. 采购和购买医疗设备、药品和耗材。

2. 请假、调休和外出办事。

3. 接待紧要客户和举办紧要会议。

4. 建设、改造和维护医院的基础设施。

5. 申请使用医院的资源或权限。

6. 公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的申请。

3. 审批申请流程为了保证审批流程的公开透亮、高效顺畅,我们订立了以下审批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依据具体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认真说明申请目的、理由和相关需求。

2. 上级审批: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递交至直接上级,上级负责审查申请内容,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审批决策。

3. 部门审批:假如申请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科室,直接上级应将申请表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4. 医务委员会审批:某些紧要的申请事项,需要由医务委员会进行审批决策,医务委员会由医院重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构成。

5. 总经理审批:医院的重点决策或涉及大量资源的申请事项,需要由医院总经理最终审批决策。

6. 反馈和通知: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审批结果,并依照要求执行。

4. 审批申请的原则在进行审批申请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下原则: 1. 公正合理原则:全部审批决策必需公正、合理、公平,而且基于真实的情况和数据,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 高效便捷原则:审批流程应高效、便捷,确保及时响应和快速决策,提高工作效率。

3. 透亮公开原则:审批流程和结果应公开透亮,申请人有权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相关信息应及时通知。

4. 资源优化原则:审批结果应充分考虑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开挥霍和重复。

5. 审批权限的管理为了保持医院审批工作的高效性和便捷性,我们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1. 权限划分:依据职责和权限分工,对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批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各级审批权限范围。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一、背景及意义手术是医院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重大手术更是涉及到患者生命安全的高风险操作。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提高手术成功率,规范医院重大手术的开展,制定一套完善的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能够对手术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保障患者权益,同时也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1. 定义: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是指在医院开展重大手术时,相关人员需按照一定程序向医院管理层报告,并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手术的一系列规定。

2. 目的:确保重大手术的安全性、合理性,提高手术治疗效果,规范医院手术管理。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开展的重大手术。

4. 责任主体:各级医务人员、手术室、医务部门、医院管理层。

三、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程序1. 术前评估(1)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提出重大手术申请。

(2)医生填写《重大手术申请表》,并提供患者相关病历资料。

(3)主治医师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手术必要性及安全性。

2. 术前讨论(1)由主治医师组织术前讨论,参与人员包括手术医生、麻醉师、护士长等。

(2)讨论内容包括手术方案、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

(3)讨论结束后,术前讨论主持人签署《重大手术术前讨论记录》。

3. 医务部门审核(1)医生将《重大手术申请表》、《重大手术术前讨论记录》等资料提交至医务部门。

(2)医务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手术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

(3)医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医生。

4. 医院管理层审批(1)医生将医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手术申请材料提交至医院管理层。

(2)医院管理层对手术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手术方案、术前准备、风险评估等。

(3)医院管理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医生。

5. 手术执行(1)医生取得医院管理层审批意见后,按照审批方案进行手术。

(2)手术过程中,各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手术规程,确保手术安全。

(3)术后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手术情况,并对手术效果进行评估。

公立医院审查审批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审查审批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立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立医院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医疗技术、药品、器械、耗材等。

三、审查审批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原则;3.便民、高效原则;4.科学、合理原则。

四、审查审批机构1.医院设立审查审批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2.审查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审查审批的具体事务。

五、审查审批程序1.提出申请。

医疗机构或个人向医院提出医疗服务项目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其他相关材料。

2.审查。

审查审批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提交审查审批委员会进行审议。

3.审议。

审查审批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形成审议意见。

4.审批。

审查审批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

5.公示。

审批结果在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实施。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疗机构或个人可按审批意见实施医疗服务项目。

六、监督管理1.医院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审查审批工作进行监督;2.监督机构对审查审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审查审批制度的有效实施;3.对违反审查审批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本制度由医院审查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具体事项1.医疗服务项目申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审查审批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3.审查审批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议;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服务项目实施;5.医疗机构或个人在实施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安全。

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管理,规范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制度是指在公立医院设立、变更、终止等环节,依法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批范围第四条公立医院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应当依法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审批。

第五条公立医院设立审批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床位规模、诊疗科目等。

第六条公立医院变更审批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床位规模、诊疗科目等。

第七条公立医院终止审批事项包括:终止理由、终止时间、资产处置等。

三、审批程序第八条公立医院申请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应当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审批公立医院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现场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公立医院在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设立、变更、终止等相关工作。

四、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立医院前置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审批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立医院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的后续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前置审批事项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合法、合规运行。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立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医院行政事务审批流程 (2)

三甲医院行政事务审批流程 (2)

三甲医院行政事务审批流程
三甲医院行政事务审批流程大致如下:
1. 申请:员工或部门向上级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等。

2. 登记: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并记录申请时间和申请人信息。

3. 审批:上级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决策。

审批决策包括通过、驳回、退回修改等。

4. 会签:根据需要,部分审批申请可能需要多个部门的会签。

会签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会签手续。

5. 上报:经过初步审批和会签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给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导。

6. 审核: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导对申请进行终审,并做出审批决策。

7. 批复: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导对申请决定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通知申请人或相关部门。

8. 归档:行政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文件归档程序,将审批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时间。

以上仅是一般的三甲医院行政事务审批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医院规模、管理制度等因素而略有差异。

此外,一些特殊事务可能需要额外的审批环节或权限。

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按照医院内部制度和规定来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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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一、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二、受理范围
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医院(含专科医院)。

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程序
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医院,按审批权限规定向市卫生局(医
政处)或所在地区卫生局提交设置申请书。

经初审提供材料真实完整的由市、区卫生局受理。

受理后30日内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审核,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对予以批准的申请者,由市、区卫生局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其中由区卫生局审批的,应复制一份申报材料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报备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类交中医处、基层卫生类交基妇处)。

市卫生局有权在按到备案报告30日内纠正或撤消区卫生局作出的不符合相应条件和程序的《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对不予以批准的申请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其中应报省卫生厅审批按规定程序审报。

四、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注: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明;所在地周围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院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院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拟设医院的组织结构、人员、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院的污水、污物处理方案;拟设医院的通迅、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医院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拟设医院的投资预算;拟设医院五年内成本效益预测分析;申请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选址报告应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附:医务人员的聘用意向书、原执业注册机构拟同意意见及相关资格证明。

合法的房屋或用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及平面图。

五、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者,根据《医疗机构(医院)
准入标准》进行筹建完成后,向市、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

六、市、区卫生局应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天内,对筹
建情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对初审合格的机构,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由市、区卫生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七、申请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4、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5、科室布局建筑设计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8、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其他卫技工作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执业医师已注册的需提交原注册机构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未注册的提交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其中未注册的外地医师需提供对方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未注册证明;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后二年未注册的需提交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

执业护士未在厦门注册的需提供执业护士变更注册申请书,外省的还需经对方省卫生厅同意意见。

其他医技人员已在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供原机构同意意见。

9、退休人员的原单位回执;
10、消防、环保验收合格证明;
11、仪器、设备清单;消毒供应室和放射科(X光室)的合格证明;
12、个人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合同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

注:所提交的材料须用A4纸电脑打印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材料目录),一式一份。

民营医院注册开办流程
民营除了通常所说的私营医院外,还包括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

民营医院的开办注册流程一般为:调研论证→设置申请→筹建→登记注册→执业。

1、了解兴办医疗机构的基本政策、条例规定、基本程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对设置审批、机构名称、登记注册、执业、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构思申办医院的基本思路:性质、类别、规模、地点、投资额度。

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状况,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基本态度。

进行拟设医疗机构的可行性论证。

2、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及建筑设计平面图。

申请设置单位(人)的资信证明,有的地方还规定,要提供环境保护、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获得县以上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有关的原则、规定。

3、建筑装饰、设备购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管理架构。

4、登记注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经过登记注册,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

5、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方式、诊疗科目、床位规模等,须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具体在设置审批过程各地区对民营医院的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卫生局或相关卫生、工商部门了解详细手续。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申请单位名称:
二、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进修经历、身份证号)
三、选址情况(位置、交通、人口、区域面积)
四、所在地区人群口腔健康状况和相关疾病患病率%。

五、按目前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是否满足当地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在此设置。

六、医疗机构名称:。

选址地点:
功能是以服务为主,从事科、科、等诊治工作。

任务是以地区社会群众提供医疗服务、诊治及预防保健,为社会流动人口服务。

服务半径:是为中心,向临近辐射。

七、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对社会群众以门诊为主的诊治工作,服务时间是24小时开展。

八、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门诊室、室、室等,人员人。

九、本科室现有仪器设备如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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