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增值税论文-财政税收论文
土地增值税清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的宏观调控,抑制土地炒买炒卖,促进房地产开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利于提高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有效地减少税款流失。
然而从近年来对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看,当前土地增值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完善。
一、存在问题1、政策宣传不够。
对于土地增值税业务,税务部门知之不多,对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造成了纳税人企业财务人员对土地增值税政策了解不够,对土地增值税纳税意识较低,突出表现在财务会计不据实记载成本费用,不正确核算申报税款,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种报表困难,加之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比较反感,从而造成了工作的被动性。
2、业务素质不高由于土地增值税工作量大,涉及的知识多。
而在我们税务系统部门真正懂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人,也只是懂一些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知识,对土地增值税涉及的一些其他知识,诸如,建筑成本费用核算,建筑企业评估及基本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给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带来了不便。
3、销售收入不真。
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确认收入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房地产企业推迟工程决算,将预收购房款或当期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作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不及时结转收入,延迟开具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部分房地产企业以部分房款抵偿工程成本,造成资金直接在账外循环;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需要视同销售的开发产品不申报销售收入。
使得开发商所申报的收入与实际不符,这样就造成了企业收入不实和相关税收的流失。
4、清算工作量大。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量大、项目多,实际操作难度大,税收成本高。
一般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交叉,既有普通住宅项目也有非普通住宅项目,既有免税项目也有应税项目。
而且,房地产开发大部分是滚动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在建设期间,涉及到销售分配、成本费用的分摊等问题,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异常复杂。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增值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但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却存在着各种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土地增值税清算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资料不真实: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土地增值税的收入目标,可能会对土地增值税申报的资料进行虚报,造成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资料不真实。
二、政策执行不严格:有的地方政府在执行土地增值税政策时,可能会出现执行不严格的情况,导致一些土地增值税收入无法得到有效的清算。
三、税收逃避和非法融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逃避支付土地增值税,可能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非法融资,进而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形成一定的阻碍。
四、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监管工作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二、严格执行政策: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力度,对于属于应缴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土地增值税的应收尽收。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对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也很重要,只有增强社会公众对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认识,才能有效地防止税收逃避的情况。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让一些企业和个人以牟取私利的手段逃避支付土地增值税,应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处罚。
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应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公开透明度,让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情况,也能够监督地方政府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六、完善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制度建设,从法律层面上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只有通过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更好地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土地增值税的正常清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出让、转让等行为中,根据土地增值的部分征收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结算和清缴的过程。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税收公平和效率,需要加以解决。
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难以监督和纳税人缴税遵从度不高。
征收标准不清晰使得各地政府对税费的征收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影响了税收公平。
监管不到位也使得税收征收难以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纳税人的了解和配合度;明确征收标准,减少政府主观性的干扰;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对税收的管理和监督效果。
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更好地促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顺利进行,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更深入地探讨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完善土地增值税征收制度,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通过分析问题根源和影响,加强信息公开、明确征收标准、加强监管力度等对策,可以有效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推动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研究目的还在于希望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为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管理的提升做出贡献。
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及对策的探讨,也有助于引导广大纳税人遵纳税法法规,增强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合规,构建和谐税收征收环境,实现税收管理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1.3 研究意义土地增值税是一种国家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收,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在土地转让或出让过程中,对土地增值所产生的税款进行结算和征收的管理过程。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研究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当前税收体系存在的弊端,及时调整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土地增值税征管现状及问题对策研究

土地增值税征管现状及问题对策研究1500字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土地增值税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愈加重要。
但是,土地增值税征管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土地增值税征管现状和问题出发,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土地增值税征管现状1、土地增值税征收依据土地增值税是全国性的税种,基本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土地增值税征收对象为土地转让的所有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税率一般为30%。
2、征管机构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征管机构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3、征收情况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征收土地增值税38866亿元,仅2019年就征收了3168亿元,是2002年首次实施土地增值税征收的56倍。
二、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1、税收违规问题土地增值税征收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税收违规是严重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征收税款,利用各种手段伪造虚假的土地转让合同、房产买卖合同和财务报表等,从而逃避税收。
2、税收征管难度大我国土地增值税征管的难点主要在于土地划拨和流转环节。
由于土地划拨和流转的复杂性,导致征管环节难以跟进。
一些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增值税收取不到位,或者无法追回。
3、融资难度大土地增值税税率较高,对于土地开发企业来说,融资难度较大,会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
同时,土地增值税也会影响企业判断投资的风险和收益。
三、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对策1、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来实现税收征管的全程监控。
2、加强信息化建设应该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控建设,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以实现土地流转全过程的高度可追溯性。
同时,建立外包环节的价值链条,对土地流转的各种环节进行信息互通、互动。
3、各级政府加强监管各级政府应该秉持对土地管理的严格监管,采取数据采集、统计和财务审计等手段,持续推进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不断增强政府的监管核心能力。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1.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但目前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管责任模糊,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2.数据不准确。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但目前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数据管理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给税务部门的清算工作带来了困难。
3.复杂的审批程序。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流程繁琐,审批周期长,容易出现审批延误和审批效率低下的情况。
4.税收征管不到位。
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到巨额资金流动,但当前税务部门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征管工作不到位,征收税款的凭证核实不严格,容易出现虚高虚报的情况。
对于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税务管理部门和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责,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强化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监督。
2.加强数据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确保提供给税务部门的数据真实可靠。
3.简化审批程序。
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可以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一窗受理”和“一次性办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4.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核查和检查力度,确保征收税款的凭证真实可靠,有效遏制虚高虚报行为。
5.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税务部门和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督机制不完善、数据不准确、审批程序复杂和税收征管不到位等方面,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价居高不下,国家为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新政策),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结合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分析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对新政策出台的重意义进行阐述非常必要。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及对策一、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其纳税义务人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外国公民)。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而出台的税种,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润。
在我国,土地增值税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上轮房地产高潮时期设立的一种房地产税收。
1993年颁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法出台之后不久我国就进入了第一轮宏观调控期,禁止了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并对银行信贷实行了紧缩政策。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于1995年1月下发了《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该通知免除了1994年1月1日之前签订转让合同的征税,免除了已立项项目5年内转让的征税,也允许成片开发的项目延长免税期限。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 缺乏统一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
由于各地的土地交易规模和性质有所不同,土
地增值税清算的标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统一性较差。
2. 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复杂。
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相关手
续和文件繁琐,操作流程复杂,给纳税人和地方政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3. 审核和监督不严格。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虚构土地
价值等手段规避税收,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不严,导致了税收损失和不公平竞争现
象。
4. 信息不透明。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信息不透
明的情况,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给纳税人和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5.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比如税率、扣缴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清晰,造成了一些纠纷和争议。
二、对策
1. 建立统一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
相关部门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进行规范,
建立完善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体系,明确土地交易的种类、地区、性质等相关细则,保
证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3. 完善审核和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审核和监督,建立健
全的审核机制和监督体系,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5. 完善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税率、扣缴义务、纳税人权利等方面的规定,排除法律法规的漏洞和隐患,保障纳税人和地方政
府的合法权益。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地赋权和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推进,土地增值税也成为了国家税收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城市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必要程序,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长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程序相对繁琐,清算时间较长,因为需要确认货款、合同签订、取得税务登记证、去关税局进行办理等一系列手续,整个清算流程在现实中需要至少3个月左右的时间。
不能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不仅会造成土地出让方的资金流动困难,还会影响土地买方及时支付土地款项,加大其运营风险。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批,包括税务登记、税务清算、融资审批等,每个环节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手续费用,往往会导致清算成本较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并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有效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长的问题,需要简化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
可以通过引入互联网+税务,建立全国性的税务电子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申报、电子审批、电子缴纳等各个环节的在线化处理,从而简化清算流程,缩短土地增值税计算时间,加快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速度。
对策二、降低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为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高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全面推行电子支付,减少实物支付成本;建立清算中心,以简化清算环节,降低清算成本;将税务机关、银行机构等相关机构在同一平台上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以提高清算效率和降低成本。
综上所述,简化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和降低清算成本是解决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的重要对策。
只有在政府、财税部门、银行等多方协同努力下,才能建立高效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机制,促进土地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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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在宏观方面调控房地产行业的税种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影响,但在土地增值税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改进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本文主要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阐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问题对策
一、引言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缴纳税金中较多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已转让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需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有偿转让地上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他的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增
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时所取得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等支出之后的余额。
二、存在的问题
1.税率偏高、范围较窄。
我国目前的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
由上面的表可以看出,对于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房地产取得增值额的途径有:
(1)外部环境的变化。
(2)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出租。
(3)转让房地产。
(4)房屋土地产权不发生转让。
2.存在重复征税、扣除项目计算繁琐。
房地产企业的单位及个人需要按照经营收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尤其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严重存在重复征税。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可扣除的项目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可扣除的项目较多,计算口径和可扣除的尺度也没有完全规范到位,必然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单位或开发商从中调整成本数额的行为,但也存在扣除不合理的因素。
3.预征税率过低。
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税率太低,如果按照我国现行税率预征,有关专家认为,低层(7层以下)商品房的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应该在7%左右,中高层(7-15层)、高层(15层以下)商品房的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应该在15%左右,以营业为目的的别墅、写字楼开发项目的税负应该在20%左右。
然而,现行政策规定,普通住宅按照2%预征,以营业为目的的写字楼、别墅按3%预征土地增值税,现在所实行的预征税率与实际征收的税率相差过大。
4.纳税人利用多种手段偷逃税。
在实际征收管理过程中,偷逃税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一下几种:
4.1不计或少计收入来偷逃税。
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按揭贷款销售,将银行按揭款项计入往来科目,而不是营业外收入。
4.2通过虚增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的方式偷逃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增土地成本,将评估的增值成本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税基。
4.3利用优惠政策偷逃税。
国家有关规定普通住宅应满足三个条件达标,分别是:容积率、面积、成交价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商只以其中一点作为是否免征税费的标准,从而出现了违规免征的现象。
三、改善土地增值税的对策
1.降低税率、扩大征收范围。
对原本的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商首次转让获得的增值额应该不纳入征税范围,这样的决策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加大投资,有效地遏制囤地行为。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应作出适当的修改,对于经济适用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其他的仍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计征。
但应该适当调低,这样的调整可适当的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主动性、积极性,可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一定意义。
2.合并征税、简化扣除项目。
对于可扣除项目的定位应该更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商能提供有效的、合法的工程结算证明,并且原意将这部分款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应该
准予计提、并且确认为可扣除项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确认开发项目的真实成本,准确地确定土地增值税额。
3.相应地提高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域不再划分到县,直接由省、市或地区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数据重新计算、规划预征税率。
4.加大稽查力度、健全法律法规。
土地增值税在征收管理环节中存在许许多多的违规操作,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中的漏洞偷税漏税,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样会避免纳税人偷逃土地增值税。
要加大稽查力度,应该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并且给税务机关一定的权利,让一些政策得到实施。
四、结语
土地增值税税制的不完善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就可以看到,其中存在各种问题,最近各专家对增值税的改革也相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不仅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影响,我相信,对其他的行业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对土地增值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俊良.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征管难点及对策[J].税务研究,2008,(4).
[2]陈义荣.我国土地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理论研究.2009.
[3]陈爱中,李达.土地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税务研究,2010(4).
[4]宋红娟.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
[5]马国强.中国税收[M].第三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334-351.
[6]刘青,尚小琦.现行税收政策实施现状及改进措施研究[F]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