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一、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概要随着企业的发展,为了实现战略目标,企业集团的发展模式逐渐崭新。
母公司在集团公司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作为控制关系的核心,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因此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在对其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主要针对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执行程序和重要角色等方面展开阐述。
二、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定的必要性1.有助于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母子公司制度可以确保在子公司范围内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确保各个子公司之间相互协作,充分利用资源,避免局部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2.有助于规范子公司的决策行为。
不同的子公司在决策时可能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而母子公司制度的制定可以对于此类问题进行预防,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端。
3.有助于有效监管子公司的运营行为。
母子公司制度的制定使得集团公司可以在子公司运作过程中实时监控和跟踪其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保证子公司的正常运转。
4.有助于加强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和团队精神。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和规模经济化效应的实现,需要在子公司之间形成紧密配合的合作关系,而母子公司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子公司沟通交流,激发团队精神。
三、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1.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说明。
对于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关系进行详细解释,包括股权比例,控股权力,管理架构等各个方面,以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正当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2. 子公司经营管理的指导方针。
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的指导方针,包括战略目标,财务指标,业务规划等等方面的指导,以保证子公司的决策行为与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一致。
3. 子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程序。
为了避免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混乱,规定子公司的相关管理程序,包括内部决策标准,投资计划评估程序,风险控制等等方面。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财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新)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第四章附则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体改生[1998]27号),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院集团,子公司为某院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公司战略管理必须按照《某院集团战略管理制度》执行。
投资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投资集团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和运作流程,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高效协作和良好合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投资集团旗下所有的母子公司,并被视为必需遵守的规范文件。
目标投资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1.确立明确的权责分工:明确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划分,建立合理的管理职能分工。
2.优化协作机制:建立高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提升母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效率。
3.加强监督和控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其合规运营和项目实施的质量。
4.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风险管理框架,确保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能够及时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
5.实现业务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促进母子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整体业务目标。
总体架构1. 母子公司关系投资集团的子公司由母公司全资或部分持股,母子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股权关系和经营理念。
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应建立在互信、互利和互助的基础上,共同推动集团整体发展。
2. 权责划分2.1 母公司职责母公司负责制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供战略指导和资源支持,以及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
2.2 子公司职责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制定和执行具体业务计划,开展业务运作,实施项目和经营管理,同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3. 沟通协作机制为了加强母子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下机制应被建立和完善:3.1 定期汇报制度子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向母公司提交经营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的报告,母公司则应及时提供指导和支持。
3.2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母子公司会议,对业务、发展计划、项目管理进行讨论和沟通,解决问题和确保协同运营。
3.3 跨部门合作鼓励母子公司之间的跨部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项目实施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 监督和控制为保证子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项目实施质量,以下监督和控制机制应被建立和执行:4.1 审批制度制定明确的项目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财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终稿

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 (3)第三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 (9)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界定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关系,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没有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子公司指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包括组织保障、管理控制系统和激励约束机制三个方面。
第四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包括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综合职能部门、外派董事监事和委派会计主管等方面。
第五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包括战略管理、审计管理、人事控制、财务控制、信息控制、审批权限控制和经营计划及预算控制等方面。
第六条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根据子公司的规模与效益等因素确定子公司经营者激励的力度、与子公司业绩考核挂钩的长期激励计划、外派董事、监事的业绩奖励与子公司效益适度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七条在对子公司管理的运作方式上,遵循管理、法律两条线的原则。
管理线:即需要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线: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通过代表母公司股权的董事人员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最终决策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形成。
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第八条组织保障是保证母子公司管理有效运行的前提。
第九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包括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高层主管副总经理、综合职能管理部门、外派董事监事和委派会计主管等方面。
第十条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面决定事项(由母公司董事会或企业管理委员会履行):1、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子公司管理的体制;3、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4、决定外派董事、监事和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母公司高层主管副总经理层面负责:1、根据母公司整体部署领导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2、协调母公司综合职能管理部门之间涉及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工作;3、协调处理母公司为子公司生产、运营提供相关保障、服务方面的事项。
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子公司的运营,保障公司利益,提升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属于公司的子公司,具体规定如下:1. 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2. 子公司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3. 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4. 子公司违反规章制度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开展业务,不得违背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营。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激励员工发挥创造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适当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各级领导机构,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明确营销目标和经营指标,做好年度经营规划,并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总部。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和营销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定位,推动产品服务的优化和品牌推广。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加强供应链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风险。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加强IT系统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大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集团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子公司在大集团战略框架下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经营投资决策、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子公司应在集团总部统一领导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子公司高效运转。
第四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经理层执行。
第五条子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子公司财务、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股东权益。
第六条子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制定子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确保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第三章经营投资决策第七条子公司经营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发展战略;(二)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提高盈利能力;(三)风险可控,确保资产安全。
第八条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涉及集团战略利益的决策需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二)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三条子公司外部审计由集团总部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总部报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经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集团总部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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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
第四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院集团,子公司为某院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公司战略管理必须按照《某院集团战略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某院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某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
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院长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任命,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
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子公司必须接受来自母公司的监督与考核。
母公司作为出资人(股东),有权了解、监督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子公司按照《某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母公司资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母公司财务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某院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接受母公司的审计。
第十五条母公司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经营层签订业绩指标合同,年底据此考核,按照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某院集团企划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某院集团院长办公会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