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基本公共资源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方案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方案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方案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方案背景介绍•2023年是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键年份,旨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本方案旨在确保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准确测算,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目标•确定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

•提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运行的财政支持。

流程1. 收集数据•收集2019年至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投入的相关数据。

•分析各年度经费投入增长情况以及支出结构变化。

2. 制定测算指标•确定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测算指标,包括基本服务内容和覆盖范围。

3. 进行测算•基于历史数据和测算指标,运用适当的统计模型和方法,进行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

4. 评估结果•对测算结果进行评估,包括与前几年的经费投入情况比较、与实际需求匹配度分析等。

•针对评估结果进行讨论和订正,确保经费测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编制方案•根据测算结果和评估意见,编制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方案。

•突出重点项目的经费分配方案,确保资源优先满足公共卫生需求。

时间安排•收集数据:2022年6月-2022年8月•制定测算指标:2022年9月•进行测算:2022年10月-2022年11月•评估结果和订正:2022年12月•编制方案:2023年1月-2023年3月质量控制•成立专业团队负责数据收集、测算和方案编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开展内部评审和外部专家论证,对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和反馈。

•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执行性。

风险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经费测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针对不可预见的情况,保留一定的预算储备,应对可能的调整和变化。

结论•本方案将确保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测算准确性和合理性。

•经过测算和评估,制定的方案将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财务支持。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那政办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19〕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4日那曲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2019年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70号)、《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90号)和《那曲地区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办法》(那行发〔2015〕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规范冬虫夏草采集秩序,做到科学有序采集,确保冬虫夏草采集期间全市社会局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会议、自治区“两会”、全区经济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决策和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构建“六个新那曲”这一主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行为,营造良好的冬虫夏草采集秩序,确保冬虫夏草采集安全有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鲁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

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

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19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0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

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9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桂建函〔2019〕340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90号提案答复的函桂建函〔2019〕340号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办。

经我厅商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广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多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模式,开展了大量实践工作。

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一)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情况。

⒈.试点先行,探索生活垃圾分类道路。

2013年,自治区下达1000万元补助资金,在89个县选取了144个小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15年,重点选取桂林市、横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期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全区推广。

2016年,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500万元,将南宁市青秀区和经开区纳入试点范围,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小区,从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2017年,南宁市被列为全国46个强制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南宁市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目前,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座,餐厨垃圾总处理规模达到475吨/日;已配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82个,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95个;建成平里静脉产业园;建成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3座。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7.02•【字号】冀农办发〔2019〕235号•【施行日期】201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35号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现将《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政策、任务、责任落实,加快构建季节性休耕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化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减少地下水开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7月2日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19〕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1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巩固提升产能,保障粮食安全。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质量,对季节性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严禁废耕,不能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

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农民积极性。

逐步建立季节性休耕政策框架,支持农民开展季节性休耕。

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大力促进我国公共服务与公益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各企业的平衡健康的发展。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篇1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

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

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

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

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辽住建〔2019〕107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9〕107号厅机关各处室、省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31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431号)精神,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

代政府起草规章、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由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收集采纳及回复工作,或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

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应当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处理情况。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

厅党组会议和厅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厅名义(含处室文号)下发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綦江府办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4号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54号)和市政府《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推进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要求,现将《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3日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最新目录编制指南和《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版)》标准,落实《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共享开放、安全可靠”原则,建设本区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统一编目管理、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为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要求,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单位、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

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期)实施方案本期债券基本信息发行规模壹亿伍仟壹佰万元整(RMB:151,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本期专项债券共计发行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万元整 (RMB: 151,000,000.00元),拟用于青县2个地块项目建设债券期限 3+2年期债券利率固定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利息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区域概况青县东临渤海60公里,距北京市区150公里、天津市区80公里,距沧州市区35公里,距雄安新区100公里,总面积968平方公里,耕地85万亩,总人口43万,辖7镇3乡1个国营农场,345个行政村、14个居民委员会。

青县地处“环渤海”“环京津”经济圈双重辐射下,京沪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京沪铁路、104国道和京杭大运河纵穿县境。

青县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县”,拥有石油装备、电子机箱、食品饮料、缝制设备、红木家具、无公害蔬菜等六大特色产业,是“中国蔬菜之乡”、“中国电子机箱制造基地”、“中国红木家具之乡”、“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和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双拥模范城”。

2016-2018年,青县分别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亿元、8.02亿元和8.8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2.92亿元、3.60亿元和11.51亿元,受土地出让收入增长带动,政府性基金收入逐年上升。

2016-2018年,青县商住用地出让均价分别为197.15万元/亩、101.56万元/亩和315.48万元/亩。

青县财政经济情况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地区生产总值 186.2187.18 188.01GDP 同比增速 8.17.3 6.5第一产业增加值 46.3142.29 45.94第二产业增加值 76.1270.44 63.45第三产业增加值 63.7668.45 78.6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4.44 4.53 4.42常住人口 42.0242.29 42.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7.7675.11 79.76全社会固定资产技资 210.68224.61进出口总额 1.33 1.37 1.55城镇化率 50.8751.97 52.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578.02 8.8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 13.5014.59 14.7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92 3.60 11.51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0.520.01 0.0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16 3.50 4.18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8325.42 25.31青县土地市场情况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土地出让总面积 515.74 922.18 618.41 其中:工业用地出让面积 298.81 831.65 258.86 商住用地出让面积 216.93 90.53 359.55 土地出让总价 4.53 1.75 11.65其中:工业用地出让总价 0.25 0.83 0.31 商住用地出让总价 4.28 0.92 11.34 土地出让均价 87.81 19.02 188.46 其中:工业用地出让单价 8.43 10.04 12.05 商住用地出让单价 197.15 101.56 315.48(二)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概况青县的2个土地储备项目分别为:罗店村、刘缺屯村、耿官屯村、八里庄村征地项目和曾官屯征地项目,总共包括6个地块。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市政办函〔2019〕237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20日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和《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规划引领、建管一体;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市区联动、统筹推进;强化督查、完善机制”的思路,加快补齐西安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高,建成区基本实现无污水直排口;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1年底,各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g/L,未达标的需逐年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1.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市区联动、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对排水用户数量、分布及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情况,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基本公共资源实施方案20xx基本公共资源实施方案范文1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的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促使镇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中心交易、统一实施管理、统一接受监督,现就镇公共资源交易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模式,通过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的规范化、效益的最大化,切实推进镇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内涵(一)公共资源是指属于社会公有的生产、生活资源,既有有形资源,也有无形资源,主要包括公共性资源、自然性资源、资产性资源和行政性资源。

公共性资源主要是指公用事业领域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的资源;自然性资源主要是指土地、矿藏、水域、森林等开发利用所形成的衍生资源;资产性资源主要是指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金、基层组织使用集体资金采购或资产转让所形成及衍生的资源;行政性资源主要是指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所形成及衍生的资源。

(二)推行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改革,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依据法律法规,经过科学合理程序,运用价格调节手段,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竞争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凡是具有竞争性、有限性、效益型的公共资源项目,都应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凡是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都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凡是公共资源出让的相关信息,都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一)成立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由杨春红任组长,王国庆、肖纪平(常务)任副组长,成员由袁宏州、汤建华、王爱平、高永明、钱宝银、丛毅、冒海燕、吴功山等组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1、交易组组长:肖纪平成员:袁宏州、钱宝银、丛毅、吴功山负责项目登记受理,提供招标投标议标咨询,发布招标信息,协助组建评标小组资料存档等综合服务。

协助招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和制定评标细则。

协助招标人组织招标投标议标活动,按照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结果,与招标人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业务纠纷,为政府部门进场监督提供相关服务。

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确定报名条件、开评标办法,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并对报名资格初审,按照规定程序开标。

2、验收组组长:肖纪平成员:袁宏州、钱宝银、丛毅、吴功山验收组负责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对工程及采购项目分阶段进行核实;对工程及采购项目增减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完善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按合同提出资金兑付意见;整理招标验收过程资料并归档。

3、资料组组长:丛毅成员:冒海燕收集与招投标有关的资料,归档的资料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档案的处理(废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档案局的规定办理,并履行审批手续。

(二)成立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小组。

由王国庆任组长,汤建华任副组长,成员有王爱平、高永明、黄正华(劳保所),依法依纪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运作机制(一)统一集中。

凡镇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村组、涉及国有、集体资产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土地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项目,除按规定必须进入县级交易市场交易以外的项目,都必须进入交易中心统一交易、规范运作、集中监管。

(二)管办分离。

交易中心只履行市场服务职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预算编制、价格预估等工作,原来的管理职能和权属不变,原来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进出渠道不变。

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与交易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有隶属关系。

(三)监管分离。

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的监督机构和监督网络,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主要监督交易中心及工作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及时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同时,加强与镇会计中心的联系沟通,确保建立与合同履行相配套的招投标后续监管机制,实现从招投标交易过程向中标履约过程的监管延伸。

监督机构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

(四)规则主导。

交易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包括交易申请、信息发布、资格认定、评委抽取、开标、评标等,必须严格遵照规则和程序进行,重大问题必须提请领导小组乃至镇党委讨论研究决定。

20xx基本公共资源实施方案范文2 为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广东省企业投资竞争性配置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中,纳入国家和省、市相关建设规划,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

主要包括:(一)经营性的铁路、轨道交通、公路和港口码头项目。

(二)燃煤火电、天然气发电、风电、水电项目。

(三)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四)水泥项目。

(五)其他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项目和涉及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

二、实施条件对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必须已列入国家和省、市发展建设规划,具备较为成熟的建设条件,建设用地、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和经济效益分析等前期工作已基本落实。

三、实施方式项目竞争性配置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

不实行公开招标的,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办理。

四、实施程序(一)提出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建设规划,以及项目建设条件、市场需求等情况,牵头启动相关行业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制定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

(二)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核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由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进行审查。

需报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的,按程序上报。

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审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及行业准入标准,是否影响经济安全,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式、招标条件。

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核准文件视同立项文件。

(三)招标评标。

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获得核准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并公示招标结果。

(四)招标情况报告。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情况报告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五)项目实施。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依法完善项目规划、用地、环评、工商、税务等手续,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五、职责分工实行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属于国家核准的,在完成项目经营权招标后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报;其他项目有关部门按以下分工负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核准有关领域项目及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具体负责能源(除水电外)、铁路、轨道交通和水泥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工作。

交通部门具体负责经营性的公路、港口码头等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城乡建设等部门具体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工作。

其他领域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监察部门依法对项目竞争性配置活动开展行政监察,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项目竞争性配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实施监督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竞争性配置活动管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编制相应领域的竞争性配置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明确项目业主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方面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项目竞争性配置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将企业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20xx基本公共资源实施方案范文3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

二、总体目标本着行政监管职能和市场服务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立的原则,整合我县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的目标,着力构建公开公正、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一)管办分离原则。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与交易市场完全脱钩,做到职能分离、政事分开。

(二)资源整合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相关部门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等交易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网络互联互通的资源有效整合。

(三)透明高效原则。

加强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营造现代、开放的办公环境,制定公开、透明、高效的程序规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监督原则。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交易过程、交易秩序、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执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