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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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一、学校名称与地址本学校定名为“[学校名称]”,简称“[简称]”。

学校地址:[具体地址]。

二、学校性质与宗旨本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校宗旨: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新时代人才。

三、组织结构与管理学校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学校各部门设立相应职责,确保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教学计划与评估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学校实行学期制和学年评估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五、师资队伍与管理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制度,招聘具有教育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教师。

学校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设立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激励教师不断改进。

六、学生管理与行为学校制定学生守则,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学校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七、经费收支与管理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收支和管理工作。

学校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八、接受监督与评估学校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对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积极回应和改进。

学校定期进行自评和外部评估,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本办学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学校董事会所有。

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发布日期:[具体日期][注:此文档为模板性质,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充和修改。

]。

办学章程范文本精编

办学章程范文本精编

办学章程范文本精编办学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章程,它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办学目标、管理组织、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下面是一份范文本,供参考。

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以及本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制定并执行。

第二条本校的名称为XXX学校,简称XXX校。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为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校的负责机构是校务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财务主任和班主任组成。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条本校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理念,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本校必须坚持科学管理,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打造优质校园文化,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八条本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第三章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第九条本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条本校必须注重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倡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推行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的入学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拒绝录取。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学习环境。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完成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水平,并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科和综合素质评价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本校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要求进行预算、收支管理和资金使用,保证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生的正常教育教学需求。

第十五条本校必须加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财务信息,并接受监督。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人为本,坚持课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有效教学”这个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两大重点,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开拓教研思路,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鹤城教育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总体目标:力争办成鹤山市鹤城镇一流水平的山区小学。

设备现代化、教育优质化、管理个性化。

办学目标: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

办学理念:踏实有礼,勤奋进取。

办学承诺:树立明确的育人目标,拥有过硬的教师队伍,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打造优质的育人之所。

学校特色:以体育径类为特色。

校训:健康、快乐、勤奋、进取。

校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教风:爱岗、敬业、团结、拼搏。

学风:勤奋、乐学、好问、善思。

第三条德育目标:(一)思想品德规范方面的目标1.道德规范方面的目标关心学生,培养勤奋学习、品德端正的小学生为主要任务,学习既是自己的义务又是自己的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

关心他人,尊重、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节。

确立关心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

2.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方面的目标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

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具有现代意识,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并能进一步树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

xx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xx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xx 年 xx 月 xx 日第六届四次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建立学校科学发展和高效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渠县涌兴镇第三中心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学制九年。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好学校,全力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治校,遵照学校办学章程办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全面发展突现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科研兴校,质量兴校,特色兴校,管理兴校"的发展策略。

努力建好二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

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管理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学校坚持以“团结、廉洁、勤政、创新”为政风;“爱岗敬业严谨创新”为教风;“团结、守纪、开辟、进取”为学风、“崇德笃学务实创新”为校风、“明礼明知,成人成才”为校训,努力构建主体教育模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安全、德育和后勤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局的决定,对教育局党政负责。

校长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教育局党政赋予的权利,对学校的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和相应的人事、财经权。

同时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党组织,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教职工,共同办好学校。

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一、前言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文件,旨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原则,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本章程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的,适合于我校的办学活动。

二、学校概况我校是一所位于XX市的综合性学校,创建于20XX年,占地面积XX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各个教育阶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

三、办学目标1.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 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公民;3.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全球化人材;4.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的公益志愿者。

四、办学原则1. 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2. 坚持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3. 提供平等机会,促进教育公平;4. 注重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5.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6. 强化学校管理,确保学校的规范运行。

五、课程设置1. 幼儿园阶段: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社交能力;2. 小学阶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学科知识和学习方法,提供综合素质拓展课程;3. 初中阶段: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提供社会实践和实践创新课程;4. 高中阶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独立思量能力,提供高水平的学术课程。

六、学校管理1. 组织架构: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2. 师资队伍:学校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建立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3.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4. 安全管理:学校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5. 财务管理:学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七、家校合作学校重视家校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举办家长会、家访等活动,促进家校共育。

中小学校章程模板

中小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学术自由,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由XX人民政府举办。

第六条学校的任务是:(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开展科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四)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五)服务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研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工会组织,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年制和学分制,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设置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育教学模式。

第十七条学校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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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中小学章程制定模板

中小学章程制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学校名称:xx市xx中小学第四条学校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第二章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性质:公立中小学第六条学校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三章办学理念与校训第七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追求卓越。

第八条校训:崇德、博学、精艺、健体。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九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等职能部门。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实行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六章人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安全。

第八章学生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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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办学章程(xx年xx月xx日第六届四次教职工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建立学校科学发展和高效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渠县涌兴镇第三中心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学制九年。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好学校,全力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治校,遵照学校办学章程办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全面发展突现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科研兴校,质量兴校,特色兴校,管理兴校"的发展策略。

努力建好二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

第六条: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七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管理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第八条:学校坚持以“团结、廉洁、勤政、创新”为政风;“爱岗敬业严谨创新”为教风;“团结、守纪、开拓、进取”为学风、“崇德笃学务实创新”为校风、“明礼明知,成人成才”为校训,努力构建主体教育模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由渠县教育局主管。

第十条:学校校长由教育局任免,并接受教育局的考察、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副校长由教育局任免。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教学教研、安全、德育和后勤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管理全面负责,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局的决定,对教育局党政负责。

校长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教育局党政赋予的权利,对学校的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和相应的人事、财经权。

同时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党组织,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教职工,共同办好学校。

第十三条:学校的决策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

同时根据管理权限,有些重大问题须报教育局批准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

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由校长、书记、总支其他委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确定的人选,由校长聘任。

各处室的职能为:(一)办公室:协助校长室、党总支处理日常行政和党务。

负责学校的组织、人事、宣传、文书、档案、会务、接待、及图书、阅览、校园网站等方面的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常规、教学改革、学生学籍、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实验器材、中招高招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采供、水电、网络、通讯、基建、环卫、绿化、医卫、食堂、商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团队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团队活动,拓展德育阵地,丰富德育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

(五)教研组长职责:负责学科教学研究和管理,指导各备课组的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党总支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等工作;领导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内纯洁,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七条:学校教代会需经民主选举产生,任期3—5年,接受学校党总支领导,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其主要职责是:(一)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及其他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定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收益分配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管理制度。

(三)按照组织程序,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党政管理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八条: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

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总支协调解决,必要时可报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十九条:教代会代表任期内调离学校,代表资格自然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除代表资格。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触犯法律,被刑事拘留的。

第三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条:学校的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教师第二十二条:学校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教师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以下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发扬奉献精神。

(二)、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三)、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认真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

(四)、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悔人不倦,爱护学生身心健康,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六)、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二十三条:本校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参与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管理指导和评价学生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权,享受带薪休假等权力,学校依法保护教师上述权力。

第二十四条:本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关心、热爱、保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应为教师履行上述义务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渠县教育局的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员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奖惩以基本依据。

第二十六条:本校教师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医疗、住房、带薪休假等待遇。

本校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提高教师的生活福利待遇,尽力解决教师中存在的具体困难,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体罚侮辱学生,私自办班、收费,私自订购复习资料,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礼物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学生第二十八条:本校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文明礼貌、尊师守纪、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等。

努力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要养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愤学习、吃苦耐劳、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学校、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把自己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人才。

第三十条:本校在读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学习权,人身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资料的使用权,对教师的评议权、对学校管理的建议权,获得表彰奖励权,获得学业证书、退学、休学、转学权,对个人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的公平评价权和知情权,对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申诉权等基本权力。

学校有责任依法保护学生的各种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本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尊敬他人,尊敬师长,接受考评,关心集体,爱护学校财产,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履行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

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基础依据,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三条:对犯有严重错误或多次犯错误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对违反治安条例、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行政管理第三十四条:行政管理坚持以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并以相关制度评估各职能部门及教职工的工作,实行奖惩。

加强学校统计工作,依法提供真实数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十五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综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学校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抓好学校法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科研、财务、群团等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做到学校各项事务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竞争机制,强化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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