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申请单
科研经费调整预算表说明及模板

目录一、关于调整XX项目经费的说明(示例) (1)二、合同书经费预算: (2)三、现已经使用经费预算 (3)四、经费调整明细 (4)一、关于调整XX项目经费的说明(示例)关于经费项目调整原因的说明尊敬的校领导,您好:本人XXX,现有XX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
其下达的科研经费共1OW,原合同书中经费项目主要分为4部分,如下: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人员费、管理费(具体详见后表),既往已经使用54824.5元,以及管理费,目前剩余40180.50。
现申请调整经费项目,调整项目及原因如下:1.关于实验材料费:由于我们实验前期已经购买全部的实验材料费,共花费:38675.5元,实验材料费仍有余额,故申请将剩余材料费调至科研业务费中,并用于科研业务费中的测试化验加工费。
2.关于科研业务费:科研业务费包括中包括:各项测试化验加工费+论文发表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但是由于科研项目中主要用于病理检测、流式细胞仪检测、免疫荧光、生化检测等测试化验加工费等,且检测费用昂贵,原经费项目中远远不足以支付,而会议费,差旅费方面预算过多且支出较少,以至经费预算在测试化验加工费少而实际操作支出较大,故申请将会议费及差旅费、论文发表费全部调至检测费,后续论文发表费及差旅费等不再使用此项目经费。
3.关于人员费:原项目中,人员经费有5000,但由于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过多,不足以支付人员费,已经与实验相关人员协商沟通一致,故申请将人员经费调整至测试化验加工费。
4.管理费用:不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见后表,望领导批准。
二、合同书经费预算:三、现已经使用经费预算四、经费调整明细经额单位(元)。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及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条横向科研经费属国有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横向科研经费实行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四条横向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除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以外),按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厦大资产[2010]21号)规定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
第五条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除项目管理办法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管理暂行办法》(厦大科[2011]40号)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分级报账、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方式。
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分管科研、财务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分工负责,学校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纪检监察、学院(研究院)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司其责,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科技处、社科处(以下统称科研管理部门)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宣传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项目负责人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科研进度和有关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
厦门大学科技管理系统

系统首页 ❖ 1、工具栏:可以隐藏或显示菜单栏,即可以显示或隐 藏标题栏,也可以注消当前用户而退出该系统;对多角 色用户可以通过此栏更改角色。 ❖ 2、菜单栏:显示系统的功能,点击相应菜单项进入相
应功能页面。 ❖ 3、待办事宜:系统中需要当前用户处理的事务会显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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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立项登记、结题申请、项目变更申请、 中期检查报告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提交、项目 阶段检查登记6项功能。
系统主要功能简介
❖ 横向项目(纵向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包括:立项登记、项目变更申请、结题申请3项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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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管理
经费到帐认领:经费管理人员会将财务到帐的 信息录入到系统中,项目负责人可以查询所有 的到帐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将到帐信息与对应 项目对接,并输入本次到帐的外拨经费、代购 设备经费等。
系统主要功能简介
注:如未填写个人电子信箱信息,系统将无法及 时的发送项目相关信息到个人电子信箱。
步骤1,点击 个人资料— 个人信息菜
单项
步骤3,点击保存按 钮,保存个人信息
步骤2,填写 个人联系电 话和电子信
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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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向项目(a.牵头或合作申请的国家或地方 政府部门的项目;b.国家或地方实验室开放 课题;c.国际组织委托的项目)
厦门大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及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所取得的项目资金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资金。
哲学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按《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属国有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四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除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以外),按照《厦门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厦大资产〔2016〕5号)规定,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
第五条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除项目管理办法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分级报账、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方式。
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分管科研、财务的校领导对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分工负责,学校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纪检监察、学院(研究院)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司其责,共同做好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
项目名称:关于XXX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
项目类别:科研
项目申请单位:XXX科研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X项目是XXX科研机构发起的一项科研项目,目的在于探讨其中一领域的研究开发,研究方案中确定的项目时限和经费预算如下:项目时限:XXX
经费预算:人员费用:XXX元,材料费用:XXX元,测试费用:XXX 元,其他费用:XXX元,合计:XXXX元。
二、调整申请情况
由于XXX项目研究主要涉及XXX方面的技术,因此需要新增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来参与,负责具体的研究课题;同时,还需要增加实验材料、测试设备及其他费用,以完善项目实施,因此决定提出经费调整申请。
调整后的项目经费预算如下:
人员费用:XXX元,材料费用:XXX元,测试费用:XXX元,其他费用:XXX元,合计:XXXX元,增加金额:XXXX元。
三、执行情况
XXX项目自立项以来,经过XXX科研机构以及负责人的共同努力,进展顺利,成果显著。
目前,实验材料已完成采购,相关设备已全部安装,
XXX同志已经加入项目研究组,并积极参与研究课题的实施,研究进度保持在预期范围之内。
四、审批意见。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权限与程序规定一、预算调整原则项目来源单位明文规定预算调整权限时,按项目来源单位要求执行;项目来源单位无明文规定预算调整权限时,按《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6]206号)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规定,“项目实施中发生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财务系统已经满足三项支出限额内调剂使用的需求,无需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二、预算调整权限(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确需调剂的,应当按规定报批。
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需要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1.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项目预算总额;2。
原项目预算未列示外拨资金,需要增列。
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1.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预算需要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责任单位审批;2。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需要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责任单位审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3。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剂。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的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2。
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依托单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1)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对预算总额进行调整的;(2)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整的。
厦门大学科技管理系统

纵向项目—立项登记—项目参与人员录入
方式2: 点击新建按 钮, 进入增加项目成 员页面
纵向项目—立项登记—增加项目成员
也可以直接输入姓 名,效果同输入工号 一样
可以直接输入成员 工号,按回车继续,如 果工号输入正确,系 统会自动显示人员 的姓名和其他信息
步骤1:输入界面上 的信息项
也可以点击”选择” 按钮, 进入人员选择 界面
步骤3: 点击提交审核按 钮, 保存该条认领信息. 并返回列表页面 步骤2: 根据界面输入认 领信息
经费管理—到帐经费认领—已认领经费信 息
点击超链, 可以进入查看 详细的认领的界面 点击已认领查询菜单, 进 入已经认领的信息的查 询功能页面, 该页面显示 的是本人已经认领的所 有记录.
经费管理—到帐经费认领—认领查看
步骤2: 点击保存按 钮.保存成功后, 返 回到列表页面
纵向项目—立项登记—选择人员
可以输入查询条件 检索指定的人员
通过标签页, 可以选 择不同类型的人员
在姓名框中,除了可 以输入中文姓名进 查检索外, 还可以输 入姓名的拼音简写 进行检索, 如”张三” 可以输入”zs” 进 行快捷检索
在相应的人员后面 点击”选择”按钮 选中并返回
包括:立项登记、结题申请、项目变更申请、 中期检查报告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提交、项目 阶段检查登记6项功能。
系统主要功能简介
横向项目(纵向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包括:立项登记、项目变更申请、结题申请3 项功能。
系统主要功能简介
经费管理
经费到帐认领:经费管理人员会将财务到帐的 信息录入到系统中,项目负责人可以查询所有 的到帐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将到帐信息与对应 项目对接,并输入本次到帐的外拨经费、代购 设备经费等。 经费分割: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经费分割功能中, 把到帐的经费分割到该项目参与人员,做为项 目参与人员各类考核的“到校经费数据”。
厦门大学科技管理系统

系统首页
系统首页
1、工具栏:可以隐藏或显示菜单栏,即可以显示或隐 藏标题栏,也可以注消当前用户而退出该系统;对多角 色用户可以通过此栏更改角色。 2、菜单栏:显示系统的功能,点击相应菜单项进入相 应功能页面。 3、待办事宜:系统中需要当前用户处理的事务会显示在 这里,提醒用户去操作,直到用户处理了所有的待办事 宜,该栏目中显示的内容才为空。 4、系统内消息:管理人员或科研秘书会发送一些消息 给科研人员, 发送的消息就显示在该栏目下, 用户看完 消息后可以进行删除操作。首页上最多显示最新的10条 信息。 5、通知/公告:管理人员会发出面向所有人员的通知/ 公告,显示在该栏目,点击通知/公告的标题可以看到 具体内容。 6、信息发布:本栏目是提供给科研人员一个综合的可 以查询/下载科研相关资料的窗口,如申报通知、申报
经费管理—经费分割
步骤7:确认输入完成后 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后不 能进行修改
步骤6:点击保存按钮暂 存数据
步骤2:系统显示出本人 负责的项目的经费到帐, 点击其中一条进行分割
步骤1:点击 经费分割菜 单,进入经 费分割页面.
步骤3:点击载入项目成员按钮, 自动加入该项目的成员进行分割 步骤4:横向项目可以新增其 他人员进行分割,(纵向只能 在项目成员中进行分割
保存成功后 显示其他信 息的标签页
点击新建按钮,进 入新增项目协作单 位页面
纵向项目—立项登记—新增项目协作单位
步骤1:录入界面中 所需信息
步骤2:点击保存按钮保 存协作单位信息,保存成 功后返回上一页面
纵向项目—立项登记—项目参与人员录入
方式3: 快捷输 入校外人员
方式1:快捷输入 时选择人员类别 方式1: 快捷输 入校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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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申请单
社科处、财务处:
本人负责的项目,项目编号为:。
根据本项目合同书及经费预算,本项目须与单位开展合作研究,请同意将此项目经费卡(卡号)中的万元(小写)项目经费直接转拨该合作单位。
转拨经费:万元(大写);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收款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研究院)意见:
社科处审核意见:
社科处负责人签名:
社科处盖章:
年月日
附件:
非关联性声明
本项目组此次开展的科研业务协作,项目负责人及其家庭成员与科研业务协作单位之间,不存在投资控股关系,也不存在其他直接经济利益等关系。
声明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说明及其他需附材料:
涉及经费转拨必须与转拨单位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并经学院(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审批后执行。
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对协作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并向科研管理部门签订与协作单位之间非关联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