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学位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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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黔府办发[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9月28日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9〕257号),正式部署启动了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科研何为”重大课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激发增强科研活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附件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为使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类别(一)年度课题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

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 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二)粤黔专项课题粤黔专项课题由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组成。

团队项目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名单详见附件4)牵头负责,以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为研究方向。

个人项目由在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受援县帮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任教的教师牵头负责,重点从学校提升、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

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贵州省医学学科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全省卫生技术发展的核心专业,提升贵州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我省卫生事业持续、跨越性发展的目标,省科教办、省卫生厅决定开展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旨在现有医学学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布局,提高建设水平。

根据“重在临床、强化预防、突出特色”的原则,从我省防病、治病的重点领域和急需加强的学科着手,在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中分阶段有重点地选拔一批学科作为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进行建设。

第三条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层次择优立项,经重点扶持和建设,逐步造就一批国内先进、西南领先、具有显著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

自2010年起至2015年,为第一个建设周期,建设重点为与提高我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密切相关的临床学科,目标是在全省医疗机构建设10个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西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临床重点学科,10个学术技术水平达到西南先进水平的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内先进有显著特色的临床特色专科,形成我省首批医学优势学科群,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

第四条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五条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第一周期建设总量为30个。

第六条贵州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基本条件:(一)必须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二)学科(专科)总体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国内同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社会反映情况良好;(三)具有较高水平的、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学科人才梯队总体结构合理;(四)学科已被列为全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五)已被列入本单位(或地区)重点建设学科;(六)重视学科(专科)的内部管理,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

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目标与举措

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目标与举措

上海理工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目标与举措立足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充满活力的学科体系一、实现与区域经济社会对接,抢占学科制高点紧密结合上海区域发展需求,依照“扶需、扶持、扶强”原则,动态调整学科专业布局,完善面向区域经济建设的学科群机制,抢占学科制高点。

学校在提高科学研究和知识服务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从培育特色入手,紧密依靠地方经济、文化、自然资源的优势,找准学科建设的切入点,重点扶持与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加强学科之间的渗透交叉,积极寻求新的学科增长点,走特色发展之路。

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高效的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学院学科建设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学科建设学术责任和行政责任。

在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方向和项目领域、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梯队建设、研究室、实验室建设等具体规划方面,充分发挥学科群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建立适合学科高效、科学、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学校依托创新理念和先进信息技术,通过管理与机制创新,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网上共享与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学校主要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及为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适应内涵建设要求,构建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加大投入,以项目形式,加强现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重点解决人才培养和学科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等;加强对新增学科点学科条件建设,尤其是新增博士点和硕士点人才培养与引进、学科基础条件建设;大力发展和扶持现有基础条件较好、发展前景良好,有较大社会需求的学科。

学校逐步建立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构成学科建设有机整体,发挥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省部级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和校级重点项目的基础作用,争取学科建设保持继承性、长期性和生态性,实现学科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
研究生院审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3.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
院审批”项目的通知
省内各高等院校:
2013年9月23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了原由教育部负责实施的“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项目。

2013年1月30日,教育部发出通知,正式废除了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施行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教研〔1995〕1号)。

根据以上精神,自即日起,我省高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不须再报教育部审批,由各高校自行决定,请各高校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废止《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略)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3月7日。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全国425项)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全国425项)

国家一般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政策研究 国家一般 美国智库影响政府教育决策研究——兼论中国 特色新型教育智库的建设路径
国家一般 教育管办评分离治理的政府角色研究 北京市城乡学校一体化管理模式和典型案例研 究 高等教育推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比 国家一般 较研究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教育政策证据问题研究 国家一般 我国高校大学生资助管理评估研究 国家一般 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评估与学校社会工作介 入模式研究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评审结果一览表
BEA150072 BEA150073 BEA150074 BHA150075 BHA150076 BHA150077 BHA150078 BHA150079 BHA150080 BHA150081 BHA150082 BHA150083 BHA150084 BHA150085 BHA150086 BIA150087 BIA150088 BIA150089 BIA150090 BIA150091 BIA150092 BIA150093 BIA150094 BIA150095 国家一般 大数据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研究 国家一般 微观权力视角下大学生危机行为过程控制研究 国家一般 中国传统蒙学的德育思想研究 国家一般 基于创新生成的中小学生音乐核心素质培养研 究 郑洁 储琰 冯文全 戴娱 田良臣 罗生全 李帆 纪德奎 但菲 刘磊 李广平 唐丽芳 唐智松 张增田 王雁 孙泽厚 李胜会 李志峰 宋伟 张伟 陈建安 王国平 冉富强 汪锋 重庆邮电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江南大学 西南大学 中国教育报刊社 天津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河南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利用硫化渣回收镍钴锰的提纯试验研究

利用硫化渣回收镍钴锰的提纯试验研究

第39卷第2期2021年4月中 国 锰 业CHINA′SMANGANESEINDUSTRYVol.39No.2 Apr.2021收稿日期:2021-03-05基金项目: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黔科合基础[2020]1Y220);贵州省教育厅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黔教合KY字[2021]264);贵州省流程性工业新过程工程研究中心[黔教合KY2017(021)];贵州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启动项目(XJGC20190960)作者简介:董雄文(1968-),男,湖北蕲春人,高级工程师,从事锰业技术研究;通讯作者:苏向东(1966-),男,河南上蔡人,从事锰资源综合利用研究。

利用硫化渣回收镍钴锰的提纯试验研究董雄文1,彭天剑1,黄 芳2,贺启中3,郑 凯2,陈肖虎4,苏向东2(1.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铜仁 554001;2.贵州理工学院,贵州贵阳 550003;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铜仁 554001;4.贵州大学,贵州贵阳 550003)摘 要:对硫化渣进行酸化氧化溶出和镍钴锰二次萃取富集提纯。

试验结果表明:酸溶阶段控制pH值为1~3,温度60~120℃,搅拌强度200~350r/min,镍钴锰综合回收率大于90%。

采用HBL110磷酸酯类萃取剂进行一次萃取,镍钴锰富集综合值达45~120g/L。

经P204二次萃取,得到镍钴锰精制混合液中:杂质锌、铁、铝含量均<2g/L,钙、镁含量<5g/L,其他杂质含量<1g/L。

镍钴锰不做分离,直接根据金属计量比补加对应硫酸盐后用于合成镍钴锰三元前驱体。

关键词:硫化渣;酸化氧化;萃取;三元前驱体中图分类号:TM91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4101/j.cnki.issn.1002-4336.2021.02.009 进入21世纪,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上升,对电池的需求量也因电动汽车销量而增长。

以锰系的化合物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发展势头迅猛,镍钴锰金属材料作为电池生产必须的原材料,需求量也不断上升,市场价格也在不断上升。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性任务。

强国必先强教,学校基本建设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必须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基本建设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各级政府对学校基本建设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科学有序地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建设管理水平。

(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教育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教育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加速的关键时期,人口结构和布局发生深刻变化。

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结构调整、人口变化更加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学校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紧密衔接,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学校建设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盲目建设无产业依托的职教园区,做到职业教育依托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支撑职业教育。

推进职教园区集团化建设,建立职教园区资源共享机制。

把民办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纳入职业教育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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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二○一一年三月为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更好为我省经济社会服务,根据XX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贵州省经济社会现状、战略要求和人才需求(一)、贵州省经济社会现状“十一五"时期贵州经济社会取得了重要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人民生活水平取得新的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然而,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贵州省经济水平总体上处于劣势地位,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经济总量小、速度慢、方式粗放;化和城镇化水平低,农业基础薄弱,农村贫困多、贫困程度深,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弱,教育事业滞后,资源环境压力大;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二)、贵州省经济社会战略要求今后五年,贵州省将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科学的主题,围绕转变经济方式的主线,突出加速、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水平,统筹区域,深化,优化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坚实基础。

(三)、贵州省经济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贵州要实现加速、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对高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有着迫切而旺盛的需求。

据统计,到2015年我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非常紧缺,特别是围绕实施两大战略的重点领域人才严重匮乏,包括: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人才;能源、优势原材料、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开发领域人才;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领域人才,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节能减排、污染防治领域人才;社会领域的教育、金融、政法、宣传文化、医药卫生、计生、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领域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等领域的人才均严重匮缺.因此,在未来的建设中,我们需要将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紧密联系起来,统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人才的利用率。

通过项目、课题、团队吸引国内外同行或跨行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我省关键行业、重点领域,为贵州经济的快速提供人力支持.二、贵州省学科建设现状(一)、重点学科及学位点现状重点学科现状从全省普通高校来看,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贵州大学农药学),“211工程"重点学科8个,国家中医药XX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66个、重点支持学科11个,各高校都立项建设了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具体分布如按重点学科门类分布:经济学学科5个,法学6个,教育学1个,文学5个,历史学1个,理学学科15个,工学学科9个,农学学科3个,医学学科17个,管理学科4个.经过“十一五”期间的,我省学科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

但从服务贵州经济社会看,与我省急需振兴的电力、煤炭、化工、装备制造、冶金、有色、建材、烟酒、新兴产业、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的“十大产业"及实施城镇化带动所需要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风景园林等相关的学科相对不足甚至空白,不能完全适应贵州省经济社会的需要。

因此,需要积极调整重点学科结构,鼓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从实际条件和社会需求出发,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重点学科体系,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

学位点现状:从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点的数量上看,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1个。

具体而言,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有贵州大学和贵阳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财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

从学科门类的分布情况看,我省现有的8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主要分布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四大学科门类。

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71个点主要分布在军事学以外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11大门类。

(二)、存在问题分析从硕博点数量上看,我省硕博点数额偏少,占全国总数不到1。

5%.目前硕博点数额尚低于江西、广西、云南、四川等省区,与我省4000万占全国近3%的比例不相适应。

从学位授予单位布点上看,我省博士点和硕士点在省内高校中布点偏少,博士点主要集中在贵州大学、贵阳医学院,硕士点则主要集中在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7所院校。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需要大力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更多的高校在硕博士单位的申请上获得突破。

从学科门类分布上看,现有的学科点数量少、结构不尽合理;从保障经费上看,各学科点投入不足,从社会获得的资金有限;经费的严重短缺成为我省学科的瓶颈。

从影响力上看,我省还缺乏一批能在全国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很多学科只能停留在西南地区甚至只在省内有一定影响.从特色上看,我省有相当一批学科在特色优势上不明显甚至有的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有的与贵州地域特色结合不够.从服务能力上看,我省相当一批学科服务贵州经济社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学科需要调整方向,增强为贵州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从建设质量上看,创新能力不强,建设力度不大,拔尖人才不足,不足以为我省经济社会急需振兴的“十大产业”提供强大的智力人力支撑。

个别学科存在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现象.(三)、贵州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对学科建设的要求《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和的主要任务:提高煤炭总体水平,巩固壮大电力产业,大力化学,调整提升有色,做大做强冶金,加快新型建材;大力能矿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汽车产业,提升壮大烟酒产业,壮大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旅游商品;积极新兴产业,加快高技术产业;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形成一批中小城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产业工人水平。

为此,我省学科建设必须因应这些目标任务进行调整,“十二五”时期要积极鼓励、扶持有利于实现以上目标的学科的建设与,特别是围绕目标及“十大产业"启动建设一批特色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

三、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要求,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坚持科学,机制创新,以主动服务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为主要目标,加快构建适应我省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需要的门类齐全、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

(二)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学科建设遵循的原则是:分类指导,分级建设,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发扬优势,彰显特色,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协调,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改革和改造传统学科,大力特色学科,稳步基础学科,优先高新技术学科和应用学科,重点扶持和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协调的学科专业体系.四、学科建设的目标(一)总目标建成一批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一批有潜力的创新学术团队,培养一支以高水平学科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的学术队伍,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成果,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可持续。

(二)具体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目标根据我省经济建设、社会与科技进步的要求,强化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提升现有8个“211工程”重点学科,优化调整现有66个省重点学科、11个重点支持学科,新增1—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筛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新增50个左右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和学科创新团队。

以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特色学科为目标,加速省属高校的资源配置,增强学科的造血功能,以重点带动一般,拉动相关学科,建立和完善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科整体水平.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目标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较少,结构不尽合理,加强和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建设是学位建设的重点工作,增加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今后很长时间的紧迫任务。

为了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需要,新增1—2个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对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要。

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继续抢抓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充分把握全国学位授权审核的机会,大力推动我省硕博点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我省博士一级学科点总数达到20个左右,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50个左右。

五、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分层次建设,整体提高学科水平。

按国家级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支持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分层次优化、建设一批能服务贵州经济社会的高水平或优势特色学科.(二)、突出特色,优化重点学科结构.重点建设有较好基础且与贵州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十二五”规划重点的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要,科学调整学科结构,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省重点学科,大力特色重点学科,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步伐,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加速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在现有学科基础上,加快学科平台、学科团队建设,促进交叉与融合学科快速,更好地与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建设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启动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优先支持与我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相关的学科,特别是服务我省重点十大支柱产业(包括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烟酒、建材、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和新型产业及城镇化战略需要的规划、建筑、管理等学科;新增一批特色重点学科和空白学科,扶持一批新兴、交叉学科.(三)立足贵州,服务经济社会。

重点解决一批贵州经济建设中面临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和社会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增强贵州经济社会的后劲。

(四)多方合作,加强学科科研平台建设。

在学科建设中,重点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多渠道争取经费,多层次建立学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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