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校对规定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1.0 总则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2.1.1 文书字体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
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案件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的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案件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的实施细则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案件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的实施细则为切实提高行政裁判文书质量、规范卷宗装订、明确责任分配,在总结过去案件质评中显现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法律文书的要求及责任分配一、法律文书要求案件承办人应按照最高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试行)及苏高法[2000]418号有关行政裁判文书样式的总体要求,认真制作法律文书。
保证文书能反映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防止在案件定性、适用法律、文字表述等方面发生原则性差错。
同时,应注意程式化行文的准确性。
1、法律文书的首部正确(包括文书名称、法院名称表述规范);2、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表述规范(参见行政法苑[指导与参考]第7期《裁判文书新样式写作的指导意见》);3、案由确定规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执行);4、写明诉讼费用的具体承担数额;5、字体、字号、数字、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按照本院《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的规定》执行);6、法律文书落款日期为讨论定案日期,且该日期不得迟于审判长或庭长签发日期;7、法律文书改动部分应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校对章”。
二审、再审案件判决书或裁定书、提起再审裁定书,尾部应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二、责任承担法律文书的拟稿者对法律文书中出现的定性、规范化、语言文字表述等问题,负主要责任,法律文书的签发者负次要责任。
在法律文书签发后、发送文印前,拟稿者应与该案书记员共同校对法律文书并签名,保证正本与原稿无异,并保证法律文书中不出现文字、标点、格式方面的问题。
书记官常用法律文书相关知识

书记员工作流程明细一、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文书填写,均应用钢笔或签字笔。
二、收案。
案件从立案庭到审判庭后,由内勤经庭长签发分发到各合议庭。
各合议庭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应先在内勤案件登记簿上签名。
随后书记员应检查卷宗相应内容是否齐备,如案件流程表、预交费单(其中重审案件没有收据)是否在卷内,证据是否有证据清单、是否按当事人人数提供证据份数,二审案件应特别检查一审卷宗是否与上诉移送函中表明的卷宗数量一致。
检查齐全后应在组内的案件登记簿上登记,尔后报审判长。
三、发送副本。
待审判长确定案件承办人后,应当及时准备副本、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领取副本。
举证截止时间和开庭时间最好间隔3到5天,这样做可以防止当事人说我昨天才收到这份证据,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所以今天无法对证据发表意见,申请法庭中止今天的审理,重新确定时间再次开庭的情况。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传票均应填写清楚,留存根一份放在卷宗中。
发给原告的一审副本有: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确定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发给被告的一审副本有: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确定通知书、诉状副本、原告举示证据、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中原告举示的证据一定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目录,并在送达之前数一下证据的页数,防止当事人说他没有收到证据中的某一页,在以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也应采用相同的办法)。
发给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副本有: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1、诉讼保全申请。
如有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首先应初步检查申请是否合法,财产线索是否明确,是否有相应的财产担保并及时告知承办法官。
合议庭研究确定要做财产保全后,书记员应及时通知财产保全申请方缴费并收回缴费单回执,以证明申请方已经交费,并及时完成裁定书的校对、打印、盖章工作。
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和要求

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和要求在法律领域中,书写和撰写法律文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准确、规范和清晰的书写是确保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和要求,以帮助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书写水平和避免常见的错误。
一、字体和字号在书写法律文书时,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如宋体或仿宋。
字号通常应为小四号(12号),但对于标题和重要信息,可以使用稍大的字号来突出重点。
二、页边距和行距法律文书的页边距一般应为2.54厘米,以保证文件的整齐和方便装订。
行距通常应为1.5倍或双倍行距,以便于审阅和批注。
三、文本对齐和段落格式法律文书的文本应使用两端对齐,以保持整齐的外观。
在段落间应留出适当的间距,以增加可读性。
每一段的开头应空两个字符的缩进。
四、标点符号和拼写在法律文书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规范,包括逗号、句号、分号、问号等。
拼写应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拼写错误对案件理解产生歧义的情况。
五、数字和数学符号在法律文书中,数字应书写为阿拉伯数字,而非汉字。
数学符号如加号、减号、乘号和除号等也应使用标准符号,以避免歧义和误解。
六、引用和注释当引用其他法律文件、法条或案例时,应使用正确的引用格式,如法律文件的出处和日期,法条的条款和款项号等。
对于长篇引用,可以使用引号或缩进的形式,以与其他文本区分开来。
注释应放在文末,以补充和解释文件中的特定内容。
七、文件标题和页眉页脚文件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说明内容,可以使用加粗、居中或者稍大的字号来突出。
页眉应包含文件的标题,页脚应包含页码和日期,以便于文件的整理和查阅。
八、附件和编号对于较长的法律文书,可以使用附件来附加相关的信息和材料。
附件应在文末列出,并标明清晰的编号和标题。
九、校对和修改在完成法律文书后,应进行仔细的校对和修改。
检查文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文本是否流畅,用词是否准确,逻辑是否清晰等。
如果可能,可以请他人帮助校对,以避免遗漏错误和疏忽。
总结: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和要求是确保文件有效性和权威性的关键。
2023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023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023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一、收文制度1、凡公司收到的文件、函、电报均由收发人员统一签收、拆封、编号、登记(函、电报直接分送有关部门),及时送质管部主管领导签批后,分送有关领导阅批,部门阅办,并在文件传阅、处理单上签字。
文件阅后及时收回归档,送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阅后及时送还。
2、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阅文,凡需收回的文件如数退回,不得积压、丢失。
3、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公文应交文书登记,个人不得保存任何文件。
二、发文制度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拟稿人必须用规定文稿纸撰稿,由部门领导签字,统一送秘书核稿,经领导审核签发(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由文书统一登记、统一印制。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交两份给文书统一收集管理。
2、公司会签外单位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会签。
外单位会签公司的文稿,由相关部门起草,秘书核稿,公司领导签发后,再送有关部门会签。
3、联合发文经公司领导及联合发文单位领导分别签批后由文书统一编号、印发。
三、档案管理制度1、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2、重要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3、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获得的被国家或社会认证或认可的证明其实力和相关资格的证书材料等。
4、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5、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6、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即外部文件),包括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
7、公司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8、本公司的各种统计报表。
用耐心细致校对裁判文书

用耐心细致校对裁判文书裁判文书上网,是实现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然而因为各种原因,这些裁判文书总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对案件的办理质量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审判工作前功尽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之前,如何能避免裁判文书的错误就成为了审判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如何根除“带错裁判文书出门”这一给司法权威脸上抹黑的顽疾,也就成为了摆在每个审判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裁判文书中常见的问题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虽从整体上来讲结构较为合理、基本能起到令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作用,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裁判文书中常见的错误裁判文书中除了出现错字、漏字和别字,文书字体不统一、标点符号使用不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不规范的现象外,还存在以下常见的错误:文书编号错误,主要表现在年份和编码上;当事人基本情况错误,比如离婚案中原告和被告的性别均为“女”;当事人地位错误,比如把第三人误作被告;审判人员姓名错误;叙述事项的先后顺序错误;遗漏应当引用的法律条文;金额错误,大写金额与小写不一致;漏判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费用承担错误,比如将鉴定费用作为诉讼费让当事人分担等。
(二)裁判文书中常见的缺陷裁判文书中对审判程序叙述不清;对诉辩双方的观点归纳不准确、不简洁;展示证据表述不准确;证据罗列简单,对证据的认定不准确,说理不充分;法律事实认定不准确,认定事实过于宽泛或者遗漏应当认定的事实;裁判文书中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说理不透彻或者专业性太强,或者较为模糊,令人费解;逻辑推理不严密;段落划分不恰当;装订顺序错误等。
二、裁判文书出现错误的主要原因导致裁判文书出现错误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有的是因审判人员对文种的选择错误,有的是工作人员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不够导致的,但主要存在几方面原因:(一)使用电脑不熟练导致输入错误因为输入法导致的错误。
各种法律文书格式

各种法律文书格式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总则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法律文书的制作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文书字体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印制标准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
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
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
法律文书规范要求

法律文书规范要求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1.0总则1.1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法律文书的制作2.1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2.1.1文书字体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印制标准2.1.2.1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毫米×210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
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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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校对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1.0总则1.1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法律文书的制作2.1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2.1.1文书字体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印制标准2.1.2.1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毫米×210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
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
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
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
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2.1.3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订书机装订,一律不盖骑缝章。
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2.2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2.2.1拟文稿的制作2.2.1.1眉头部分。
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省××市××区人民法院拟文稿”字样,宋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
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以楷体GB_2312三号字体标注“签发人”、“核稿人”、“主办部门”、“拟稿人”、“打印校对人”、“印制人”、“印制份数”、“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案号)”等内容。
表格行高以适合签名为宜。
各相关人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2.2.1.2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体。
文书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4个汉字。
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2.2.1.3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3、22、25、20,woRd格式下为2.3cm、2.2cm、2.5cm、2cm;行间距:wPS格式下在2.2-2.7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2-27之间。
2.2.1.4用纸。
拟文稿一律用70克复印纸单面印刷,不得双面印刷。
2.2.2审理报告的制作2.2.2.1名称部分。
名称应当标明当事人及案由,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还应当在当事人及案由之上标明法院名称,即“××省××市××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及案由用宋体三号字体,“审理报告”在当事人及案由下一行,用黑体二号字体,均居中排列。
2.2.2.2案号、正文及署名部分。
“审理报告”下一行为案号。
案号、正文及署名均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小四号或五号字体。
文书尾部署名:以谁的名义拟制的审理报告署谁的姓名或名称,即:以承办人名义向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及结案报告(审结报告)署承办人姓名;以审判组织(合议庭或审判员)名义向审判委员会拟制的审理报告署审判组织成员姓名;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拟制的审理报告不加印本院名称,仅盖本院印章。
署名下方为日期。
书记员不署名。
2.2.2.3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1、19、23、17,woRd格式下为2.1cm、1.9cm、2.3cm、1.7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在1.8-2.5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18-25之间。
2.2.2.4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的字体、页面按照裁判文书正本的要求设置,拟文稿及其他审理报告的未尽事宜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格式要求。
2.2.3其他法律文书正本如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标准印制。
3.0数字的用法3.1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
3.1.1引用的法律条、款、项;3.1.2裁判主文的序号;3.1.3刑事裁判文书判处的刑罚(含主刑和附加刑);3.1.4裁判文书尾部的日期;3.1.5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星期二、一分为二、一笔帐、三个单位等;3.1.6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3.1.7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3.1.8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一百几十次。
3.2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3.2.1案号,如(20XX)安民一初字第1号,序号不用空位,如“001”;3.2.2地址、门牌号码,如中华路15号;3.2.3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XX 年8月1日、下午3时20分;3.2.4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48、-125、63%、1/4、3︰2、500克、6千米、30元、11个月、27岁;3.2.5引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字的。
3.3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注意的问题。
3.3.1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及其他数值不能断开移行,如:100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63%不能一行末写63,又在下一行开头写%;3.3.2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简写成“99年”;3.3.3五位以上数字,尾数有多个“0”的,可以“万”、“亿”为单位缩写,如50000可写成5万,345000000可写成34500万或3.45亿;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为单位,如:1990年人口普查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
3.3.4阿拉伯数字一律使用半角,如20XX(半角),不用2006(全角)。
3.3.5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如4321,写为4321。
3.4判决主文中有关金钱数额、履行期限等数字,仍然使用阿拉伯数字。
除涉外案件或本案中同时有其他外国货币的表述时,一般不特别注明“人民币”字样。
3.5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数字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4.0标点符号的用法4.1诉讼参加人称谓与诉讼参加人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如“原告刘某,”。
文书格式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句号隔开。
如“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蒋某,男,汉族,1972年1月9日生,××省××县人,初中文化,××县××单位职工,住××市××区×路×号×室。
1994年1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XX 年3月23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4.3“判决如下”、“裁定如下”等提示裁判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裁判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
4.4“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检察院指控”、“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等词语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
4.5引用法律全称的,要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当事人提供的如协议等书证不加书名号。
4.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标点符号的用法,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的规定执行。
5.0附则5.1文书正本付印前必须经校对人员核对无误。
签发人、校对人未签名的文书,文书正本一律不得正式付印、用印。
5.2法律文书正本印制份数按照附卷、办公室留存各一份及送达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所需份数确定,因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文书正本的,一律使用复印件。
5.3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张健律师:文书校对指引(内部使用)张健律师:文书校对指引(内部使用)20XX-12-18西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会压题图片:黄药师文章摘自微信公号:法悟作者:张健律师1.总则1.1为了保持团队出具文书内容的严谨性,避免因文字错误而给客户造成损失,进而影响团队形象,特制订本指引。
1.2团队对外出具或展示的一切文件资料,均需要依本指引进行校对。
未按本指引校对的文书严禁对外出具或展示。
1.3文书校对工作应当由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门人员进行。
一份文书原则上须经过不少于2人次以上的校对才能对外出具或展示。
1.4文书通过校对后,应达到如下效果:(1)文书格式符合相关文件指引的规定;(2)文书中的简称及概念保持统一;(3)不存在表达错误;(4)文书中无错别字;(5)标点符号使用准确;(6)行文流畅,条理清晰;(7)没有泄漏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8)不存在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