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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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登记制度范本

入住登记制度范本

入住登记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确保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提供住宿服务的旅馆、酒店、客栈、民宿等留宿场所。

第三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入住登记制度,确保旅客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入住登记程序第四条旅客办理入住登记时,应当向旅馆前台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驾驶证等。

第五条旅馆前台应当认真核对旅客身份证件,确保人证合一,并登记旅客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房间号、入住时间、退房时间等。

第六条旅客办理入住登记时,应当缴纳押金。

押金金额由旅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房时如无损坏或遗失物品,押金全额退还。

第七条旅馆前台应当为旅客提供住房钥匙或房卡,并告知旅客房间内设施及服务项目。

第八条旅客退房时,应当将房间内物品整理干净,并向前台办理退房手续。

前台在核实房间状况后,退还旅客押金。

三、信息登记与管理第九条旅馆前台应当使用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实时录入旅客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旅客信息登记工作,加强对前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对旅客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旅客个人信息。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二条旅馆经营单位发现旅客身份不明、疑似逃犯、精神异常或者其他可疑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为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发现无证人员入住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四条旅馆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检查,提供旅客信息,接受治安管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旅馆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旅客违反本制度的,由旅馆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宾馆住宿登记管理,保障宾客、员工及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宾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宾馆所有住宿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宾馆住宿登记工作应遵循“实名、实时、实数、实情”的原则,确保住宿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住宿登记程序第四条宾客入住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前台接待员应核对身份信息,确保人证相符。

第五条前台接待员将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入住时间、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宾馆住宿管理系统。

第六条前台接待员将宾客信息上传至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宾客退房时,前台接待员应核对宾客身份信息,确保人证相符,并结清费用。

第八条前台接待员将宾客退房信息上传至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宾馆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住宿登记区域的安全巡逻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宾馆应加强对住宿登记区域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宾馆应建立健全访客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并登记来访时间、事由等信息。

第十二条宾馆应设立值班巡查制度,确保住宿登记区域的安全。

第十三条宾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四条宾馆经理对本宾馆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前台接待员负责宾客住宿登记、信息录入及上传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安保人员负责住宿登记区域的安全巡逻和防范工作,确保住宿区域安全。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宾馆经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宾馆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酒店住客登记管理制度

酒店住客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住客管理,保障酒店及住客的合法权益,维护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本酒店的住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程序第四条住客入住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第五条前台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住客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六条住客信息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入住时间、退房时间、房间号等。

第七条前台工作人员在登记住客信息时,应使用规范的登记表格,确保信息完整、清晰。

第八条住客信息登记完成后,前台工作人员应将登记表格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九条酒店应建立住客信息档案,包括住客基本信息、入住记录、消费记录等。

第十条酒店应定期对住客信息进行整理、归档,确保信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酒店应加强对住客信息的安全管理,严禁泄露、篡改、损毁住客信息。

第十二条酒店应建立健全住客信息查询制度,确保住客信息的查询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章信息使用第十三条酒店在经营活动中,应依法使用住客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住客信息。

第十四条酒店在处理住客投诉、纠纷时,可依法使用住客信息,但应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第十五条酒店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征得住客同意,不得未经同意将住客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酒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酒店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酒店工作人员在办理住客登记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信息登记错误,给住客造成损失的,酒店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酒店工作人员泄露、篡改、损毁住客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酒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1]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1]

旅馆业住宿登记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流程,确保旅客信息的准确记录和保护,提升旅馆业服务质量,维护合法经营秩序。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旅馆业中的所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一、住宿登记管理标准1.旅馆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住宿登记处。

2.旅客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登记表格。

3.登记表格应包括以下内容:–旅客姓名和性别;–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房间类型和价格;–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联系方式;–其他相关信息。

4.住宿登记表格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与房间号码进行对应管理。

5.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旅馆业经营者应向旅客提供相关住宿凭证和房间钥匙,同时将旅客登记信息及时录入旅馆住宿管理系统。

6.旅客在离店时,应主动归还房间钥匙,并办理住宿结算手续。

7.旅馆业经营者应妥善保管旅客住宿登记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二、住宿登记考核标准1.住宿登记表格的填写应规范清晰,必填项目不得漏填、错填或涂改。

2.旅客的身份证件应进行有效性核验,确保身份证件真实有效。

3.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住宿管理系统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旅馆业经营者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频次将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并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和完整。

5.旅馆业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住宿登记人员,负责登记信息的录入、管理和报送工作。

6.旅馆业经营者应定期对住宿登记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登记信息处理能力和保密意识。

7.旅馆业经营者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规定住宿登记信息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范围,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三、责任和处罚1.旅馆业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本制度,建立健全住宿登记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制度的全面执行。

2.若发生旅客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旅馆业经营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3.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

酒店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酒店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住宿管理,确保酒店住宿秩序,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及公共区域住宿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范围与要求第四条以下人员需进行住宿登记:1. 预订客房的客人;2. 现场入住的客人;3. 临时住宿的客人;4. 参加酒店活动的客人;5. 其他需要住宿登记的客人。

第五条客人住宿登记应提供以下信息:1. 客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 客人住宿时间、房型、价格;3. 客人入住人数、陪同人员信息;4. 客人身份证明材料。

第六条客人住宿登记应遵守以下要求:1. 客人需在入住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2. 客人需按照酒店规定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3. 客人住宿登记表需加盖酒店印章;4. 客人住宿登记表需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章登记流程第七条客人入住流程:1. 客人抵达酒店后,前台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客人介绍住宿登记流程;2. 客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前台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并录入系统;3. 客人填写住宿登记表,前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4. 客人支付房费,前台工作人员出具发票;5. 客人领取房卡,入住客房。

第八条客人退房流程:1. 客人退房时,前台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结账;2. 客人结清房费后,前台工作人员收回房卡;3. 客人填写退房登记表,前台工作人员签字确认;4. 客人离开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并录入系统。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九条酒店应建立住宿信息档案,对客人住宿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第十条酒店应定期对住宿信息进行清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一条酒店应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未经客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客人住宿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客人未按要求进行住宿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酒店有权拒绝其入住或要求其立即退房。

宾馆住宿登记制度模板

宾馆住宿登记制度模板

宾馆住宿登记制度模板一、总则为了维护宾馆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宾馆和住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宾馆住宿登记制度。

二、旅客入住登记1. 旅客入住时,必须凭法定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进行详细登记。

2. 旅客应填写入住登记表,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3. 旅客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宾馆备查。

4. 宾馆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旅客的证件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5. 旅客入住时,宾馆应向旅客告知住宿期间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1. 旅客没有有效证件或证件有可疑情况时,宾馆应问明情况和原因,可先安排入住,并立即报告经理和当地派出所。

2. 旅客入住时,如有异常行为或可疑情况,宾馆应立即报告经理和当地派出所。

3. 旅客退房时,如有损坏或遗失宾馆设施,旅客应按价赔偿。

四、住宿安排1. 宾馆应按照男女分别安置的原则安排旅客住宿。

2. 旅客的住宿安排应尽量满足其需求,但宾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旅客入住时,宾馆应告知旅客住宿的房间号和床号。

4. 旅客如需更换房间或床位,应提前告知宾馆工作人员。

五、住宿期间的管理1. 旅客在住宿期间,应遵守宾馆的各项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 旅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丢失,宾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旅客不得在客房内吸烟、饮酒、赌博、吸毒、擅自挪用宾馆设施。

4. 旅客不得在客房内举行聚会、派对等影响其他旅客休息的活动。

5. 旅客不得私自在客房内增设家电设备。

六、退房手续1. 旅客退房时,应提前告知前台服务员。

2. 旅客应按规定的退房时间(通常是中午12点前)办理退房手续。

3. 旅客退房时,服务员应进入房间进行检查,确保房间内无损坏或遗失物品。

4. 服务员应核对旅客的入住登记信息,确保无误后办理退房手续。

5. 旅客如需延迟退房,应提前告知前台服务员,并按规定的延迟退房费用支付。

七、安全检查1. 宾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前台入住登记规章制度范本

前台入住登记规章制度范本

前台入住登记规章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加强酒店前台入住登记管理,保障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入住登记要求1. 宾客入住时,必须在前台进行入住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身份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证件。

2. 宾客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身份证件,确保证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实际入住人相符。

3. 宾客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入住人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邮箱等,以便于酒店与入住人保持联系。

4. 宾客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应告知入住人酒店的相关规定,如 checkout 时间、禁止大声喧哗、禁止赌博等,确保入住人遵守酒店规定。

5. 宾客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应向入住人说明酒店的安全措施,如紧急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提高入住人的安全意识。

三、特殊情况处理1. 宾客忘记携带身份证件时,前台工作人员应告知宾客相关政策,引导宾客前往附近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 宾客拒绝提供身份证件时,前台工作人员应耐心解释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宾客仍拒绝提供,前台工作人员应拒绝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并报告公安机关。

3. 宾客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发现疑似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四、信息安全1. 前台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入住登记资料,不得泄露宾客个人信息,如发生泄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2. 前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宾客个人信息,如发生滥用,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培训与考核1. 前台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入住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入住登记业务水平。

2. 酒店应定期对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入住登记业务的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入住登记流程。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前台工作人员,酒店应暂停其工作,进行再次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小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范本

小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范本

小旅馆住宿登记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旅馆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住宿登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旅馆的所有旅客住宿登记工作。

二、登记内容1. 旅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

2. 旅客的住宿时间、房间号、床号等信息。

3. 旅客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等。

三、登记要求1. 旅客住宿登记应当由旅客本人亲自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2.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在旅客入住时立即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在旅客退房时核验登记信息,确保无误。

四、登记程序1. 旅客入住时,旅馆工作人员应当要求旅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核验。

2. 旅客应当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格,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对旅客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

3. 审核无误后,旅馆工作人员应当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住宿登记系统,并打印出住宿登记单据。

4. 旅客退房时,旅馆工作人员应当核验登记信息,并在住宿登记单据上注明退房时间。

五、信息安全1. 旅馆应当妥善保管旅客的住宿登记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2. 旅馆应当定期对住宿登记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信息安全。

六、违规处理1. 旅客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馆应当拒绝为其提供住宿服务,并报告公安机关。

2. 旅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住宿登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3. 旅馆泄露旅客住宿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馆所有。

旅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制定日期: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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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三、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
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四、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馆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备案,或揭示招领,设法归还原主,经招领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五、发现危险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藏转移或者擅自处理。

六、因旅馆的管理责任,致使旅客财物丢失、被盗的由旅馆负责赔
偿。

旅馆治安管理查验登记制度
一、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登记人员)必须经过治安防范知识,旅馆信息系统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对每一位住宿旅客逐项如实准确录入旅客信息系统。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并如实准确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

三、如发现住宿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
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四、对拟住宿一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应当按《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派出所申报登记,办理《暂住证》。

租用旅馆客房设立常住办事机构的,必须查验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五、对长期包房或者租用旅馆客房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共他人员居住的,应当办理旅客住宿手续后,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

六、对无身份证、需要住宿的旅客,应告知旅客到当地派出所登记
查验后,凭当地派出所证明进行登记住宿。

旅馆访客来访登记制度
一、旅馆接待造访旅客的人时,应询问是造访谁,住几号房,被访者是否在客房,是否方便,是否同意该造访者前往,在被访者同意的情况下,办理来访会客事宜。

二、旅馆服务人员应请来访者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单,经验证和核对登记后放行,访客离开前应将会客单交回,会客时间应适当限制。

三、旅馆服务人员发现来访者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反动、淫秽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制止来访者造访住宿旅客。

旅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2、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3、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
定处罚。

旅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旅店住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旅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一、旅店业主和旅店管理员的职责
1、结合旅店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建立旅馆店火档案,确定旅店的防火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逃生方案。

4、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术的培训,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加强对当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当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

二、消防设施的设置及管理
1、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
2、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三、灭火救援及疏散
1、发现火情后,当值旅店管理员首先引导旅馆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旅店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2、如火情严重,应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当值旅店管理员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3、当值班旅店管理员应正确引导旅店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方式,其余人员使用灭火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尽快增加援助人员。

4、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班旅店管理人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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