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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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

学校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

学校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为学校教师提供针对性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通过丰富多样的培训内容和方法,实现师资队伍的整体提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项目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在知识更新、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面临许多挑战。

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我们学校决定开展校本培训项目,通过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努力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项目目标1. 提高教师的学科知识水平: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使教师掌握最新的学科教学理念和方法。

2. 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通过教学技能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授课能力和教学效果。

3. 加强教师的个人发展:通过专业培训和交流学习的机会,为教师提供自我提升的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发展能力。

四、项目内容1. 学科教学培训:组织专业教研团队为教师提供学科教学知识的培训,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

2. 教学方法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培训,引导教师创新教学思路,提升教学效果。

3. 学科竞赛指导:组织教师参与学科竞赛指导班,提高教师对学科竞赛的指导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教育科研培训:推动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提高他们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项目实施方式1. 线下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组织面对面的培训课程,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践经验。

2. 线上学习: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培训,使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学习内容,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3. 教研活动:建立教研小组,通过教学观摩和互相交流研讨,促进教师间的沟通和学习。

六、项目效果评估1. 教师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教师对培训内容和方式的满意度,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培训计划。

2. 学生学习成绩评估: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教师培训的有效性和学生学习的改善情况。

七、项目计划1. 培训内容确定:根据教师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课程计划。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3根据办学层次准备整套办学所需的材料;
4所有材料、证件按顺序排列成册,一式两份递交教体局(证件类现场核查原件);
5领取《办学许可证》或者审批通过函;
6办学营业执照;
7办理完结,真是开业。
9建筑质量验收意见书
10符合办学条件的房屋产权及使用证明(面积不于3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房产证,租赁办学的提供房产证和不低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划用途商业);
11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合格);
12验资报告(启动资金,不低于20万)。
办理流程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二次消防备案手续(提交消防平面图、消防检测报告、消防及装修材料合格报告,图审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章程
6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其中包含近三年的工作计划,招生计划,收费计划,收费价格上限;
7规章制度册。需备案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含安全事故突发处置、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等);
8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含举办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决策机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财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校长身份证、毕业证、校长证;专任教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审批事项
名称
民办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
教体局
审批方式
书面
审批程序
1举办者提交材料2现场勘测3专家评议4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5上报教市育局备案
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现场勘测
30天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非营利性由区民政局出具,营利性的有市场管理局出具);

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

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

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一、项目名称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校本培训项目二、项目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校教师队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不足。

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求,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申报此校本培训项目。

三、培训目标1、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使其能够紧跟教育改革的步伐,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

2、增强教师的课程设计与实施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3、培养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4、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学团队氛围。

四、培训对象全校在职教师五、培训内容1、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介绍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研究成果,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情境教学法等。

组织教师研读教育经典著作,开展读书分享活动,促进教师对教育本质的思考。

进行案例分析和教学观摩,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并进行反思和讨论。

2、课程设计与开发开展课程标准解读和教材分析培训,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目标和重点难点。

组织教师参与课程设计工作坊,学习课程设计的原则、流程和方法,结合教学实际设计校本课程。

指导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多媒体教学资源,丰富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

3、教学技能训练进行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专项培训,通过模拟教学、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实践操练。

举办教学基本功比赛,如板书设计、普通话演讲、课件制作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

开展教学反思与改进培训,引导教师定期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优化教学过程。

4、教育科研方法开设教育科研方法课程,介绍教育研究的选题、设计、实施和数据分析方法。

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以小组形式开展实践探索,培养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举办教育科研成果交流活动,分享教师的研究经验和成果,激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

六、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进行讲座、报告和专题培训。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2024年本)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2024年本)

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
03
结合线上和线下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为学员提供更加灵
活、便捷的学习体验。
未来挑战与机遇分析
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培训市场的不断扩大,竞争将更加激烈,培训学校需要不断 提高自身竞争力。
政策法规变化
政策法规的变化将对培训学校产生影响,需要及时关注并调整策略 。
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机遇
新技术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的应用将为培训学校带来新的发展 机遇,需要积极探索和应用。
政策法规变动趋势分析
01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未来,政策法规将继续朝着更加完善、更
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02
审批流程不断简化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政府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未来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流程将更加简化,申请材料将更加精简,审
03 审核评估阶段
审核评估机构及人员组成
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审核培训学校的设立 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
专家评估组
由教育、财务、法律等领 域的专家组成,对培训学 校进行全面评估。
现场核查人员
负责现场核查培训学校的 实际情况,确保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
评估内容与标准
01
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 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 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方针 和法律法规。
地方性政策法规解读
各地政府出台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职业教 育发展规划,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职业教育管理文件
各地教育部门针对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其中包括了对职 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流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流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流程1.了解当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政策和申请条件。

Understand the approval policy and application conditions of local private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chools.2.咨询相关部门,获取申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

Consult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obtain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list of materials for applying for a private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chool.3.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学校规划、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

Prepare relevant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cluding school planning, teaching facilities, teaching staff, etc.4.根据当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Submit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undergo the preliminary review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time and location.5.收到初审结果后,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请材料。

After receiving the preliminary review results, improve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ccording to the feedback.6.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Prepare relevant certification documents, such as school permits, teacher qualifications, etc.7.进行现场审查,包括对学校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材料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材料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材料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根本条件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平安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

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申办报告。

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2)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根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到达的根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那么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的证明(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办事指南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
申报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室 (研究)
材料齐全合格 5 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申报单位或个 人领取材料
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将办理结果填写在 收文承办笺并向监察室备案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局务会 (审批)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4、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提出申请的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审查:1、对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由办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 出同意筹设或不同意筹设的初步意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2、对完成筹设期(或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在办理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 由两人以上核查人员对其实际办学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核查 人员签字。办理人根据审查材料和实地核查的结果,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初步意 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必要时需召开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后,报主管局长批准。
1、法律依据:《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 3、 理时限:30 日 4、监督电话:8722396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审批工作部门:县就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1、凡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请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 15 日向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2、凡完成筹设期(或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 职业培训学校的,于每年的 1 月和 7 月向就业服务局提交正式设立申请。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条件及申请全流程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条件及申请全流程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条件及申请全流程目录一、办学许可证申请条件二、办学许可证申请全流程三、办证相关问题四、消防问题(一)为什么要办理办学许可证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

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不仅会被会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公司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办的前置条件1、申办者应该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开办经费:来源稳定,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20万其中不包括风险资金,具体数额以当地规定为主;3、自由办学场所:能够满足教学需求,相对稳定,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不得使用民用房(个别地区商住两用房也不符合要求),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备注:需要注意的是,申办前一定要咨询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比如,上海对办学场所的面积规定是不少于200平;)4、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5、校长有年龄限制(具体年龄以当地法规为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6、有不得少于3名的专职教师,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具有资质的财务人员(以上不能代表全部地区,具体情况可以去到当地教育局咨询);7、决策机构: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教经验;8、申报部门: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当然,具体条件还要参照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的规定。

(三)性质确定:盈利OR 非盈利我们目前说的开办校外培训机构,基本都是盈利性的。

第一: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第二:去当地教育局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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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试验设施和设备,由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

各地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应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附件2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600人,开设专业不少于4个。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校园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其中用于教学与实训的场地面积应占70%以上;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5年,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办公用房和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试验设施和设备,由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配备专职院长、教学副院长须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的应占50%以上。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4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每个专业应配备1名专职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带头人。

第七条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自编新开发的职业(工种)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办学宗旨、发展规划、培养目标、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实验(实训)室管理等项制度。

第九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建校、办学资金由申办者自行筹措,并须由法定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固定资产应达到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第十条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院的基本要求。

试行后,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3关于申请设立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指南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

二、条件(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原省劳动保障厅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

三、需提交材料(一)经筹设阶段申请设立省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筹备设立阶段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住)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职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电话等);(2)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申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3)申办学校场地、学校资产、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4)联合办学的,应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2.正式设立阶段应提交下列材料:(1)省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2)筹设批准书;(3)筹设情况报告;(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申请拟设学校(院)名称统一按“广东省XX职业培训学校(院)”的样式进行命名);(5)拟任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拟任财务负责人、拟聘教师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6)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7)办学场地、学校资产(单价2000元以上设备设施发票)、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要提供办学场地消防证明;(8)教学设备清单;(9)申请开设培训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用的培训教材;(10)各类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

(二)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提交上述1的各项材料和2的(1)、(4)、(5)、(6)、(7)、(8)、(9)、(10)项规定的材料。

四、程序(一)受理。

举办者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二)审核。

经初审,对资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或委托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并提出审查评价意见。

(三)批准、发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批复并发给办学许可证。

五、时限申请筹建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六、是否收费不收费。

七、办事地址、时间、咨询及监督电话办事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市人社局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8877865,监督电话:8728816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审批流程图附件4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申请单位(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盖章)申请日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填表说明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广东省×××职业培训学校(院)”。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4.不够写可另页。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资料校长情况资料教职人员情况资料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情况附件5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办学许可证换发申请表学校名称(公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换发办学许可证书面申请学校基本情况教职人员情况资料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情况办学许可证登记事项*2.有效期届满换证的,提交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同时报送2年书面工作总结。

附件6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试行)可编辑修改可编辑修改可编辑修改学校名称:评估专业(工种):精品资料附件7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立)合格评估标准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立)评估意见表学校名称:评估专业(工种):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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