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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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意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合理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

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与程序2.1 发放责任:负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由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

2.2 发放程序:根据职工的工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单位的相关部门定期对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3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单位的相关部门根据职工的工种和作业环境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3.1 使用责任: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和保护劳动防护用品,做到自觉使用,遵守相关规定。

3.2 使用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职工的使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使用检查:单位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4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职工应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四、违规处理4.1 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佩戴、使用或保管劳动防护用品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4.2 对于因职工违规使用导致事故或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既往的规定和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职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单位将及时进行处理。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企业提供的用于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设备等。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保养等工作的监督。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碾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

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身体情况在日常工作操作中不受到伤害,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向公司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以达到保护员工的目的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根据所在岗位员工使用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具体内容3.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1.1本规定己列入的工种(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时,由所在部门申请签字,交上级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仓库进行发放;3.1.2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出现新的工种(或岗位)需发放,未列入的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公司按实际需要补充;3.1.3大件防护用品包括:单防护服、夏季防护服、衬衣、防护皮鞋、胶(球)鞋、棉大衣、雨鞋等;3.1.4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使用中失效或正常损坏后可更换。

但必须严格手续,以旧换新。

3.1.5对特殊身材的职工,由单位统一安排,量体裁衣、定做加工与其工种相适应的防护用品;3.1.6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防护用品计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质量,并对其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3.1.7采购部根据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对采购防护物品的质量负责。

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员负责退货;3.1.8各部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发明细帐目,掌握使用人数,根据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领、发工作。

经批准领取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由本部门负责人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并控制发放。

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与采购部联系,协商解决;3.1.9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按其从事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充发给其它工种必须的防护用品,但使用时间相应延长(根据工作情况相应折算,确定延长时间)。

遇有特殊情况或因公出差需增加防护用品时,可由使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发放;3.1.10休长假的职工(产假、病假等休假在____个月以上者),在休假期间不发劳动防护用品;3.1.11各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回聘人员、实习生等人员,按照其从事的工作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大件防护用品(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临时发给旧的,工作结束后洗净交回,调出公司人员应将使用的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交回;未交回应交物品的,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手续;3.1.12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时,应将个人“劳保用品手册”一同带到调入部门,并按调入部门工种(岗位)配发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防护需求,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防护用品的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通过以下途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定期为员工购置合格的标准防护用品;2.按照岗位需要,发放特殊防护用品;3.对于外来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五条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修理和更换。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添加或移除任何部件。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八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适合自己的尺码、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佩戴、使用和调整劳动防护用品;3.严禁私自拆卸、更换、修理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次确定,并在到期前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专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如果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员工应及时上报企业,并进行更换或修理操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维修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证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经过检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格检测才能再次使用。

第五章缺陷产品的处理第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应立即上报企业,并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上报的缺陷产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使用缺陷产品、追溯产品来源、向供应商索赔等。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是指为了保护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而佩戴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服等。

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防护,并规范职业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发放标准:
1. 根据工作岗位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所需的职业防护用品。

2. 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选择符合相应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

3.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确定合理的发放数量和种类。

4. 根据员工的个人尺寸和需求,选择适合的职业防护用品。

5. 定期对员工的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管理制度:
1. 建立职业防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位员工的使用情况、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量。

2. 严格执行岗位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职业防护用品进行发放和更新。

3. 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培训。

4. 确保职业防护用品的存放和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避免损坏和丢失。

5. 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所需的职业防护用品,并且不能私自更换或借用他人的职业防护用品。

6. 对于不佩戴职业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教育和警示,并且严格遵守处罚制度。

以上是一般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具体的标准和制度还需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的特点来确定,并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规范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

三、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的情况,将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头部防护类:包括安全帽、防砸帽、防护面罩等。

2. 眼部防护类:包括安全眼镜、防护眼镜、护目镜等。

3. 呼吸道防护类: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等。

4. 面部及全身防护类:包括防护服、防毒服、隔离衣等。

5. 手部防护类:包括防护手套、绝缘手套等。

6. 脚部防护类:包括防护鞋、防静电鞋等。

四、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1. 根据工作性质和安全风险的不同,每个员工在入职时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随时调整和更新个人防护用品。

2.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数量、质量和适用性的充分保障。

3.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配备相应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员工在领取时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1. 员工在工作时应佩戴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私自修改、拆卸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当时刻保持它们的清洁、整齐和可用状态。

4. 个人防护用品出现损坏、磨损或过期的情况时,员工应及时上报,并更换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5. 离岗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员工应将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归还指定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保留或随意丢弃。

六、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台账,记录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和归还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

2. 个人防护用品的存放应有专门的仓库或储物柜,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并防止污染和损坏。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地个体防护用品。

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

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

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

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1、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4、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7、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防护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耳塞、耳挂、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习惯。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保管、检测、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本单位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劳动防护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按照免费发放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合理配置。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4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概述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用于防范和减少作业人员人身伤害、职业病危害和其他危险因素侵害的设备、工具、器具、材料和装备等。

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发放和管理原则1. 领导负责原则: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全面落实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2. 个人自负原则:每个作业人员都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防护用品。

3. 预防为主原则: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以预防职业病和劳动安全事故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造成的危害。

4. 运行维护原则:防护用品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的运行维护,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5. 原则的适用性: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原则要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1. 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需求,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 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防护用品的验收:对采购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防护用品的登记:对验收合格的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制定防护用品的登记表,记录防护用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员等信息。

5. 防护用品的发放:根据作业人员的实际需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防护用品发放给作业人员。

发放过程要做好记录,包括领用人员的姓名、单位、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更换:对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防护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有损坏、过期或失效的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新和更换。

四、防护用品的管理1. 防护用品的存放: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场所,要求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化学物质,防止受潮、破损、过期和失效。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三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劳动手套、防护眼镜等,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发放的具体项目。

3. 企业应当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及时更换磨损损坏的防护用品。

4.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视职工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而定,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5.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确保职工了解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6. 公司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制度,记录每位职工领用的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7. 职工需妥善保管领取的防护用品,禁止私自转让、出售或丢弃。

8. 公司应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职工对劳动防护的重视和认识。

9. 职工发现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或损坏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0. 违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二)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合同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工作内容1. 本单位根据职工工作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需求清单,并安排人员负责采购和发放。

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各类防护用品。

3. 职工有义务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损坏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或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条发放管理1. 本单位将根据职工的岗位和工作需求确定发放类型和数量。

2. 职工需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审核后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后,职工应按照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挪用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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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

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

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半的,将原工种劳动保护用品交回仓库,并按新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3、新调入公司的人员应执所在部门证明到安全科审核后方可领用劳动保护用品。

14、各车间、科室必须保管好公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劳动保护用品流失。

15、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丢失的,经安全科审核后方可补发,否则,必须由当事人自行购买。

16、保安人员调换工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退休的,必须将保安服装,帽微、领花、肩章、臂章和执勤装备交回后勤保卫科,其他工种人员,因调换工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退休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过半的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交回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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