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
律师 尽职调查 操作指引

律师尽职调查操作指引律师尽职调查操作指引引言律师尽职调查是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调查收集证据和信息,为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从调查的目的、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为律师提供一份详细的操作指引。
一、调查目的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辩护。
具体目的包括:1. 确定案件的关键事实和证据,为案件辩护和诉讼策略提供支持;2. 发现并评估案件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结果;3. 确保案件的证据完整、真实和可靠,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的败诉风险;4. 为案件达成和解或调解提供依据。
二、调查方法律师尽职调查的方法多种多样,常用的包括以下几种:1. 文献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决书、文件资料等,了解案件相关背景和法律依据;2. 询问调查:与当事人、目击者、专家、证人等进行面谈或书面询问,获取相关信息和证言;3. 证据调查: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和评估,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4. 现场调查:实地勘察、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等,获取现场或相关地点的证据;5. 资产调查:对当事人的财产、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包括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
三、调查程序律师尽职调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范围、方法和时间计划,确保调查工作有条不紊;2. 收集证据和信息:通过文献调查、询问调查、证据调查等方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3. 评估证据可靠性: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证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4. 调查报告撰写: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报告,包括调查目的、范围、方法、过程、结论等内容;5. 法律分析和建议: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法律分析和综合评估,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辩护;6. 监督和改进:对调查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调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律师尽职调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性:调查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和手段;2. 保密性: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3. 证据完整性:应尽可能收集全面、真实和可靠的证据,避免遗漏和不完整导致的证据不足问题;4. 证据保全:对调查中收集到的证据应妥善保管,避免证据灭失或被篡改;5. 专业素质: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保持专业素养,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进行调查;6. 团队合作:律师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合作,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7. 时间管理:合理安排调查时间,确保调查工作按计划进行;8. 费用预算:合理预估调查费用,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确认;9. 调查记录: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事实进行记录,以备后续使用;10. 诚信守法: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不得违反诚信守法原则。
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一〕引言〔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觉风险、推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X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标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根本标准〔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标准,老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托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效劳的专业能力,包含必备的法律专业素养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治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根底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托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托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严禁建议或协助托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托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托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托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慎重推断疑心是伪造或虚伪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对于托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效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托付人说明情况。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如实、精确、完整地向托付人披露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并做出适当的法律分析与评估,不得成心隐瞒、遗漏主要信息或做虚伪陈述。
律师尽职调查操作指引

律师尽职调查操作指引律师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一、尽调访谈1. 访谈的程序(1)访谈准备:访谈人应做好充足的访谈准备,在前期对公司基本情况和行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实施访谈,并针对不同的访谈对象形成不同的问题清单;(2)预约时间:就访谈问题清单告知被访谈人,包括预约访谈的时间和地点,沟通进行访谈的基本流程和涉及的主题内容;(3)实时记录:访谈的实施和记录,原则上应该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完成访谈,并由助理人员完成访谈过程记录;(4)访谈纪要:完成访谈后保存。
2. 访谈问题分类2.1 开放式问题(1)释义:指在所提问题的后面并不列出可能的答案,以供受访者选用,而是让受访者自由作法的问句;(2)核心优点:答案能够比较全面、比较广泛、相对比较真实;可以给被访谈这更好的体验、成就感;有可能得到更广阔、更深入甚至更有价值的回答;可以对涉及问题的深度游更好的了解。
(3)核心缺点:访谈本身不好控制;访谈答案不标准化,不便于资料汇总、统计和分析;访谈结果难以进行量化处理。
2.2 封闭式问题(1)释义:指事先设计好的备选答案,受访者问题的答案被限制在别选答案中,即他们主要是从备选答案中挑选自己认同的答案。
(2)核心优点:可以最大程度节省访谈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能够以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的内容,也可以帮助访谈人最大限度的控制访谈进度;可以更加针对性的了解你自己需要知道的具体信息,后期可以更加容易整理和归类;可以帮助缺乏经验的访谈主持人和被访谈人,鼓励内向或者不爱直接了当说话的被访谈者。
(3)核心缺点:有时难以回避的虚假信息;信息限制很明显;对访谈有更高的准备要求;综合可见,实际操作中对公司高管的访谈应当是以封闭式问题为主、开放式问题为辅。
3. 访谈纪要如何记载3.1 访谈的注意点:访谈过程要全程进行录音;关键问题的文字记录要作为访谈纪要的附件进行保存;如果访谈中有涉及企业提供支撑性文件的关键问题,尤其当访谈目的是为了解整个业务流程的记录文件和制度是否相符时需要提供一套文件。
德勤财务尽职调查指导手册

德勤财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1.概述2.公司基本情况2.1设立于发展历程2.2组织机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2.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4业务发展目标2.5高管人员调查2.6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3业务与技术情况3.1行业与竞争概况3.2采购情况3.3生产情况4财务情况4.1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4.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4.3财务比率分析4.4与损益有关的项目4.5与资产状况有关项目4.6现金流量4.7纳税情况1概述➢本工作指引作为尽职调查工作的参考性文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分析使用。
➢本工作指引需配合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表格一起使用,包括会计科目分析底稿、关联交易及往来统计表、或有事项统计表以及土地房产统计表。
2 公司基本情况2.1 设立与发展历程设立的合法性➢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
历史沿革情况➢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
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主要股东情况➢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尽职调查操作手册

何为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尽勤勉之力,守忠诚之职,对并购的交易对手(一般是并购方对被并购方)进行全面和详尽的了解。
通俗点讲,如果说并购是一场婚姻,那么尽职调查就是在恋爱开始,为了避免将来的婚姻成为爱情的坟墓,恋爱双方想尽办法去了解意中人,快速全面了解心仪对象,最终成功走向婚姻的殿堂。
了解合作对象,本就是并购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事情,又何来尽职一说呢?原来并购交易的复杂性,致使在一宗并购项目中,交易双方往往需要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财务顾问协助双方去完成交易。
而尽职调查则大多都是由该等第三方机构去完成,所以要求他们尽力守职,能够客观、公允地对调查对象进行评估,出具公允的调查结论,使委托人可以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充分降低并购失败的风险。
尽职调查最初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法律术语,但由于并购交易的复杂性,导致并购失败的不仅仅是法律原因,也可能是财务、市场、人力资源、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
因此,需要对并购对象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而不仅仅限于法律方面。
按照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并购操作实践来讲,尽职调查一般分为财务(包括税务)尽职调查(FDD,Financial Due Diligence)、法律尽职调查(LDD,Legal Due Diligence)、运营尽职调查(ODD,Operation Due Diligence)。
财务尽职调查是指,针对并购对象中相关的财务状况展开审阅、分析、预测等调查工作,充分揭示企业财务风险或危机,了解资产负债、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等财务方面的真实情况,分析企业未来前景。
在财务尽职调查方面,不少人的疑惑在于,财务尽职调查与审计有何区别。
从广义上讲,审计也是财务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但二者还有较大的不同,本质区别在于,审计主要是立足于现在,能够正确揭示已经发生了什么,而财务尽职调查不仅需要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还要能够根据已经发生的,分析和预测出未来会发生什么。
法律尽职调查,则是对并购对象法律相关的信息进行调查研究,查明在此项并购交易中是否存在着法律方面的瑕疵,充分揭示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应尽何种义务,从而使收购方对收购对象和收购行为的法律风险做出合理的判断。
企业尽职调查手册

企业尽职调查手册介绍本手册旨在为企业尽职调查提供一个完整的指南,帮助企业了解和评估潜在合作伙伴、客户或投资目标的可靠性和风险。
通过实施全面的尽职调查程序,企业可以降低合作风险、保护其利益和声誉。
尽职调查流程预备阶段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企业需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制定尽职调查计划,并分配责任人。
此阶段还包括获取需要调查的对象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信息收集阶段在信息收集阶段,企业应对目标对象进行广泛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公司背景:了解公司的成立时间、注册地、法律地位、股权结构等。
2. 经营情况:分析公司的业务模式、市场地位、竞争优势等。
3. 财务状况:评估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收入来源、负债情况等。
4. 法律合规:调查公司是否存在法律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5. 人员背景:了解公司高管团队、关键员工的背景和资质。
6. 供应链管理:评估公司的供应链可靠性和风险。
风险评估阶段在风险评估阶段,企业应分析收集到的信息,评估潜在风险,并确定是否存在任何不可接受的风险。
1. 风险识别:识别潜在的法律、财务、道德和声誉风险。
2. 风险评估:评估各项风险的概率、影响程度和应对措施。
3. 风险决策: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或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报告撰写阶段在报告撰写阶段,企业应将尽职调查结果整理成一份详尽的报告。
1. 报告结构:按照逻辑顺序组织报告,清晰地呈现调查结果和评估意见。
2. 报告内容:包括调查背景、调查过程、调查结果、风险评估和建议等。
3. 报告格式: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和可视化工具,使报告易于理解和传达。
结论企业尽职调查是保证合作关系稳定和可靠的重要步骤。
本手册提供了一个简明扼要的指南,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和评估潜在合作伙伴、客户或投资目标。
通过遵循尽职调查流程和制定风险评估,企业可以降低风险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引言:尽职调查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帮助律师获取相关案件的证据和信息,为法庭诉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本文旨在为尽职调查律师提供操作指引,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一、确定调查目标:在开始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需要与客户充分沟通,明确调查目标和范围。
明确所需收集的证据和信息,以确保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和专业性。
二、收集背景信息: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需收集案件的基本背景信息,包括被调查人的个人资料、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
通过归档和整理这些信息,可以为后续调查提供方向和线索。
三、制定调查计划:基于调查目标和背景信息,律师需要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
计划中需要包括调查的时间安排、调查方法和所需调查工具等,以确保调查工作能够高效进行。
四、采集证据:1.书面资料搜集:律师需要查阅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以获取案件背景和证据线索。
2.电子数据调查:在数字化时代,许多证据和信息都保存在电子设备中。
律师需要借助专业的电子数据调查工具,收集和分析电子数据,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3.调查记录搜集:律师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记录他们的口述陈述和证词。
调查记录需要详实和准确,以保证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现场调查:律师也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现场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等。
现场调查需要细致入微,对细节进行精确记录。
五、分析和整理证据:六、调查报告编写:调查报告是尽职调查工作的重要成果。
律师需要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整理成报告,包括调查的目的、过程、取证方式、证据分析和结论等。
报告需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言之有据,以便公正机关或法庭评估。
七、与客户沟通: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
及时与客户分享调查进展和结果,征求客户的意见和意见,以便调整调查策略和方向。
八、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尽职调查律师在开展工作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尽职调查手册

手册说明本手册是为了规范我公司担保业务调查工作,提高调查质量和效率,同时给予一线业务和风控人员切实指导而制定。
本手册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调查流程指引,阐明了业务操作人员在接受客户担保申请、收集资料、初步筛选客户、进入现场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的各个环节中,依据的步骤和程序,同时界定了业务操作人员在项目调查中应承担的职责;第二部分项目调查重点指引和工具:项目调查重点提炼出影响企业履约能力的主要信用特征,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展开调查,有利于迅速把握企业的共性问题。
调查工具包括调查提纲和客户调查问卷,调查提纲中预先设定了重点和异常问题,可以提高现场调查的效率以及抓住项目的关键问题,而客户问卷可以将一些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转移到客户身上,减轻业务调查人员的负担;第三部分为调查方法指引(附件),详细列举了在项目调查中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技巧,运用这些方法和技巧可以较为全面地揭示客户的资信状况。
在手册的实际运用中,项目调查人员通过阅读调查流程指引清晰整个项目调查的操作步骤和程序:通过阅读调查方法指引学习在企业调查中较为全面的知识和技巧,在上述的基础上调查人员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在发放给企业的调查问卷回收后,参照项目调查重点问题指引设计针对性的调查提纲,然后进入企业进行调查,最终完成调查报告。
目录第一部分尽职调查流程指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尽职调查人员职责 (3)第三章项目受理 (5)第四章项目现场调查 (7)第五章调查结论及上报项目 (9)附录尽职调查流程图 (12)第二部分尽职调查重点及工具第一章项目调查重点指引 (13)第一节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 (14)第二节企业重要事项调查 (16)第三节企业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17)第四节企业资金需求调查 (19)第五节企业财务状况调查 (20)第二章项目调查工具设计 (28)第一节项目调查提纲 (28)第二节企业调查问卷 (38)附件项目尽职调查方法指引 (59)第一部分项目尽职调查流程指引项目尽职调查流程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调查工作,明确项目调查人员工作职责,加快工作效率,提高调查质量,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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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1、概述本工作指引作为尽职调查工作的参考性文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分析使用。
本工作指引需配合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表格一起使用,包括会计科目分析底稿、关联交易及往来统计表、或有事项统计表以及土地房产统计表。
2、公司基本情况2.1 设立与发展历程设立的合法性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
历史沿革情况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
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主要股东情况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调查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查阅与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称“三会”)有关文件以及政府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核查公司历次增资、减资、股东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核查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重大重组情况了解公司设立后发生过的合并、分立、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重大增资或减资、债务重组等重大重组事项。
取得重大重组事项三会决议、重组协议文件、政府批准文件、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相关文件、重组相关的对价支付凭证和资产过户文件等资料。
分析重组行为对公司业务、控制权、高管人员、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影响,判断重组行为是否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
2.2 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公司章程查阅公司章程,调查其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关注董事会授权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组织结构取得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考察总部与分(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部职能部门与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决策的形式、层次、实施和反馈的情况,分析评价公司组织运作的有效性。
判断公司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清晰,其设置是否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
三会设立及职责履行取得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资料,核查公司是否依法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了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是否完备、明确。
独立性情况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生产、采购和销售记录实地考察其产、供、销系统,调查分析公司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调查分析其对产供销系统和下属公司的控制情况。
计算公司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占其同期采购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分析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判断其业务独立性。
对于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房产、土地使用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调查公司是否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以及是否实际占有;调查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特许经营权等的权利期限情况,核查这些资产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调查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及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及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调查公司是否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判断其资产独立性。
调查公司高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高管人员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调查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是否独立管理,判断其人员独立性调查公司是否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等,判断其财务独立性。
调查公司的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是否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是否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判断其机构独立性。
独立董事制度核查公司是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合规。
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业务控制与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及运作部门进行沟通,查阅公司关于各类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了解各类业务循环过程,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调查公司是否接受过政府审计及其他外部审计,如有,核查该审计报告所提问题是否已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公司报告期及最近一期的业务经营操作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及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并调查该事件是否已改正,不良后果是否已消除。
对公司已发现的由于风险控制不力所导致的损失事件进行调查,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了解该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有效性,事件发生后公司所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及效果,追踪公司针对内控的薄弱环节所采取的改进措施及效果。
会计管理控制核查公司以下内容:会计管理是否涵盖所有业务环节;是否制订了专门的、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各级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了专业素质;是否建立了持续的人员培训制度;有无控制风险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设置是否贯彻“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原则;是否执行重要会计业务和电算化操作授权规定;是否按规定组织对账等。
评价公司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2.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分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财务报告及主营业务构成等相关数据,必要时取得上述单位相关生产、库存、销售等资料,并通过询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法,调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对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关联方与关联方关系通过与公司高管人员谈话、咨询中介机构、查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查阅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方法,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调档查阅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调查公司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在关联方单位任职、领取薪酬,是否存在由关联方单位直接或间接委派等情况。
关联交易核查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定价依据是否充分,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及其原因,是否存在明显属于单方获利性交易。
向关联方销售产生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析是否达到了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程度。
计算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分别占公司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比例,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和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是否对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调查关联交易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以及有无大额销售退回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分析关联交易的偶发性和经常性。
对于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及是否仍将持续进行,关注关联交易合同重要条款是否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以及是否切实得到履行;对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分析对当期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关注交易价格、交易目的和实质,评价交易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
2.4 业务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取得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相关文件,包括战略策划资料、董事会会议纪要、战略委员会会议纪要、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分析公司是否已经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目标、实现战略目标的依据、步骤、方式、手段及各方面的行动计划。
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了解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分析公司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影响历年计划执行及实现情况取得公司历年发展计划、年度报告等资料,调查各年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分析公司高管人员制定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的能力。
业务发展目标取得公司未来二至三年的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及其依据等资料,调查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状况,并通过与高管人员及员工、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户谈话等方法,调查公司未来发展目标是否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
分析公司在管理、产品、人员、技术、市场、投融资、购并、国际化等方面是否制定了具体的计划,这些计划是否与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相匹配,是否具备良好的可实现性。
分析未来发展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是否存在不当的市场扩张、过度的投资等。
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具体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如果公司实现上述计划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核查公司的合作方及相关合作条件。
2.5 高管人员调查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通过查阅有关三会文件、公司章程等方法,了解高管人员任职情况,核查相关高管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聘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调查高管人员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对于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需经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应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
经历及行为操守通过与高管人员分别谈话、查阅有关高管人员个人履历资料、查询高管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及监管记录、咨询主管机构、与中介机构和公司员工谈话等方法,调查了解高管人员的教育经历、专业资历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诚信行为,是否存在受到处罚和对曾任职的破产企业负个人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