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012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概述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项规定。
周期检定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校准和维修,以保证其符合规定的计量性能和精度指标。
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法律法规支持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是我国计量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器具管理条例》(GB 50130-2012)的规定,对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周期检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量程最大值大于等于0.01g的电子天平,周期检定期限为1年;2.量程最大值小于0.01g的电子天平,周期检定期限为6个月;3.体积计、密度计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期限为2年;4.摆秤、弹簧秤、拉力计、压力计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期限为1年。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参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来进行检定。
计量器具是各行各业中广泛应用的基本工具之一,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各行各业的生产与质量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计量器具的不准确性和失效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制定和实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可以确保计量器具长期保持其符合要求的计量性能和精度,保证产品的合格性和稳定性,提高企业的质量竞争力。
此外,周期检定还有利于提高计量员水平,保障其检定技能和检定工作的质量。
检定方法和标准周期检定应该采用认可的方法和标准。
依据检定方法和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标准方法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检定方法和标准进行检定,可得到最具权威性和可信度的检定结果。
厂家方法使用计量器具生产厂家提供的检定方法和标准进行检定,可得到最贴近实际使用的检定结果。
使用用户自行制定的检定方法和标准进行检定,适用于某些特殊场合和计量器具,并可借助第三方权威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和建议。
检定的标准化管理在实施周期检定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检定的过程、结果、结论等进行标准化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规范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管理,降低非正常故障率,确保其有效精度,达到降低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用于产品生产、检验、调试、设计等过程的计量器具的申请、校验、维修、报废和保管的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于设备设施上使用计量器具与仪表、消防等安全器材的校准/检定管理。
定义3.1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3.2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与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不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出具校准报告或校准证书。
3.3 检定:对测量仪器进行全面评定,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检定结果合格的发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不合格通知书。
职责4.1品质部负责对量具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根据需要编制内部校准规程;4.2采购部采购的计量器具产品首先要检验和验收。
4.3计量器具领用部门负责配合计量器具的管理,按照规定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
程序内容5.1计量器具的采购和验收5.1.1 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品质部根据计量器具库存情况进行复核,报部门领导审核后,最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提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5.1.2 采购部按审批后的规格型号、精密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符合计量法的规定,优先选择有“CMC”标志的产品,同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无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不得采购。
5.1.3 计量器具购置后,由品质部对采购的计量器具进行入厂初验收,合格后再经申请部门最终确认。
必要时由品质部提报送至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检定,以其校准/检定结果为判定依据。
5.1.4 经检验合格后,由品质部负责对计量器具进行编号与粘贴合格标签,并登记到《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同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5.1.5 计量器具的统一编号:5.1.6 品质部办理完成出库手续后,通知计量器具的申购部门领取计量器具,并在《计量器具管理台账》表中签收。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一.目的:1.1为了保障计量器具(设备)的精准度,规范计量器具(设备)的正确使用、提高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避免测量失效事件的发生,满足客户需要及内部成本管理,为规范计量器具的有效控制、保管、请购和使用。
二.适用范围:2.1公司内用于监测、检验、维修等的计量器具和保管人、使用人均适用于本规定。
三.职责:3.1总经理/副总经理最终审定计量器具的购入、报废和赔偿责任。
3.2质监科负责计量器具请购、校检、维修管理、新增和报废的确认。
3.3供销科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
3.4生技科入库、领用、销帐的登记。
3.5各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保管、新增和报废的申请、损坏和遗失赔偿的管理。
四.规定内容:4.1申领、领用管理:4.1.1在有必要增加计量器具时,由申请部门填写请购单质监科确认是否需要请购(有同类型闲置计量器具是不可请购),由质监科长签名,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
4.1.2供销科需确认所有购买计量器具(设备)请购单均有计量员、质监科长、总经理或副总批准状态,否则不得购买。
4.1.3验收:购入的计量器具必须有合格证,包装完好,同时需要贴上外校或内校合格标签。
4.1.4所有计量器具(设备)必须得到良好的归口管理,由计量员建立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台账(以计量器具设备出厂编号作为标识),需求部门有需求时,由需求部门指定领用人,并到仓库进行登记,由领用人妥善保管使用。
当需要更换领用人时,应经计量员确认可在正常状况下使用,方可变更领用人,并在仓库办理原使用人销帐和现领用人登记手续。
4.1.5计量员应建立计量器具(设备)校准计划表,有必要时,由计量员将必须外发校准的计量器具(设备)发外校正(计量设备较重、体积较大的,可以要求外校单位上门校准)。
4.1.6计量器具(设备)使用人、保管人应良好的对计量器具(设备)进行自主管理及维护,下班后(不使用时)应及时放回包装保护盒内,避免意外损坏和遗失。
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责任1.计量器具分为一般计量器具和重要计量器具两类。
2.一般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各部门应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校验计划,并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和校验结果。
3.重要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包括购置、使用和校验。
四、计量器具的购置1.计量器具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购置计量器具前应编制采购申请,经计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
3.购置的计量器具应进行验收和入库,建立相应的档案。
五、计量器具的使用1.计量器具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出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2.使用前应检查计量器具的完好性和准确性,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计量管理部门。
3.严禁私自调整和维修计量器具,如需要调整和维修应由计量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计量器具的保养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六、计量器具的校验1.计量器具的校验周期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进行。
2.一般计量器具的校验负责人应定期将计量器具送往计量管理部门进行校验。
3.重要计量器具的校验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或根据需要进行间隔校验。
4.校验时应使用国家认可的计量器具进行,校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计量器具的检修和报废1.计量器具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计量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2.经维修后的计量器具应经过重新校验并标识,方可继续使用。
3.计量器具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计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八、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1.各部门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包括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和校验记录等。
2.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器具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计量器具管理规定是指对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旨在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需要。
一、基本原则1. 法定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 全员参与:依法明确责任,所有人员都有义务保护和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3. 审核检验: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的检定和校准。
4. 资料完备:计量器具使用登记表、检定证书、校准记录等文件资料要齐全,不得隐瞒或篡改。
5. 预防控制:对计量器具实行预防性维护和定期检查,避免使用过程中的故障和误差。
6. 定位标识:对计量器具进行合理的标识和分类管理,确保使用正确。
7. 监督管理: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和档案,做好台账和档案管理。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1. 领导责任: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对计量工作负责,明确计量管理的重要性,并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 仪表员责任: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使用人责任:使用人员应正确、小心使用计量器具,避免损坏和误差,并及时上报有关问题。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1. 使用登记:对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包括器具名称、规格、编号等信息,实行责任制。
2. 校准检定: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校准周期。
3. 环境保护: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要求清洁、稳定,防止灰尘、湿气对器具的影响。
4. 损坏报废:对于损坏或超过使用寿命的计量器具,及时报废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 维护保养:做好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保养周期。
四、计量器具的管理档案1. 计量器具使用登记: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的清查和盘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台账准确无误。
2. 校准检定记录:记录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信息,包括日期、检定单位、结果等。
3. 维护保养记录:记录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信息,包括日期、维护内容、责任人等。
五、计量器具的备份管理1. 重要计量器具备份:对于重要的计量器具,应备份一份备用,以备临时需求和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解决。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使计量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化,使其精度、准确度满足测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规则了公司各部门在运用计量用具及测量仪器、设备时的运用、检定或校验、保养、报废的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则由部门专〔兼〕职计量员详细实施,由规范化计量管理室归口管理并监视反省。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计量用具:能直接或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一致量值的规范物质,如消费现场及各部门运用的秤、天平、仪器、仪表及各种设备的控制指示仪表等。
第五条任务计量用具:指已实行本规则中规则的有关手续,在检定或校验有效期内正在运用现场中正常运用的计量用具。
第六条运用现场:指包括消费车间、辅佐车间、科研室、工艺室、检验室、仓库及其他运用计量用具的部门。
第三章方法与要求第七条各种注销入册的计量用具都要树立台帐,内容包括称号、型号、设备编号、消费厂家、推销日期、检定〔校验〕日期、运用现场、保管〔运用〕人、状况变化记载。
第八条依据计量用具的精度及保证产质量量作用水平,采取保证重点、分级管理的方式。
A级:公司规范级计量用具。
B级:读取计量数据且有精度要求的计量用具。
C级:除A、B级以外的计量用具。
第九条计量用具应有一致、明白的标识签,标识签的内容为:检定时间、用具编号、保管人。
第十条计量用具的流转要契合«计量用具的流转顺序规则»〔见附录A〕。
第十一条计量用具的运用与修缮要契合«计量用具的运用、修缮管理规则»〔见附录B〕。
第十二条计量用具要活期校验或检定,其顺序要契合«计量用具周期检定规则»,〔见附录C〕,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运用进程中出现的偏向。
第十三条计量用具的退库、封存、报废管理要契合«计量用具退库、封存、报废管理规则»〔见附录D〕。
第十四条各部门兼职计量员配合现场检验员依据规范担任抽验内容为:(一)示值、砝码、秤砣的准确度。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1目的: 为规范管理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操作,使其精度、准确度满足测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场用于计量和测量的器具及仪器、设备等。
使用现场包括实验室、生产、品管课、运管以及其他需要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
3权限与职责3.1采购课:负责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购买。
3.2实验室: 负责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验收。
定期检定和校验。
定期保养。
3.3使用单位: 负责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维护。
校验申请。
4工作内容4.1购置申请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将拟请购的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填于《物资申购单》,经上层主管确认,生产副总及总工确认后,采购单位凭已签核完成的《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4.2计量器具到货后,资材应通知实验室人员验收,查对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资料及附件应齐全,经检验合格后,填写《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后方可入库;如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采购和财务部门,办理拒付,退换或退货手续;4.3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入库后,资材人员应进行登记建帐。
计量器具资料由实验室人员负责存档,并根据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
4.4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到经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人员签字后至资材领用,并由实验室登记、编号,同时更新《计量仪器设备清单》。
4.5统一新购的试验设备、计量器具,经实验室结合使用单位情况确认并安排相应的校正;4.6流转:计量器具如因生产任务或工作场所变动而需要流转,使用单位应到试验室办理转移手续;4.7校验:实验室人员根据使用的《计量仪器设备清单》,建立计量器具的《年度检定校验计划》。
试验室依据年度校验计划,提前一个月通知使用单位并安排送校工作;4.8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依据相对应的操作及保养标准进行;4.9计量器具的封存、停用、报废:4.9.1封存:因生产经营调准等因素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实验室人员核实,制造主管领导批准后,贴上封存标志。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2年6月一、任务背景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
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获取准确可靠的能源资源消耗基础数据,实施能源资源监测和节能管理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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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搬运、防护和贮存管理规定ZJT·C1 7.6-61.目的为便于计量器具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计量器具搬运、防护及贮存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依据本规定实施计量器具的搬运、防护和贮存管理。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4.1计量器具在搬运途中要妥善放置,做到防震、防摩擦、防倒置。
4.2搬运准确度较高的计量器具时要放在保护箱内搬运。
4.3计量器具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其存放环境条件要满足要求。
4.4备用计量器具要摆放在备用表柜上。
4.5计量器具要有明确的对应的标识,存放在指定地点。
5.附则5.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ZJT·C1 7.6-71.目的为了科学有效的管理计量器具,做到计量器具的层次分明,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计量器具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工作。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专业室(组)配合实施。
4.分类管理范围4.1 A类管理计量器具范围4.1.1公司计量标准器。
4.1.2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
4.1.3用于产品质量检查检验的计量器具。
4.1.4用于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
4.1.5用于重点工序中重点工艺指标检测的计量器具。
4.2 B类管理计量器具范围4.2.1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4.2.2用于测量产品加工尺寸的计量器具。
4.2.3公司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
4.3 C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4.3.1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具类计量器具。
4.3.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监视用计量器具(一般用途电流表、电压表、弹簧压力表等)。
5.分类管理办法5.1 A类管理办法5.1.1计量标准器送上级指定部门检定。
5.1.2公司未被授权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5.1.3检定周期按国家检定规程规定执行。
涉及质量检查检验、贸易结算和重点工序的计量器具按规程规定的周期可相应缩短。
5.2 B类管理办法5.2.1检定周期按国家检定规程规定执行。
5.2.2在连续运转设备上安装的计量器具,运行期间不允许拆卸,不能按计划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可按设备检修或停产的自然周期同步检修检定。
5.2.3性能稳定耐用而且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可超出检定规程的最长周期的二倍。
5.2.4公司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5.3 C类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在使用前进行一次性检定,不排周期。
5.4标识A、B、C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应该使用不同类别的标识。
6.附则6.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计划审批、入库检定(验证)和领用管理规定ZJT·C1 7.6-81.目的为保证新购计量器具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领购、入库检定(验证)和领用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审批、入库检定(验证)和领用管理工作。
3.2装备部材料备件处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
3.3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领购、使用及送检。
4.工作程序4.1计划审批:使用部门申购计量器具时,须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计划申报,经计控处审批后,再由材料备件处审批、采购并发放。
未经计控处审批,材料备件处不得采购。
4.2新购进计量器具入库前,由材料备件处送到计控处逐件检定或检验,计控处进行登记、检定(验证)。
检定(验证)合格后粘贴标识送至材料备件处入库,不合格的器具由材料备件处退返供应商家。
4.3使用部门将新领出的、标识为A、B类的计量器具安装于现场时,兼职计量员应及时将安装使用地点等信息反馈到计控处,以便建立台账,执行周期检定。
4.4材料备件处购进的焙烧热电偶使用前按批量总数的10%抽检。
5.记录5.1ZJT·E7.6-19 计量器具送检登记表6.附则6.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规定ZJT·C1 7.6-91.目的为了计量器具的有效使用,保证测量数据的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验证)、校准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负责公司计量设备的检定(验证)及校准工作。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专业组和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4.1从事计量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方可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4.2检定方法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者公司《校验规程》执行。
4.3检定环境条件满足《检定规程》所规定的要求。
4.4检定工作由检定员和校验员共同实施。
4.5检定前必须明确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级、使用地点、检定周期。
4.6检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规定的程序。
4.7检定完成后填写检定记录,粘贴合格标识。
4.8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修理后仍达不到原性能、精度等级要求,做降级或报废处理。
4.9公司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装备部计控处负责监督检查。
4.9.1使用部门自行外送检定的计量器具,按照计控处的送检通知,严格执行周期送检。
4.9.2计量器具检定完成返厂10日内,将检定结果反馈给计控处备案。
4.9.3使用部门妥善保管检定证书,期限为3年。
5.记录ZJT·E7.6-01-17 检定记录6.附则6.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降级、报废、停用管理规定ZJT·C1 7.6-101.目的为了计量器具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计量器具降级、报废、停用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依据本规定实施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停用管理。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4.1降级4.1.1计量器具的降级由专业工程师审定。
4.1.2降级的计量器具可用在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上。
4.1.3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应该有合格标识。
4.2报废4.2.1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专业工程师审定。
4.2.2无修理、使用价值的计量器具可申请报废。
4.2.3国家文件规定报废、已无生产厂家又无维修备件的计量器具可申请报废。
4.2.4报废的计量器具填写“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
4.2.5报废后的计量器具一律由装备部计控处回收处理。
4.3停用4.3.1过期未检和准确度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应予以停用,粘贴停用标识。
4.3.2因生产设备长期停用而导致计量器具停用,应粘贴停用标识。
4.3.3停用的计量器具须检定(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记录ZJT·E7.6-23 计量器具报废通知单6.附则6.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规定ZJT·C1 7.6-111.目的为便于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与维护,特制定本方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计量标准器、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依据本规定实施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4.1计量标准器的使用与维护4.1.1装备部计控处负责标准器的使用和保养。
4.1.2计量标准器由各专业专人保管,放置环境温度符合存贮要求。
4.1.3标准器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因误操作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4.1.4计量标准器要定期检查和保养。
4.2在线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4.2.1安装在生产现场或仪表操作室在线计量器具,其环境要符合使用要求。
4.2.2计量器具在使用安装前应查看是否有合格标识,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使用部门有责任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并负责现场的维护保养。
4.2.4在线计量器具要有有效标识,使用部门发现标识损坏或丢失,通知装备部计控处更换。
4.2.5使用部门发现所用计量器具状态有异常,不可随意拆卸,通知装备部计控处检查校验。
4.2.6在线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后,如果偏离了校准状态,要评定其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向使用部门通报。
4.2.7在线计量器具定期维护保养,关键工序计量器具每周巡检维护。
5.记录ZJT·E7.6-22 计量器具维检记录6.附则6.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送检管理规定ZJT·C1 7.6-151.目的为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符合计量法规的要求、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向外(上级计量部门)送检的强制检定和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管理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负责对公司强制检定和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送检的监督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公司强制检定和未开展检定项目的计量器具的送检及使用管理。
4.工作程序4.1使用部门建立外送计量器具台帐,做到:台帐内容规范,更新及时,并上报计控处。
4.2装备部计控处根据计量器具检定时间定期向使用部门下达送检通知,并与上级计量部门沟通联系。
4.3使用部门按照要求即时送检计量器具。
4.4计量器具检定完成后,使用部门将检测结果反馈给装备部计控处,计控处确认并备案。
4.5使用部门自行妥善保管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保存期三年。
4.6计控处负责使用部门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的技术指导。
5.附则5.1本规定由装备部计控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规定ZJT·C1 7.6-121.目的为了更好的管理计量器具,使之测量的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工作的一般技术要求。
3.管理职责3.1装备部计控处依据本规定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管理。
3.2计划员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的考核。
3.3各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4.1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4.1.1按周期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4.1.2保存好检定证书。
4.2在线计量器具的周期校验4.2.1计划员根据计量器具管理类别合理制定检定周期,编排检定计划。
4.2.2计划员每月向本处专业班组下达检定计划,向使用部门下达送检通知。
4.2.3内部检定的计量器具送检时填写"计量器具送检登记表"。
4.2.4检定人员为内部检定的计量器具填写检定记录、粘贴合格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