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基本规定该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计十个子分部工程。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把握和检查以下几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即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不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即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出主要材料的样板或作样板间(件),并经有关各方确认;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0C,当必须在低于50C气温下施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2.地面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般规定对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如下: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是三层按三层算)作为检验批;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工程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新版]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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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监理细则2、工程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工程专业工程特点及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一座大型综合性建筑,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吊顶、涂饰、门窗、砌块和绿化等工程。
其中,装饰工程涉及到多种材料和工艺,电气工程需要满足高标准的安全要求,给排水工程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等。
三、监理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2、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验,协助业主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装饰工程:监理人员应对装饰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合同要求,目标值为装饰效果符合设计要求,且材料的环保性和安全性达到国家标准。
2、电气工程:监理人员应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目标值为电气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3、给排水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目标值为排水系统运行畅通,无泄漏现象。
4、吊顶工程:监理人员应对吊顶的安装和固定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合同要求,目标值为吊顶平整美观,且安装牢固。
5、涂饰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涂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目标值为涂料附着力强,颜色鲜艳持久。
6、门窗工程:监理人员应对门窗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目标值为门窗使用方便,密封性好。
7、砌块工程:监理人员应对砌块的砌筑和固定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目标值为砌块牢固,墙体平整。
8、绿化工程:监理人员应对绿化植物的选择和种植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目标值为绿化效果美观,植物生长健康。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装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监理工作内容2.1 质量控制2.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2.1.3 材料设备管理: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5 验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2 进度控制2.2.1 进度计划审查: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2.2.2 进度监督检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2.3 进度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3 安全控制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3.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3.3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4 文明施工控制2.4.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4.2 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对施工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监理工作准备3.1.1 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审批。
4.监理人员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进场质量验收、施工记录等进行审核和监督。
6.监理人员应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和报告,并进行审核和审批。
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正和整改,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监理程序1.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和审查。
2.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批。
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4.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情况。
2.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竣工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情况。
五、监理费用1.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根据监理服务的内容和工程规模进行确定。
2.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1.如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监理费用,并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8.质量控制
–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选择、加工、安装等进行抽检和验收。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9.安全监控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
–对施工现场安全隐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竣工验收
10.质量验收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和验收。
–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1.设备安装验收
–对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2.环境评估
–对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环境无污染。
13.竣工验收报告
–编写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五、后期维护
14.施工质量保修
–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定期跟进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工程验收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符合施工准入条件。
5.施工相关手续办理
–帮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交底手续等。
三、施工过程监理
6.现场巡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施工进度、质量状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施工技术指导
–对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问题的支持。
15.工程资料归档
–进行施工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16.施工总结与评价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为后续工程选择提供依据。
以上是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细则,通过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工作的重点是现场巡视、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控,在竣工验收后还需进行后期维护和工程资料归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理制度和流程,能够提高施工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建筑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监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特制定的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要求和操作流程,以保障建筑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最终达到预期的安全、美观、环保和经济效益。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应确保其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监督和检查。
3. 监理单位应制定并执行监理计划,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在装修设计、工艺标准、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
4.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和风险预警,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施工经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装修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和批准。
3. 施工单位应执行合同约定的工期,在工期内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验和验收。
四、监理过程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协调会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和抽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质量合格。
4. 监理单位应组织并记录工程的竣工验收,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并进行相关报告。
五、监理报告的要求1. 监理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安全风险预警等。
2. 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控制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
3. 监理报告应具备书面文档的形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图表等,以便业主理解和决策。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主要审查的内容有:施工质量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工序、工艺是否合理,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能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质量预控措施是否能预防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配备,施工工具配备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技术规范和省市建筑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检查施工中工程主要部位以及隐蔽工程施工的施工质量。
三、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核对其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到工程中。
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备案证进行核对。
按要求对需要复验的材料进行复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构件用于工程中。
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经业主和监理认可,签字封存。
四、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对重大的技术变更,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办理。
五、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签署(或会签)付款凭证。
六、处理本专业方面有关的索赔事宜。
七、根据施工单位提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八、做好设计图纸会审工作。
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审查图纸有无差错或表达不清楚的地方,了解设计要求,明确装修与安装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的关系,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做到心中有数。
九、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随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十、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签证工作,设好质量控制点:1、工程测量定位。
2、各部尺寸及标高控制。
3、设备安装所需的预留洞口和预埋件的位置。
4、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5、材料品种、规格尺寸、材料质量。
十一、做好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每天工程进度、质量和有关设计修改及工作洽商等有关内容。
十二、会同甲方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组织好本专业方面的专业会议,听取工程施工方面的汇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职责和权限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监理程序,能够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到场,提前与施工方协调,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3.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及时处理,并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
5.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6.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8.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验收,及时发出监理报告,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整改。
9.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和建议。
10.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二、监理程序和要求1.施工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和进度计划,并在施工前举行施工方案讨论会。
2.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采购清单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的正确和完整。
4.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竣工前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方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5.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后的维护期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向业主提供相关维修管理建议。
三、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2.监理报告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并抄送施工方,确保施工方得知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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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和特点本项目工程位于固始县怡和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32412.16㎡,层数为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为59.5m,本工程主要用于市政医疗。
2、工程质量监理要求2.1工程材料要求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⑵建筑装饰装修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⑶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⑸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⑹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⑺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⑻建筑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⑽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以上⑴~⑽条见GB50210-2001的基本规定3.2)2.2工程施工基本规定⑴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批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⑵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⑷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⑸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品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⑹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⑼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⑽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⑾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⑿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防染和损坏。
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采用的新型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
(以上⑴~⒂条见规范GB50210-2001的基本规定3.3)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影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实践经验证明,影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人、环境、机具、材料和方法,概括为五大因素。
这五个因素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对五个因素加以控制,将“事后把关”转到“事前控制”。
1、操作人员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是手工操作,操作人员的技能、体力、情绪等在生产过程中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要强调“预防为主”、“事先控制”首先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
造成操作误差的主要原因是:质量意识差,操作时粗心大意;操作技能低,技术不熟练;质量与分配处理不当,影响操作积极性等。
鉴于上述原因建议施工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提高质量意识,要树立以优质求效益的思想,强化“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质量意识教育。
⑵工程质量与操作者利益挂勾,把工程质量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⑶组织技术培训,提高操作者的技术素质。
⑷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自检,就是操作者自我把关,保证操作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三检制”应以自检为主。
互检,就是班组长组织在同工种操作者之间进行,通过互检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交接检应由专职质检员、施工员组织进行。
交接检就是促进上道工序自我严格把关的重要手段。
2、机具设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正向工业化,装配化发展,配备先进的施工机具设备已经成为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3、工作环境⑴施工温度与湿度;⑵风雨天气和环境清洁;⑶工序衔接、工序安排合理。
4、材料质量装饰装修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正确地选择,合理地使用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控制材料质量的措施,在此不赘述。
5、操作方法装饰装修各分项工程所用的材料、机具,工作环境及施工部位不同,必须采取相应的正确操作方法,才能达到分项工程本身的使用功能、保护作用和装饰效果,反之,采取错误的操作方法是难以达到质量标准的,将人、机具、材料、环境等各种因素,通过正确的操作方法来实施,预防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由于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操作方法也有了很大改进和提高。
3、抹灰工程抹灰工程包括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
3.1一般抹灰工程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中级、高级抹灰。
一般抹灰所使用的材料可分为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灰、石灰膏等。
⑴材料质量要求1)水泥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标明进场批量,并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保持干燥。
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了3个月及受潮变质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按试验确定使用与否。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进行复验。
抹灰常用的水泥性能表12)砂抹灰用砂最好是中砂(平均粒砂0.35㎜~0.5㎜),或粗砂(平均粒径≮0.5㎜)与中砂混合掺用,抹灰用砂要求颗粒坚硬、洁净、含粘土、泥灰、粉末等不得超过3%,砂在使用前需过筛。
3)石灰抹灰用石灰必须经过淋制熟化成膏状的石灰膏后才能使用。
在常温下熟化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5天,如果用于罩面时,应不少于30天。
石灰膏使用时应用小于3㎜筛孔的筛子过滤,不得含有未熟化颗粒。
已冻结的石灰膏不得使用。
用块状优质生石灰经碾碎细磨成细磨灰粉,其细度过0.125㎜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少于3天。
4)纸筋采用白纸筋或草纸筋施工时,使用前要用水浸透(时间不少于3周),并将其捣烂成糊状,并要求洁净、细腻。
用于罩面时宜用机械碾磨细腻,也可制成纸浆。
要求稻草、麦秸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0㎜,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或火碱浸泡。
软化后,轧磨成纤维状当纸筋用。
5)麻刀要求均匀、坚韧干燥,不含杂质,使用时将麻丝剪切成2~3㎝,随用随敲打松散,并用石灰膏调好,每100㎏石灰膏掺1㎏麻刀,即成麻刀灰。
6)玻璃丝将玻璃丝切成1㎝长左右,每100㎏石灰膏中掺入200~300g。
玻璃丝配制的灰浆耐热、耐久、耐腐蚀。
⑵一般抹灰的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1)内墙抹灰①作业条件a、屋面防水或上层楼面面层已经完成,不渗不漏。
b、主体结构均已检查合格,门窗和楼层预埋件及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毕(靠墙安装的暖气片及密集管道房间则应先抹灰后安装),并检查合格。
c、高级抹灰环境温度不低于5℃,普通抹灰环境温度不低于0℃。
②工艺流程浇水湿润基层→找规矩、做灰饼→设置标筋→阳角做护角→抹底层、中层灰→抹窗台板、踢脚板(或墙裙)→抹面层灰→清理③操作方法a、清理基层,浇水湿润清扫墙面上浮灰污物,检查门窗洞口位置尺寸,打凿补平墙面。
在基层处理上,如有需要铺钉网片,砼表面毛化处理的也应事先做好。
浇水湿润基层。
b、找规矩、做灰饼、冲筋先用托线板全面检查砖墙表面垂直平整程度,决定墙面抹灰厚度。
接着在2m左右高度,离墙两阴角10~20㎝处,用底层抹灰砂奖(也可用1:3水泥砂浆或1:3:6混合砂浆)各做一个标准标志块,厚度为抹灰层厚度,大小5㎝左右见方。
以这两个标志块为依据,再用托线板靠、吊垂直确定墙下部对应的两个标志块厚度。
上下两个标志块在一条垂直线上。
再在砖墙上钉小钉,拉水平通线(注意小线要离开标志块1㎜),然后按间距1.2m-1.5m左右加做若干个标志块。
凡在窗口、垛角处必须做标志块。
c、标筋就是在上下两个标志块之间先抹出长条梯形灰梗,其宽度为10㎝左右,厚度与标志块相平,作为墙面抹底子填平的标准。
d、做护角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洞口的阳角抹灰要求线条清晰、挺直,并防止碰坏,因此不论设计有无规定,都需要做护角。
护角应抹1:2水泥砂浆,一般高度由地面起不低于2m,护角每侧宽度不小于50㎜。
e、抹底层及中层灰将砂浆抹于墙面两标筋之间,底层要低于标筋,待收水后再进行中层抹灰,其厚度以垫平标筋为准,并使其略高于标筋。
f、抹面层灰抹面层灰应在中层灰有6—7成干时进行,底层太干,易使面层脱水太快,而影响粘结,造成面层空鼓。
2)外墙抹灰①作业条件a、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外墙所有预埋件、嵌入墙内的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毕,阳台栏杆已焊好;b、门窗安装合格,框与墙的缝隙已经按要求处理完毕。
c、大板结构外墙面接缝防水已处理完毕。
d、墙面凸凹过大已经剔凿补平,脚手眼孔洞已堵严填实,墙面污物已清除,混凝土墙面光滑处已经毛化处理,需铺钉网片的墙面已经将网片铺钉完毕。
e、陶粒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面已按设计要求做完界面处理。
f、脚手架已搭设完毕。
②工艺流程浇水湿润基层→找规矩、做灰饼、标筋→抹底层灰、中层灰→弹分格线、嵌分格条→抹面层灰→养护③操作方法抹灰顺序,一般外墙抹灰先上部后下部,先檐口再墙面,大面积的外墙可分片同时施工,高层建筑垂直向可适当分段。
应注意框架结构的混凝土与陶粒空心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两种不同材料的交接处铺钉钢板网,抹灰时为了防止将灰落入墙与网之间难以清理,所以底层抹灰,应从下部往上部抹;抹面层灰时从上部往下部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