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明白纸

合集下载

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模板

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模板

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活动。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应遵循“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收费标准应合理、透明,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收费资金应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不得挪作他用。

二、收费标准第五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居民收入水平、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六条收费方式可以采取定额收费、按量收费、混合收费等,具体方式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定额收费标准可根据居民家庭人口数量、户型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设定。

第八条按量收费标准可根据垃圾产生量进行设定,鼓励居民减少垃圾产生。

第九条混合收费标准可采取定额与按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要体现公平原则,又要鼓励垃圾减量和分类。

第十条对特殊群体,如特困家庭、老年人等,可以给予优惠政策。

三、收费管理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收费单位应当合法合规收取费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第十四条用户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垃圾处理费,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四、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各级价格、财政、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收费制度的执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收费单位未按照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用户未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收费单位催缴,逾期不缴纳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缴。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大政发[2010]3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大政发[2010]3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大政发〔2010〕3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和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辽价发 [2003] 6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餐饮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垃圾、危险废物及其他非生活垃圾)。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和对象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及城市暂住人口等。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应按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并区别不同情况,逐步到位。

五、本通知确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适用于城市中心区(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园区)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城市居民及城市暂住人口等。

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是指针对城市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费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的产生,同时提供资金支持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一种常见的收费方式是根据家庭或居民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来收费,通常以袋或桶为单位计费。

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居民的居住类型(如公寓、住宅区等)、居住人数以及垃圾产生的频率和数量等因素进行调整。

此外,一些城市还会引入垃圾分类的概念,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等进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这种方式鼓励居民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入通常会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包括建设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回收中心等,并且还可以用于推广垃圾分类教育和宣传活动。

具体的收费制度可能会因城市而异,所以建议您查阅您所在城市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第 1 页共 1 页。

垃圾收费制度通知文案模板

垃圾收费制度通知文案模板

尊敬的业主/居民:您好!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小区将于[[今天日期]]起实施垃圾收费制度。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1.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根据垃圾种类和重量,实行阶梯式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可回收垃圾:免费投放(2)厨余垃圾:免费投放(3)其他垃圾(包括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按照重量计费,费用标准为每公斤X元。

2. 商业垃圾、工业垃圾及特殊垃圾按照重量计费,费用标准为每公斤Y元。

二、收费方式1. 居民垃圾处理费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不再单独收取。

2. 商业、工业及特殊垃圾排放单位需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垃圾处理费缴纳至物业管理处。

三、垃圾投放要求1. 请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放入相应垃圾桶。

2. 投放其他垃圾时,请确保垃圾袋密封,避免垃圾泄露。

3. 禁止将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混合投放,以免影响垃圾处理效果。

四、垃圾收集与处理1. 小区将定期安排垃圾收集时间,请居民提前将垃圾分类放置在指定收集点。

2. 垃圾收集后,将按照分类进行运输和处理,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3. 对于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垃圾,将进行二次分拣,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责任人承担。

五、温馨提示1. 垃圾收费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2. 请您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 如对垃圾收费制度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物业管理处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祝您生活愉快!物业管理处[[今天日期]]。

通知书之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范文

通知书之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范文

通知书之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范文
尊敬的居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社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我们将开始收取垃圾处理费。

此费用将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的提供。

为了确保公平和透明,我们需要通知您以下事项:
1. 收费标准: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已经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公开于社区公告栏。

请您按照标准缴纳费用。

2. 缴费方式: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纳垃圾处理费:
- 现金支付:请至社区服务中心前台缴费。

- 银行转账:将费用转入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

- 支付宝/微信支付:请使用指定的二维码完成支付。

3. 截止日期:请您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之前缴纳当月的垃圾处理费用。

逾期将收取滞纳金。

(具体日期)之前缴纳当月的垃圾处理费用。

逾期将收取滞纳金。

4. 开具:我们将按照您提供的信息开具垃圾处理费的,请确保提供正确的个人或单位信息。

5. 特殊情况:如果您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垃圾处理费,请在截止日期前向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是为了更好地保证社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如果您对收费标准或缴费方式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社区服务中心联系。

祝愿您和您的家人拥有一个清洁和宜居的社区环境!
此致
社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

潍坊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潍坊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潍坊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发〔2012〕11号)
单位类别
收 费 标 准
计费单位
垃圾
收集
垃圾
清运
垃圾
处理
合计
1
居民
居民
元/户·月
3.50
0
1.00
10.00
城市暂住人口
元/人·月
3.50
0.50
4.00
医院
门诊
元/人·月
1.35
0.15
1.50
病房
元/床·月
1.76
0.24
2.00
4
农贸市场
元/摊位·月
14.50
21.00
4.50
40.00
集贸市场
元/摊位·集日
0.70
1.10
0.20
2.00
5
交通工具
大客车
元/辆·月
8.00
1.00
9.00
中巴车
元/辆·月
5.30
0.70
6.00
出租车
元/辆·月
2
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业户)
元/人·月
3.50
0.50
4.00
3
服务业
营业场所
旅店业客房
元/床·月
1.60
0.40
2.00
商业零售业
元/平方米·月
0.27
0.03
0.30
餐饮业
元/平方米·月
0.72
0.08
0.80
娱乐休闲场所
元/平方米·月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3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3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垃圾处理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该制度旨在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一、收费范围和标准1.1 收费范围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1.2 收费标准(1)按户收费:每户每月收取固定费用,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户数和垃圾产生量进行制定。

(2)按使用量收费:根据每户产生的垃圾数量进行核算,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垃圾处理成本进行制定。

二、优惠政策2.1 公共场所优惠政策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公园等,由于垃圾处理量较大且不属于个人生活垃圾,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

2.2 垃圾分类减免政策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对于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的居民,可以享受一定的费用减免或者奖励政策。

三、收费的管理与监督3.1 收费管理(1)由相关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垃圾处理费。

(2)收费单位应配备收费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收费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3.2 收费监督(1)建立垃圾处理费收费监督机制,接受居民的投诉和举报。

(2)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收费资金的使用4.1 资金管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专款专用,用于增加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费用等相关用途。

4.2 资金使用公示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处罚措施对于拒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恶意逃避垃圾处理费收费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可以采取暂停收取垃圾处理费、限制享受公共设施等限制措施。

六、宣传与培训为了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和提高居民的垃圾处理意识,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活动,提供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处理习惯。

七、法律法规支持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xx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xx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2024年xx村企业垃圾清运收费方案
2024年的企业生活垃圾清运费以房东为单位,根据厂区的企业家数按档次以实际土地面积计算收取。

一、收费标准
1、厂区有1-5家企业,生活垃圾清运费以1.5元/㎡/年计算。

(如果只有一家企业,上限2万元)
2、厂区有6-9家(含9家)企业,生活垃圾清运费以2元/㎡/年计算。

(房东不涉及生产不计算在家数内)
3、厂区有10家企业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以2.5元/㎡/年计算。

(房东不涉及生产不计算在家数内)
4、仓储类的计入厂区企业家数,如厂区内为纯仓储类不涉及生产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以1.5元/㎡/年计算。

5、企业固废(含工业垃圾)由企业自行选择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二、其他约定
1、企业以房东为单位自愿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

不支付垃圾清运费的企业,可根据相关清运要求自行清运至街道垃圾分拣站(北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旁)
2、企业固废(含工业垃圾)不得混装在生活垃圾当中,一旦发现混装的,本村有权停运该企业所在厂区的生活垃圾,待企业重新分拣干净后自行清运至村垃圾分拣点审核通过后的第二天正常清运。

3、生活垃圾清运费可多退少补,企业家数以通知收费之日现有
情况确定。

厂区内企业减少且确定不再新增企业的可申请退还相应费用;厂区内如有新增企业的应及时报备且补交相应费用,如未报备或报备后未在2日内补交相应费用的,本村有权停运该厂区的生活垃圾。

4、本收费方案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xx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xx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门店已经缴纳了小区物业费、垃圾清扫清运费,还缴纳垃圾处理费吗?
《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委托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清扫、收集、运输城市废弃物的服务费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费”。

故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垃圾清扫清运费是不包含垃圾处理费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缴纳。

六、对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处理(处罚)?
对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住建部门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