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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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确保公司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技术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施工、运维等岗位。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技术专业人员培养、考核、晋升、奖惩等机制,以激励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第四条技术专业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五条技术专业人员配置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项目需求和岗位特点,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条新入职的技术专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岗位要求。

第三章培训与提升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技术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技术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技术研讨活动,拓宽知识面,提升专业能力。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提升其职业竞争力。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公司对技术专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技术专业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晋升与奖惩第十二条技术专业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其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技术专业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技术专业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五条技术专业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公司对离职的技术专业人员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为后续人才引进提供参考。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技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保障单位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单位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2.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3. 参与单位技术项目的研发、实施和改进,为单位技术进步贡献力量;4. 配合单位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1. 获得与专业技术水平相匹配的薪酬待遇;2. 参与单位技术决策和项目管理;3. 享有进修、培训和晋升的权利;4. 对单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工作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定期组织评定。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结果,作为其晋升、调薪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九条单位应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五章晋升与考核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需要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业务水平和工作成果;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理论知识;2. 技术操作能力;3. 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4. 参与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据实写出评语,存入技术档案。

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公司可以续聘,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聘约者,公司给予解聘。

2、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脱离本工种的生产岗位,离开本工种生产岗位从事其他工作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停止执行有关待遇。

3、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间办理退养手续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4、因脱离原工种岗位而被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又回到原工种岗位满一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复聘,从重新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撤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停止享受技术职称待遇:
(1)违反纪律,受刑事拘役以上惩处者。

(2)违反公司规定,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到外单位受聘兼职者。

(4)因本人责任发生重大失误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长期不能发挥专业技术职务作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职工意见较大者。

(6)在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7)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上者。

6、专业技术人员解聘、辞聘时,各基层单位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对解聘有异议时,在接到解聘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请求。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才的管理与发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绩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研发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工程师等。

第三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培训,以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与专业技术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融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人才的聘用、激励、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奖惩机制,对努力工作、出色表现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人员给予惩罚。

第二章人才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人才招聘标准和程序,招聘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和相关制度,以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技能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工作经历、培训情况和成绩等,以便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创新意识。

第三章绩效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绩效考核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包括晋升、加薪、发放奖金等,激励他们持续提高工作业绩。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员工提供改进意见和必要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团队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公司制定了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二、定义1.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公司从事技术、工程、科研等工作的职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支持工程师等技术性职位人员。

2.管理者: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等管理性职位人员。

三、职责1.专业技术人员职责:(1)按照公司规定,独立或合作完成相关项目的方案设计、开发、测试、优化等技术工作;(2)对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控制和管理;(3)撰写技术文档,对技术难点进行总结和分享;(4)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2.管理者职责:(1)制定项目计划、方案、预算等工作计划;(2)对部门或项目组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工作;(3)协调不同职能部门或团队间的协同工作;(4)保证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5)为团队的成长和创新提供支持和指导。

四、薪资和福利1.薪资:公司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提供公正合理的待遇。

2.福利:公司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健康保险、公积金、年假、带薪休假等员工福利待遇。

五、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人才素质,公司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六、晋升公司建立了完整和公正的晋升机制,基于工作表现、学历、工作年限等考核因素,评选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他们提供广泛的职业晋升和发展机会。

七、绩效考核公司为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了全面准确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贡献度、业绩、素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有助于全员有效管理、产出价值并增强团队凝聚力。

八、违纪处分如专业技术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误事损公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失信等行为,公司将根据违反行为的严重情况,采取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和行业品牌形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尊重人才,注重培养;3. 优化结构,提高素质;4. 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公开招聘: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2. 考核评定: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以及工作业绩评价;3. 组织考察:对考核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4. 任用决定:根据考核和考察结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任用决定。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按照职务级别、专业领域、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第七条本单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本单位每年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名额,包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以下方式:1. 外出培训: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举办的培训班;2. 在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到本单位进行专题讲座、技术交流;3. 在岗培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技术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十条本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实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专项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依据。

专业技能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能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能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公司业务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专业技能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专业技能人员的岗位职责、培训与发展、考核与激励等方面的要求,以促进专业技能人员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专业技能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2. 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积极参与公司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4. 参与部门内部技术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提高团队整体技术水平;5. 配合部门领导及同事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五条公司为专业技能人员提供以下培训与发展机会:1.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专业技能;2. 鼓励专业技能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3. 为专业技能人员提供晋升通道,根据个人能力和发展潜力,给予相应的晋升机会;4. 建立导师制度,由资深专业人士对专业技能人员进行指导,促进其成长。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六条公司对专业技能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专业技能水平;2. 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3. 项目完成情况;4. 工作绩效。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作为以下方面的依据:1. 职务晋升;2. 奖金分配;3. 激励措施。

第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能人员给予以下激励措施:1. 提高工资待遇;2. 表彰奖励;3. 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而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

第三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提升单位整体技术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应遵循以下程序: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晋升条件后,向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

2. 部门审核: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晋升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晋升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示:晋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奖金等。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降级、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优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晋升等环节,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单位整体技术水平,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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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一、目的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学习,提升员工专业技术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创造热情,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技能管理向岗位价值管理的转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

三、晋升通道
专业技术系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操作技能系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副主管技师----主管技师
四、技术评审组织机构
(一)设立领导小组(技术评审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职能:指导、监督、审批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评聘和考核工作。

(二)设立工作小组(技术评审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从各专业临时选聘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

职能:负责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评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批权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及考核事项;组织实施公司级技术聘任评审工作。

五、技术人员的考评
(一)公司承认通过国家正规专业技术等级认证取得的资格。

(二)公司按照关键技术岗位确定的技术岗位,国家通用工种中没有的,按照公司出台相关的制度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认证的内部技师。

注:今后不再组织认证。

(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传达关于技术人员评审的通知或出台相关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自主报名和考试取得资格,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技术人员聘任原则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突出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坚持好中选优的聘任原则,名额不足时可以空缺。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规范的竞聘程序。

1、所从事的岗位要和专业或工种对口,不得高聘。

2、专业技术系列的,除了采矿、选矿、地质、测量、电气、机械、建筑、冶金、会计、经济、政工11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聘高级职称及以上,最高聘任中级。

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由公司统一聘任,名额不分配到二级单位。

3、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同时又聘任技术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待遇。

4、人力资源部每隔两年,根据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三定手册确定公司及各二级单位技术人员聘任数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执行。

(见“技术职务聘任计划审批表”)
5、各二级单位以公司下达的聘任数量为上限,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岗位技术人员,名额可以空缺,但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

6、专业技术序列中的初级、操作序列中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数量暂不设名额限制。

七、评审程序
1、每两年评审一次。

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评审委员会下达通知至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自行成立技术职务评审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单位评审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案并执行相关工作。

制定的方案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二级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组织人员报名,经过技能评审小组的评审,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

4、二级单位需将聘任名单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确认无争议后将聘任人员名单报送工作小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5、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主管技师、主管技师聘任由公司统一聘任,按原制度执行。

6、公司统一聘任的技术职务,由工作小组报送聘任计划,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实施统一竞聘(若参与竞聘者均不符合聘任标准或无人参与竞聘,名额可以空缺)。

竞聘过程执行以下程序:
公布聘任数量及标准----员工报名或部门推荐----专家小组评审、工作小组考核(专业答辩50分、360度考核20分、绩效评价30分)----分数由高至低排序
后择优确定目标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批。

八、聘任与考核
(一)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经评审确定聘任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与之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为两年。

每年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聘任单位为考核主体,公司统一聘任的,由工作小组考核),考核方案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的聘任技术人员考核主要是针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聘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中止聘任。

每两年重新按照以上程序进行评审。

(二)如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并停止相应待遇:
1、离开所聘任专业岗位;
2、在聘任期内,因违法、违纪或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等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3、工作表现平庸,缺乏积极性,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九、薪酬
被聘任的人员按相应岗级享受薪酬待遇。

本办法发布前已聘任且享受相应岗级待遇的,本办法执行后如果未被聘任,则降级聘任,其薪酬待遇暂时保留原待遇90%,但不得低于所聘级别薪酬标准,仍高出部分,在年度增资中予以冲减。

自本办法发布后的第二个聘期开始,凡未被聘任的,不再享受技术职务工资待遇。

因正常工作调动解聘的,工资维持到解聘年度的年底,职务晋升的,则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薪酬待遇。

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原因解聘的,立刻取消其技术职务工资。

因年度考核不称职而中止聘任的,中止后技术职务工资标准调降一级。

十、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和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共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二)按所从事的岗位实行考评聘用,如有岗位调动,则按新的岗位需要职数进行竞聘,否则不聘。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包括聘任、考核、工作岗位调整或离职的,需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为考评、聘任、发放薪酬等提供依据。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技术职务聘任计划审批表聘期:
公司拟统一聘任:
主任工程师:名(上一期名)
副主任工程师:名(上一期名)
主管技师:名(上一期名)
副主管技师:名(上一期名)
高级政工师:名(上一期名)
高级经济师:名(上一期名)
高级会计师:名(上一期名)
批准:审核:制表: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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