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批复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流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水平世界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0•【文号】国办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
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交通运输部负责)(二)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
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
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
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规范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市场秩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骨干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2号),请你们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类型申报范围为在我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7个优势型服务业重点产业领域,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7个成长型服务业重点领域以及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5个先导型服务业细分领域中,行业特色鲜明、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引领支撑能力强劲、创新创优意识突出、发展成长潜力较大,经引导和培育,有望实现重大行业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本次申报分为龙头型和创新型两种。
企业必须明确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和一个行业领域进行申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积极开展行业示范活动。
二、申报企业条件(一)基本条件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3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省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框架的建议-基于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背景下

○李学工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框架的建议随着《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之一出台以来,物流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实现物流的科学发展,农产品物流将是重中之重。
因此,从全局出发,我国物流业亟须充分发挥和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在对现有农产品物流政策的缺位和定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我国农产品物流完整的改革框架体系与保障措施,形成共同开发、协作竞争、共同服务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格局。
一、财政税收政策1.统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税率。
现代物流是混合经营,即具备运输、装卸、搬运、仓储、配送、代理等综合功能。
因此,需对物流企业制订统一的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营业税税率,更有利于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
建议将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国税缺额部分地方财政补贴。
2.调整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所得税。
根据物流企业大多实行跨区经营和建立物流服务网络的实际,对总部统一核算并财务系统联网的物流企业,建议参照连锁企业享受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由总机构统一合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减轻物流企业的负担。
3.避免向部分农产品物流企业重复征税。
由于农产品物流的时效性极强,保鲜要求高,加之物流环节多,企业出于经济效益和物流网络覆盖面的考虑,通常将自身擅长的业务承揽下来,把非核心业务分包给其他物流企业。
发包方按照整张单子纳税的同时,分包方也要按照分发协议上的价款纳税。
这就出现了重复征税的情况。
此外,大量的物流业务外包,在运输环节可以抵扣外包收入后纳税,但在仓储环节不能抵扣,也会发生重复纳税的问题。
为此,建议参照旅游业和联运业的做法,实行扣除外包营业收入后计税的政策,仅对其增值部分征税。
这样,有利于企业在更大范围内拓展与整合业务。
4.适当减免农产品物流企业进口必需的设备关税。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物流企业的技术改造,均需要一部分进口设备,较高的关税会造成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更新上的障碍。
第第批江苏物流基地与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江苏省重点物流基础55家;重点物流企业第一批:重点物流基地:12家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南京丁家庄物流基地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江阴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区徐州淮海综合物流园区江苏凌家塘农产品物流基地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苏州物流中心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中外运高新物流太仓港物流园区江苏叠石桥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江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顺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王家湾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无锡大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富达物流有限公司无锡星网物流有限公司无锡金南物流有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宏康物流有限公司常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流常州分公司常熟市安达洲物流有限公司昆山飞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昆山市建伟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开元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澳洋顺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雅家乐超市有限公司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靖江市万事鑫联运有限公司江苏时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批:重点物流基地入选名单:10家1、徐州海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物流基地2、吴江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3、江苏亚邦医药物流基地4、江苏三江现代物流中心5、南京幕燕金属物流中心6、泰州市城北物流园区7、宜兴旺达物流中心8、盐城市现代物流园区9、扬州长江石化保税物流中心10、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物流基地省重点物流企业入选名单:1、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2、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3、昆山市北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昆山大地物流有限公司5、南通恒基物流经贸有限公司6、江苏里下河物流有限公司7、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物流配送中心8、苏州市江通货运有限责任公司9、苏州亚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南通飞鹤物流有限公司11、宿迁交通物流有限公司12、江苏益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常州市新华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14、连云港凯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5、洪泽海珠物流有限公司16、淮安仁和工贸有限公司17、江苏白杨湾物流中心有限公司18、南京东扬物流有限公司19、丹阳市长江物流市场20、江苏东方钢材城有限公司第三批:重点物流基地16家无锡西站物流园区江苏无锡朝阳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通江物流基地湖塘纺织物流园常州市城西物流园区江苏扬子江冶金物流中心江苏省如皋港现代物流基地江苏淮通物流园淮安金网物流有限公司大丰港物流基地扬州市公铁水联运物流集聚区惠龙港国际钢铁物流基地泰州高港综合物流园江苏华东五金城物流基地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邹区灯具物流中心重点物流企业35家南京港口集团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南京龙波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太运物流有限公司无锡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山禾集团医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长江港口有限公司苏州得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恒莱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苏州盛丰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瀛环国际集团宏海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正大富通汽配连锁有限公司昆山市交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洪泽县银珠物流有限公司盐城神龙万达物流有限公司扬州三笑物流有限公司仪征上汽赛克物流有限公司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旺达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市报关有限公司昆山市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神舟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红太阳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江阴市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溧阳市安顺运输有限公司仪征瑞达化工有限公司.第四批:省重点物流基地入选名单:8家1、江阴保税物流中心2、常州保税物流基地3、江苏苏浙皖物流中心4、扬州商贸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太仓亿立商贸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太仓国际物流城6、无锡龙之杰钢材市场7、江苏戴南现代物流园区8、无锡出口加工区省重点物流企业入选名单:1、南京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东来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4、常州市常一燃料物流中心5、苏浙皖边界物流中心6、苏州隆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7、淮安民贸物流有限公司8、淮安市苏美物流有限公司9、沭阳恒通物流中心有限公司10、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11、江苏横林地板家具物流中心12、苏州邦达新物流有限公司13、苏州市宏辉物流有限公司14、张家港保税区金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15、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16、盐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17、南京龙蟠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8、南京双闽物流有限公司19、无锡统急物流有限公司20、江苏国际塑化物流中心21、常州龙成钢材物流中心22、苏州通洋物流有限公司23、海安正元港务有限公司24、江苏宏马物流有限公司第五批9家江苏新誉现代物流基地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白杨湾物流中心仪征上汽赛克物流基地无锡新港物流园太仓保税物流中心江苏省泰兴市苏中沿江化工物流园江苏志宏物流中心丹阳市滨江物流中心第五批省重点物流企业建议名单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华物流有限公司常运物流中心常州鼎诚钢材物流中心江苏恒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千红石化港储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环球物流有限公司盐城世宇物流有限公司泰兴市一联物流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无锡振兴仓储有限公司无锡天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丸全外运有限公司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报关有限公司张家港众益物流有限公司淮安海隆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洪泽县第三航运公司高邮诚信物流有限公司高邮市红太阳物流有限公司南京长安民生住久物流有限公司南京远望富硒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大田仓储有限公司江苏天缘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泰州长宏钢材物流中心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第六批备选名单①徐州市:物流企业1家: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②盐城市:物流基地1家:江苏里下河物流园区物流企业5家:江苏中运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银海农佳乐棉花仓储有限公司、江苏大王运输集团、江苏河海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③常州市:物流基地3家:江苏奔牛港物流中心、江苏中天凤凰物流园区、中国物流常州综合物流中心物流企业5家:江苏安邦物流有限公司、常州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常州顺丰物流中心、江苏龙邦钢材物流有限公司、金坛市天霸物流中心①连云港市:物流基地1家:连云港建隆物流基地物流企业2家:连云港海德益食品有限公司、亚欧大陆桥国际商运股份有限公司②宿迁市:物流企业1家:沭阳物流中心有限公司③南通市:物流企业4家:南通杰旺运输有限公司、南通九洲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南通大江物流有限公司、南通苏中医药物流有限公司④扬州市:物流基地1家:扬州港口物流园物流企业3家:江苏宝应湖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九洲交通物流集团、扬州兴业钢材现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⑤南京市:物流企业5家:南京大件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捷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顺丰运输南京有限公司、南京今维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①淮安市:物流基地1家:淮安现代物流基地物流企业5家: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江苏润泽基业物流有限公司、淮安市宇通物流有限公司、淮安市翔和翎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②镇江市:物流企业2家:镇江市恒伟物流有限公司、镇江金山物流中心③无锡市:物流基地1家:长三角金属物流园物流企业6家: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无锡佳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建发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流中心、宜兴市久通物流有限公司、无锡顺丰物流中心①苏州市:物流基地1家:苏州市相城区物流中心物流企业9家:江苏海晨物流有限公司、昆山市海联仓储运输有限公司、苏州依厂物流有限公司、常熟外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航港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美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市佳盛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储运有限公司②泰州市:物流企业4家: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企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子江现代粮食物流中心、江苏太和物流有限公司。
第1第6批江苏省物流基地与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21、常州龙成钢材物流中心
22、苏州通洋物流有限公司
23、海安正元港务有限公司
24、江苏宏马物流有限公司
第五批(9家)
江苏新誉现代物流基地
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白杨湾物流中心
仪征上汽赛克物流基地
无锡新港物流园
太仓保税物流中心
江苏省泰兴市苏中沿江化工物流园
江苏志宏物流中心
丹阳市滨江物流中心
15、洪泽海珠物流有限公司
16、淮安仁和工贸有限公司
17、江苏白杨湾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8、南京东扬物流有限公司
19、丹阳市长江物流市场
20、江苏东方钢材城有限公司
第三批:
重点物流基地(16家)
无锡西站物流园区
江苏无锡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通江物流基地
湖塘纺织物流园
常州市城西物流园区
江苏扬子江冶金物流中心
江苏神舟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红太阳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江阴市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溧阳市安顺运输有限公司
仪征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第四批:
省重点物流基地入选名单:(8家)
1、江阴保税物流中心
2、常州保税物流基地
3、江苏苏浙皖物流中心
4、扬州商贸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太仓亿立商贸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太仓国际物流城)
徐州丸全外运有限公司
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报关有限公司
张家港众益物流有限公司
淮安海隆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洪泽县第三航运公司
高邮诚信物流有限公司
高邮市红太阳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长安民生住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远望富硒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及部分省市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加快发展智能化多式联运
中国及部分省市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加快发展智能化多式联运
跨境物流是指以海关关境两侧为端点的实物和信息有效流动和存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管理过程。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与计算机等先进技术,物品从跨境电商企业流向跨境消费者的跨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物流活动。
国家层面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跨境物流行业发展,中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跨境物流行业的相关政策,如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
国家层面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跨境物流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跨境物流产业发展,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部分省市跨境物流行业相关政策。
江苏省物流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江苏省物流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摘要]物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江苏省经济迅速发展,各行业对物流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打造现代化的江苏物流业,已成为江苏省物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江苏省物流发展现状及江苏省为加强物流产业快速、高效发展提出的一些规划与政策,最后总结了江苏省物流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物流;发展现状;趋势;江苏省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指出:物流(logistics)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其基本特征为:物流功能系统化;物流服务全程化、社会化、专业化;物流过程一体化;物流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作为东部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江苏省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雄厚的经济基础为江苏省发展物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江苏省进一步发挥市场潜力,大力发展物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批各具特色的物流基地初步形成,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环境和氛围不断改善。
2 江苏省物流的发展现状进入21世纪以来,江苏省物流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2008年,江苏省社会物流总额达到91517.12亿元,比2007年增长19.8%,占全国的10.1%,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但增幅比2007年回落了2.9个百分点。
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882亿元,占江苏省服务业增加值的16.2%,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2%。
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8%。
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形成了由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管道组成的运输基础设施体系。
2008年,江苏省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五种运输方式货运总量达166321.9万吨,增长13.0%。
货物周转量4707.5亿吨千米,增长6.4%。
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1.5亿吨,增长9.0%,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1.6亿吨,增长2.5%。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苏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6日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商业网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是指导城乡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和各类商业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要求,指导全省各地修(续)编商业网点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商业网点布局,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商业网点体系,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锡经信规发[2014]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锡经信规发【2014】2号)各市(县)、区经信(发)委(局),新区地经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3〕32号)精神,做好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办法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3】32号)精神,做好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是指在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现代物流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商务与信息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专业维修服务、专业中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担保等领域主业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认定工作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拟申请被认定为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关领域重点企业的单位必须是:在无锡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且独立开展经营服务两年以上,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领域重点企业认定条件:(1)具有独立自主承担总集成总承包项目的资质和能力;(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装备,拥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3)近两年企业有独立实施并完工且处于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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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
2010-07-28 10:58:34.0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规范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的认定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发挥最大效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重点物流企业和境内重点物流基地的认定工作。
凡由本办法认定的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可享受省内制定的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
第三条认定标准
(一)省重点物流基地
1、基地性质。
物流基地是地域的空间布局与综合服务功能融合在一起的物流节点或物流平台,是物流企业的集聚区。
2、基地规模。
具备良好的交通和客户条件,入驻物流企业10家以上,基地内发生的年物流服务额2亿元以上。
3、经营机制。
设立有基地管委会或投资管理公司,对物流基地实施统一的标准化管理和规划运作,并设有服务中心为物流企业提供一站式全过程服务。
4、服务功能。
至少有三种以上的物流功能(如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拣、货代、配送、信息等),并能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实施物流现代化作业。
具备金融、保险、税务和后勤服务等基本的配套服务功能。
组织基地内物流企业宣贯和推广实施物流标准。
(二)省重点物流企业
1、企业类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公司制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包括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型物流企业和技术服务型物流企业四类。
(1)运输型物流企业
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b)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c)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d)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2)仓储型物流企业
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以从事仓储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b)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务;c)企业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d)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3)综合型物流企业
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b)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为客户提供契约性的综合物流服务;c)按照业务要求,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施及设备;d)企业具有一定运营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e)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f)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和监控。
(4)服务技术型物流企业:是指以提供管理手段、信息技术、物流咨询、物流过程控制等支持和协助,并以此为主业的物流知识产品服务企业。
包括物流咨询及提供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服务的企业等。
2、企业规模。
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物流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运营网点5个以上或配送客户点50个以上(运营网点是指在经营覆盖范围内,由本企业自行设立、可以承接并完成企业基本业务的分支机构;配送客户点是指企业当前的、提供一定时期内配送服务的、具有一定业务规模的、客户所属的固定网点)。
服务技术型物流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2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3、企业效益。
企业连续两年以上实现赢利。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企业信用。
依法经营,财务核算健全准确,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照章纳税,无违法记录。
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5、经营机制。
企业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
拥有高素质的企业管理和物流专业技术人才。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6、技术条件。
企业具备较为完善的操作流程、作业规范、质量保证和客户服务体系。
采用较为先进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做到物流作业的有效管理与控制。
企业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服务人员的资质和服务
过程应当符合相关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积极采用物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7、服务品质和功能。
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较强的物流运作网络,能为工商企业提供优化物流管理解决方案,能自己或组织社会力量提供陆、海、空运输和仓储、配送、信息等物流服务。
企业直接服务的主要客户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及相应的物流业务量,与主要客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规范、合理。
第四条认定程序
(一)申请。
企业按其隶属关系,向所在省辖市经信委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信委(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1、省重点物流基地申请材料包括:
(1)《省重点物流基地认定申请书》;
(2)基地建设批准文件复印件;
(3)基地基本情况介绍;
(4)基地管委会或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章程;
(5)入驻基地的企业名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会计年报表;
(6)其它所需资料。
2、省重点物流企业申请材料包括:
(1)《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发展规划;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两年会计年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5)经税务机关签证的诚信纳税证明;
(6)开户银行提供的近期信用状况证明;
(7)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8)其它所需资料。
(二)上报。
各省辖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地区物流发展战略,将基本符合条件的物流基地和企业汇总,统一向省经信委(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
(三)初审。
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认定标准,对各市上报的物流基地和企业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入选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
(四)评审。
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入选的物流基地和企业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报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五)认定。
由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对入选的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进行最终审核认定,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第五条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由各市对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符合标准者,上报省经信委(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告取消重点资格。
第六条新申请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由各省辖市经信委在每年三月底前向省经信委(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
第七条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的认定工作,在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经信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现代物流协会、交通运输协会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本办法由省经信委(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