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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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一、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要求1.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及条件:生产销售化妆品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并满足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设备要求。

2.原料采购和使用: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合法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并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或禁用物质,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其使用,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

3.质量控制和检测: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人员。

企业应定期对化妆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二、化妆品销售企业的要求3.售后服务和消费者投诉处理:销售企业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定期检查销售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销售企业应及时处理,并对问题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

3.包装的卫生要求: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包装材料。

包装过程应采取卫生措施,确保化妆品不受污染。

四、化妆品广告宣传要求1.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化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做出夸大疗效或与事实不符的宣传。

对于特殊功能的化妆品,广告宣传应有科学依据,合理表达产品的功效。

2.广告语言的规范性: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违反社会道德伦理的语言和图像,不得侮辱抹黑竞争对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广告监管和投诉处理: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广告的监管,确保广告内容合法、真实、不误导消费者。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对违规广告进行调查和处罚。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品种、类别、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3.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换证企业还应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 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5. 拟生产化妆品的类别及产品清单,包括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6. 产品配方及原料来源(配方要列出全部成份的标准中文名称或INCI 国际通用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7. 申请生产类别主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8. 企业总平面布局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包括厂区周围30 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与成品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各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包括人流、物流,洁净区域划分,净化空气流程等);9. 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等);10.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 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 万级洁净要求。

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提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11. 申请产品种类各3批次试生产产品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12. 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13. 企业的管理结构图;企业人员培训情况;14. 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15. 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16. 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7. 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8. 申请人所在设区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初审意见;(设计相关表格)19. 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知识申报资料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知识申报资料要求
为加强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企业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名单以表格形式列出,包括卫生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专兼职、培训及考核情况。
附件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报资料目录
申报单位:
序号
申报资料名称
1
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
2
生产企业厂区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为保证产品卫生质量,企业应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具备良好的生产规范。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厂区环境保洁制度、生产车间、设备、用具清洁消毒制度,生产过程卫生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原料、成品管理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等。在制订卫生制度时请认真学习《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编制。生产车间、设备、用具的清洁、消毒制度应包含具体的消毒方法,如消毒剂的配比,消毒过程和消毒时间等。
3
生产场所(车间)布局及生产用房使用面积平面图
4
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5
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6
生产设备清单
7
检验设备清单
8
生产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9
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
10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2:
X X X X 有 限 公 司
生产企业厂区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注:上图为示例,请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绘制。
(3)生产工艺中应有产品的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步骤。
2、生产工艺流程图要求:
(1)生产工艺流程图表示的内容应与生产工艺文字叙述的内容相一致,包括从原料配制至成品产出的全过程。

105条审查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105条审查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105条审查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指根据《化妆品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等法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用于合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企业。

为了确保化妆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105条审查细则,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内容:1.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准备和递交。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准备各类资料,如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递交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

包括场地、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如场地要求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工艺流程等。

3.基本管理体制。

要求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人员、质量控制设备、质量控制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4.产品和原料的质量要求。

产品和原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报告。

5.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工艺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各个环节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6.产品检验要求。

企业应有一套完整的产品检验制度和检验设施,对产品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保留相应的检验记录。

7.公告告示、标志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相关规定在生产现场进行公告告示,标志清晰,内容准确。

8.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要求企业建立不合格产品的调查处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记录。

9.数据管理。

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0.监督管理与自我检查。

企业应按照法规要求,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以上只是105条审查细则中的部分内容,其中还包括对于企业管理人员的要求、生产场所和设施的合规性等方面的具体细则。

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和审批过程中,需要认真遵守这些审查细则,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安全和质量可靠。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1.生产场所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场所,主要包括生产区、贮存区和卫生间等。

生产区应具备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和条件,贮存区应保持整洁,并具备适宜的温湿度和通风条件。

卫生间要求设施齐全,卫生条件良好。

2.设备设施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定期的维护和检测。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卫生安全。

3.员工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培训和管理员工,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技能。

员工应持健康证明,且定期体检,确保不患有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传染性疾病。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环节。

5.生产管理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企业需要制定实施化妆品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记录。

6.检测和评估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企业需要建立检测和评估管理制度,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和安全评估。

以上就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的主要内容。

企业在申报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生产卫生条件符合要求,以获得卫生许可证。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指在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该细则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行为。

下面将详细介绍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许可证申请1. 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 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范围、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等。

3.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文档,包括产品配方、原材料清单、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二、许可证发放1.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查,并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技术文档等进行现场检查。

2. 审查合格后,相关部门将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生产范围、有效期等信息。

3. 许可证的有效期普通为5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三、质量管理要求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检测方法、产品追溯体系等。

2. 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原材料采购和管理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原材料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制度。

2. 企业应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3. 对于特殊原材料,企业应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生产过程控制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卫生控制,包括生产区域的清洁、员工的卫生要求、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等。

3. 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到原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的记录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

六、产品质量监控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产品,它们是涂在皮肤上的化学物质。

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什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种证书,主要用于监管和管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和生产质量。

拥有该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生产和销售化妆品产品。

卫生许可证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卫生许可证是一项必需的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在中国境内合法地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活动。

以下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的卫生许可证要求:生产场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要求具备以下要求:1.生产场所应位于符合规定的区域;2.生产车间应保证通风、照明、卫生、无尘、无菌;3.营房应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应无异味;4.生产车间应使用材质耐腐蚀、耐高温的消毒设备。

设备设施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要求具备以下要求:1.生产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设备材质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2.生产设备及仪器应能够定期维护、保养,标准合格后才能使用;3.生产设备及仪器应标明生产日期,设备使用寿命有明确的标准。

人员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要求具备以下要求:1.企业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规定;2.生产车间应有专门的质检人员,对各种储存质量的化妆品产品进行检测。

如何获得卫生许可证若想获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申请者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3.生产场所环境检验报告;4.产品配方及标准;5.生产设备及仪器的说明手册和检验报告;6.生产人员与质检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通过以上的审核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在合适的时间内给予申请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及管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5年,符合规定的企业在期限内可以进行生产和销售化妆品产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一、许可内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三、许可条件1、广州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请材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供审核);4、许可项目的卫生布局、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等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6、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表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可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领取。

六、受理地点、电话及时间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和平中路74号广宇大厦1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电话:81848578 81848553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6:30(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七、许可程序《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申请企业) —→窗口受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办公中心)—→现场检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准并加盖省局复核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告知,办理领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办公中心、网站)八、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九、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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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品种、类别、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换证企业还应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5.拟生产化妆品的类别及产品清单,包括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6.产品配方及原料来源(配方要列出全部成份的标准中文名称或INCI国际通用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7.申请生产类别主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8.企业总平面布局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与成品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各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包括人流、物流,洁净区域划分,净化空气流程等);
9.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等);
10.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提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1.申请产品种类各3批次试生产产品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2.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报告提交的日期距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一年;
13.企业的管理结构图;企业人员培训情况;
14.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15.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16.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8. 申请人所在设区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初审意见;(设计相关表格)
19.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申请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封面
2.1 产品类别:填写附件1目录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附件1中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前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表1的要求填写。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5.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取证的情况。

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由集团公司填写与其一起申请的所属单位的情况。

非集团公司企业此表可不填。

5.2 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

一页不够,可以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6许可证受理申请意见
由省局许可受理部门填写“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注明受理申请日期,并加盖省局政务受理专用章
7 企业实地核查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企业实地核查合格”或“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

8 产品质量检验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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