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预算管理体制第三节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是指政府将中央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划拨给地方政府或其他机构,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这种管理方式旨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在我国财政体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由于地方财政收入相对较低,通过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可以将财政收入转移给地方政府,帮助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困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其次,转移支付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再次,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的提升,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
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首先,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应该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不能违规使用。
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其次,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该公平合理,不能偏袒某些地区或机构。
政府应该制定科学的分配机制,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再次,转移支付资金应该注重效益和结果导向,不能只追求数量的增长。
政府应该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和速度应该与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长相适应。
如果转移支付资金过多或过快,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负担过重或资金浪费。
其次,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监控机制的建立,以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再次,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以防止腐败和滥用资金的问题。
为了改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政府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其次,政府可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再次,政府可以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在我国财政体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的基本概念
• 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又称无偿 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 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 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 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 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 关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 我国目前应在以上几类因素中选择出与我 国已确定的有限支出项目呈强相关的因素, 一般认为有五大因素:人口、行政事业单 位职工人数、地域面积、少数民族人口比 例、人均GDP.
中国转移支付现状
• 我国虽未出台转移支付法,但已有转移支付 的实践,我国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以下 几类: (1)一般转移支付,或称体制转移支付, 是在现行财政体制之下所实施的转移支付。它是 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 (2)专项转移支付。 即为实现某种特定的政策经济目标或专项任务, 由上级财政提供的专项补助。 (3)特殊转移支 付。是在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进行重大政策调整 时,由上级政府支付的特殊补助。 (4)税收返 还。即中央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将集中的部分 税收收入返还给地方。 上述政府间转移支付 类型可以归结为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转型转 移支付。
革。
政府间转移支付
– 一、转移支付的概念
• 政府间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调 拨与分配。
• (一)不同性质的转移支付
– 1、政府对企业的转移支付:调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 2、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调节收入分配 – 3、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调节政府间的分配关系 – 1和2属于转移性支出,3属于转移支付
• 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 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 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 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 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 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 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我国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 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 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 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
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经济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经济学基础第一章市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第一节市场需求第二节市场供给第三节均衡价格第四节弹性第二章消费者行为分析第一节无差异曲线第二节预算约束第三节消费者均衡和需求曲线第三章生产和成本理论第一节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理论第二节生产函数和生产曲线第三节成本函数和成本曲线第四章市场结构理论第一节市场结构的类型第二节完全竞争市场中生产者的行为第三节完全垄断市场中生产者的行为第四节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中生产者的行为第五章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第一节生产者使用要素的原则第二节完全竞争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第三节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的决定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第一节市场失灵的含义第二节市场失灵的原因第三节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第七章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第一节国民收入核算第二节宏观经济均衡的基本模型第三节消费、储蓄和投资第四节总需求和总供给第八章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第一节经济增长第二节经济周期和经济波动第三节经济发展第九章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第一节价格总水平第二节就业和失业第三节失业和经济增长及价格总水平的相互关系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第一节国际贸易理论第二节国际贸易政策第二部分财政第十一章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第一节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第二节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第三节财政的基本职能第四节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1第十二章财政支出第一节财政支出及其分类第二节财政支出规模及其增长趋势第三节中国的财政收支矛盾与支出结构优化第四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第十三章财政收入第一节财政收入的含义与分类第二节税收第三节税负转嫁第四节国债第十四章政府预算第一节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第二节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第三节我国政府预算体系第四节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第五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第十五章财政管理体制第一节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与类型第二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第三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第十六章财政政策第一节财政政策功能与目标第二节财政政策工具与类型第三节财政政策乘数与时滞第四节我国财政政策实践经验第三部分货币与金融第十七章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第一节货币需求第二节货币供给第三节货币均衡第四节通货膨胀第十八章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第一节中央银行第二节货币政策第十九章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第一节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第二节金融市场第二十章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第一节金融风险第二节金融危机第三节金融监管理论第四节金融监管体制第五节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第二十一章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第一节汇率制度第二节国际储备第三节国际货币体系第四节人民币跨境使用2第四部分统计第二十二章统计与统计数据第一节统计学第二节变量和数据第三节数据的来源第四节统计调查第二十三章描述统计第一节集中趋势的测度值第二节离散程度的测度第三节分布形态的测度第四节变量间的相关分析第二十四章抽样调查第一节抽样调查基本概念第二节几种基本概率抽样方法第三节估计量和样本量第二十五章回归分析第一节回归模型第二节最小二乘法第三节模型的检验和预测第二十六章时间序列分析第一节时间序列及其分类第二节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第三节时间序列的速度分析第四节平滑预测法第五部分会计第二十七章会计概论第一节会计基本概念第二节会计目标第三节会计要素第四节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第五节会计基本前提第六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七节会计法规第二十八章会计循环第一节会计确认第二节会计计量第三节会计记录第四节会计报告第二十九章会计报表第一节会计报表的概念第二节资产负债表第三节利润表第四节现金流量表第五节会计报表附注第三十章财务报表分析第一节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和内容第二节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第三节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指标3第三十一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和核算特点第二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三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二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第一节”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第二节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物权概述第二节所有权第三节用益物权第四节担保物权第三十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效力第三节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第四节合同的担保和保全第五节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第六节违约责任第三十五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和公司概述第二节公司的设立于公司法基本制度第三节公司治理结构第四节公司的股份(权)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第五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三十六章其他法律制度第一节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四节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第六节产品质量法律制度4。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实考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一)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补助)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般性补助范畴:体制补助与体制上解。
这是从原分级包干制中保留下来的,即在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原体制规定执行,原体制地方上解按不同体制类型继续上解中央: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继续按原规定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原确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的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暂按递增办法,即按1993年的实际上解数,核定一个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
从1995年开始,中央财政取消了对各地区体制上解(中央)的递增率,实行定额上解的办法。
2.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为了保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把在1993年按新体制计算的净增加的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
税收返还的办法是首先核算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核算公式为:R=C+75%V-S其中:R 为1994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核定基数;C为消费税收入;V为增值税收入;S为1993年中央对地方的下划收入。
式中右边的两项之和(C+75%V)是新体制下分税种划分后把原来的共享收入份额转化为中央收入的数量;S是原体制地方已得的份额。
两者的差额R,就是按照新税制规定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这个数额全部返还给地方。
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在这个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O.3系数确定。
1994年后,如果中央净土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则相对应扣减税收返还数额。
1994年以后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额按下式计算:3.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专项拨款。
此类拨款是指在中央与地方预算中,不包含在地方财政体制规定的正常支出范围内,由中央财政根据特定用途及地方的特殊情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国家根据教育资源情况和地区经济实力,在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我国义务教育存在的地区差距和贫富差异,保障每个孩子都能够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首先,根据地区差异制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存在差异,因此,在划拨资金时应该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标准。
可以考虑的指标包括每个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师生比例、学校建设和设施建设等。
通过制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可以确保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其次,建立健全的转移支付机制。
转移支付机制应该包括规范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
各地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转移支付资金,并经过审核机构的审批后才能获得资金支持。
同时,设立监督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再次,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
为了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使用制度,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外,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追踪评估。
转移支付资金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和改善教育质量。
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对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教育质量。
最后,要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
转移支付制度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不能孤立地看待。
应该与其他相关政策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局面。
例如,可以与农村扶贫政策相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贫困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总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我国教育差距和贫富差异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合理制定转移支付标准、建立健全的支付机制、加强管理和使用监督、实施追踪评估和与其他政策衔接,可以有效地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
转移支付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转移支付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转移支付接收单位以及参与转移支付活动的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转移支付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转移支付财务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效益优先原则: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二章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与下达第四条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二)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测算,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相关单位。
第五条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下达: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
(二)明确用途:明确转移支付资金的用途,确保资金使用方向正确。
(三)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章转移支付资金的接收与使用第六条接收单位应在接到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办理接收手续。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一)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审计。
(四)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保障民生: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民生领域。
(二)提高使用效率: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全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引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本文将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实施原则、管理机制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阐述。
二、基本内容1. 转移支付范围: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
2. 转移支付方式: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方式包括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和奖励性转移支付等。
3. 转移支付标准: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各个领域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4. 转移支付使用范围:地方政府应当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领域内相关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严禁挪用或滥用资金。
三、实施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稳定可预测原则:转移支付资金的数量和标准应当稳定可预测,避免频繁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
3. 激励约束原则:转移支付资金应当既具有激励作用,又具有约束作用,促进地方政府合理使用资金。
4. 分权协作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上形成协同合作关系。
四、管理机制1. 转移支付目录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建立转移支付目录清单,明确每个领域的转移支付范围、标准和方式等内容。
2. 转移支付审核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转移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转移支付监管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地方政府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4. 转移支付评估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五、存在问题1. 资金分配不均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导致一些地区得到的资金过少,难以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2. 转移支付标准过低:部分领域的转移支付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
第五章 国家预算及预算管理体制

国家预算的原则
国家预算的原则是指编制、组织国家预算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现阶段被各国认可的国家预算原则有:
(1)公开性——需人大讨论
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2)完整性——不得在预算 外另列预算 (3)统一性——做到收支按 统一程序、口径编制 (4)年度性——历年制跨年 制 (5)可靠性 (6)法律性——预算法
优点:整体性强、简便易行 缺点:没有把全部的财政收入按经济性质分列和
汇集平衡,特别是不能反映经济建设工程效益的 具体情况,不利于进行宏观调节与控制。
国家预算的分类(1) 复式预算就是将预算年度内收支按经济性质 汇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表的预算形式, 即指国家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两个或两以上的 计划表格来反映。 复式预算的优点是通过细化预算,有利于分析 预算结余或赤字的原因,更有利于根据情况, 有选择地进行财政活动及国民经济调控。 缺点是预算编制的方法复杂导致工作量较大;
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
责任归属 中央 支出项目 国防、外交、外援、中央级行政管理、金融和货 币政策、中央统管的基建投资、央企技术改造和 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全国性交通、收入 分配等
地方
个人福利补贴、环境保护、工农科研支持、教育 、地区性交通、卫生、城市维护建设、消防、公 园、娱乐设施等
*程序*
国家预算编制的程序
国务院 财政部(门)编制 预算草案 提交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初审 人 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复式预算
我国复式预Leabharlann 编制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我国复式预算的设想
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的含义 预算外资金的性质 预算外资金的范围 预算外资金的特点 我国预算外资金的现状 我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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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1921.08亿元(含动用以前年度结 转资金715亿元),增长14.8%,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63.95% ,占全部转移支付的37.23% 。
2016年,均衡性转移支付20392.25亿元,增长10.2%,占一般 性转移支付的63.69%,占全部转移支付的38.52% 。
转移支付系数按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各地区标准财政收 支差额以及各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
增幅控制调整,以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平均增长率为 基准,对超过或者低于基准增长率一定幅度的地方适当调增 或者调减转移支付额。
奖励资金 ,对省对下均等化努力程度前5位的地区,按照当 年测算该地区转移支付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财政转移支付数额测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 准(选取的客观因素以及各因素的权重) 和计算方法(因素法基础上的公式化方法 )编制。
如: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选取影响财 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人口规模、人口 密度、海拔、温度、少数民族等成本差异 ,结合各地实际财政收支情况,按照各地 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及转移 支付系数计算确定,并考虑增幅控制调整 和奖励情况。
第三节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成效、问题及改革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新《预算法》第16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
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52941.4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5088.57亿 元,转移支付52941.43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32017.82亿元,增长12.2%, 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0.48%; 专项转移支付 20923.61亿元,下降3.2%,占转移支付总 额的39.52%。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 编制。
转移支付分配中,中央财政多考虑各地区实际实行差别补助 比例,越困难的地区补助转移支付系数越高。
某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标准 财政收入)×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 +增幅控制调整 + 奖励资 金
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是1994年590亿 元的88倍。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各级政府之间所 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 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 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 (1)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2)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形式包括:上级政府为平衡区域差距而下达的 一般转移支付;上级要求下级承担某一特定任 务、政策所给予的专项转移支付。
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 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主要目标: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的:实现社会公平,即上级政府利用转移支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 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 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分配。
2009年前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2年《2012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 2016年,均衡性转移支付20392.25亿元,增长10.2%,占一
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
项目
合计 均衡性转移支付 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体制结算补助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基本养老金等转移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
2015年 执行数
28525.77 18502.27 1256.95
付制度的调节,使辖区内下级政府的公共服务 和财政能力趋于均等。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 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 助,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和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其他一般 性转移支付。
从1995年起实施,最早称为过渡期转移支 付。2009年前称为财力性转移支付。
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调整 工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以及义 务教育转移支付等。主要用于解决地方政府基本 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并且按因素分配。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 2013年6月15日实施《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办法》, 2015年7月12日实施《革命老区转移支 付资金管理办法》 2016年,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1625.57亿元,占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36.31%,占全部转移支付的 61.48% 。
均衡性转移支付数额测算
某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标准 财政收入)×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 +增幅控制调整 + 奖励资 金
标准财政收入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财政支出 则根据各地达到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财政支出需求, 按人口、面积、地方政府规模、影响支出的客观因素以及成 本差异等因素测算。
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52941.43亿元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2017.82亿元,增 长12.2%,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0.48%; ;专 项转移支付20923.61亿元,下降3.2%,占转 移支付总额的39.52%。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均衡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补助 的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的一 般性转移支付。
般性转移支付的63.69%,占全部转移支付的38.52% 。
主要用于缓解地方减收增支压力;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 1537.91亿元,增长22.4%;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5042.76亿 元,增长14.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426.27亿元, 增长14.3%。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因出台增支或 者减收政策形成地方财力缺口给予下级政府的补 助,由接受补助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 性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