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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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优先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护措施。

它允许发明人在提交同一发明的后续申请时,享受先前提交的申请日所带来的优势和权益。

本文将介绍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并探讨其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优先权要求优先权要求是指在提交新的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以利用其之前提交的同一发明的相关申请日作为优先日期。

通过申请优先权,申请人可以在后续申请中享受与优先申请日相关的法律保护,确保自己对发明的独有权益。

二、优先权要求的作用1. 保护发明人的权益优先权要求的作用之一是保护发明人的权益。

当发明人提交发明申请后,其他人不得在该申请日之后提出相同发明的申请。

这意味着,即使在同一技术领域内有其他人有类似的发明,只要发明人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提交了申请,他们将享有先申请日优先的权利。

2. 防止技术竞争对手抢先申请在一些技术领域,发明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往往决定了技术竞争对手的数量和激烈程度。

优先权要求使发明人能够在技术竞争对手之前提交申请,并确保自己在后续申请中拥有先发优势。

这可以有效地避免技术竞争对手抢先一步申请并剥夺发明人的权益。

三、优先权要求的法律规定1. 优先权要求的时间限制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提交优先权要求的时间限制通常为12个月。

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在最初申请的第12个月内提交新的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 申请的内容和优先权要求为了享受优先权,后续申请的内容必须与优先权申请的内容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

这要求申请人在首次申请时提供充分的技术细节,并确保后续申请与之保持一致。

3.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为了证明优先权,申请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交关于优先权申请的证明文件,通常为申请原件或其认证副本的复印件。

这些文件可以作为证明申请人在后续申请中享有优先权的依据。

四、如何申请优先权要求申请优先权要求的具体步骤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申请人需要在后续申请中明确声明要求优先权并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六优先权背诵知识点

2023专利代理考试专题六优先权背诵知识点

专题六背诵知识点(第一轮)一、优先权的类别类别 定义 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①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外国在先申请与在后的中国专利申请主题相同② 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12个月;外观设计而言,优先权期限6个月。

③ 在先申请必须是首次申请。

④ 能够享有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是外国同中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

⑤ 中国在后申请能否享有外国优先权,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果无关。

⑥ 申请类型可以转换(实用新型和发明)。

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①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主题相同。

②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12个月;外观设计而言,优先权期限6个月。

③在先申请必须是首次申请。

④申请类型可以转换(实用新型和发明)。

不能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基础:① 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② 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③ 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

二、优先权效力概念 申请人在外国或者中国首次申请后,获得外国或者中国的申请日,之后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优先权期限内在中国申请专利,都看作是在该外国或者中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不会因为在优先权期间内,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了相同主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这种发明创造而失去效力。

优先权日与申请日① 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

② 优先权日的作用: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发明专利申请18个月的公开的起算日、3年提实审的起算日的判断都以优先权日为准。

简述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

简述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

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一、什么是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在申请同一发明的专利时,如果在之前的申请日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了该发明的专利申请,那么在一定时限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的同一发明的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优先权的基本概念和要求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是为了保护发明人的权益以及促进技术创新而设立的。

在享受优先权时,申请人可以将其之前申请的国内专利申请作为据以要求同一发明的国际或外国专利申请享受优先权。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或外国申请的申请日被视为与之前国内申请的申请日相同,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其他人先于其在国际或外国提出申请而失去专利权。

1. 存在优先权的前提条件•发明需在国内合法申请并被批准;•在申请国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声明享有优先权;•优先权只能对已提交过专利申请的同一发明进行要求。

2. 优先权的申报要求•申请人需要在提交国际或外国专利申请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申请国或地区的专利局提交优先权声明及优先权证据;•优先权声明应包括:优先权声明书面申请的国家或地区、申请发明的申请日、申请的种类;•优先权证据应包括:已提交专利申请的副本、公告复印件或专利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 优先权的时限•优先权的时限通常为12个月,但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以延长到16个月;•优先权期满之日应与优先权申请所在国或地区中申请的日子相对应。

三、优先权原则的作用和意义专利法的优先权原则不仅便利了发明人的申请过程,也有效地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

通过享有优先权,发明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避免了因为其他人优先提交申请而导致自己失去申请专利的机会。

1. 保护发明人的权益优先权可以让发明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确保自己在多个国家或地区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这对于那些拥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来说尤为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其技术被他人利用而无法获得回报。

2. 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优先权原则的实施使得发明人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技术创新,并帮助他们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和应用其发明。

专利申请的国内外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国内外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国内外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国内外优先权是指在国内首先申请专利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在国外申请同样的专利,并享受与国内申请日相同的优先权。

优先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发明人在公开技术之前有充分的时间去决
定是否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

优先权期限一般为12个月,在这个期限内,申请人可以使用国内申请日享有的优先权在国外申请同样的专利。

通过优先权,申请人可以享受以下多个好处:
1. 在专利审查上,国际、外地局会优先审查申请人以前申请的同样
专利。

这有助于快速获得专利权。

2. 在处理相同技术领域的其他专利申请时,优先权可以被用于证明
申请人在优先权日期前已经公开了相关技术,从而防止他人在此期限
内申请同一技术的专利。

3. 优先权可以增加技术的商业价值,方便申请人在国内外不同市场
上推广专利技术,扩大商业影响力。

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权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来确定的。

在申请国外专利时,需要在规定
的期限内向相关国家或组织提供国内申请专利的资料和文件,以获得
优先权的权益。

总结来说,国内外优先权使发明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在国外申请专利,并享受与国内申请日相同的优先权,从而提高专利申请的速度和成功率。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与同族申请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与同族申请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与同族申请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机制,可确保创新者对其发明或创造的独特技术或产品拥有独家权利。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有两个概念非常重要:优先权和同族申请。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个概念以及它们在专利申请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优先权1. 什么是优先权优先权是指在提交后续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以享受较早提交的首次申请的权益。

若在优先权期限内递交后续申请,则该后续申请视为在首次申请日起已存在。

2. 优先权的适用范围优先权主要适用于同一发明或类似发明的不同国家/地区专利申请。

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同样的专利申请,享受到首次申请日优先权。

3. 优先权的期限优先权期限通常为12个月,即从首次申请日起的12个月内可享受优先权。

申请人在此期限内,可根据首次申请的内容递交后续专利申请。

二、同族申请1. 什么是同族申请同族申请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提交的对同一技术的专利申请。

这些专利申请可能在申请内容或权利范围上存在差异,但都基于相同的发明概念。

2. 同族申请的优势同族申请可实现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拥有相同或相似的专利权益。

这有助于降低不同国家间的专利费用以及降低后续纠纷的风险。

此外,同族申请还可以防止其他竞争对手在其他国家上占据市场优势。

3. 同族申请的注意事项在同族申请中,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有其独特的申请要求和程序。

因此,在提交同族申请之前,需要对各国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了解,并根据其特定要求进行适当修改。

三、优先权与同族申请的关系1. 优先权与同族申请的关联优先权是同族申请的基础,也就是说,同族申请需要基于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通过在首次申请中在一定期限内享受优先权,可以确保后续同族申请基于首次申请日期的优先权。

2. 优先权的保护范围通过优先权,可以在同族申请中享受到与首次申请相同的权益。

这意味着后续同族申请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不会影响到优先权的保护范围。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优先权是专利法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涉及到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提交先前申请文件来保留申请该专利的优先权。

优先权要求可以帮助申请人在国际上获得更好的专利保护,并为其在申请过程中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机会。

首先,优先权的概念源自巴黎公约,该公约为各成员国提供了在提交国内首次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把该申请的优先权扩展到其他成员国的权利。

这意味着一个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在其他会员国申请同一发明的专利,并将这些后续申请视为与首次申请同时提交的。

优先权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申请人在提出后续申请时能够享受其首次申请提供的保护,并防止其他人在此期间向同一发明提出竞争性的专利申请。

这样可以帮助申请人避免自己的发明被其他人利用或抢夺。

在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优先权的要求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

在一般情况下,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即申请人必须在首次申请一年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后续申请。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优先权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国家/地区对于一些类型的专利申请提供更长的优先权期限。

其次,优先权要求必须在同一发明的范围内。

优先权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后续申请与首次申请的发明是相同的。

因此,后续申请的范围不能超过首次申请的范围。

如果后续申请的范围超过了首次申请的范围,该优先权要求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优先权要求必须在首次申请文件中得到适当的说明。

在首次申请文件中,必须清楚地指出发明的内容和范围,以便后续申请能够准确地获取优先权。

此外,还需要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数据支持,以便证明后续申请与首次申请之间存在优先权关系。

总之,优先权要求在专利申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帮助申请人扩展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并为其在国际上提供更好的专利保护。

然而,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范围限定和适当的说明。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要求优先权并享受其所提供的优势和便利。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解读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解读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解读在专利领域,优先权和分案申请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对于申请人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对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进行详细解读。

一、优先权优先权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提交的专利申请可以享受此前相同发明的申请日所带来的优势。

这意味着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并按照最早的申请日来享受保护。

优先权的适用条件有三个要点:1. 前一申请是第一次申请,尚未被公开;2. 后续申请同前一申请要求保护的内容相同;3. 后续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

优先权不仅可以应用于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多个申请,还可以用于国际专利申请,例如根据《巴黎公约》提交的国际申请。

二、分案申请分案申请是指在一个已存在的专利申请基础上,申请人可以提交与已有发明有关但又构成独立发明的新申请。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独立发明的权益,防止在原始申请被拒绝或撤销时导致全部权益的丧失。

分案申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分案申请必须与原始申请的发明密切相关;2. 分案申请可以独立成为一项发明,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3. 分案申请必须在原始申请还未被审查之前提交。

分案申请的优势在于即使原始申请被拒绝或撤销,与其相关且构成独立发明的分案申请仍可以继续审查和保护。

这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获取专利权。

总结: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对于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和拓展专利保护范围非常重要。

通过优先权,申请人可以根据最早的申请日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享受优先保护;而通过分案申请,申请人可以将与原始申请相关的独立发明单独申请,防止全部权益的丧失。

因此,在专利申请中,对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充分理解和正确运用是非常关键的。

以上就是对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的详细解读。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与先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与先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与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手续,用于保护发明人或创造者的创新成果。

在国际范围内,专利申请通常遵循着“优先权”和“先申请原则”的原则。

本文将分析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和其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应用。

一、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指在国际范围内,如果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提交了一份专利申请,那么在一定时间内,以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的同一发明或创作的专利申请,可以享受到第一次提交申请时的优先权。

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人可以根据第一次提交的专利申请,享受到12个月的优先权。

这意味着在这12个月内,如果在其他的国家或地区提交了同一发明或创作的专利申请,那么这次申请将视作在第一次申请日起提交的。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的适用条件是:首先,申请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中明确表达对优先权的要求;其次,后续提交的申请必须是与第一次申请相同的发明或创作内容;最后,后续的申请必须在12个月的期限内提交。

二、先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同一发明或创作被多个申请人同时申请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那么最早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将获得该发明或创作的专利权。

先申请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护发明人或创作人的创新成果,防止其他人在同一发明或创作上申请专利,剽窃他人的成果。

先申请原则的推行使得申请人更有动力尽早提交自己的专利申请,以确保专利权的保护。

在先申请原则下,申请人应该尽快提出专利申请,并在后续的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要求,以避免申请被驳回或优先权失效的风险。

三、优先权与先申请原则的关系优先权和先申请原则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优先权是为了在国际专利申请中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使得后续提交的申请能够享受到第一次申请的效力。

而先申请原则则是为了在多个申请人之间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优先权和先申请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可以通过首次提交申请来确保自己的专利权,并在申请过程中严格遵守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先申请原则,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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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包含该技术方案为理由,而拒绝给予优先权。
所谓清楚地记载,并不要求在叙述方式上完全一致,只要阐明了申请的权利要求所 述的技术方案即可。但是,如果在先申请对上述技术方案中某一或者某些技术特征只作
了笼统或者含糊的阐述,甚至仅仅只有暗示,而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增加了对这一或者这
些技术特征的详细叙述,以致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认为该技术方案不能从在先申 请中直接和毫无疑义地得出,则该在先申请不能作为在后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一种说法认为,利用本国优先权可以达到补充和完善首次申请的目的。对此 应该避免产生混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的确可以增加、补充首次申 请中所不包括的内容,但是,如果要求保护含有新增加内容的技术方案,也就是在某项权利 要求中写入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则该项权利要求不能享受优先权,只能以实际申请日为准。 所以,当我们说利用本国优先权可以补充完善首次申请时,其意义仅仅在于允许在后申请的 说明书中写入新的内容。(增加实验数据以及克服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专利优先权
厦门多诺专利代理部
李强 2017-3-25
CONTENTS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
国外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
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
本国优先权的作用
(4)可以挽救视为撤回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
提交的专利申请,应该在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用,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就被视为撤回,或者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审查意见或者进行补正,该申请也 将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想恢复权利,必须办理恢复手续,缴纳恢复手续费1000元,
案例分析
(2)一件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多个技术方案。例如,记载了A、B和C
三个方案,它们分别在三件中国首次申请中记载过,则该中国在后申请可以要求
多项优先权,即A、B、C分别以其中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
(3)一件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技术方案A和实施例a1、a2、a3, 其中只有a1在中国首次申请中记载过,则该中国在后申请中a1可以享有本国
这对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该视为撤回
的申请就可以得到补救,只需缴纳优先权费即可。 (5)补充权利要求(说明书记载,但原权利要求并未撰写上)多方位挖掘可获得保护
的主题,尽可能要求保护所有可能获得专利保护的技术主题。在先申请
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权利要求书撰写得不够全面,在后申请在撰写的过程中应当多方位 地寻找可受保护的主题,以使得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达到弥补在先申请撰写缺陷,完 善和拓展保护主题的目的。
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主题是否明显不相关,不审查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实质 内容是否一致。当其申请的主题明显不相关时,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
先权通知书。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审查指南
6.2.2.5视为撤回在先申请的程序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对在先申请发出 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要求两项以上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 员应当针对相应的在先申请,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审查指南
由于对在先申请中的发明作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完善,申请人在其在后申请中,可能会增 加在先申请中没有的技术方案。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在核实优先权时,不能以在后申请增加内容为理由断定优先 权要求不成立,而应当对在后申请中被在先申请清楚记载过的相同主题给予优先权,即
给予部分优先权。具体地说,在在后申请中,其技术方案已在在先申请中清楚记载的权
本国优先权的作用
(6)补充说明书,克服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在实践中有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案子交到专利局了,发现附图差一张,这种缺陷不能靠补 正克服(补一张图可能会造成超出原申请文件的保护范围),现在这案子可能会因为公开不 充分被驳回,这时候可以重新递交一篇,并且请求优先权,这样能保留申请日,并且不会因 为之前的案子公开了,导致技术在未受保护的情况下曝光。同样的,之前的案子被驳回了, 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克服之前的缺陷。不过这种一般是针对公开不充分之类的缺陷。
利要求可以享有优先权;而其技术方案未在在先申请中记载的权利要求则不能享有优先 权,应当视为是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就整个申请而言,这种情况称为部分优先
权,即该申请的部分主题享有优先权,也就是说部分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享有优
先权。
CONTENTS
外国优先权
外国优先权的作用
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A和B,其中,A是在法国首次申请中记 载的,B是在德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两者都是在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以前十二个月内分 别在法国和德国提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后申请就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A享 有法国的优先权日,B享有德国的优先权日。如果上述的A和B是两个可供选择的技术 方案,申请人用“或”结构将A和B记载在中国在后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中,则中国在 后申请同样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有不同的优先权日。但是,如果中国在后申请记载 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两件或者两件以上外国首次申请中分别记载的不同技术特征组合成 的,则不能享有优先权。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一件外国首次 申请中记载的特征C和另一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特征D组合而成的,而包含特征C 和D的技术方案未在上述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则中国在后申请就不能享有以此两 件外国首次申请为基础的外国优先权。
案例分析
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除记载了外国首次申请的技术方案外,还记载了对该技术 方案进一步改进或者完善的新技术方案,如增加了反映说明书中新增实施方式
或实施例的从属权利要求,或者增加了符合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在这种情
况下,审查员不得以中国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增加的技术方案未在外国首 次申请中记载为理由,拒绝给予优先权,或者将其驳回,而应当对于该中国在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 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 日。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三条 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合作条约第二条所称的优先权日
(本章简称优先权日 )起 30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
CONTENTS
国内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的作用
(1)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 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达到节约 开支的目的。 (2)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3)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即便没有上述需要,申请 人也可以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前,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申请完全 一致的申请,要求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从而起到将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一 年的作用。
后申请中所要求的与外国首次申请中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给予优先权,有效日
期为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即优先权日,其余的则以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为申 请日。该中国在后申请中有部分技术方案享有外国优先权,故称为外国部分优
先权。
案例分析
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A和B,其中,A是在法国首次申请中记 载的,B是在德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两者都是在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以前十二个月内分 别在法国和德国提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后申请就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A享 有法国的优先权日,B享有德国的优先权日。如果上述的A和B是两个可供选择的技术 方案,申请人用“或”结构将A和B记载在中国在后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中,则中国在 后申请同样可以享有多项优先权,即有不同的优先权日。但是,如果中国在后申请记载 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两件或者两件以上外国首次申请中分别记载的不同技术特征组合成 的,则不能享有优先权。例如,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一件外国首次 申请中记载的特征C和另一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特征D组合而成的,而包含特征C 和D的技术方案未在上述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则中国在后申请就不能享有以此两 件外国首次申请为基础的外国优先权。
被视为撤回的在先申请不得请求恢复。
专利优先权的概念-专利审查指南
(1)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涉及与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相同的主题: 进行上述第(1)项核实,即判断在后申请中各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是否清楚地
记载在上述在先申请的文件(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包括摘要)中。为此,审查员应
当把在先申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研究,只要在先申请文件清楚地记载了在后申请权 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就应当认定该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涉及相同的主题。审查员不
优先权,其余则不能享有本国优先权。
案例分析
(4)一件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技术方案A和实施例a1、a2。技术方案A 和实施例a1已经记载在中国首次申请中,则在后申请中技术方案A和实施例a
1可以享有本国优先权,实施例a2则不能享有本国优先权。
应当指出,本款情形在技术方案A要求保护的范围仅靠实施例a1支持是不 够的时候,申请人为了使方案A得到支持,可以补充实施例a2。但是,如果a 2在中国在后申请提出时已经是现有技术,则应当删除a2,并将A限制在由a 1支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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