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对策,现状]浅析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及对策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某一种或某些种类的资产转变为可进行交易和分散所有权的证券工具,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和流通。
资产证券化曾被认为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分散。
在国外,资产证券化已经成熟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入手,提出对策,以期促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规模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仍面临一些问题。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较为滞后,规模较小。
截至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且发行数量较少。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累计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数量不足2000只,资产规模也不足1.5万亿。
尤其是对比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明显偏小。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缺乏多元化产品。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多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企业应收账款等领域,产品种类缺乏多样性。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也相对较差,无法有效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监管仍需完善。
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审批程序繁琐、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发展。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投资者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导致市场不够规范。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风险管理仍需加强。
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从风险的角度来重新配置资产和责任,然而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在风险管理方面尚存在不足,如信用风险管理、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
针对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现状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以促进其良性发展。
应加大政策支持。
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定更加友好的政策和法规,简化审批和注册程序,促进市场发展。
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获得了较快发展,但同时也存在政策顶层设计还不完善、业务开展门槛较高、主要环节参与主体专业化程度低等不足。
本文在借鉴信贷资产证券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对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信贷资产;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机构(SPV);资产池;信用评级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金融领域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其起源于美国,在欧美发达国家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期间经历发展、停滞、业务重启、较快发展等阶段,在制度设计、参与主体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如何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来克服机制障碍,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经验(一)主要运作模式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表外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外部设立特殊机构(SPV),用以收购银行信贷资产,实现信贷资产的真实出售。
这种做法虽然提高了资产流动性,但由于基础资产池的资产入池后不可更换,贷款风险相应转嫁给了投资者,因此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2022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被认为正是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引起的。
二是以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的表内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内部设立机构进行证券化业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如实反映,资产所有权仍然归属银行。
在这种模式下,发起人有较强动力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同时由于资产池是动态调整的,一旦基础资产池中资产出现问题,发起机构要及时用其他优质资产入池对其进行替换。
因此,该模式在2022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和效法。
三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准表内模式。
这种模式兼有表内模式及表外模式的部分特征,由原权益人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通过购买母公司或其他公司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组建资金池,发行证券。
(二)政策监管环境欧美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有着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和法律监管体系,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和发展均来自于市场的自发创新,国家在相关金融法规中对于该业务的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在政策监管上采取了先发展后管制的模式。
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资产证券化是目前世界上一种比较先进的融资模式。
我国资产证券化处在初步阶段,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无法忽视的主要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健全,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作用问题对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包括贷款或其它债务工具)进行一系列的组合,使其能产生稳定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增级,将其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
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把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再由特殊目的载体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收回购买资金的一个技术和过程。
一、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作用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金融资产有利。
在传统信用模式下,资金一经贷出,除非借贷人还款,要想使贷款转化为资金很难,尤其是对大量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于期限一般都比较长,流动性风险就更加突出,更加需要提高流动性。
而一旦通过实施证券化举措,可以通过参加资本市场来增加资金总容量,有利于延长可用资金的到期日,缓解原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的压力。
因此,资产支持证券对于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资产证券化也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
近年来我国的储蓄量逐年增长,这种负债所形成的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对银行具有资本充足率、筹资成本等各方面的压力。
过去依靠股票市场分流部分储蓄资金,但只能起到部分分流这些资金的作用。
资产证券化可使银行金融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张的措施,显然有助于分流传统储蓄资金,同时又在缓解资本充足压力,降低筹资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
资产证券化已是商业银行竞争中必须面对的又一个值得重视和探索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一)资产证券化法律不健全,存在法律风险。
资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性、有效性要由相关的法律予以保障,虽然法律函件及意见书原本是为了消除外部的风险因素,但资产证券化中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还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
资产证券化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资产证券化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能够将一些较为稳定的现金流或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然而,在当前的金融市场中,资产证券化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分析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一、市场需求低迷尽管资产证券化在理论上具有很多优点,但实际上市场需求一直很低迷。
一方面,这可能是因为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规模往往较大,且需要相对较高的交易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投资者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了解不足,或者是在产品设计、评级、交易等方面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评级问题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评级是投资者判断风险的一项重要指标。
然而,尽管国际评级机构已经加强了评级标准,但在过去的金融危机中,评级仍然被认为是一个问题。
一些评级机构因过于宽松的评级标准而被指责,这导致了不良的资产池被认为是高度安全的,进而对金融市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交易成本高昂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成本通常很高,主要是因为需要各个机构之间的协作。
例如,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时,发行人需要与评级机构、承销商、律师、信托公司、贷款服务等机构协商;而在交易时,还需要与证券交易所、托管机构等机构合作。
由于这些机构的服务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因此交易成本显得相对较高。
四、监管缺失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目前缺乏严格的监管,这可能引起太多的不规范行为。
例如,一些机构可能会发行一些非常规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采用的是非常规的资产池、评级或结构形式。
这些行为虽然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获得较高利润,但如果风险预警机制不足,就可能随时出现风险。
五、进一步创新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以便让资产证券化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降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等。
此外,也可以尝试推行风险预警机制,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提升社会信任。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摘要】资产证券化最早创设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经历了不到半个世纪的发展便成为金融市场中主流的直接融资工具,并于2005年在我国开始正式试点。
通过回顾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以及现状分析,将其从试点阶段到高速发展这十余年划分为四个阶段,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问题政策建议一、绪论资产证券化是指利用结构金融理论支持下的相关技术,对符合证券化要求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使其成为能够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需求并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流通的证券。
它主要是通过发行证券从而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更具体的来说,某些特定的资产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可以产生稳定的并且可被预见的现金流,通过过结构安排,将部分资产中的收益和风险要素重组与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将缺乏流动性但可以产生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的并且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的过程。
2005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开始正式试点,在这十余年间业务发展有过高速前进亦有停滞不前。
我国资产证券化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当前经济发展的不断创新与推进,必将迎来一轮新的机遇。
因而回顾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分析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建议。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一)探索阶段:20世纪末1992年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的以土地为标的物的“三亚地产投资券”为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先例。
在那之后,不良资产证券化受到了国际投资者的关注与肯定,资产证券化步入了高速发展的道路。
但是,前期的探索阶段依然存在着许多漏洞,例如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等方面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试点阶段:2005年2005年3月正式启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第一次试点,试点以来的第一个规范化项目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第一期“开元”CLO项目。
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我国金融资产结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我国银行业资产过大,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其次,债券市场发展不充分,企业融资难度较大;第三,股权市场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不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推进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逐步缩小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增加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债券评级和发行监管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减轻其融资压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强股权市场的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完善股权融资机制,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股权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
总之,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优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才能提高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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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一、问题描述:信贷业务是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旨在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然而,信贷业务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1. 风险控制不足:信贷业务涉及资金借贷,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传统的风险评估方法往往依赖于客户的历史数据和抵押品价值评估,难以准确预测未来风险。
2. 信息不对称:在信贷业务中,银行拥有更多客户信息,而借款人相对较少了解银行情况。
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不公正的交易条件和高利率。
3. 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融资:中小企业占据了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但它们通常面临融资困难。
由于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抵押品,他们很难满足传统银行放贷标准。
4. 利益冲突:有些商业银行在推销信贷产品时过度关注自身利益,可能会向客户推销高风险产品或额外的无关附加费用。
二、问题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致:1. 传统风险评估方法局限性:传统风险评估方法主要基于历史数据和抵押品价值,无法充分考虑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未来能力。
2. 信息不对称的解决难题:银行作为信息持有方,会选择性地向客户提供信息。
这使得借款人难以了解所有细节,从而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
3. 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特殊性: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通常规模较小、资产稀缺,难以通过传统贷款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4. 利益冲突的驱动:商业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可能忽视客户的真正需求,并操纵交易条件以获取更高回报。
三、解决方案介绍:为了解决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弥补信息不对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加强监管力度。
1. 引入新的风险评估模型: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更准确的风险评估模型。
这些模型可以从多个维度对借款人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调整风险控制策略。
2. 加强信息透明度:银行应主动公开自身业务情况,并提供更多客户教育和咨询服务。
同时,政府可建立信贷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对银行和借款人的监管,防止操纵交易条件。
2024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与策略研究论文
2024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与策略研究论文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诞生以来,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广和发展。
作为一种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不仅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还为原始权益人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经历了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本文将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市场规模逐步扩大: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宽,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市场规模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市场上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层出不穷。
产品种类日益丰富:除了传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和企业资产证券化(ABS)外,近年来还出现了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
这些产品的出现不仅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
投资者群体逐渐成熟: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教育的深入,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群体逐渐成熟。
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开始关注和参与资产证券化市场,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不断提升。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但整体上仍显得不够完善。
一些重要领域的法律空白和监管套利现象仍然存在,给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的市场基础设施。
目前,我国在资产估值、评级、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加强。
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不足:资产证券化涉及的风险复杂多样,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目前,部分参与机构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仍存在短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资产如房地产、债券、抵押贷款等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并发行给投资者。
它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分散风险、促进资金市场发展等。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
本文将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发展现状1. 市场规模扩大:自1997年我国首次推出地产股票发行以来,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已达数万亿元人民币。
债券类资产证券化占比最大。
2. 行业结构优化: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也带动了行业结构的优化。
过去,房地产领域资产证券化居主导地位,但近年来,汽车贷款、消费信贷等领域也开始加入。
3. 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为了规范资产证券化市场,我国监管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
银保监会于2013年颁布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创新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二、问题1. 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尽管有一些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政策,但仍存在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关键环节的明确规定等问题。
2. 业务模式单一: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其他领域的开展相对较少。
这导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多样性相对较弱。
3. 风险管控不足: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但我国目前在风险管控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2. 多元化发展:鼓励其他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如消费信贷、汽车贷款等。
通过多元化发展,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3. 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对信用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建立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加大对装备、技术、监管手段等方面的投入,提高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风险管理能力。
4. 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
最新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最新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在过去30年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
2005年,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和陕西成为率先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五个省市。
2008年,XXX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
随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和《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管理小贷公司的业务行为。
本文基于国内外学者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理论研究,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同时,分析了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显著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希望有助于小贷公司发挥扶助三农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作用。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小额贷款的定义。
19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XXX博士率先提出小额贷款这一概念。
随后,世界上第一家穷人的XXX成立,成为现代信贷模式创新发展的又一里程碑。
XXX、XXX、印度互助小组等也迅速发展起来,小额信贷模式在世界范围内逐步推广。
Morduch(1997)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无需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模式,直接向贫穷农户发放比较高利率的贷款以解决融资难题。
Timothy-G(2010)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为个体工商户或中低收入者提供储蓄及贷款服务的经济途径。
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1)定义小额信贷是指为帮助贫困者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方面的需求,而为其提供储蓄和贷款服务的一种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数量和实收资本数是反映其经营规模和发展前景的重要指标。
截至2015年底,XXX从业人员人数达人,较2010年增长了约3.2倍,年均增长率达33.30%。
同时,小贷公司实收资本总量也从2010年的2246.1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459.29亿元,增长了约3.75倍,年均增长率为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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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及对策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金融领域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其起源于美国,在欧美发达国家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 期间经历发展、停滞、业务重启、较快发展等阶段,在制度设计、参与主体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如何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来克服机制障碍,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经验(一)主要运作模式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表外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外部设立特殊机构(SPV),用以收购银行信贷资产,实现信贷资产的真实出售。
这种做法虽然提高了资产流动性,但由于基础资产池的资产入池后不可更换,贷款风险相应转嫁给了投资者,因此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2008 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被认为正是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引起的。
二是以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的表内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内部设立机构进行证券化业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如实反映,资产所有权仍然归属银行。
在这种模式下,发起人有较强动力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同时由于资产池是动态调整的,一旦基础资产池中资产出现问题,发起机构要及时用其他优质资产入池对其进行替换。
因此,该模式在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和效法。
三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准表内模式。
这种模式兼有表内模式及表外模式的部分特征,由原权益人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通过购买母公司或其他公司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组建资金池,发行证券。
(二)政策监管环境欧美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有着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和法律监管体系,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和发展均来自于市场的自发创新,国家在相关金融法规中对于该业务的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在政策监管上采取了先发展后管制的模式。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金融资产证券化投资信托法》、《证券法房产投资信托法》以及《多德弗兰克华尔街金融改革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不断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修订,优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
二、国内探索(一)起步及发展与欧美不同,我国对信贷资产业务的发展主要采取了在管制中逐步推进发展的路径。
2005 年我国正式启动了资产证券化试点。
同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41.8 亿元的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建设银行发行30 亿元的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标志着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起步。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曾一度停滞。
2012 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得以重启,试点规模确定为500 亿元。
2013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了第三轮试点,试点额度3000亿元。
随着第三轮试点工作的推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加速发展,银监会、人民银行相继发文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升级为备案、注册制,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了常规发展阶段。
2015 年5 月,国务院新增5000 亿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11 月资产证券化交易商协会在北京成立,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向前发展。
(二)发展特征1. 发行总量实现了快速增长。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自2012 年重启以来,尤其是2014 年国家将行政审批制升级为注册、备案制后,发行总量实现了快速增加。
2015 年1~11 月,全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3291.86 亿元,约为2012 年发行总额的17 倍。
2. 发起机构逐步多元化。
随着业务准入机构范围放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逐步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汽车金融公司以及金融租赁公司延伸(图1)。
从总量上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总额远超其他金融机构。
尤其是2012 年开始,国家放宽了商业银行的准入要求,越来越多的以城商行为代表的区域性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规模明显增加,这主要与当前市场环境以及金融监管要求下中小商业银行资产出表压力有关3. 信贷支持证券化种类逐渐丰富。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10 年间,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种类逐渐多元化,从信贷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来看,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主要是企业贷款,其次是铁路专项贷款、汽车贷款以及房地产抵押贷款。
4. 信托计划为SPV 的表外模式。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更接近于美国的表外模式,SPV 由特殊目的信托(SPT)担任。
发起人(通常也是贷款服务机构)将资产转让给SPT,由SPT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近40 家信托公司拥有特定目的受托人资格,其中中信信托、金谷信托、北京信托位列前三位,占比分别为21.95%、12.57% 和10.72%。
5. 公募和私募两种募集方式并存。
公募即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方式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对基础资产要求高、审批时间相对较长。
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则具有不需要监管审批、不占用试点额度、审批时间短等特点,在目前银行资产业务发展受资本约束的背景下,对银行有更大的吸引力,因此,私募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前景可期。
(三)政策监管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
自2005 年信贷支持证券化试点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法规,信贷资产证券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三、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因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试点起步至今仅短短10 年时间,与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汇等常规业务相比,仍然属于非常规业务。
从发行规模上来看,目前3000 多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与我国超90 万亿的信贷资产规模、超46 万亿债券市场规模相比占比依然很低。
在政策顶层设计、具体监管措施、市场参与主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策监管顶层设计还不够完善1. 针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系统性专门法律缺失。
虽然我国资产市场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但是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在制度设计方面依然不够完善。
自2005 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为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更多的是从专业监管角度出发,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所涉及的银行、证券公司、特殊目的信托在宏观整体上进行规范,在实际操作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信用评级、会计、法律等多领域,有相对复杂的运作过程,目前在国家层面还并没有形成一项专门的法规对各个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2. 跨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采取的是分业监管,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涉及银行、证券、信托等多个金融市场主体的现代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各专业监管部门只能按照职责分工,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相关领域进行监管,监管体系并不健全,监管合力不够,可能难以及时发现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增加了业务监管的难度。
(二)业务开展门槛较高,市场参与度较低1. 业务准入要求较高。
目前虽然银监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已施行备案制,但仅是针对已经具有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资格的发行主体,对于从未开展过该业务的商业银行还需要经过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进行资质认定审批,加之试点额度有限,并不是所有商业银行均能开展该项业务,对业务的开展形成了机制障碍。
2. 对入池资产限制过多。
虽然近年来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种类逐渐多元化,但与国外80% 以上基础资产为零售消费类贷款不同,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80% 以上依然为企业贷款。
这主要是监管部门对入池信贷基础资产种类放宽的同时,对信贷资产的性质要求很高,比如要求基础资产为银行优质信贷资产、剩余加权平均期限不得少于18 个月,抵质押贷款占比不得超过20% 等,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尤其是城商行来说,经过层层筛选,符合条件的能够入池的资产已经很小了,加之信贷资产证券化收益率一般不高,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本身利差相对较高,回报率较高,在不考虑监管压力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持贷到期比将其证券化转让更具有吸引力,商业银行创新潜能没有充分发掘出来,业务创新不够。
3. 发行制度安排细化程度不够。
虽然2013 年以来国家已允许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允许受托机构、发起机构与主承销商或其他机构通过协议约定做市安排,但截至目前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发行仍主要依靠银行间债券市场。
截至2015年11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仅有5.2亿元(不含已结束交易的),占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量的0.08%。
4. 投资主体进入门槛较高。
从投资主体进入门槛来看,仅限于有资格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且超过90% 的投资者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其他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无法投资。
目前大约60~70% 的证券化产品被银行体系交叉持有至到期,产品市场流转性较差。
从中央结算公司登记的债券换手率来看,2015 年11 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换手率仅0.22%,远远低于较为活跃的政策性银行债41.2 个百分点、企业债23 个百分点。
(三)主要环节参与主体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1. 商业银行缺乏投行专业人才。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商业银行属于现代投行业务,尤其是对于长期植根于地方,以存贷业务为主要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更是属于金融前沿领域,这方面的人才储备较为匮乏。
目前虽然许多城商行在总行层面已成立专门负责投行业务的部门,但分支行业务主要还是以传统的存贷款为主,在投行业务开展方面主要是承担收集资料等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专业力量非常薄弱。
2. 外部信用评级市场不完善,评级公信力不高。
一是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独立性不强。
目前,我国除中债登采取的是投资者付费模式外,其余的信用评级机构采取的模式主要是被评对象付费模式,对评级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带来一定影响。
二是评级信息采集壁垒较大。
在数据获取方面,我国信用评级业起步时间不长,信用评级机构普遍缺少庞大的信用数据库,只能依赖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受评企业等外部信息进行评价。
一方面,从政府部门来看,大量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在财政、税务、工商、司法、金融等机构,虽然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但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没有完全向社会开放其拥有的企业信用信息。
另一方面,从受评企业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供给评价机构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都不高,严重降低了评级信息的价值。
三是评级机构评级标准、技术等不统一。
相对于国外成熟市场我国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技术和方法处于探索阶段,信用评级标准不明确且不统一,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