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最新版本

合集下载

《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表(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表(混凝土结构)》

信息化管理
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
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商为一家单位,全面负责建设 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 。 工程总承包商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中有 总负责单位,负责统筹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
1~3
1~2 2 1
技术总评分=(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100+加分项得分
备注
(□是 □否)预制外墙的保温层在工厂生产一并完成
内隔墙非砌筑、 免抹灰
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全装修
按满足要求评分
*集成厨房
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
集成卫生间
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
装修和 机电
(30分)
干式工法
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
5~7 6
1~4
1~8
1~4
5 6 ——
——
(□是 □否)采用单元式幕墙
施工阶段(□是 □否)按要求实施BIM应用
设计、生产、施工阶段一体化全过程(□是 □否)按要 求实施BIM应用
生产阶段(□是 □否)按要求采用信息化管理
施工阶段(□是 □否)按要求采用信息化管理
——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 □否)满足要求
——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 □否)满足要求
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
1~5 5~8
1~5
20 ——
5
——
竖向构件比例为: % 插值法计算得分: 非预制构件部分(□是 □否)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水平构件比例为: % 插值法计算得分: 非预制构件部分(□是 □否)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是 □否)采用工具式脚手架
各层楼板现浇部分采用成品钢筋网比例为:

深圳市装配式评分标准

深圳市装配式评分标准

深圳市装配式评分标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如下:1. 技术总评分: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的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项目技术总评分应不低于60分。

2. 标准化设计:包括户型标准化、构件标准化、技术要求标准化,其中户型应用比例≥80%或单一户型比例≥60%得2分,6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得1~3分。

3. 主体结构:包括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其中35%≤竖向构件比例≤80%得10~20分,5%≤竖向构件比例<35%,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得10~15分;70%≤水平构件比例≤90%得10~15分,10%≤水平构件比例<70%,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得5~15分。

4. 装配化施工:包括外墙非砌筑、免抹灰,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以及墙体与机电、装修一体化,满足各项要求可得相应分数。

5. 装修和机电:包括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穿插流水施工、信息化应用等项,满足各项要求可得相应分数。

6. 外墙与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一般考虑采用外墙装饰一体化和外墙保温隔热一体化,可得2分;若采用单元式幕墙,需比例达到80%以上,可拿该项满分5分。

7. 全装修:满分6分,为必拿分。

8. 集成厨房:若为非居住项目,则为缺省项,总分可减4分;若为居住项目,该项拿满分一般较难满足,但其中厨具、灶具、五金等设备配置齐全该项容易拿2分。

9. 集成卫生间:该项拿满分一般较难满足,但其中洁柜、灶具、五金等设备配置齐全该项容易拿2分。

10. 干式工法:大部分项目,可考虑墙面采用干挂或薄贴工艺,可得1分。

11. 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大部分项目,可考虑建筑、结构、机电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实现各专业协调,满足预制构件生产、装配式施工的要求,争取得2分。

12. 穿插流水施工:对于30层以下的装配式建筑,该项为缺少项,总分可减3分;对于30层以上的项目,可考虑得分。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一、一般规定(一)本规则适用于评价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化程度。

(二)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计算和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地下室部分实施装配式建筑可参照单体建筑进行评分计算;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主楼(含塔楼投影范围内的裙房层)和建筑高度超过24m的裙房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计算和评价单元;4.单体建筑的架空层(包括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或仅有入户大堂和楼电梯间公共区域)、以及结构竖向构件转换率不小于10%的结构转换楼层,可不计入技术总评分计算范围;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除超高层建筑以外)和钢结构建筑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中对装配式建筑的基本要求。

(三)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计算包括基础评分项和技术清单选项,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分值不低于60分;2.装配式建筑基础评分项的标准化设计、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和机电工程、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各分项评价分值,以及技术清单选项总得分值应不低于表1中最低分值的要求。

(四)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满足第(三)条要求,可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2.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总分值为(60~69)分、(70~79)分、(80~89)分、90分及以上时,装配式建筑分别评价为基础级、A级、AA级、AAA级。

二、技术评分计算(一)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分值由基础评分项和技术清单选项得分综合计算得出。

基础评分项得分详见表1,技术清单选项得分详见附录。

(二)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应按下式计算:1.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分值计算:P=+2.装配式建筑基础评分项计算:=1+2+3+4−式中:P——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得分值;——基础评分项总得分值;——技术清单选项总得分值;1——标准化设计基础项技术实际得分值;2——主体结构工程基础项技术实际得分值;3——装修和机电工程基础项技术实际得分值;4——信息化和智能化基础项技术实际得分值;——各基础技术项扣减总分值。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发展,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住宅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建字〔2014〕19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不包括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

第三条奖励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3%,最多不超过5000平方米,奖励建筑面积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

奖励后的容积率不得超过《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规定的容积率上限。

第四条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为住宅的,不纳入预售范围,并按照我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计收地价。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和起始年期维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变。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报方案设计核查前,应当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提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申请并出具承诺函。

承诺严格按照我市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技术要求实施项目;未按照要求实施的,奖励建筑面积由相关单位以成本价收购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建设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及承诺函后,应当及时出具复函。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申报方案设计核查时,应当提供市住房建设部门的复函。

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注明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住宅项目建筑面积总和、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数量和比例。

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在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中确定奖励建筑面积的数量和比例,并注明该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须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技术认定。

技术认定未通过的,应当重新申报方案设计核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核查、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提出技术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书(须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盖章确认)、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混凝土结构解读)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混凝土结构解读)

课 程 内 容1 2一般规定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评分细则4案例分析01一般规定PART ONE三级标题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评分可参照执行。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主要由混凝土部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包括采用劲性钢-混凝土柱、劲性钢-混凝土梁的建筑 (现浇混凝土包钢 )。

劲性钢-混凝土柱劲性钢-混凝土梁预制凸窗预制阳台预制空调板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板预制剪力墙、柱免拆预制模板体系三级标题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 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 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主楼与裙房 注: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以标准层作为计算单元,单体建筑主楼范围内总评分满足50分即可,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水平和竖向)。

单体建筑组团 主楼(满足要求)裙房注:分缝各自为单体建筑,均需满足评分要求。

02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PART TWO。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一、一般规定(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评分可参照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4.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二、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一)技术评分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按照表1和表2分别进行技术评分,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的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技术总评分=(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100+加分项得分。

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最低分值标准化设计(5分)*户型标准化标准化户型应用比例≥80%,或单一户型比例≥60%2--构件标准化6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1~31主体结构工程(40分)竖向构件①35%≤竖向构件比例≤80%②5%≤竖向构件比例<35%,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①10~20②10~1520水平构件①70%≤水平构件比例≤80%②10%≤水平构件比例<70%,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①10~15②5~15装配化施工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外墙非砌筑、免抹灰80%≤外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5~85外墙与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共5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5~75装修和机电(30分)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66 *集成厨房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集成卫生间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8--干式工法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穿插流水施工按满足要求评分3--信息化应用(5分)BIM应用按建设各阶段BIM应用情况评分1~31信息化管理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1~2--注:(1)插值法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深圳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深圳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一、一般规定(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评分可参照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4.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二、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一)技术评分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按照表1和表2分别进行技术评分,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的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技术总评分=(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100+加分项得分。

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最低分值标准化设计(5分)*户型标准化标准化户型应用比例≥80%,或单一户型比例≥60%2 -- 构件标准化6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 1~3 1主体结构工程(40分)竖向构件①35%≤竖向构件比例≤80%②5%≤竖向构件比例<35%,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①10~20②10~15 20 水平构件①70%≤水平构件比例≤80%②10%≤水平构件比例<70%,非预制构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①10~15②5~15装配化施工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外墙非砌筑、免抹灰80%≤外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8 5 外墙与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共5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 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7 5装修和机电(30分)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 6 6 *集成厨房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集成卫生间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8 -- 干式工法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 -- *穿插流水施工按满足要求评分 3 --信息化应用(5分)BIM应用按建设各阶段BIM应用情况评分1~3 1 信息化管理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1~2 --注:(1)插值法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钢结构解读)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钢结构解读)
普通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集成模块化钢结构
Ø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外框采用钢结构,核心筒为混凝土结构、且采用装配式 模板工艺,非核心筒区域钢构件比例≥90%。
《规则》适用的钢结构
Ø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规则》适用的钢结构
01 Ø 全钢结构
《规则》适用的钢结构
02 Ø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02 钢结构评分规则
上翼缘焊接,下 翼缘、腹板螺
栓连接。
梁、柱全螺 栓连接得1分
上、下翼缘焊 接,腹板螺栓 连接。不得分
3.装配化施工(1~2分)
梁、柱全 螺栓连接
得1分
梁、柱全螺 栓连接得1分
梁、梁全螺栓连接得1分
钢结构评分表解析
1.外墙非砌筑、免抹灰(5~8分) 有最低分值要求:5
墙体(含外墙、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是指采用非砌筑墙 体,表面垂直度和平整度偏差不大于4mm/2m,不需要采用普通 砂浆找平。非砌筑墙体不包括混凝土砖、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 等块材隔墙以及二次浇筑的填充墙。
钢结构评分表解析
有最低分值要求:30
1.竖向构件(30\25分)
(1)竖向构件包括工厂制作钢柱、 钢支撑、屈曲约束支撑、钢板剪力 墙、钢板组合剪力墙、钢管混凝土 柱等,竖向构件可选择下列两种做 法之一得分: ①全部采用钢结构,得30分。
(2)非核心筒区域钢构件比例=非 核心筒区域钢构件数量÷非核心筒 竖向构件总数量×100%。
33
主体结构
工程 (40分)
竖向构件 水平构件
①全钢结构 ②核心筒为混凝土结构,且采 用装配式模板工艺,非核心筒 区域钢结构比例≥90%
60%≤水平构件比例≤80%
①30 ②25
5~8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一、一般规定
(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评分可参照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4.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二、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
(一)技术评分表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按照表1和表2分别进行技术评分,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的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技术总评分=(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100+加分项得分。

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最低
分值
标准化设计(5分)*户型标准化标准化户型应用比例≥80%,
或单一户型比例≥60% 2 -- 构件标准化6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 1~3 1
主体结构工程(40分)
竖向构件
①35%≤竖向构件比例≤80%
②5%≤竖向构件比例<35%,非预制构
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①10~
20
②10~
15 20 水平构件
①70%≤水平构件比例≤80%
②10%≤水平构件比例<70%,非预制构
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①10~
15②5~
15
装配化施工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
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外墙非砌筑、免
抹灰80%≤外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8 5 外墙与装饰、保
温隔热一体化共5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 内隔墙非砌筑、
免抹灰
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
100% 5~7 5
装修和机电(30分)
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 6 6 *集成厨房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集成卫生间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8 -- 干式工法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机电装修一体
化、管线分离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 -- *穿插流水施工按满足要求评分 3 --
信息化应用(5分)
BIM应用按建设各阶段BIM应用情况评分1~3 1 信息化管理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1~2 --
注:(1)插值法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表中带“*”项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可为缺少项,可扣减该技术项的最高得分,具体详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评分细则。

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最低分值
标准化设计(5分)*户型标准化
标准化户型应用比例≥80%,
或单一户型比例≥60%
2 -- 构件标准化5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 1~
3 1
主体结构工程(40分)
竖向构件
①全钢结构
②核心筒为混凝土结构、且采用装配式模
板工艺,非核心筒区域钢构件比例≥90%
①30
②25 30 水平构件60%≤水平构件比例≤80% 5~8
装配化施工共2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2 --
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外墙非砌筑、免
抹灰
80%≤外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8 5 外墙与装饰、保
温隔热一体化
50%≤外墙与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比例
≤80%
2~5 -- 内隔墙非砌筑、
免抹灰
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7 5
装修和机电(30分)
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 6 6 *集成厨房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集成卫生间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8 -- 干式工法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机电装修一体
化、管线分离
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 -- *穿插流水施工按满足要求评分 3 --
信息化应用(5分)
BIM应用按建设各阶段BIM应用情况评分1~3 1 信息化管理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1~2 --
注:(1)插值法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表中带“*”项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可为缺少项,可扣减该技术项的最高得分,详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评分细则。

(二)基本要求
1.标准化设计的比例计算
户型标准化、构件标准化的比例计算,以项目中同一建筑类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全部单体建筑作为计算总量。

2.主体结构工程、围护墙和内隔墙等的比例计算
(1)当单体建筑主楼可划分标准层时,以标准层作为计算单元,计算比例为所有标准层的算术平均值。

(2)当单体建筑主楼无法划分标准层时,以单体建筑整体作为计算单元。

3.对于非比例计算评分的技术项,单体建筑整体应满足相关条款的具体技术要求才可得相应分数,累计得分不超过单项的最高分。

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评分细则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主要由混凝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