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行业监督 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 业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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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1.1 为什么要做三同时
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存 在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
1.2.1 职业病防治法的变化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 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修改)
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新
增)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职业健康,国家要求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办理工作。
那么,在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具体介绍:1.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概念和意义2.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内容和标准3.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办理流程4.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管和管理5.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效益和建议1.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概念和意义职业卫生三同时,又叫“职业病防治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生产、经营及其他相关活动时,同时开展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评价和职业病防治设计的工作。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意义在于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流行。
2.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内容和标准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评价和职业病防治设计三个方面。
其中,职业卫生监测是指对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险因素的监测和评价,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职业卫生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型、强度和分布等,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职业病防治设计则是针对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面。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具有行业或地域代表性的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标准。
企业标准则是特指企业自行制定的,有针对性的标准。
3.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办理流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七个环节:3.1 初审资料准备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提交的有关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施工图、工艺流程、物质安全数据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征、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等过程。
如果初审资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职业病防治机构将会提出整改要求。
3.2 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职业病危害评价三个步骤。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宏伟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及上级安监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
二、内容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
流程简述: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预评价报告应在项目审批前向宏伟区安监局申请审核或备案。
(需提交材料见附一)
(2)预评价报告结论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单位要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审查申请。
(需提交材料见附二)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结论为轻微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备案申请,评价结论为一般或严重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需提交材料见附三)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环保三同时办理流程

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环保三同时办理依据和流程若建设项目通过政府相关的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工作拟按以下步骤组织开展:(一)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法律法规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1.安全预评价工作开展依据:《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工作措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开展依据:《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工作措施:在项目初步设计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并提交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上报安监局审查,取得审批意见。
3、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依据:《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工作措施: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项目试运行完成后(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注:安全预评价单位与安全验收评价单位不能为同一家)。
建设项目EHS三同时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EHS “三同时”管理程序1.目的为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转移项目以及设备购置和安装(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危害,保证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公司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3.定义“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保、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
4.规范性引用文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4.6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4.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4.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草案)4.11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4.1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4.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5.职责5.1建设项目承担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协调完成公司内部的项目建设决策,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定的要求获得公司同意项目投资的法律文件。
负责确保建设项目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2政务公关部:负责协助项目前期的政府投资审批手续。
5.3EHS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归口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安全卫生评价;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与安全卫生申报及竣工验收管理。
5.4工程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工艺可行性评估及建设过程承包商管理。
5.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设项目投产人员的培训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职业卫生(职业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个预防:预防、控制和消除三个阶段:预评价、施工设计、竣工验收三种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一、预评价(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备案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出具备案通知书。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审核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同意的予以批复,并填写“三同时”审查表。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审核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同意的予以批复,并填写“三同时”审查表二、施工设计(一)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②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专篇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设计专篇。
③组织专家会同设计单位对专篇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完善设计专篇。
职业卫生三同时流程

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预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备案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出具备案通知书。
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审核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同意的予以批复,并填写“三同时”审查表(附件11)。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完善预评价报告④向安监局提出预评价审核申请安监局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做出是否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同意的予以批复,并填写“三同时”审查表(附件11)。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②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专篇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设计专篇。
③组织专家会同设计单位对专篇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完善设计专篇。
④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①委托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②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专篇进行内审,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设计专篇。
③组织专家会同设计单位对专篇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完善设计专篇。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引言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是一个国家重视的问题,也是企业必须考虑、必须实施的管理方案之一。
其中,“三同时”就是指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三方面,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同时实施,相互协调,协同发挥作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一、生产安全方面的“三同时”管理1.1 生产设施和消防设施建设的“三同时”管理企业应将生产设施和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三同时”管理范围。
具体做法如下: * 设备使用前按照规定进行试运转、检查和调试,并确保工艺合理,安全可靠; * 与设备、生产工艺及工人的职业卫生作业环境保护等因素相协调,选择和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标准的设备、材料和化学药品等; * 消防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和仓库等重要场所配备标志清晰、材质良好、装置齐全和易于操作、使用的消防设施。
1.2 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三同时”管理企业应将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三同时”管理范围。
具体做法如下: * 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了解防灾减灾知识及操作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 应明确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期限和相关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
二、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管理2.1 工作场所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三同时”管理企业应将工作场所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纳入“三同时”管理范围。
具体做法如下: * 应配备环境卫生设施,定期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清理和消毒,制定工作场所晨检制度,并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 应组织工作场所空气质量检测,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管理,规定个人防护用品和装备的配备质量标准; * 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监测规范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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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工作。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受理范围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的企业。
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
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审查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预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
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需提报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一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组织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内审,填写《建设单位内审意见表》,并将意见反馈给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修正;
建设单位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表》;
技术服务机构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完成评审和报告书内容确认后,预评价报告按分级规定,在项目审批前向区安监局申请审核或备案(需提交材料见上条规定)。
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或审核意见书。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