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的政治解放观和人的解放观
马克思关于人的_解放_理论的批判本性_读_论犹太人问题_引发的思考

动的重要成就就是通过摧毁封建等级制 《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马克思进一步指
度和消灭政治特权,来消除人“抽屉般”分 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
类的等级状况,使人在政治上处于平等的 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
地位,并使政治国家成为公共事务的领 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
2009·4 理 论 与 改 革
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 的批判本性
———读《论犹太人问题》引发的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 北京 100872)
■ 陈宇宙 ■ 胡 帆
【摘 要】 解放不是理性的激情,而是激情的理性,是一种历史活动,而非思想活动。在《论 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肯定了政治解放的进步意义,同时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正是通过对政 治解放的批判,马克思得出了必须从政治解放进展到人类解放的结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导言》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克服市民社会、实现人类解放的使命赋予无产阶级。这一使命在《法兰 西内战》中被界划为“社会解放”。但社会解放还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而只是无产阶级在经济上 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是对政治解放的辩证否定性环节。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是一 种辩证否定的批判性话语,呈现为辩证否定的动态结构性过程,人类解放也并不是人的“解放” 的最后形式。
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 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 他 在 《德 法 年 鉴》 上 发 表 的 第 二 篇 文
避免的,因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 治”。[3]
章——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主
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
题。在《导言》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克服市
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社会解放必然会在扬 弃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造就的资产阶级 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的基础上,形成自 己一整套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则。
从《论犹太人问题》看马克思对政治解放的批判100字

从《论犹太人问题》看马克思对政治解放的批判100字从《论犹太人问题》看马克思对政治解放的批判1关于政治解放人的政治解放这一问题,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是最具代表性的问题之一。
鲍威尔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彻底废除,因而只要犹太人与其他人都放弃宗教,他们就能因成为公民而得到解放。
马克思认为这种观点是既片面又自相矛盾的,“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供的条件只能表明他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混为一谈。
”[1]什么是政治解放呢?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首先是指国家从宗教中走出来。
他说:“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一般宗教信徒的政治解放,是国家从犹太教、基督教和一般宗教中解放出来,当国家从国教中解放出来,就是说,当国家作为一个国家,不信奉任何宗教,确切的说,信奉作为国家的自身时,国家才以自己的形式,以自己本质所固有的方式,作为一个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2]。
不难看出,马克思在批判鲍威尔在犹太人解放问题上的观点时,尖锐的指出其错误在于混淆了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问题,这导致鲍威尔在对犹太人问题的批判有其局限性。
与此同时,在指出鲍威尔的错误之后,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政治解放实际上只是使国家从宗教中走出来,摆脱宗教的束缚,以自己本质所固有的方式,作为一个完全的政治国家而存在。
而对人来说,政治解放不是人类的解放,因此是不彻底的,有其局限性。
2政治解放的中介、途径及其局限性 2.1 人实现政治本文由网收集整理解放的中介。
人要实现自身的解放,要通过国家这一中介。
因此,是用间接的方法在政治上得到解放。
正如基督徒在天国是平等的,而在尘世不平等一样,作为单个的人,在政治世界的天国中是平等的,而在社会的尘世存在中却是不平等的。
读马克思《论犹太人的问题》有感

读马克思《论犹太人的问题》有感作者:董朝晖来源:《速读·下旬》2019年第01期摘要:本文以马克思《论犹太人的问题》为探究对象,对鲍威尔的观点和马克思对鲍威尔的批判进行了总结概括,对马克思论证中的合理性表示肯定,并对其论证的局限性进行探讨。
马克思在犹太人解放问题上突破了鲍威尔有关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关系的论证,提出了二者在实质上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同时,马克思的对犹太人及其本质的认识仍不够全面,仅仅是对掌握大量资本的犹太资本家进行了批判,忽略了犹太民族中也存在小手工业者、无产阶级等其他力量,因此他在论证过程中对犹太人本质的论证是较为偏激的。
另外,马克思虽然提出了政教分离的政治构想,但并未提及实现途径。
文章通过对马克思论证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行探讨,得出要合理运用思想家观点的结论。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观点布鲁诺·鲍威尔是德国哲学家,是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之一。
他于1843年发表了《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主要观点为,犹太人若要解放自己,就必须先放弃犹太教,在基督教国家中是永远无法获得解放的。
犹太人获得解放的唯一方式就是国家废除宗教信仰,消除基督徒和犹太人的信仰差别,这样才能使犹太人获得解放。
马克思对鲍威尔的观点进行了批驳。
他认为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不可以混为一谈,犹太人在不放弃信仰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获得解放。
在允许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中,政治解放也可以实现。
另外,马克思还探讨了犹太人的本质,认为犹太人只有摆脱其狭隘性,才能获得解放。
1鲍威尔的观点鲍威尔认为,犹太人与基督徒之间的对立最鲜明的表现是宗教对立。
“你们的宗教是国教的死敌”,信仰不同是导致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差别和冲突的最主要原因。
鲍威尔认为,如果基督教国家同意解放犹太人,那么基督教国家就必须放弃偏见,但犹太人并没有权力要求基督教放弃宗教偏见,就像基督教国家不能使犹太人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一样。
他认为,基督教国家和犹太人的冲突是不能化解的,因为二者是相伴而成的,如果一方得不到解放,那么另一方也无法得到解放。
《共产党宣言》和《论犹太人问题》中人类解放思想探析

《共产党宣言》和《论犹太人问题》中人类解放思想探析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来者一直致力于实现人类解放,这是他们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他们的终极理想。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探讨了人类解放的三个前提,即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经济解放,阐述了有关人类解放的主要内容。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解放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他也将毕生精力投身于人类解放。
在《共产党宣言》中,他着力提出了实现人类解放的社会革命的道路和策略。
标签:论犹太人问题;共产党宣言;解放“人类解放”的思想是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类社会走向高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条道路。
马克思人类解放的观点可以概括为,在私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中,无产阶级必须要掌握实权,推翻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消灭国家概念,使全人类处于共同体中,获得全人类的解放。
《论犹太人问题》集中阐述了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的关系,《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科学地将前者的关系具体化,让全世界人民在获得解放的路上又踏出了坚实地一步。
一、两个文本产生的背景不论是《共产党宣言》还是《论犹太人问题》,两篇文章都较多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的理论。
两篇文章写作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他们都是针对当时具体的社会现实问题,为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方向。
两篇文章特殊的社会背景是在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重要环节,只有深入了解文章产生的条件,才能更好地把握马克思有关人类解放思想理论的精髓。
1.《论犹太人问题》产生的背景19世纪40年代,西欧相继发生产业革命,形成了以机器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德国亦是如此。
工厂制度使得社会上农民不断破产,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造就了大批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身处水深火热的环境,成为当时欧洲社会的普遍现象。
在政治上,西欧资产阶级革命初步取得胜利,但是受到教会的牵制,资产阶级的统治极不稳定。
资产阶级为了巩固自身的发展,强调“自由”“人权”,与此同时,无产阶级也开始关注自身命运,要求取得像人一样生活的权利。
从《论犹太人问题》看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

从《论犹太人问题》看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混淆宗教问题与政治解放的关系,以及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把政治权利问题归结为单纯的宗教问题的错误观点。
立足于人类解放的高度,提出政治解放的两个层次;分析了金钱崇拜的问题,提出变革市民社会。
论犹太人问题政治解放人类解放金钱崇拜犹太人问题在欧洲是一个古老的话题。
1842年,普鲁士政府颁布的一项关于犹太人的法令,引起德国新闻界的激烈讨论,青年黑格尔派的代表鲍威尔就此发表了《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而马克思也积极参与到这一辩论之中,并作出了有价值的理论思考,《论犹太人问题》就是马克思针对他这两篇文章而展开的论战性著作。
在文中,马克思梳理了德国复杂的现实问题,批判了鲍威尔混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观点,并澄清理论困惑,提出了自己关于人类解放的观点。
一、政治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经商活动使得德国的犹太人在经济上比较富有,但是在政治上他们却饱受基督教国家的排斥,处于无权地位,犹太人为了争得自身的政治权利不断地进行反抗。
文章第一部分的第一句话“德国的犹太人渴望解放。
他们渴望什么样的解放?公民的解放,政治解放。
”便点出了当时犹太人的愿望。
“如果犹太人想从基督教国家解放出来,他就要求基督教国家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
而他,犹太人,会放弃自己的宗教偏见吗?就是说,他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放弃宗教呢?”鲍威尔认为,犹太人要获得解放,首先要克服自己民族的狭隘性,即放弃犹太教。
“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最顽固的对立形式是宗教对立。
怎样消除对立?使它不能成立。
怎样才能使宗教对立不能成立?废除宗教” 鲍威尔认为,犹太人问题也就是解放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废除宗教。
把犹太人的解放路径停留在彻底消灭所有宗教上,让犹太人从自己的宗教中解放出来,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正如马克思所说,问题的提出就包含了对问题的回答。
“指的是哪一类解放?”“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
从共和主义到社会主义——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新解

2014年第3期(总第134期)/五月号现代哲学MODERNPHILOSOPHYNo 32014/GeneralNo 134/May从共和主义到社会主义———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新解朱学平【摘要】在马克思早期政治思想发展过程中,《论犹太人问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文本。
由于学界对布鲁诺·鲍威尔和马克思早期政治思想的了解不多,从而对两人围绕犹太人问题而发生的这场政治哲学争论茫然无知。
本文在揭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的共和主义和马克思在写作《论犹太人问题》之前的政治思想发展的基础上,对《论犹太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指出该文实际上是马克思对当时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领袖的青年黑格尔派所主张的共和主义的一个深刻批判,其目的是彰显共和主义政治之不足,以将青年黑格尔派的发展引向新兴的社会主义的道路。
【关键词】政治解放;人的解放;共和主义;社会主义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4)03-0001-13 在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的发展中,批判亦师亦友的布鲁诺·鲍威尔的《论犹太人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这篇早期名文中,马克思第一次公开、明确地提出了人的解放和政治解放之间的根本区分,指出政治解放不是人的真正的全面解放,从而使自己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超出政治解放的视域,实现了从政治批判向社会批判的重大转向。
对于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之间关系的研究,向为国内外学界的冷门。
对马克思与鲍威尔之间思想关系的研究就更是如此。
这一方面的专著,最重要的仍为兹维·罗森的《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可惜他根本就没有触及马克思对鲍威尔的《犹太人问题》的批判。
①近年来英美学界较为深入地探讨这一问题的是牛津大学的戴维·利奥波德教授,他在其《青年马克思》一书中花了80多页的篇幅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出发来讨论鲍威尔的《犹太人问题》以及马克思对鲍威尔的批判。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共产主义思想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共产主义思想马克思在写《论犹太人问题》时还处在持费尔巴哈观点的时期,使用了人类解放这个概念,他从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上说明了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关系,提出了革命的条件和可能性,但他这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创建新社会所需要的历史和社会经济的前提,因而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标签: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为批判鲍威尔的《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而写的。
鲍威尔的这两篇文章,都是从抽象的宗教观点来谈犹太人的解放问题的。
他把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混淆起来,把人为解放视为政治解放的前提。
马克思不同意鲍威尔的上述观点,于是便写了《论犹太人问题》。
在写这篇文章时,马克思是从费尔巴哈的观点出发的。
费尔巴哈对宗教批判的结论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
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或再度丧失了自己的本质的人的自我异化的产物。
马克思说:“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
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人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
”[1]p452所以对宗教的批判结束之后,就必须过渡到对国家、社会的批判。
“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1]p452根据马克思当时的理解,现代国家即民主制国家,是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领域,而市民社会则纯属私人利益的领域,是彻底实现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生存是最终目的,而人的活动、劳动等等则不过是手段而已。
在现代国家制度中,民主制体现了最进步的原则。
他说:“民主制是国家制度一切形式的猜破了的哑谜。
在这里,国家制度不仅就其本质说来是自在的,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说来也日益趋向于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确定为人民自己的事情。
读《论犹太人问题》

读《论犹太人问题》读马克思的著作实在不容易,首先是里边有很多例子和文献的引用,包含了各方面的知识;其次是要了解他的写作背景才能更准确地理解文章的意思;最后就是文章逻辑性很强,所以读起来很费劲,稍不留神就理解不了了。
不过我最后还是读下来了,只是理解得还不深,以下只是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主要批驳了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书中对犹太人解放问题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第一部分,对于犹太人解放问题,鲍威尔以貌似中立的态度将其归结为是纯粹的宗教问题,认为一切人、包括犹太人只有放弃宗教信仰才能获得政治解放,力图使犹太人的现实权利主张虚无化。
其主要论点在于:1、全德国的人都没有得到政治解放,还不自由,那么犹太人关心自己的解放就是利己主义,而如果犹太人不关心德国人的解放,那德国人也不必关心犹太人的解放;2、犹太人有犹太教的特权,如果不放弃,就不能享有与基督徒平等的权利;由此他得出结论,只要国家是基督教国家,犹太人是犹太人,那么这两者中的一方就不可能解放另一方,另一方也不可能得到解放(这可以类比到只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在,资本家还是资本家,工人还是工人,那么两者就既不能解放别人,也不能被别人解放的逻辑)。
于是他得出了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方法,那就是废除宗教,从而消灭宗教国家,从而消灭由宗教对立引起的政治压迫,每个人都获得了解放,那么犹太人也就获得了解放。
我们可以看到,鲍威尔的这些论述都源自于他认为两者的问题本质上是宗教对立问题。
而马克思则对此提出反驳,认为鲍威尔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的错误在于把基督教国家当成了唯一的国家而没有对其进行批判。
实际上犹太人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述(这也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思想的体现)。
在很多国家,宗教成了不完善的政治,被当成一种手段;而只有在实行共和制的北美各州,我们才能看到犹太人问题的本质面貌,那就是世俗问题(我觉得就是社会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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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的政治解放观和人的解放观【摘要】《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深刻批判了布鲁诺·鲍威尔对犹太人获得解放问题的看法。
马克思一方面高度赞赏鲍威尔的文章,认为“他把这一切都做得大胆、尖锐、机智、透彻,而且文笔贴切、洗练和雄健有力”;另一方面,也针对其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和论证。
在这一过程中阐述了他自己的政治解放观和人的解放观。
【关键词】:论犹太人问题政治解放人的解放布鲁诺·鲍威尔在1843年出版的《犹太人问题》,以及在1843年6月发表的《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中阐述了他对犹太人获得解放问题的看法,在他看来犹太人的解放问题纯粹就是一个宗教问题,混淆了“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界限,由此引起了马克思对他的批判。
《论犹太人问题》于1844年初在《德法年鉴》上发表,对什么是“政治解放”这一问题,马克思在批驳鲍威尔有关人的宗教解放观点的基础上鲜明地指出,人的解放,不论是宗教解放,还是公民解放,不论是犹太人解放,还是德国人解放,都与国家有直接的关系,实质性的解放就是政治解放,而最终的解放是人类的共同解放。
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并不单纯是一个宗教问题。
犹太人问题是德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问题。
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是德国一个少数民族,大部分是商业资本家和高利贷者,日益形成一个有经济实力的社会阶层,他们受到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德意志国家的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
而犹太人要求与基督徒享有同等的权利,要求宗教平等﹑族平等和政治平等。
这种要求与日俱增,愈演愈烈,成为德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犹太人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的矛盾。
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在当时社会是具有很大实际意义的。
鲍威尔一方面把宗教问题归结为政治问题,认为宗教解放只能通过政治解放才能实现,另一方面又混淆了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界限,认为政治解放既是宗教解放,也是人类解放。
第一篇章鲍威尔认为犹太人被排斥在基督教社会之外是由犹太教的宗教狭隘性造成的,犹太人就是利己主义者,自私自利。
既然犹太人不关心德国人的解放,那么德国人也就不必关心犹太人的解放。
鲍威尔指出:只要国家是基督教国家,犹太人是犹太人,那么两者都无法得到解放。
他认为,人要获得解放首先要成为公民,而人要成为公民就要放弃宗教;同时,要通过国家从法律上宣布废除宗教,让国家也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人自身的解放才会实现,因为,以宗教为前提的国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在鲍威尔看来,犹太人的解放同全部德国人的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一样,只有通过废除宗教才能实现,这既包括废除基督教,也包括废除犹太教。
如果犹太人不改变这种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不论在哪都会受到歧视。
只要犹太人与其他人都放弃宗教,他们就能成为公民而得到解放,因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解除。
马克思认为,此观点既片面又自相矛盾。
鲍威尔只是在探讨谁是解放者,谁应该得到解放。
始终是在宗教(主要是基督教)与国家的关系上阐述政治解放的问题。
而马克思认为更为重要的是解放的性质和条件,而非解放的主体。
他认为犹太人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应该有不一样的表述。
鲍威尔“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供的条件只能肤浅地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混为一谈”。
马克思认为,“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
”马克思通过对法国、德国和北美三国有关犹太人问题的考察,特别是通过对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美国进行考察,发现“甚至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不仅仅存在,而且是生气勃勃的、富有生命力的存在,那么这就证明,宗教的存在和国家的完成是不矛盾的。
”可见,政治解放后,宗教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所发展,通过事实证明,犹太人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现实问题,并非一个纯粹的宗教问题。
对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依赖于犹太人所处的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现象和关系,而不只是依赖于宗教解放;犹太人获得政治解放的最大障碍在于德国的现实,而不仅仅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分歧本身。
为了进一步说明政治解放并不排斥宗教信仰自由,马克思列举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宾夕法尼亚宪法》和《新罕布什尔宪法》等相关内容,并明确指出信仰的特权是普遍的人权,因为“这些权力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而公民权利,如上所述,决不以毫无异议地和实际地废除宗教为前提,因此也不以废除犹太教为前提。
”可见,宗教信仰和政治解放之间并不排斥,宗教解放也不是政治解放的根本前提,相反,宗教信仰自由作为普遍人权的一种,其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正是政治解放所带来的众多成果之一。
马克思认为,“人分为公人和私人,宗教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转移”,就是政治解放的完成。
依照马克思的观点,政治解放带来的后果之一是带来了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分立、公人与私人的分立,人的本质二分化。
国家代表的是人的普遍性,即公人;市民社会代表的是人的特殊性,即私人。
把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只是意味着宗教由公人的事情(共同体的共同事务)变成了私人的事情。
人的生活本身是分裂的:人在市民社会中过着私人生活,在政治国家中则过着公人生活。
公由私决定,却又不依赖于私,反而使私受到限制,这导致了“政治国家的成员信奉宗教”。
宗教成为人们生活苦难与无助的衍生品,成为人们的精神寄托。
这是宗教无法被消除的根源。
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消灭了公和私的对立,人的存在才能进入一种新的状态:人的状态。
这里有一段马克思的名言:“在我们看来,宗教已经不是世俗局限性的原因,而只是它的现象。
因此,我们用自由公民的世俗约束来说明他们的宗教约束。
我们并不宣称:他们必须消除他们的宗教局限性,才能消除他们的世俗限制。
我们宣称:他们一旦消除了世俗限制,就能消除他们的宗教局限性。
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
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
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迷信来说明历史,而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
在我们看来,政治解放对宗教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了政治解放对人类解放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在文中从国家的角度研究宗教局限性与世俗局限性的关系。
他指出,从基督教国家到民主制国家,表现的是宗教这一虚幻的人性从国家这种普遍生活、共同生活到市民社会这种特殊生活、私人生活的转移过程。
为什么在市民社会中仍然需要宗教呢?因为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使得市民社会并没有提供一种真正的人性、真正的普遍生活和共同生活,因而对真正的人性、对真正的普遍生活和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能到宗教中去获得满足。
“摆脱了宗教的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地摆脱了宗教的解放,因为政治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的人的解放方式。
”“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是现实的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可见,把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意味着把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恰恰相反,当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在政治上获得平等地位的时候,这只是使宗教信仰由国家的事务变成了私人的事务。
“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人的实际的宗教笃诚,也不力求消灭这种笃诚。
”人本身仍然受到宗教的束缚。
只不过,宗教信仰原来是不自由的,现在变成自由的了。
所以,只有政治解放还不够,人类应最终走向共同解放。
而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不能等同的,政治解放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社会集团即资产阶级的解放,它要求废除国教,承认信仰自由,取消财产资格对选举权与被选权的限制等等,这虽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但也是有其局限性的,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
”马克思在文中也研究了人的权利或“人权”的两个方面: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或公民权与狭义的“人权”。
马克思根据法国宪法和美国部分州宪法的规定指出,政治权利意义上的人权,包括信仰自由权、自由权、财产权、平等权、安全权。
马克思通过分析阐明了,这些权利实际上带来了人的利己主义,把自己“同他人以及同共同体分隔开来”。
资本主义的社会就是市民社会,这里,将人与人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
资本主义社会下的人权就是“构成他的生活内容的那些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的不可阻挡的运动”,就是从共同体中摆脱出来的所谓的单个人的“自由”,“因此,人没有摆脱宗教,他取得了信仰宗教的自由。
他没有摆脱财产。
他取得了占有财产的自由。
他没有摆脱行业的利己主义,他取得了行业的自由”。
自由就是不受约束地干自己想干的事。
这样,他人就有可能限制自身的自由发展。
这就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对立,这种制度下产生的人性必然带有利己主义,是对人类自身的异化。
因此,人类解放是从市民社会中解放出来,也就是把作为市民的人解放为作为人的人,把利己主义的个人变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个人。
马克思提出了彻底的关系归还方式:人类解放,号召人们“为反对人类自我异化的极端实际表现而奋斗。
”第二篇章在本文的第二部分,马克思主要分析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指出在市民社会中,犹太教的精神就是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
我们清楚的看到,犹太人已经成为商人、利己主义者。
这使得政治上不占统治地位的犹太人,在经济上却成为主宰。
在市民社会中,政治是金钱的奴隶,一切东西都没有金钱重要,宗教中人们信奉的神实际上就是金钱。
以此看来,整个市民社会都普遍具有犹太精神。
由此我们看到了犹太教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近亲关系,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有“犹太性”的。
“基督教起源于犹太教,又还原于犹太教。
”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区别,就类似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别。
马克思要求改造市民社会,把它变为人类社会。
在犹太人问题上,犹太人的解放就表现为“从做生意和金钱中解放出来”。
在这一部分,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把犹太人问题引人了社会历史领域,他用“还原”的方式将宗教问题还原成政治问题,再还原成市民社会问题,最后还原成利己主义的人的问题,将犹太人的解放还原成人类共同的解放。
犹太人问题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问题,那么解决犹太人问题,就要消灭了市民社会的狭隘本性,“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可见,市民社会的人的解放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
参考书目:[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