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暴力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暴力现象逐渐凸显出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网络暴力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而且还会对社会秩序和民族风格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地遏制网络暴力现象,我们必须深入了解网络暴力的成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本文将就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一、成因分析1. 匿名性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人们可以在不暴露自己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进行攻击和侮辱行为。
因为无需为自己的言行负责,造成了许多人的恶意攻击。
在匿名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任意发表言论,而不必担心被追责,这导致了网络暴力现象的泛滥。
2. 社交平台的境域模糊现今的社交平台使得人们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但是在这种自由的空间内,往往容易产生一种“失控”的情感。
一些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具有暴力倾向的言论或者影像,这种行为很容易引起其他人的跟风模仿,从而形成一种社交舆论的导向。
3. 群体性的暴力在网络上,由于人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一且清晰的,一些网络上的暴力和攻击行为导致了一种群体效应的产生。
即使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正常的人,但是当他来到网络上,面对一些民意,为了迎合舆论的口味,而做出了一些极端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引发大规模的暴力行为。
4. 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依赖在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离不开网络。
网络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网络基础设施的。
网络暴力经常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一旦关闭网络,那么网络暴力的传播就无法继续,所以网络暴力是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一种依赖性反映。
人们在网络上暴力行为的出现,也往往是由于对网络的严重依赖性,所以在对网络暴力进行有效防范的时候,也需要认真思考对网络的重要性和依赖性问题。
二、对策研究1. 加强网络伦理和法律意识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离不开人们的良好品德和法律意识。
只有从根本上加强网络伦理和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地遏制网络暴力现象的蔓延。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网络监管工作,严厉惩处发起网络暴力的行为。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辱骂、恶意批评、人身攻击等行为。
它具有隐蔽性、传播广、伤害大的特点,给社会秩序、个人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也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应对。
网络匿名性是网络暴力的主要源头之一。
在网络上,人们往往使用匿名账号发泄自己的情绪,甚至违法犯罪。
因为网络上的隐蔽性,造成了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使得一些人故意通过网络暴力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攻击他人。
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也和网络文化的倾向有关。
网络上流行着一种冷漠、攻击性的文化氛围,一部分年轻人受到影响,认为网络上可以为所欲为,可以任意攻击他人。
自以为是的价值观念、标榜自由的网络言论,都是造成网络暴力的成因。
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还包括网络监管不力。
在网络空间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缺乏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惩罚力度。
一些网络平台追求点击量,对网络暴力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甚至提供了传播暴力信息的平台。
针对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应对。
加强网络管理。
鼓励网络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删除恶意信息,加大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立起有效的举报机制,让用户可以方便地举报恶意行为,并对举报者进行保护。
加强网络教育。
作为时代的新媒体,网络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学校和家长应该对学生进行网络教育,普及网络道德和网络安全知识,让他们了解网络暴力的危害性。
也要教育学生正确应对网络暴力的方法,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网络社交,传递正能量。
加强联合治理。
网络暴力的危害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需要政府、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形成网络暴力联合治理的合力。
政府部门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促使它们担起社会责任。
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主要源于网络匿名性、网络文化的倾向和网络监管不力。
为了应对这种现象,我们需要加强网络管理,加强网络教育,以及加强联合治理,才能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网络暴力是指利用网络平台对他人进行辱骂、谩骂、恐吓、恶意攻击等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网络暴力不仅伤害了受害人的感情和尊严,也助长了社会的暴力氛围,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暴力的成因以及对策。
1. 因为匿名性导致的言论“放纵”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用户的行为是难以追踪的。
因此,很多人在网络上获得了匿名性,也就是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的言论自由。
这让一些人产生了“我可以说任何话”的错觉,导致一些言辞过激、攻击性极强的言论得以流传。
2. 因为缺乏网络素养导致的言行不当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良好的网络素养。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或者不能正确理解别人的言论,没有懂得网络关怀的态度,导致误解、矛盾不断。
3. 因为个人心理问题导致的攻击倾向网络暴力往往与人际关系有关,有一些人出于不当的动机对别人进行攻击,从而达到主观上的满足感。
这些人通常存在心理上的问题,比如缺乏安全感、容易嫉妒、个人自尊心过强等。
1. 加强法律制约力度对于网络暴力行为,国家应该加强相关法律制约力度,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网络环境。
通过明确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条款,如《互联网安全法》中的网络言论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有效地杜绝网络暴力现象的发生。
2. 提高网络教育水平网络素养是综合素质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应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不仅要提高青少年的网络素养,还要加强对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防止他们对网络言行的负面影响。
同时,加强网络关怀意识,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问题是网络暴力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人们的情商和人际交往能力。
针对网络暴力受害者提供专业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防止发生悲剧事件。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并非无解的困境,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相关法律制约力度,提高网络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就能够有效预防和治理网络暴力现象,为构建和谐、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打下基础。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与此网络暴力现象也逐渐凸显出来。
网络暴力不仅伤害了受害者的心灵,也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深入研究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网络暴力的成因分析、对受害者的影响、以及对网络暴力的有效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网络暴力的成因1. 匿名性的特点互联网具有一定的匿名性,用户可以在不透露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发布言论。
这种匿名性无疑为网络暴力的发生提供了便利。
一些人会趁机发布攻击性言论,而受害者无法追溯到肇事者身份,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社交媒体的助力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交流变得更加便捷。
一些人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网络暴力行为,通过造谣、恶意攻击等手段伤害他人。
而这些网络暴力行为也往往会在社交媒体上迅速扩散,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3.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人们在其中可以随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
一些人在网络上的行为却缺乏对现实社会的责任感和约束力,导致其言行过激,对他人造成伤害。
4. 个体心理因素一些个体的心理素质较差,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心,容易产生攻击性言论和行为。
一些个体也存在心理扭曲,通过网络暴力来寻求自我满足。
二、对受害者的影响网络暴力对受害者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会引起心理上的创伤,还可能对个体的行为和生活产生消极影响。
1. 心理创伤受到网络暴力攻击的人们常常会陷入情绪困扰中,产生焦虑、抑郁甚至自卑情绪。
长期的心理创伤可能导致受害者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2. 社会影响受到网络暴力攻击的个体在社交媒体上可能会受到排斥和孤立,甚至会影响到其在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系。
一些受害者由于无法承受网络暴力的打击,甚至可能会选择逃避现实,甚至走上不归路。
3. 行为反应部分受害者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网络暴力,形成恶性循环。
他们可能会采取报复手段,以暴制暴,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

浅析网络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1. 引言1.1 网络暴力的定义网络暴力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恶意攻击和施压行为,其中包括言语侮辱、人身攻击、造谣传谣、恶意扩散、恐吓威胁等各种形式。
网络暴力的不良影响往往不仅局限于个人生活,还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暴力现象逐渐凸显,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网络暴力的定义不仅包括针对个人的攻击,还包括对特定群体或组织的恶意打压和谩骂。
在网络空间中,匿名性和传播速度的特点使得网络暴力行为更加猖獗和恶劣。
受害者往往难以追究施暴者的责任,而施暴者却可以轻易地隐藏在虚假的身份背后,不受法律制约地进行攻击。
网络暴力的范围和危害性日益扩大,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警惕。
对于个人来说,遭受网络暴力可能导致心理健康问题,对社会来说,网络暴力可能破坏社会和谐,影响公共秩序。
加强对网络暴力的防范与治理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1.2 网络暴力的危害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环境下,通过言论、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羞辱、威胁或侵犯的行为。
网络暴力的危害十分严重,首先是对个人的伤害。
受害者可能因为网络暴力遭受到严重的精神压力,导致情绪失控、严重的抑郁症甚至自杀。
网络暴力会破坏社会稳定。
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造谣传谣造成社会恐慌,甚至会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安定。
网络暴力也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降低社会道德水平,使人陷入一种以攻击他人为乐的不良心态,导致社会风气败坏。
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2. 正文2.1 网络暴力的成因网络暴力的成因非常复杂,主要包括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
心理因素是网络暴力的重要成因之一。
一些网民在网络上攻击他人时,可能是因为自身存在自卑、嫉妒、愤怒等负面情绪,通过对他人的攻击来转移自己的情绪。
一些人可能对权力、匿名性产生滥用,觉得网络是一个可以无罚的空间,从而肆意进行网络暴力行为。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暴力是指使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恶意攻击、威胁、侮辱等行为的现象。
它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全球性和即时性等特点。
下面将探讨网络暴力的成因以及对策。
网络暴力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匿名性:互联网提供了用户匿名的环境,这使得一些人故意利用匿名身份进行网络暴力行为,因为他们不用承担后果和责任。
2. 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脱节:在虚拟世界中,人们更容易忽视对方的真实感受,缺乏面对面交流的直接反馈,并且很容易对他人作出恶意攻击。
3. 群体效应:互联网提供了一个虚拟社交平台,使得网络暴力在一些社交圈子中蔓延,团伙甚至团体攻击受害者的现象屡见不鲜。
4. 心理因素:一些网络暴力行为者可能具有心理问题,比如缺乏自信、自尊心低等,他们通过网络暴力来获得满足感或者痛快感。
1. 完善法律和制度:加强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监管和制度建设,严厉惩罚网络暴力行为。
鼓励受害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公民的网络素养和道德观,鼓励大家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
3. 强化平台监管: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并能及时处理网络暴力事件。
平台也应该加强对用户的实名制认证,降低用户的匿名性,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4. 建立网络加油站:在互联网中建立积极、健康的社群,增加正能量的传播,打造一个友善、公平和多元的网络环境。
5. 增强对网络暴力的心理干预: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网络暴力受害者及时缓解压力,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网络暴力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大挑战。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提高教育水平、加强平台监管、营造健康网络环境以及心理干预等多方面的综合对策,才能有效地应对和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暴力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个人健康的重要因素。
网络暴力在虚拟空间中肆意蔓延,对人们的思想、情感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以期为解决这一严峻问题提供参考。
一、网络暴力的成因1. 匿名性互联网提供了匿名发表言论的环境,使得一些人可以在虚拟空间中不受到实名认证的约束,肆意发表攻击性和侮辱性言论,致使网络暴力得以滋生。
2. 沉迷网络一些人沉迷于网络世界,沦为键盘侠,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
这些人可能因为自身的不幸或挫折,转而通过网络暴力来释放情绪和压力。
3. 轻视法律网络暴力往往源于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和忽视。
有些人认为,在虚拟空间中,言论自由可以被无限扩张,而法律对网络暴力能够进行有效的制裁的可能性不大。
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暴力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暴力的界定和处理程序,并加强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使得违法者付出相应的惩罚。
2. 强化网络素质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共同努力,推进网络素质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网络文明素养,培养人们正确使用网络的意识,使之不成为网络暴力的传播者和制造者。
3. 加强网络舆论监管政府和网络平台应当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管控,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及时查处恶意言论和网络暴力行为,并对其进行严厉制裁,以达到震慑和防范效果。
4. 鼓励实名制发言互联网公司可以推行实名制发言机制,鼓励人们在网络上以真实身份发表言论,降低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率,减少匿名行为对网络空间的破坏。
5. 提高网络心理辅导服务针对网络暴力受害者,需要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重建自信和心理健康,同时也可以通过心理辅导引导网络暴力行为者正确处理情绪和行为。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复杂,制约因素多样,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加强法律保障、提升民众素养、规范网络舆论和加强心理辅导等都是关键的对策。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暴力成因及对策研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的交流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与此网络暴力问题也日益严重,给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网络暴力的成因是复杂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网络暴力的成因1. 匿名性在网络空间中,许多人会选择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通过虚拟化的形式进行网络暴力行为。
这种隐藏身份的匿名性给予了网络暴民一种逃避责任的机会,让他们更加放肆。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要面对自己的言行,但在网络上,他们可以隐匿身份,尽情释放自己的情绪。
2. 快速传播互联网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一条消息可以在瞬间传播到全球各地。
网络暴力行为往往起初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但一旦被传播,就可能带来更广泛的影响。
而且,网络暴力内容会一次次被分享,扩大其影响范围,给被害人带来更大的伤害。
3. 匿名性和传播速度的相互作用网络暴力往往是一个人在匿名状态下发布的内容,然后被分享和传播,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
一旦有人发起网络暴力行为,其他人群会蜂拥而至,跟风参与。
网络暴力言论在这种情况下会像传染病一样快速蔓延,给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二、解决网络暴力问题的对策1.加强网络监管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监管,对于发布网络暴力言论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
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净化网络环境,也是解决网络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2. 提倡网络文明通过提倡网络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对网络暴力的认识,引导人们理性看待网络空间,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行为。
多举办网络公益活动,倡导网络道德规范,增强人们的网络法制意识。
3. 提高网络素养人们在使用互联网时,需要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要学会甄别真伪信息,理性对待网络言论,避免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或传播者。
提高网络素养,对抗网络暴力。
4. 教育普及学校和家庭应在教育孩子时,重视网络暴力的教育,培养孩子们正确的网络素养和使用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
只有从小培养孩子们正确的网络行为,才能有效减少网络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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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暴力摘要:由于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网络成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同时伴随着网络暴力的发生,使网络暴力作为一个新事物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由于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缺失、公民言论自由表达制度的缺失、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网名法律意识淡薄,使得网络暴力事件屡禁不止,因此必须采取继续加强监管网络言论自由立法、加强网络服务商的自我管理及明确责任的承担者、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建立网络自律组织、加强网民的法律意识等措施才是网络言论自由规范化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言论自由;网络暴力的现状;网络暴力的原因;保护言论自由网络以其虚拟性、互动性、数字化、全球化等特点影响着全世界六十亿人的社会生活,我们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哪一种事物能够像网络一样在短时间内如此猛烈的冲击我们的生活。
因此在互联网广泛普及的今天,网络已经成为言论自由的一个新领域,言论自由的涵义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界限向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延伸了。
这就赋予了言论以新的表达方式和自由。
但是网络言论自由如同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以言论自由的同时,却留下了网络暴力的阴影。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也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
网络言论自由的缺陷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出现,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相比传统的言论自由来说,应当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
一、“网络暴力”的概述据专家介绍,“网络暴力”现象进入公众视野,源于2006年2月“高跟鞋虐猫”事件及当年4月的“铜须门”事件。
这两个事件引起了网民公愤,在“网络通缉令”的强大攻势下,当事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被“人肉搜索”公开,其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一)“网络暴力”的概念指网名借助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利用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某些人进行讨伐与攻击,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行为,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二)“网络暴力”的特征1、利用煽动性的言语,抢占道德的制高点,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2、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3、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①。
(三)“网络暴力”的现状①《人民日报》:《网络舆论暴力来势凶猛,如何向它说不》,2007年8月13日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攻击的对象,无论你是普通百姓,还是家喻户晓的娱乐明星。
普通大众的典型案例有“陈易卖身救母”、“虐猫”、“铜须”事件等。
对娱乐明星来说有韩国明星崔真实不堪忍受网络留言而自杀事件,陈冠希“艳照门”事件以及最近炒得火热的舒淇遭围攻删微博事件。
相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网民采用的方法如出一辙,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使当事人承受的巨大精神压力从虚拟的网络社区转移到现实生活中,从而打破他们原有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陈易母亲因为不堪网友的舆论重负,停止了继续治疗,最后不治身亡。
虐猫女子则用否定自己人格的言辞公开向全体网民道歉。
而铜须事件中的女主人公则不得不与原本还深爱的老公离婚②。
而对娱乐明星的来说其影响同样不能忽视。
网络留言逼死韩星催真实,政府新增“网络侮辱罪”以处罚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事实等行为,并加强网络实名制。
另外还决定修改程序,对因恶意回帖受到伤害的人予以救助。
香港娱乐明星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轰动了大陆和港澳台地区,使涉事的女明星演艺事业全面终止,几乎断送掉了他们的演艺生涯。
舒淇因意外卷入骂战致早期艳照被翻出被迫删除一千多条微博,无疑这些人都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有专家研究表明,网络暴民已经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某网站开展了一项在线调查(3226人参与),问题是:“您认为哪些是网络暴民”的典型特征?”其结果表明主观上有恶意制裁别人的倾向占62.6%,出口成脏的占57.4%。
不经过当事人允许就直接公开其隐私的占56.8%,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的占54.3%,动不动就质疑当事人的道德品质的占48.2%,盲目跟随别人的意见的占44.8%。
③“网络暴民”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新词,但网络暴民心态,已经让人感到了一股令人恐惧的力量。
从原来在论坛里的互相漫骂,到名人博客上的群起而“骂”之,再到著名的铜须事件、虐猫女事件;从漫骂,到人身攻击,再到揭露隐私,甚至直接在现实世界中进行攻击。
现在的网络中,到处充斥着这种暴力的因素,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正是如此,才逐渐形成了“网络暴民”这个很有特色的词汇。
网络暴民采用污言秽语的信口谩骂或随声吠影的口诛笔伐,使用了破坏性和毁灭性的暴力手段对别人实施攻击,对当事人却造成了精神上的杀伤。
二、“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一)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缺失媒体承担着舆论导向的作用,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媒体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在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媒体报道中一切能够提高发行量和点击率的信息都能成为媒体传播的内容,如今我们打开电脑不管是官网还是普通网站都充斥着价值导向不良的内容,传扬是一种负面的道德意识,且媒体在不断报道道德沦丧事例时,公众正确的价值观发生动摇,受到冲击,甚至瓦解,在不经意中在一点一点的吞噬我们合理的道德传统,扭曲我们的世界观、人②赵瑞华:《从CNNIC统计数据解读中国网络暴民现象》,2007年5月15日。
③谢小亮:《六成多网友认同主观恶意是网络暴民首要特征》,《中国青年报》,2006年9月18日。
生观、价值观,甚至逐步取代。
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点击率,将本来没有什么新闻价值的事件进行炒作,几乎覆盖整个网络媒体行业。
网络对事件的报道都是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加以放大,很难说不是网络媒体的炒作。
(二)公民言论自由表达制度的缺失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
同时我国宪法在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规定过于简单,内容不充实,规制也缺乏,如何界定损害的范围,怎样就是损害,让人无从得知。
在网络上,发表个人不满时痛斥国家社会是否算得上损害国家利益?在批驳他人时造谣生事是不是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宪法仅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是对于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的内容、范围、行使的方式等均未有明确的规定。
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对言行的自律程度大大降低。
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总是力图从周围环境中寻求支持,避免陷入孤立的状态。
所以面对部分网友围攻当事人,他们就会屈于环境压力而附和占上风的“暴民领袖”。
④基于中国近70%的网民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这一事实,也使得大量网民只对事物的表面现象有所认识,但并没有认识事物的内在规律。
因此他们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影响,做出非理性的判断,难于短时间内理清事物背后隐藏着的复杂心理及社会因素,容易受网络群体情绪的影响,从而容易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很难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做出做出全面、客观、理性的判断,从而在众多网民的带动下,就有可能导致“网络暴民现象”的出现⑤。
(三)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法律的出台赶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旦法律出现了缺位,就会有不法之徒铤而走险,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争名夺利的同时触犯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一旦虚拟与现实接轨,将现实中的人在网络中讨伐,后果也是真真实实地让人痛心疾首。
我国的网络立法,虽然注意到了网络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和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立法空白,从而对《著作权法》等法律进行了修订,并针对互联网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但无疑仍存在着立法规格较低、质量不高的缺点,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以及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进行规范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对网络言论的众多立法规制根本无法落实到实处,较多的规定在日益发展的网络面前不堪一击。
同时法律对公民的隐私保护力度不够,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侵犯个人隐私的条款,所以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的规定,在我国侵犯隐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构成民事侵权,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
(四)网名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我国网名70%处于本科文化水平,没有接受正规的法学教育,使得掌握的法律知识甚少。
而且在当代,我国的法制不够健全,宣传法制的力度不够,这都是造成大众法制观④刘新传:《探析“网络暴民”的言论侵权:以“猫、铜须事件”为例》,中国新闻研究中心,2007年5月25日。
⑤赵瑞华:《从CNNIC统计数据解读中国网络暴民现象》,2007年5月15日。
念淡泊的原因。
同时由于我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贪污腐败等社会不公平现象使得公民对我国法律失去了信仰,从而虚拟的网络世界给他们提供了言论自由的平台。
公民将各种愤怒通过网络这一平台表现出来,这成为了公民解压的窗口。
由于网络传播的快速性和互动性,使得一呼百应的网络暴力成为可能。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的思考(一)继续加强监管网络言论自由立法首先,纵观我国涉及网络言论的法律时,其内容表述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而这些文字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言论自由限制的法律法规的表述存在着雷同的现象。
⑥因此我国存在对相关法律进行整合的问题,应该在对现有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同时,还应该制定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综合性的法律法规。
其次,在立法中立法机关应该考虑行使网络言论自由对其他权利行使所产生的影响。
对于有意制造社会动荡的人来说,利用网络的便利完全有可能通过网上言论自由的行使危害公共安全。
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公共安全应该优先于言论自由。
能否通过网络来行使知情权不仅意味着政府是否应当开放公务信息的问题,还涉及到政府在多大的权力范围内可以对网络所传播的信息加以法律上的控制。
⑦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民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其人格在虚拟化的网络世界中也得到了反映,逐渐生成了所谓的“网络人格”,而“网络通缉令”,“人肉搜索”事件也越来越多,网络人格如何定义,“人肉搜索”事件是否有法律依据、网络犯罪等都成为网络言论自由立法的一部分。
同时立法中还应该明确保护和规制网络行为的行政主体,划分受理网络犯罪的法院的管辖权,以及如何确定证据的效力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虽已经进行了部分的网络立法,但网络管制立法却难以实施。
在网络世界中不仅强调言论自由,而且这种自由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少受到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政府公权力在虚拟的网络资源配置方面远不如在现实世界中那样占有绝对主导优势。
“法律试图跟上技术的发展,而结果总是技术走在前头,这几乎是一个永恒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