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日常量化分积分细则
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我校特制定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积分项目1. 德育表现(满分30分)(1)思想品德(满分10分)-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升旗仪式、班会等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得10分;- 上述表现中有不足之处,酌情扣分。
(2)学习态度(满分10分)-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积极参加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得10分;- 学习态度一般,偶有旷课、迟到、早退、不完成作业等现象,酌情扣分。
(3)生活习惯(满分10分)- 生活自理能力强,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内务整洁,节约用水用电,得10分;- 生活习惯较差,内务不整洁,浪费水电,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酌情扣分。
2. 学术成绩(满分40分)(1)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满分40分)- 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优秀,按照排名给予相应积分,满分40分;- 成绩较差,按照排名给予相应积分。
3.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满分15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满分15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优秀,得15分;- 参加活动但不积极,表现一般,酌情扣分。
4. 文艺、体育、科技等特长(满分15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科技等比赛并获奖(满分15分)- 获奖者按照比赛级别和名次给予相应积分,满分15分;- 参加比赛但未获奖,酌情给予积分。
三、积分计算与奖励1. 学生积分每学期计算一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2. 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等;3. 对积分较低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辅导,帮助其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素质。
四、实施与监督1. 本细则由学校德育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2.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积分的统计与上报;3. 学校设立监督小组,定期对积分量化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学生日常行为量化管理项目及加扣分标准

学生日常行为量化管理项目及加扣分标准
备注说明:
①课堂包括各科上课、自习课、实验课等。
②集会活动包含升旗、两操、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
③违反课堂纪律包含未经允许交头接耳、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看课外书、换位等情形。
④条目加减分是分值区间的,根据学生违纪行为的态度、影响及后果综合确定,一般扣最低分值。
比如向室外扔杂物,一般扣2分,如果产生伤害或破坏则从重扣4分。
⑤学生获得荣誉、竞赛、科研项目等给班级相应加分的,需要由级部、班级或组织者向政教处提供相关文件或获奖证书扫描电子稿;集体项目加分翻倍。
⑥各级部、处室组织活动时,可制定加减分项目并及时向政教处备案,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将加分情况报政教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生日常量化细则

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细则为加强校风校纪,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督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综合量化管理意见、金融系学生综合测评量化管理细则,结合我班实际,制定本细则。
综合量化评定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70%,综合素质占30%。
其中学期内课程考核以平均学分成绩排名次,每门课程一等奖学金均在80分以上,二等奖均在75分以上,三等奖均在70分以上。
(注:体育课、任选课程达到60分以上即有资格参评一、二、三等奖学金,但体育课、任选课程不计入总的学分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学习成绩+综合素质量化成绩学习成绩=课程学期成绩×70%综合素质量化成绩30分,分为两部分——基准分和量化加分。
在每学期中,全部通过该学期的课程,即计基准分18分,每一门没有及格扣减6分,最多扣减至0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予以加分或减分。
最多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不足30分,按照实际分数计。
综合素质量化成绩=基准分﹢量化加(减)分×30%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以重修后的成绩为准,包括体育、任选课成绩,如在测评时没有重修后的成绩,按距离测评最近一次的考试成绩计算,且最高分按60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同上。
综合素质成绩分计分标准如下:一、纪律:1、上课迟到一次:扣0.5分。
(按监察部或组织部笔录为准)2、上课早退一次: 扣0.5分。
(按监察部或组织部笔录为准)3、旷课每人每课时:扣1分。
(按监察部或组织部笔录为准)4、病假每学期超过3次每次扣0.2分,但住院除外。
5、个人事假超过2次每次扣0.5分,超过5次每多一次扣1分。
(实行累加制原则)6、因本人原因被系里停课每人每课时:扣1分。
7、早操,升国旗迟到者扣:0.5分;旷操者扣:1分;请假者在本学期超过2次每次扣0.2分,超过5次每次扣0.5分,超过10次每次扣1分。
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积分量化考核细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积分量化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考核标准和结果公开透明。
2. 量化原则:将学生的表现转化为具体的积分,便于统计和比较。
3. 激励原则:通过积分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其他学生积极进取。
三、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一)思想品德(基础分20 分)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5 分。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主动帮助他人,加3 5 分。
3.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不抄袭,加3 5 分。
4.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加3 5 分。
5. 有违纪行为,如打架、骂人、偷窃等,扣5 10 分。
(二)学业表现(基础分30 分)1. 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加5 10 分。
2. 学习成绩优秀,在考试中取得显著进步,加5 10 分。
3. 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并获奖,加5 10 分。
4. 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等,扣5 10 分。
(三)纪律表现(基础分20 分)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旷课,加5 10 分。
2. 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加3 5 分。
3. 遵守课间纪律,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加3 5 分。
4. 违反学校纪律,如吸烟、喝酒、携带违禁物品等,扣5 10 分。
(四)文体活动(基础分10 分)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加3 5 分。
2. 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加5 10 分。
3.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扣3 5 分。
(五)劳动卫生(基础分20 分)1. 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完成值日任务,保持教室、校园整洁,加5 10 分。
2. 爱护劳动工具,节约水电资源,加3 5 分。
3.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扣5 10 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学生量化考评细则

学生量化考评细则为了更全面、客观地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能力,我们在学生考评中引入量化考评细则。
该细则将通过具体的指标和评分体系对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量化评估。
下面是学生量化考评细则的详细说明,旨在为学生提供更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同时方便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
一、学习成绩1.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占整体考评的60%权重,以百分制计分。
2.平时学习表现: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阅读等,将占整体考评的20%权重。
根据表现情况,将学生的平时成绩分为A、B、C、D、F五个等级。
A代表优秀,F代表不及格。
二、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1.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根据获奖情况给予不同的分数加权。
一等奖加权为10分,二等奖加权为8分,三等奖加权为6分,参与奖加权为4分。
2.科研成果: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研究成果,根据研究水平和贡献给予分数奖励。
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加权为10分,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加权为5分。
三、学校活动参与度1.社团和俱乐部: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内部的社团和俱乐部,表现出色者将根据参与程度和表现给予适当加权。
2.志愿者服务: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并根据参与时长和贡献程度给予适当加权。
志愿者服务的加权将根据每学期的服务时长和贡献情况来评定。
四、综合评价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竞赛成绩、学校活动参与度等指标综合考评,给予学生相应的综合评价。
将学生的综合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A代表优秀,D代表需改进。
需注意的是,学生在量化考评中,不仅仅只是关注分数和成绩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评估。
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需要注重培养综合能力,如沟通技巧、创新思维、团队合作等。
这些素质的培养不仅有助于学生在量化考评中获得更好的成绩,也将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就是我们学生量化考评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希望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能够认真对待,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在当前的学习环境下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
学生日常行为自律量化积分考评细则

学生日常行为自律量化积分考评细则学生自律量化积分考评细则一、记分标准(一)思想品德、行为方面加分:(1)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分。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2分。
(3)学雷锋、做好事,热心帮助他人。
2分。
(4)检举坏人坏事。
每次2分。
(5)团结同学,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
每次2分。
(6)勤俭节约,不乱花钱。
2分。
减分:(1)男生留长发、剃光头、染发;女生烫发、染发、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穿怪异服装、穿拖鞋、穿背心进入教学区;上课脱鞋,每项2分。
(2)辱骂、顶撞老师,不服从教工管理,每项5--10分。
(3)看或传播黄色书刊、录像,看或传播不健康卡通画,听、唱不健康歌曲,每项10分。
(4)欺负年幼体弱的同学,5分。
(5)骂人、说谎、说脏话、吹口哨、划拳、压指,3分。
(6)吸烟、喝酒,组织、参与给同学过生日,同学之间互相赠送礼品,每项10分。
(7)谈情说爱,10-20分。
(8)故意破坏公物,根据情节和数额,每次10-20分。
(9)偷盗,根据情节和数额,每次10-20分。
(10)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每次10-20分。
(二)学习方面加分:(1)课堂上善于质疑,在小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中起表率作用,能够积极发言,并自觉举手,每次加1分。
(2)按时完成作业,并受到老师表扬的加2分。
(3)在各级各类学习竞赛中获奖者,一、二、三等奖,校级的分别加10、5、3分;县级的分别加20、15、10分。
(4)考试每上升一个名次奖2分。
(5)帮助其他同学每上升一名奖2分。
(6)在各类知识竞赛或文艺活动中获奖每次奖5分。
(7)布置的缴费任务在布置后第一天就能完成的奖励5分。
减分:(1)每缺交一次作业,1分。
(2)抄袭他人作业,2分。
(3)不认真听课,不积极认真地回答老师的提问,没有完成老师的巩固任务。
2分。
(4)在课堂上睡觉,2分。
(5)无故不参加考试,10分。
(6)考试作弊,5分。
(三)纪律方面加分:(1)每周全勤,包括不请假。
量化积分评比细则

量化积分评比细则一、出勤与请假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节扣3分。
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说明合理理由。
请假一天以内扣0.5分,超过一天每天扣1分。
二、课堂与自习纪律课堂上应保持安静,不随意说话、打闹,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违反者每次扣2分。
自习时应专心致志,不得大声讨论、互相干扰。
违反者每次扣1分。
三、集会活动纪律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集会活动时,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离场。
违反者每次扣2分。
集会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
违反者每次扣1分。
四、个人行为与礼仪学生应穿着整洁,符合学校规定。
不符合着装要求者每次扣1分。
对师长应有礼貌,遇到老师或长辈要主动打招呼。
不尊重师长者每次扣2分。
学生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打架斗殴者每次扣5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习成绩与作业每次考试成绩优异者(如班级前10%)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分值根据考试成绩确定。
作业应按时完成,迟交者每次扣1分,未交者每次扣2分。
六、班级建设贡献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者,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加分。
主动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提出有益建议并被采纳者,给予加分奖励。
七、奖惩与举报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称号。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除扣分外,还可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鼓励学生互相监督,对于举报违纪行为的学生,经查实后给予加分奖励,并对被举报者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
八、名次进步与退步在学习成绩或量化积分排名中,与上一次相比名次有所提升者,根据提升幅度给予加分奖励。
名次退步者,根据退步幅度进行扣分处理,鼓励其分析原因并迎头赶上。
注:本评比细则旨在规范学生行为,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所有扣分和加分情况将定期公布,并作为学期末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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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新闻传播学院11 级播音专业日常量化分管理惯例
细则说明:本细则是以《商丘师范学院学生手册》60 页中“学生综合考核计分办法”为基础,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作出的积分细则,适用于11 级播音专业学生,最终解释权归于11 届播音系量化积分评审小组。
积分说明:基于《商丘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各学生基础分为80 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奖励加分或惩罚减分。
每人有80 分基础分进行惩罚减分,减到0 分为底; 每人有70 分的奖励加分空间,量化评审总分为150 分封顶(超过150 分按150 分计算)。
附:总积分=学习成绩积分X70% +日常量化积分X30%)
奖励加分细则(本细则以校级以上、校级、院(系)级、班级为考核分界):
一.校级以上
10分,地市级每篇加1. 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各类媒体杂志)发表文章,每篇加
5 分。
(校级以上宣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5 分)
2. 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为校争光者,地级市一、二、三名分别为7 分、5 分、3 分,省级分别为10 分、7分、5 分,国家级为15分、12 分、10 分。
二.校级
1. 凡参加校学生会(任期需满一学期)且工作胜任,给予 5 分奖励,工作突出
且经有关方面推荐并在班委会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另加 5 分。
2. 凡参加校组织,对本院(系)工作有贡献者(例如:校广播站、校团委、大学生主持人团队)给予 5 分奖励,工作突出且经有关方面推荐并在班委会审核通
过的情况下另加 5 分。
3. 在校级各类竞赛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加分分别为 5 、3、2 分。
(校级竞赛活动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 分)
4. 在本校做好事受到表扬并通过学校表彰者,给予10 分奖励。
5. 在校报、广播站、团学工作通讯、学生资助工作简报等投稿并被采用者,每篇
加 5 分。
(校级宣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 分)
三. 院(系)级
1. 凡参加院(系)学生会(任期需满一学期)且工作胜任,给予 5 分奖励,工
作突出且经有关方面推荐并在班委会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另加 5 分。
2. 凡参加本院(系)组织与社团,对本系工作有贡献者,给予
5 分奖励,工作
突出且经有关方面推荐并在班委会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另加 5
分
3. 凡积极参与院(系)级活动,积极对本院(系)建设出谋划策者,经班委会确
认,每次活动给予 5 分奖励,有突出成绩经有关方面推荐另加 5 分。
4. 在系级竞赛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加分分别为5、3、2 分。
(院(系)级
竞赛活动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 分)
5. 在本院(系)做好事受到表扬者,给予 5 分奖励
四.班级
1. 凡担任班委(任期需满一学期)且工作胜任,以班长与团支书20 分、辅导员助理15 分、其它班委(包括督查小组)均为10 分、寝室长 5 分为原则,有突出成绩经有关方面推荐另加5~10 分(推荐人数不能超过同类干部数的二分之一)。
(兼职者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不起作用者不加分)
2. 凡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积极对班级建设出谋划策者,经班委会推荐与确认,每次活动给予 5 分奖励,有突出成绩经有关方面推荐另加 5 分。
3. 在班级竞赛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加分分别为7、5、3 分。
(班级竞赛活动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 分)
4. 凡做好事、学雷锋者,给予10 分奖励,经院系表彰者给予20 分奖励。
5. 考试奖励加分:
A. 单科成绩90 分以上者加 5 分,89分加 3 分,88分加2 分,87、86、85
分加 1 分。
(可累积加分)
B. 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者加20分,89分加16 分,88分加14分,87 分加
12分,86分加10分,85分加8分。
注: 1.凡身兼多重身份者,积分取最高分。
2.工作成绩突出受表彰加分需经量化积分评审小组(班委会)严格审核
惩罚减分细则
1. 无故旷课,一节扣 2 分。
请假一次扣1分。
2. 不参加院系、班级集体活动、卫生执勤一次扣 5 分。
3. 凡被纪检部通报批评旷课者扣 5 分。
4. 凡寝室被通报批评者,扣5 分。
(例如:大功率被查、寝室卫生被通报批评)
5. 违反校纪,受班级批评一次扣 5 分,院(系)级批评一次10 分,校级批评
一次15 分。
违法乱纪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断。
6. 考试作弊严重被通报者,量化分直接为0
7. 凡上课不守纪律,被老师批评者,扣 3 分。
8. 期末考试挂科者,一门扣5 分。
.
9. 不交作业者,每次扣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