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科学、民主、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涉及学校发展战略、办学方向、重大投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设置、学生管理等对学校整体发展和师生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四)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对决策结果负责。
二、决策程序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调查研究阶段: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二)征求意见阶段:将解决方案征求学校师生员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专家论证阶段:组织专家对解决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四)审议决定阶段:将专家论证意见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作出决策;(五)公布实施阶段:将决策结果公布,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七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当注重听取专家意见,发挥学术委员会等专家组织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八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应当记录完整,决策材料应当归档保存。
三、决策执行与监督第九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决策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需要调整决策方案,应当重新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结果应当向学校领导班子报告,并向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各方面通报。
中小学校决策机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二)民主集中原则;(三)科学决策原则;(四)公开透明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四条学校决策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议题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决策议题。
2. 提出议题的部门或个人应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议题背景、目的、预期效果等。
二、调查研究1. 学校领导班子组织相关部门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2. 调查研究过程中,可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三、征求意见1. 学校领导班子将调查研究结果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意见。
2. 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决策建议。
四、决策审议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对议题进行审议。
2. 审议过程中,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参与。
五、决策实施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审议结果,形成决策方案。
2. 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决策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章决策监督第五条学校决策监督机制包括:一、内部监督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2. 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对学校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外部监督1. 学校决策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2. 学校决策应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决策规定的行为,学校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失误,学校应依法进行追责。
第四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学校决策行为,确保学校决策科学、民主、透明,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领导和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为创建一流学校贡献力量。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在小学管理中,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决策原则1. 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 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
3. 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学校领导班子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1.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等。
2. 重要干部任免。
包括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3. 重要项目安排。
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重大活动组织等。
4. 大额度资金使用。
包括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等。
三、决策程序1. 调研论证。
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2. 协商酝酿。
学校领导班子对初步方案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
3. 会议决定。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协商结果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决策。
4. 组织实施。
按照决策结果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 监督评估。
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决策。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内容和要求。
3. 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对决策结果负责。
4. 提高决策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在学校管理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以及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校级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换届。
校长是校级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是校级大会的成员,代表学校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自治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学生代表进行监督、批评与建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事务,选择和审查校内学生干部等。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干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全校学生均有参加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学校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对党员的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等进行评议和监督,选举和任免党委会的成员,讨论和决策党内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学校工会会员参加。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制度。
通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和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现多方参与、多元表达和多元决策,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事务的公共治理。
首先,校级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参与权利,充分发扬了民主权利,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集体议事决策,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以保证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学校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决策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和调整、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课时计划的审定;4、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5、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6、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确定和调整;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8、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9、学校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10、学校年度招生及录取工作;Ih学校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制定与实施;12、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13、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1、学校中层干部的调整、竞聘、任免、考核与奖惩;2、学校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培养、选拔、任用;3、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4、校级重要优秀、先进的评选、市级及以上先进、优秀的初评推荐;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初审推荐、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的申报推荐;6、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方案与实施;7、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和重要人事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一、重大决策重大决策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对学校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需要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决策。
重大决策包括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人事安排等。
学校重大决策的程序如下:1. 调查研究。
在进行重大决策前,学校相关部门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校内外相关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提出方案。
根据调查研究成果,相关部门提出决策方案,方案应包括背景、目标、内容、实施步骤、预期效果等。
3. 征求意见。
学校将决策方案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可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4. 集体决策。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决策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最终决策。
5. 公布决策。
学校将重大决策结果公布,并向师生员工解释决策背景、目标、意义等。
二、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对学校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需要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重大事项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学校重大事项的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
相关部门向学校提交重大事项的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事项背景、目标、内容、实施步骤、预期效果等。
2. 审核论证。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论证,论证内容包括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影响等。
3. 集体决策。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决策意见。
4. 组织实施。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决策意见,组织实施重大事项。
三、重大资金重大资金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活动。
重大资金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学校重大资金的程序如下:1. 项目申报。
相关部门向学校提交重大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预算、实施步骤等。
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探讨

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探讨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中小学教育更是培养未来公民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公平,我国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政策。
其中,“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中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原则,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概述“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即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大决策集体决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大事集体协商的决策制度。
该制度强调集体智慧,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1. 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学校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例如,针对课程设置、教育质量、学生管理等重大问题,学校应组织教师、家长、学生等相关人员参与讨论。
2. 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学校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表决。
例如,学校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决策,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校务会议等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3.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学校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行集体决策。
例如,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重大活动安排等,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学校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应组织专门团队进行集体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例如,针对学生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重大问题,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5. 大事集体协商学校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加强与家长、社区等各方的沟通与协商,共同推进学校发展。
例如,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开展重大活动时,应积极征求家长、社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
三、中小学教育“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优势1. 提高决策质量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和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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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
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由学校领导或校务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学校当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十三条:在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到会人数1/2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有必要在实施前及时向乡中心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负责人根据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人具体落实。
第十六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七条:行政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要敢于负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工作
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校务会复议。
并将复议结果在行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
特殊情况下,学校领导有权做出符合学校利益的决定,但必须尽快向学校班子成员通报情况。
并适时在行政会上作说明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的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定的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乡中心领导掌握的要及时报送乡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行政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