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的问题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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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问题及对策

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问题及对策

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问题及对策文章介绍了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现行改革做法。

分析了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去行政化”改革对策建议:区分冗余行政和基础行政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居委会的领导作用和核心地位;积极培育社区自治力量;转变居委会工作人员思想观念。

标签: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居民自治;对策建议推进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被写入党章,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来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城市社区治理作为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效推进了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群众中的落实,又能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向上进行反映,起到了一种上通下达的作用。

社区居委会既是社会各级政府完成社会管理任务的最后层级,接受行政派出机构的大量行政任务与指令,具有“行政性”属性,又因为具有法律授予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能而具有“自治性”,这种二重性在实际运行中往往由于行政力量的过于强大而呈现出过度行政化的特征。

但实际运行过程中,考核检查多,材料会议也多,社区居委会早已不堪重负,更难以将重心转变到其自治职能上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需要。

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不断涌入城市,社区事务的处理更加复杂,社区居民对于居委会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缓解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压力,使其能够专注于履行与自身定位相匹配的自治职能,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与水平,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去行政化”改革。

一、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现行改革做法我国有关社区居委会的去行政化改革,主要想要解决的是大量行政事务在基层的落实问题,从而使居委会能够从冗杂的行政性事务中解放出来,回归到其自治职能上去。

在实践中不外乎两个基本的改革路径,第一是将行政事务向上集中,由街道作为行政事务的最后解决机构,原先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及办公设备并入街道,享受街道编制,处理行政事务,原先社区居委会只留下数人负责履行社区的自治职能。

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问题存在1.1 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频发居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组织,一直在处理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但是近期发现矛盾纠纷频发,处理起来有一定困难,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1.2 对矛盾纠纷处理方式不够规范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导致对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够及时、公正,容易引起居民的不满和抱怨。

1.3 居委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居委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工作流程不够清晰,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矛盾纠纷处理工作难以有序推进,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下一步打算2.1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了提高社区的和谐稳定水平,居委会将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了解社区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

2.2 完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和程序居委会将对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视和调整,确保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能够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问题,让居民满意。

2.3 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居委会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做到负责任、耐心地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让居民感受到居委会的温暖和关怀。

2.4 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和谐工作氛围居委会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5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交流居委会将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交流,主动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增进居民对居委会的信任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

居委会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应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为社区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6 加强宣传和教育居委会将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区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社区规章制度,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7 强化社区治理除了处理矛盾纠纷,居委会还将强化对社区的整体治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社区管理体系,加强对社区的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社区的整体治理水平,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治功能缺位从我们对社区居民自治现状调查的结果来看,社区居委会对政府存在着全方位的依赖,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重,社区居委会工作还不能自主开展。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的“腿”的角色始终没有摆脱,领导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自主性和内动力不足,必然带来居委会自治功能的缺位。

首先,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聘任中,街道直接决定或干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的情况总计占到84%;居委会固定的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100%是由政府(街道)划拨;社区居委会具有的物质资源来源中有84%由政府(街道)提供。

另外,在被调查的居委会中,居委会指出其社区居委会内部规章制度64%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或是居委会根据政府(街道)的行政要求制定的;76%的社区居委会其工作计划主要根据政府(街道)布置的任务或提出的要求制定;80%的社区居委会的评估工作由政府(街道)负责; 96%的社区居委会指出居委会的评估标准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

在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在选举方式上主要采取户代表制,与直接选举方式相比较,在社会基层民主实现程度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规范选举程序、扩大居民参与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产生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过程中,街道推荐比例过大,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愿。

民主决策方面,决策主体的确定缺乏规范的程序;决策内容上,执行性决策所占比例较大;决策方式上,直接召开居民会议的居民代表面还应扩大;一种科学民主的社区决策的制度与程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

民主管理方面,社区居委会受到政府(街道)全方位的领导和控制,不能自主开展工作。

居委会处在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履行组织职责的两难选择之中,在选择100%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居委会工作重心和社区居民意愿发生错位,造成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满意度低,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低;在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还需要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在政府委托社区协管事务中,“权责明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引言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单元,它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并承担着许多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

然而,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社区管理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缺乏专业化管理、信息不畅通等。

因此,本文将探讨我国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主要问题1. 缺乏专业人士目前,大部分社区事务由居委会负责处理。

尽管居委会成员秉持着对居民服务与帮助的初衷,但由于多数成员缺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显得力不从心。

2. 社区解决纠纷能力有限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密度增加, 社会矛盾和纠纷也日益突出。

然而,很多时候传统方式无法满足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需求, 社区解决纠纷能力严重不足。

3. 信息沟通闭塞在现代化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区管理依然存在信息沟通的问题。

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交流渠道有限,导致信息获取不及时、有效性低下。

4. 社区管理责权不明确社会发展速度快,居民需求多元化,但是目前主要的靠法律和行政手段来解决, 社区治理在执行上常因责任范围模糊而出现摩擦和矛盾。

三、对策建议1.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为了提高社区管理质量,应加强对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并引入相关专业人士。

政府可以通过开设培训班、创造机会授予学位或提供奖励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社区管理工作。

2. 建立有效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纠纷解决机构,在必要时由其介入调解或进行仲裁。

同时鼓励多元化解体制设计, 引进复合型人才和律师中介等能力突出者以科学公正角度审理案件3. 推动信息技术在社区管理中应用利用互联网和智能技术改进信息沟通,建立社区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便捷的信息发布、居民投诉、问题反馈等渠道。

同时加强宣传普及工作,确保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相关服务。

4. 明确社区管理责权边界相关部门应对社区管理进行明确划定的规划和维护,严格限制不同领域职权冲突, 提高政务运行透明度并完善法律法规以有效实施各项方案。

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在当前社区治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改进。

1. 社区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社区管理多由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负责,但是它们存在权责不清、职能错位等问题。

有时候出现住户与物业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并且在一些矛盾纠纷处理上常常显得迟缓无效。

2. 参与度低下很多居民对社区事务缺乏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他们往往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对于共同事务漠不关心,并且缺少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渠道。

这导致了社区治理难以有效开展以及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 治理手段陈旧当前很多社区还在使用传统治理手段,如简单的通告、布告栏等。

这些方式信息传递效率低下,沟通闭塞,并不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二、问题原因剖析要解决问题,首先需要深入分析其根源。

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 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历史和路径依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够及时跟上市场经济发展速度。

各级政府没有完全分离管理职能,导致社区管理困难重重。

2. 缺乏民主意识社区居民对自己在城市中的角色认知不足,缺乏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和主动性。

同时,一些缺乏宣传教育力度的地方也造成了居民参与度低下。

3. 治理手段不符合现代化需求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信息获取和互动方式产生了较大变化。

然而,许多社区管理只停留在传统手段之中,并没有抓住现代新技术为社区治理提供创新手段的机会。

三、解决方案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和解决。

1. 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应当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和物业公司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简化管理程序,并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以保证权责清晰。

2. 加强民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如社区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

提高他们对城市治理的认知,增强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3. 推广现代化治理手段引入科技手段,例如建立社区APP、推动互联网+社区服务等新颖方式,提升人们获取信息和参与社区决策的便利程度。

社区体制改革存在哪些制约性问题及意见建议

社区体制改革存在哪些制约性问题及意见建议

社区体制改革存在哪些制约性问题及意见建议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着较浓的行政化色彩尽管这些年各地城市在改革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管理体制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但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仍然很浓,缺乏公众参与机制。

一方面,街道办事处政社不分的状况并没有大的改观,它仍然承担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职能,工作量过大,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状态,其后果是既未能够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没有能够很好地发挥自已应有的社会管理职能,致使社区成员越来越高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难以得到满足,同时也没有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

另一方面,作为居民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居民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只是被动的接受管理。

因为事实上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所以其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街道的安排,进而也陷入了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

这不但造成基层社区管理的超负荷运转,减低了管理效能,而且有悖于居委会成立的初衷。

居委会行政色彩浓厚,社区自治功能缺失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主要载体,从字面上看,居委会只是具有协助政府的义务,并不具有代理政府部门行使职权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是实际上社区承担了大量来自政府的职能工作。

诸如社区的经济、文化、卫生、休闲、娱乐、互助、保障等本应由社区解决的事物,往往由于政府事务挤占反倒无暇顾及。

据调查,居委会的实际工作内容有十大类百余项,这十大类分别是: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纠纷调解、宣传教育、文明达标、收款收费、人口普查。

据一些居委会统计,一年之中,居委会的工作达158项之多,其中行政事务118项,占总数的74.68%,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居委会的自治职能让位于行政职能。

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色彩还体现在经费使用、人事任免上。

一个自主充分的社区,它对自己的事务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能动用社区财力进行社区各方面的建设,选聘自己需要的人员为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为社区居民谋福利。

居委会工作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居委会工作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居委会工作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居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层组织,承担着许多重要职责。

然而,居委会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居委会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不同意见的统一在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居民会有不同的意见和需求。

如何统一这些意见,让居委会的决策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解决方法:1.多渠道收集意见:居委会可以通过邀请居民参加座谈会、征求居民意见或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居民的声音,了解他们的关注点和需求。

2.建立协商机制:居委会可以成立专门的协商小组,由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组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信息公开:居委会应及时向居民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工作计划、决策依据等,让居民了解居委会的工作进展,并提供反馈意见的机会。

二、资源分配不均衡资源分配不均衡是居委会工作中常见的矛盾之一。

有些社区可能存在公共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解决方法:1.制定合理的资源分配标准:居委会应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标准,确保各个社区得到合理的资源配置。

2.加强协调与合作:居委会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解决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通过协调社区资源,整合力量,提高社区发展的整体水平。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委会可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区建设,共同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三、居民参与度不高居委会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提高居民的参与度,让他们更积极地参与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

解决方法:1.加强宣传教育:居委会可以通过社区广播、社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居委会的工作和居民参与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

2.开展互动活动:居委会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社区活动,如社区篮球赛、文艺演出等,吸引居民的参与,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3.建立便捷渠道:居委会可以设立咨询热线、投诉举报平台等,提供便利的沟通渠道,让居民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和意见。

浅谈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看法

浅谈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看法

浅谈社区居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看法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服务居民群众、做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在社区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居委会承担着社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综治维稳、人民调解、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生产、社区服务、科普、社区卫生等多达几十上百项工作内容,上级部门往往把工作任务下达了就完事了,并没有对社区的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帮助,而当社区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对于社区居委会的请求,往往回答我们的都是一句话:“这些事情不要急着上报,始终都是你们居委会自已去做的”。

这就挫伤的社区工人员的积极性,认为上级部门对工作的不重视,可以应付了事。

有的部门甚至将一些本应是政府直接办理的事务,交由社区办理,社区居委会过度的行政化,过分依赖政府,缺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动力。

尽管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管理职权没有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得社区居委会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

如社区居民私自搭建的一些铁皮房,居民投诉过,居委会人员上门劝告过,但没有效果,向上级执法部门反映,但也没有什么结果,最后只能一直拖下去,居民投诉也一直不断。

第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缺少相应专业知识。

在我们社区,年龄超过40岁的有9个人,近两三年将要退休的就有4个人,因此,在社区人员中普遍存在一种安于现状的心态,对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同时,由于社区事务烦多,人员少,使得每个人同时要负责多项的工作,单要完成这些工作,就要花去大量的时间,这样学习的时间就少了,不利于自身的提高。

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如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等,它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就相当的多,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来说,这些知识是相当缺乏的,因此工作开展起来会有一定的困难,也没办法把工作做到实处,没有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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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10公共事业管理陈小英 2010674140
社区居委会的问题与改革
【摘要】:近年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同时也面临许多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

因此,深入研究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新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对于改善民生、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基础性的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居委会发展现状现存问题改革
一、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现状
1999年在全国确立社区建设实验区以来,逐步形成区、街、居三级框架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

各实验区积极探索,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至今,全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

(一)建立了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全国普遍建立,有效配合了企业改制,承接了企业分离办社会的职能。

新型社区体制的建立还有效地配合了政府转变职能以及“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承接了大量社会转型带来的现代社会职能。

(二)形成了健全的社区组织体系
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体系普遍建立。

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如上海、沈阳等地的成功经验);社区居委会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基本建立,
各类专门委员会依法产生;各种群团组织向社区延伸,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建立。

这些组织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构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社区组织体系。

(三)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
如武汉模式、上海模式、北京模式、青岛模式、南京模式、沈阳模式等。

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看,近年在社区体制、机制创新上,组织建设上,内涵和外延的建设上以及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从社区建设的进程看,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其发展的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问题亟待解决。

1.社区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
这是始终困扰城市社区建设的普遍性和根本性问题。

尽管对此已推出社区工作准入制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政策,但落实得还不够或很难落实。

从表面看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是由于街道办摊派了大量工作造成的,其实街道办同样也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制度侵权的受害者。

本质的原因是: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没有理清权责关系。

2.社区居委会主体地位不突出,居民自治职能弱化
主要表现为随便向社区派机关干部,行政干预社区组织工作过多,有些社区居委会被排挤到次要的位置,居委会负责人代表不了居民定事,居民代表会议形同虚设,不能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有的社区负责人甚至不知道居民自治是怎么回事。

这些现象不仅影响社区建设的进程,而且也影响社区居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3.社区参与不足
社区参与不足是我国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如果广大居民和社区单位不能通过健全、通畅的基层体制参与社区管理,居民的自治活动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组织,社区就会缺乏基本的社会凝聚力,社会资源就不能实现共享和整合。

归根结底,这还是与城市管理体制有关。

4.社区建设投资机制不健全
中国社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注定了社区财政的模糊角色。

如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社区建设问题上没有明确的事权划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社区建设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各地社区发展状况就是由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

5.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经选举的居委会成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尽管比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但与社区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距离。

有些社区的社工缺乏社区训练,仍然不能适应专业化的社区服务的要求。

从发达国家社区发展的历程看,社区工作向着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是个必然趋势。

因此,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是我国社区建设的越来越紧迫的任务。

对于上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三、解决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建议将社区建设理论知识和政策学习作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
部必备知识培训内容。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责任制,把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参与的氛围
要从全国的范围大力宣传、培养公民的社区意识。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的做法:他们首先从培养驻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的社区理念入手,广泛开展了入户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面向社会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把每年6月份定为社区建设宣传月,通过举办社区知识讲座、文艺巡回演出、发放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居民和驻区单位的社区意识。

2.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要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和社区自治能力弱及参与不足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重心下移,改革区、街行政运行体制,理顺区、街、社区的关系,并还权于社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为社区建设快速发展奠定体制基础,各级政府还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直接服务于社区。

4.整合资源,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区参与网络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协调作用,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速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培育手段:减少民间组织的审批手续,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家和有意愿者兴办慈善事业,向社会捐款可以纳入企业成本,允许税前捐赠等。

通过组织建设来吸引居民参与社区建
设。

5.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整合财政资源和民间资源
要把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社区建设的事权通过制度确定下来,凡属中央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事项,中央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不得转嫁给地方财政,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建设财政收支机制,不得将责任内的支出事项转移给中央政府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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