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花 伞: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31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SST集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04-26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SST集琦公告编号:2011-002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伏卧龙董事书面委托胡建平董事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平雷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赵明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附件);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公司2010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49.4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397.74万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247.17万元。
鉴于公司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决定不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附件);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附件);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北海集琦方舟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本公司对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712.37万元,占股权51.89%,由于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股东纠纷及其公司章程的约定,本公司于2006年失去对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007 年4月2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苏中执字第040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持有的集琦方舟38.35%的股权按拍卖底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权3,990,955.36 元。
抵债后本公司持有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3.54%,2007年12月31日投资总额净值降为996,878.31元。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大题(共12题)一、2010年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
这一事件起因于矿权纠纷导致的民告官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定陕西省国土厅违法行政,要求国土厅撤销山东煤矿以欺骗手段获得的采矿许可证,但陕西省国土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了生效的法院判决,最终导致争议双方矛盾激化,事态升级,引起了广泛的议论。
(转引自2010年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和基本要求谈谈你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答案】二、(2010年)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
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
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
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
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人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
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
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
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
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
600873梅花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梅花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
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 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 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 (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 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
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 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 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 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 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 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 董事人数。 第十五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 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 见。 董事就同一提案重复发言,发言超出提案范围,以致影响其他董 事发言或者阻碍会议正常进行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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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9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精选附答案大题(共12题)一、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
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有些问题。
久而久之,王云产生了怀疑,但是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偷偷设置了移动梦网的定位功能。
一天,丈夫打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回来晚些,然而等到10点仍不见人影。
王云又开始了怀疑,便给丈夫的手机发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机上显示了丈夫手机位于某区某街道。
王云看到这个信息后便带上相机冲到手机所显示的地址,并根据手机信息的提示找到了丈夫。
尽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
王云愤怒至极,为了“保全证据”便用带来的相机连拍7张。
之后,其到“淫妇”吴佳的单位找领导诉苦,又到电视台和主持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为吴佳在当地还小有名气,许多小报也报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
一时间,许多同事见到吴佳经常指指点点。
吴佳一怒之下将王云告上法庭,以损害名誉权为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问题: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题要求:1.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2.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二、案情:2016年2月,利达公司与源发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源发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借款期限为2年。
随后利达公司的大股东魏某与源发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签订后,源发公司如约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
2016年8月,源发公司与利达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终止前述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关系,将借款转化为购房款,双方经对账清算。
2016年10月,利达公司与源发公司再次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达公司向源发公司借款500万元。
10月9日,源发公司如约向利达公司提供借款。
2016年11月18日,利达公司又与源发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利达公司的厂房为自2017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3日期间利达公司向源发公司的连续借款中,在4000万元的最高额内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仅为借款本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林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林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6•【文号】证监许可[2014]329号•【施行日期】2014.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林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9号)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林奇发行100,865,270股股份、向朱伟松发行26,921,335股股份、向上海一骑当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367,214股股份、向上海畅麟烨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759,239股股份、向李竹发行8,674,646股股份、向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516,436股股份、向上海敬天爱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281,644股股份、向崔荣发行5,384,26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26日。
【破产实录】“梅涤”破产案审理纪实

“梅涤”破产案审理纪实2000年6月28日,梅州市属纺织行业最大型国有企业宣告破产,犹如引爆一枚重磅炸弹,轰动整个梅州山区。
1千多名破产企业职工情绪激动,1万多名股民坐立不安,92家债权人对18亿多元的欠款苦苦等待,法院犹如坐在火山口……随着破产案的进程,如今,一幢幢典雅漂亮的商住楼在原破产企业土地上拔地而起,使资源得以重新配置。
近日,梅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结裁定,宣告此案审理终结,此案在实施破产中一直保持着平稳状态,深受社会好评,然而,成功背后是鲜为人知的法官为国企改革所付出的心血和汗水,破产之路充满曲折艰辛。
为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共和国的法官们,是如何为了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尊严而呕心沥血,无私奉献。
18亿多元的债务压垮梅州纺织行业“巨无霸”一、三家国有企业宣告破产以前,走在广东梅州市彬芳大道,都会被一排排漂亮的厂房吸引,厂区内郁郁葱葱的树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经过此地的人都会惊叹,梅州山区竟然也有如此宏伟的企业,它也曾留下江泽民总书记及众多国家领导人的足迹。
它就是梅州涤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参股的二个公司。
提起它,在梅州人心中,那曾是挥之不去的自豪。
梅州涤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梅县涤纶厂始建于1987年2月,1992年梅县涤纶厂与外商合作成立梅州市丽丝纺织有限公司,1992年10月梅县涤纶厂改组为市属大型企业,同年再次与外商合作,成立梅州市丽丝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三家公司强强联合成为梅州企业的“航空母舰”,资产10多亿元。
1993年3月,梅州市涤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涤”公司)成立。
短短几年创业,“梅涤”公司创下了梅州企业发展史的神话,“梅涤”公司先后被列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全国化纤工业100家最大企业和5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广东工业500强之一,梅州市利税大户……“厂荣我荣,厂耻我耻”的“梅涤”信念书下了创业者的一段豪情。
当年企业发展红火时,“梅涤”公司产品真是“皇帝女不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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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梅花伞公告编号:2011-008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1年3月29日上午09:00在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金瓯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安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周业安先生、郭俊秀先生、屈文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9,859,905.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85,990.50元,加之年初母公司可分配利润46,649,690.14元,截至201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5,523,604.67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82,939,9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现金股利4,146,996.0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1,376,608.62元滚存转入下一期分配。
2010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载有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数据的电
子文件内容与同时报送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文稿一致。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出具了保荐意见,公司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876号)。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及上述鉴证报告和保荐意见等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金(见附表),按照任职月份进行考核并领取相应薪酬。
高管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参照公司和个人当年业绩以核定薪酬为基数上下浮动20%,具体浮动金额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
如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较2010年度同比未能实现增长,绩效奖励金将不予发放。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本议案须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2011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人民币业务与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并以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对于超过上述额度的新增综合授信,必须另行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授权期限为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874号)。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上述鉴证报告、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股份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
会表决的议案。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和201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贤楠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全保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特此公告。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华贤楠先生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8月生,大学本科。
2009年5月起就职本公司证券部,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华贤楠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全保昌先生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
2004年3月至 2008年1月就职于深圳市浩达海运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就职深圳赢时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9年2月加入本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副经理。
全保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