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课件精选.pdf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真实准确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工程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二)设计档案;(三)施工档案;(四)监理档案;(五)验收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规则,分为档案类别代码、项目代码、年份代码和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标准化。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二)顺序整理,按照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编目整理,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四)装订整理,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室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定期检查档案,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上报;(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三)利用档案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四)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类别、密级、保存期限等要求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需继续保存;(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督;(四)销毁档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三)确保档案安全、便于利用;(四)遵循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四)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五)提供工程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
第六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项目部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项目前期文件,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二)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变更单等;(三)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验收等;(四)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等;(五)设备、材料文件,包括设备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等;(六)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等;(七)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一)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目;(二)档案文件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三)档案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四)档案文件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五)档案文件应统一装订,便于保管和查阅。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一)工程前期文件在工程开工前归档;(二)设计文件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归档;(三)施工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归档;(四)监理文件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归档;(五)设备、材料文件在设备、材料验收合格后归档;(六)验收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 A4 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在施工过程中,作为内业工程师必须要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实际形象进度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单位的资料能够满足同步要求。
除了对档案进度的检查,还要对档案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使其内容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举个例子:现在有好多施工单位都认为室外工程(景观、道路、管网、挡土墙等附属工程)不重要,不需要写资料,可是往往就是我们的疏忽为后来的工作增加了麻烦,档案资料虽然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但对一个建设单位来说的确十分重要,就拿地下管线这块来说,好多单位施工时没有按照实际发生的做资料,导致后期维修、检修时找不到正确的位置甚至导致挖错线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认为无论是地下还是地上,不论是单体工程还是室外管网,都要认真做好资料,方便后人,有据可查。
工程档案管理PPT课件可修改文字

➢ 施工文件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形成的文件;
➢ 竣工图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 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 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竣 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 编制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编 制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工程 的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档案的特点
成果的成套性
形成领域的广泛性 建设工程档案
内容的专业性
记录形式的多样性 管理的动态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利用的时效性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特征
• (1)真实性和全面性 • (2)分散性和复杂性 • (3)继承性和时效性 • (4)多专业性和综合性 • (5)数量上的庞大性
• 项目建设的成果表现为两种形态:
• (3)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 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 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 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 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 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 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 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 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 认可文件。
归档的质量要求
✓对文件齐全、完整的要求 ✓对文件内在质量的要求 ✓对文件材质的要求 ✓对文件属性的区分 ✓对文件价值及密级的区分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质量要求
•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 文件材料的签名、盖章手续是否完备, 文件材料的内容是否 填写完整、客观, 文件材料中数据是否存在涂改现象, 文件 材料是否存在‘三色笔’现象。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工程项目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工程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有据、查询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三)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可靠、完整;(三)及时性:收集的档案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归档。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顺序归档。
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如下:(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各类工程资料;(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顺序归档。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二)保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三)方便:便于档案的查询、利用和保管。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如下:(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用、归还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浙江恒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明州大道(洞桥至云龙段)工程第iv合同段项目部一、1、目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及项目管理文件档案等各种档案资料。
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项目部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2、范围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3、职责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公司统一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公司的档案进行审核。
4、内容(1)项目资料的控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做好收文发文登记。
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公司统一收集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部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公司统一管理。
在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并分别存放。
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均有项目名称,且档案盒使用统一的标识文件类别。
1土地合同类;包括上级批文、合作协议、土地合同等。
2政府批文类;如计划批文。
3“五证”;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4合同类;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5项目发展类文件;包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报建报批文件等。
6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的文件。
7竣工验收类;包括专项验收。
8图纸类;包括项目的各专业图纸及cad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洽商等。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专业不同的基础上分类后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四)对工程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六)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机构报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的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二)组织项目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材料;(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四)定期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五)协助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要求和期限进行,工程项目部应按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保障档案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管理效率,便于查阅和利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规定(一)档案分类与归档1.所有工程档案按照工程类型、项目性质等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2.对于每个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3.工程档案的分类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文件编号和文件命名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整齐性。
(二)档案存储与保管1.工程档案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中,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潮等条件。
2.工程档案的存储应按照文件编号和文件命名规范进行,严禁私自更改、丢失或销毁档案。
3.每个工程档案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查阅与利用1.工程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查阅者必须填写查阅登记表,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档案。
2.禁止私自拷贝、外借或转让工程档案,对于需要复印、提供或出借的情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四)档案销毁与归档1.工程档案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档案。
2.工程档案归档后,必须做好档案整理和编号记录工作,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三、安全管理与责任制(一)档案安全管理1.档案室必须设有防火、防水、防尘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档案室的出入口必须设置门禁和监控设备,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3.档案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吸烟或携带易燃物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二)责任制1.档案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各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做好档案使用和归档的指导工作。
3.公司物业部负责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并负责解释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物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文件的查阅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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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