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齐齐哈尔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齐齐哈尔细部治理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细部治理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细部治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细部治理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宜居环境,制定和实施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城市环境整治。
针对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加强对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建立健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的维护和管理,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二、交通管理和道路建设。
加强对城市交通拥堵点和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加大对城市道路的维护和改造力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舒适度。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三、市容市貌提升。
加强对城市建筑外立面、广告牌匾、标识标线等的管理,提升市容市貌整体品质。
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提升城市视觉环境品质。
加强对城市文化景观的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氛围。
四、社区治理和管理。
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强对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加强对社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城市管理体制创新。
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细部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升城市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综上所述,齐齐哈尔市细部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城市细部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市上下团结一心,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齐齐哈尔市的细部治理工作贡献力量,让齐齐哈尔成为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5.11•【字号】黑环函〔2015〕93号•【施行日期】2015.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黑环函〔2015〕93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日前,我厅对你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督查中发现城市扬尘污染、原煤散烧面源污染、移动污染源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请你市加大督办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一、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进度,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尽快安排部署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扬尘面源污染治理。
对城区内煤场、料场等堆放场所以及建设施工场地、渣土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二、加大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监管力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现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对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规定从严查处,确保各类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
附件:1、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督办明细表2、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城市综合整治督办明细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5月11日附件1: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督办明细表附件2: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城市综合整治督办明细表。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2•【字号】齐政办发[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08]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查明我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了解我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工作。
为确保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按照黑龙江省环保厅下发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方案》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设点位坐标》,我市共有土壤样品376件,涉及市区及讷河等9县(市)。
(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调查范围:全市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壤。
监测点位275个,监测样品合计275件。
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
结合土壤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
监测项目:1.土壤理化性质:pH、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颗粒物组成;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3.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
(二)全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调查范围:“七五”期间国家在我市布设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全部点位。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齐环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齐环发〔2022〕15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现将《齐齐哈尔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13日齐齐哈尔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46号),完成国家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加强全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环办固体〔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会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要求,以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和防控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为核心,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防风险、严管控、守底线,坚决打好打赢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集中解决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三)工作重点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行业等)、电镀行业。
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篇)

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引言油气污染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给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制定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油气污染的发生和影响,保护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监管和管理为了有效防止油气污染的发生,必须加强对油气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油气行业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报告油气污染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扩散。
2. 完善油气行业的法规和标准,明确油气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3. 强化油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高油气事故的应对能力。
二、推进绿色能源发展绿色能源是油气污染防治的关键之一。
为了减少油气的使用和排放,推进绿色能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对油气能源的依赖。
2. 加强油气和绿色能源的协同发展,促进油气行业向清洁能源转型,推动油气企业逐步实现低碳生产。
3. 加强对非传统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油气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测和治理是油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存和健康,必须加强对油气污染的监测与治理。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对油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排放管控,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油气污染的情况。
2. 完善油气污染治理的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减少油气污染物的排放。
3. 强化油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对油气行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油气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四、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对于油气污染防治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油气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1•【字号】齐政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规〔20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11日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为持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聚焦重大疾病、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群,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供健康服务、优化健康环境,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一)干预健康影响因素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齐政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齐政规〔20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齐齐哈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鹤城提供坚强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保护优先。
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持续优化发展格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突出分区管控。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科学划分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精细化管理,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实施动态管理。
根据省级成果管理机制,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的变化情况,按程序实施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11•【字号】黑政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发〔2016〕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11日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当前,全省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采暖期哈尔滨市等城市重污染天气不断出现,既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又直接影响我省作为生态资源大省、借助整体生态化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为全省人民创造财富。
为切实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本着科学治霾、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15号),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环境问题,采取最有效的治理措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对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动则即咎,寸步不让,确保燃煤、重点企业、机动车尾气、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和特殊时段空气质量管控等五方面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与2015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
哈尔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3微克/立方米左右,降低25%,3年分别完成目标的30%、60%和100%,重污染天数减少50%,即减少21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