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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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2.1.2)》

《查对制度(2.1.2)》

《查对制度(2.1.2)》第一篇:查对制度(2.1.2)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医嘱开写做到"五不执行"。

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3、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执行,用过的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以备记录。

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补齐医嘱并签字。

4、转抄和整理医嘱执行单后,须经二人查对并签全名。

5、处理医嘱者,要及时填写执行医嘱时间并签全名。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

7、做好医嘱查对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具体内容:(1)查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2)查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3)查针筒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针头是否锐利,有否带钩弯曲。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用前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床号、性别、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2、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三查:(1)查血液有效期(2)查输血装置是否完整(3)查血液质量十对。

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配试验结果,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术前准备及接病员时,应查对病员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科室、住院号、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病历、患者禁食等情况。

县人民医院查对制度实施细则

县人民医院查对制度实施细则

县人民医院查对制度实施细则一、为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为防止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二、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

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诊疗方法、各种药械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四、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映,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

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五、粘贴各种化验单及报告单时,要核对清楚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床号、门诊或住院号、科室等,严防贴错。

六、临床科室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等。

2、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与部位。

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3、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不明白要核查清楚。

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

执行后一定要签字。

5、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

使用急救药及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

6、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7、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查对制度(2.1.2)

查对制度(2.1.2)

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医嘱开写做到"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3、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执行,用过的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以备记录。

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补齐医嘱并签字。

4、转抄和整理医嘱执行单后,须经二人查对并签全名。

5、处理医嘱者,要及时填写执行医嘱时间并签全名。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

7、做好医嘱查对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具体内容:(1)查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2)查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3)查针筒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针头是否锐利,有否带钩弯曲。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用前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床号、性别、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2、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三查:(1)查血液有效期(2)查输血装置是否完整(3)查血液质量十对: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配试验结果,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术前准备及接病员时,应查对病员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科室、住院号、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病历、患者禁食等情况。

查对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查对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1、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并做到班班查对。

(2)临时医嘱应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传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曾用过的空安瓿,经检查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须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4)总查对医嘱每日1次,核对后签全名。

每周总对医嘱,护士长参加,核对结果登记并签全名。

2、服药、注射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二看一注意”,三查:操作前、中、后检查;十对:床号、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法、剂量、浓度、时间和有效期;二看:操作前看药物配伍禁忌表、药物说明书;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应注意检查药品质量、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发药时须待病人服下方可离开,并掌握用药后效果及反应。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该类药物的过敏史,使用前应做过敏试验,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认真核对,并保留安瓿或废贴,用数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前必须核对床号,呼唤病人姓名,正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6)发药、注射时均需带服药单及注射单,若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7)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及时在床头、病历、体温单及执行单上做好标记。

3、输液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2)认真查对输液卡,加入药液后须签名,标明时间。

(3)备药前检查药液瓶口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痕,药液有无变质,同时注意批号、有效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4)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配液后检查药瓶内有无细小颗粒,混浊、变色等。

(5)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该类药物的过敏史,使用前应做好过敏试验,皮试阴性方可执行。

(6)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制度模版

查对制度模版

查对制度一、目的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临床和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1、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查对制度。

2、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的执行。

3、医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的执行。

4、分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科查对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标准1、医嘱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人签名制度, 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2)护士长应组织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每天总核对一次当日医嘱,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3)护士每班查对医嘱,下一班要查对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凡需下一班次执行的医嘱,办公室护士,应将下班完成的医嘱记录在治疗卡上,并与接班护士做交接。

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4)做到每日总对,每周总对,每班查对, 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5)经治医师每天对开具化验和检查单及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将检查结果立即反馈患者;最迟在次日早查房时反馈患者;并在每日标本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对于未完成医嘱要在每日标本登记本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汇报。

2、服药、注射和输液前查对制度(1)护士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治疗处置前,要进行“三查八对”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注意用药后病人反应。

护士执行出声查对。

(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查对制度内容

查对制度内容

查对制度内容目录一、查对制度概述 (2)1.1 查对制度的定义与目的 (2)1.2 查对制度的适用范围 (3)二、查对制度原则 (4)2.1 严格性原则 (5)2.2 准确性原则 (6)2.3 及时性原则 (7)三、查对制度流程 (8)3.1 查对流程图示 (8)3.2 各环节具体操作步骤 (9)3.2.1 制定查对计划 (10)3.2.2 收集查对信息 (11)3.2.3 分析查对结果 (12)3.2.4 形成查对报告 (13)四、查对制度实施 (14)4.1 组织架构与人员职责 (15)4.2 培训与考核 (16)4.3 持续改进与监督 (17)五、查对制度实例分析 (18)5.1 医疗查对制度实例 (20)5.2 财务查对制度实例 (21)5.3 人力资源查对制度实例 (21)六、查对制度文档管理 (22)6.1 文档分类与编号 (24)6.2 文档存储与检索 (24)6.3 文档更新与保密 (25)一、查对制度概述是指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误差和差错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严格的查对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在医疗领域,查对制度是基本操作规范之一,涵盖了临床、护理、检验、药剂等多个方面。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需要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以确保正确识别患者;护士需要核对医生的医嘱、处方、药品等信息,以防止用药错误;检验科工作人员则需要核对患者的标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查对制度还广泛应用于教学和科研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的严谨工作态度和精湛操作技能,确保科研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查对制度是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石。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误差和差错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1.1 查对制度的定义与目的1定义:查对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为确保信息、数据和文件在传递、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2023医院卫生院查对制度(详细版)

2023医院卫生院查对制度(详细版)
3.医务人员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二)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
(十一)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药房
1.药师调剂处方前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查对审核: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
2.药师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3.药师对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查对处方颜色是否正确,处方内容是否齐全,处方剂量是否超限,处方与病历是否相符,处方医师是否具备麻醉处方权。

18项核心制度之查对制度

18项核心制度之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1.目的: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活动,以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异常事件发生。

2.范围:医疗、护理、医技等人员在为患者进行操作时。

3.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4.内容:4.1医嘱查对制度:4.1.1医嘱处理:医生下达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处理医嘱。

处理医嘱时要记录处理医嘱的时间并签全名或使用PDA电子扫描后自动生成。

若有疑问必须澄清后方可执行。

4.1.2医嘱查对:处理医嘱后护士及时打印各种执行单并进行查对。

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每周组织总查对一次。

4.1.3口头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记录于《抢救用药记录本》上并复诵,经医生确认后执行,保留空安瓿以便核对。

抢救结束后于6小时内补下医嘱,执行者签全名及执行时间(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的时间)。

4.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4.2.1三看:看药物有无浑浊变质、看药品有效期、看包装有无损毁。

4.2.2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

4.2.3七对:姓名、住院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2.4药品交接:与药房及静配中心工作人员交接药物时必须核对清楚,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4.2.5易致过敏的药物:皮试前需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并确认皮试结果阴性后方可给药。

4.2.6药物配伍禁忌: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查询药物配伍禁忌,注意用药后反应。

4.2.7麻醉药品:使用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用后保留安瓿交药剂科。

4.2.8给药:给药时,应携带执行单进行核对,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询,无误后向患者解释并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4.2.9特殊情况处理:因各种原因致患者不能及时用药应与医生沟通,根据医嘱做好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护理单中。

4.3输血查对制度:4.3.1备血查对:4.3.1.1根据医嘱、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报告单(紧急用血除外)、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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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
2、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后,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4、长期医嘱执行后,要在执行单上签名并保留执行单3个月。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完整复述一遍,由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操作前核对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

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床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对新生儿及因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有陪同人员时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过敏史。

2、摆药前要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是否与医嘱相符,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批号)。

注意药物有无变色、浑浊、沉淀,安瓿、针剂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袋装液体有无破损、漏液等。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3、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须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精神一类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时,要经过双
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交至药房,并注明余液去向,执行者核对者均签名。

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与药房(静配中心)人员交接药物时必须当面核对清楚,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4、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

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须两人核对,确保医嘱单、输血记录单、血袋标签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查血有效期、查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查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剂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的各项内容。

2、两人核对无误后于输血记录单上签名。

3、床边再次由两名护士进行“三查八对”,核对患者床头卡及腕带,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及血型,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

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患者进食时,查对饮食种类与患者的医嘱及病情是否相符。

3、发放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以确认为正确的患者发放特殊饮食。

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患者手术时,应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所带的术前、术中用药以及病历与资料等。

2、所有手术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信息依据,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以确认患者身份。

3、查对无菌包外、包内无菌指示卡是否符合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三方核查: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及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实行“暂停核对”,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核对。

5、器械物品核对:遵循三方四次的原则,由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分别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和深部组织前、关闭体腔和深部组织后、缝皮结束时,核对纱布、纱布垫、缝针、器械等数目与术前数目相符。

6、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必须详细核对各种标示内容及有效期。

7、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洗手护士及手术者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切除组织,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8、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供应室查对制度
1.供应室查对
(1)物品回收时:查科室、品名、数量、包装有无破损情况。

(2)回收物品分类时:清洗班及回收人员共同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性
能、清洁处理情况、包装容器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并登记。

(3)物品包装时:查品名、规格、数量、性能、清洗质量、六项指示标签,抢救
包、手术器械包须经双人核对并签名后方能封包。

(4)消毒灭菌时:装锅前查品名、规格、数量、装载及灭菌方法,确认无误后方
可灭菌;装锅后查温度、压力、时间;卸载时查有无湿包、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及包装完整性。

(5)清洁或灭菌物品发放时:三查,即物品发前、发时、发后核查;六对,即对
科室、品名、数量、灭菌日期、灭菌标识、签名。

(6)物品入库出库时:查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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