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111008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洛阳大运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编制:开发管理科校对:审核:批准:洛阳大运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2011年3月31日1、总则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机密,是本公司进行生产和管理工作共同的依据,是本公司在同行中保持一定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以及保密性。
为了加强管理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到的所有技术文件。
3、技术文件的定义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操作规范、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各种技术标准、技术通知以及技术培训资料等。
4、职责4.1总工程师:负责对技术中心各部门设计或编制的各类文件的批准。
4.2工程管理部:是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中心文件的归档管理以及晒制、复印、发放、回收工作,同时负责技术管理类文件的编制和文件的标准化及编号规范性审查。
4.3研究所: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相关技术文件的设计或编制,对编制的技术文件校对、审核以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应执行各级现行的标准。
4.4工艺部:负责产品图纸的工艺性审查及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设计与编制。
4.5技术文件各使用部门:制定部门内技术文件使用、管理办法,部门文件负责人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分发、登记并监督确保技术文件的清晰完整性,有效性。
5、技术文件的管理5.1技术文件编号和签署栏的管理编号管理是有效控制和使用技术文件的保证;签署栏是技术文件实际执行的记录,也是划分执行人各自职责的明证,应统一技术文件的编号和签署栏格式。
具体编号参考本公司《技术文件编号管理办法》及产品图样编号管理相关规定。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图纸、图样等资料的编号上作任何标记、涂改。
技术文件、内部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应严格执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标审、批准等各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视为待审文件。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文件范畴
技术文件是指产品标准、产品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技术要求等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
2 技术文件的存档
2.1 凡我厂的技术文件必须统一留存生产技术部资料室保管,不准出现新来的技术文件随意散落在其它车间部室和个别人员手中。
2.2 技术文件必须按照其使用区域、价值、用途等等分门别类存放并登记造册。
保持其干净、整洁、有序,做到多而不乱、多而不杂。
2.3 存放技术文件的房间应单独设立,房间内不准有其它易燃物质及杂物,不准有火源,更不准在存放技术文件的房间内抽烟。
3 技术文件的借阅
3.1 只有我厂的职工有资格借阅技术文件,其他人员必须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方准借阅。
3.2 借阅一般性的技术文件必须填写技术文件借阅单,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在有生产技术部部长在技术文件借阅单上签字后方准借阅,非我厂职工借阅还要有总工程师的签字。
3.3 借阅者必须爱护技术文件,必须保持其清洁、整齐,不准在上面乱写乱画,更不准随意丢失和随意转借他人。
归还时必须保持技术文件的原来样式。
4 技术文件需要分发个人时,主管技术文件人员必须对分发人员及分发的技术文件做出详细记录备查。
5 对于现有的技术文件因不能适应当前需要或其它原因而需要作变更时必须做出变更说明,将变更前后的资料一并存档。
6 对于技术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征得总工程师同意。
7 对于因不能适应当前需要而失效的技术文件统一封存,十年后经总工程师同意方准作失效处理。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111008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1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技术文件的管理职责、内容与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文件的设计、审批、编号、更改、复制、标识、发放、收回、销毁、归档等过程的控制。
2职责2.1总师办负责“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和受控文件分发号的确定;负责电子版技术文件的加密工作。
2.2总师办/船机处负责涉及产品图样等过程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设计、编制、更改、审批过程的控制工作。
2.2工艺部门负责相关图样、工艺文件等过程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的设计、编制、更改、审批过程的控制工作;负责临时工艺的标识、发放、收回与销毁等工作。
2.3质检处负责检验和试验以及计量检定(校准)等作业文件的编制、更改、审批、标识、发放、回收、销毁等工作;2.4人力资源处负责技术文件的打印管理、复制、标识、发放、收回、销毁及技术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2.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加密文件的保密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技术文件的设计与审批3.1.1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和统一。
3.1.2技术文件的种类及格式等应符合公司相应的企业技术标准。
图样设计等应符合现行机械制图等相关标准。
3.1.3产品与过程特殊特性明细表、PFMEA及控制计划等文件应经多方论证小组论证后进行编制。
产品试制计划需要由相关部门项目责任人进行会签。
3.1.4技术文件应按规定进行评审,并在签字栏履行签字手续。
产品试制计划、新产品的工艺路线表、公司企业技术标准、提交PPAP文件用“零件提交保证书”、平面布置图等需经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
厂区规划图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总经理批准。
其它技术文件由技术部门领导审批。
3.1.5需要跨部门评审的产品图样、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评审部门应认真签署评审意见并按规定的日期返回组织评审部门。
3.1.6标题栏中,“图样标记”一栏应填写图样的生产阶段标识。
样件试制用图标记字母“S”,试生产用图标记字母“Sx”,批量生产用图标记字母“A”。
各试制阶段用图换版后应在原来标记符号后面依次加数字1、2、3……..。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文件是企业开展技术工作、保障技术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
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技术文件的利用价值,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企业的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及其重要性。
一、技术文件的概念与分类技术文件是包含了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说明等内容,用于指导企业技术工作和生产操作的文件。
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技术文件可分为以下几类:1. 技术规范:包括产品标准、质量控制规范、技术规程等,用于规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生产工艺。
2. 设计图纸:包括产品设计图、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用于指导设计和生产过程。
3. 工艺文件:包括工艺流程、操作指南、工装夹具等,用于指导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控制。
4. 检测报告:包括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用于评估产品质量和改进生产工艺。
5. 运维手册:包括设备维修手册、操作手册等,用于指导设备使用和维护。
二、技术文件管理的原则与方法1. 完整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具备完整的内容,包括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规范。
2. 有效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能够为技术工作和生产操作提供准确、清晰、可靠的指导。
3. 统一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按照企业的标准和规范制定,保证一致性和统一性。
技术文件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技术文件库:企业应该建立统一的技术文件库,对技术文件进行分类、存档和管理。
文件库可以采用电子化管理,方便文件的检索与共享。
2. 文件编号与版本控制:每个技术文件都应该有唯一的编号,并且需要对不同版本的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
当有文件更新时,必须明确版本号和更新内容。
3. 文件的发布和废止:技术文件的发布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对废止的文件进行及时的清理和撤销。
4. 文件的更新和修订:技术文件应该根据需要进行及时更新和修订,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修订过程需要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技术文件管理的重要性技术文件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生产效率:技术文件能够准确指导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技术文件管理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管理管理办法⑴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
“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⑵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
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⑶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丧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⑷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⑸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
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⑹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
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⑺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
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⑻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⑼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务实施。
⑽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手册期限保存。
⑾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⑿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并留有记录,填写《监视检查记录》,发现问习题及时进行纠正。
技术文件管理管理办法(二)⑴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
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
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责任追究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1.0目的为使公司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得到安全、有效、规范化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外部接收的各类图纸和技术文件等资料。
3.0职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登记、存档和管理。
3.2 技术部负责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编制、更改、补充、审查、鉴定、转换和归档。
4.0工作程序4.1 产品资料的管理4.1.1 铁路资质产品图纸由接收部门按《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规定》中“外来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交与综合管理部资料室存档保管,同时将产品图纸复印件发放至技术部,技术部7日内将图纸转换成公司的产品图,由技术部主管和公司技术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发放。
4.1.2 其它外来产品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由接收部门按《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规定》中“外来文件管理要求”处理,并填写《外来文件办理单》,一并交由技术部进行图纸转换和归档。
4.1.3 铁路资质产品图纸不得转让、许可、默许或者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受让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联营企业、非指定生产地点以及任何与其它有关的第三方。
4.1.4技术部将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及更改通知进行内部归档管理,建立图纸、技术文件及更改通知电子文档。
4.1.5 技术部将所有产品图纸按产品型号分类立卷、装订成册,交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产品图纸目录清单》,并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和破损。
4.1.6 产品图纸的更改、补充。
铁路资质产品图纸根据图纸来源单位的图纸更改通知书,其它外来图纸由市场部提供的顾客出具的更改通知书,技术部按照更改通知书更改原图纸和公司内的相关图纸,内部图纸更改由相关技术人员提出变更申请进行。
更改时,在原图纸更改记录栏内填上更改标志、处数、更改文件号、签名及更改日期,同时将公司相关图纸进行相应更改或替换。
“更改通知单与替换图纸”由技术部交由综合管理部存档保管,并将复印件发送至相关使用部门(替换图纸时由综合管理部将原发放图纸收回)。
4.1.7 技术部定期组织市场部、质量部、生产部,根据市场动态对所有产品图纸状态进行鉴定、清理。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A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A技术文件管理办法一、总则1.1为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分厂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内容分工2.1技术文件种类本分厂主要技术文件有产品图纸、工艺卡片、检试记录卡、产品明细表、工艺规范、技术通知单等。
2.2分工2.2.1 本分厂办公室、各作业班组设置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管理; 2.2.2 产品图纸由档案室直接与各作业班组资料员联系、分发及更换版本; 2.2.3 产品明细表、工艺卡片、工艺规范、检试记录卡等此类文件由公司档案室与本分厂办公室资料员联系分发及更换版本;2.2.4 技术通知单由本分厂技术负责人签收并确定分发执行班组。
2.3 文件登记、分发及归档2.3.1 本分厂建立技术文件管理目录,掌握本分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
目录包含相关技术文件编号、名称、文件发布时间、接收时间、版本号及关闭情况。
2.3.2 文件接收后,相关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并作相关记录。
(1)产品图纸类文件,各班组资料员应建立本班组图纸资料目录,接收新资料或更换版本后,及时更新目录,关闭旧版本目录。
(2)产品明细表、工艺卡、工艺规范、检试记录卡类文件,分厂资料员在建立相应的目录,接收新资料或更换版本后,及时更新目录,关闭旧版本目录。
(3)技术通知单类文件a(分厂相关技术负责人签收后,确定工作执行班组,交分厂办公室资料员登记复印分发至执行班组,各执行班组由班组长签收执行,分厂设兼职技术通知单管理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及通知单关闭。
b(分厂办公室资料员建立技术通知单管理目录,收到技术通知单及时分类登记。
c(各作业班组建立相关技术通知单管理目录,收到技术通知单及时分类登记存档,班组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查阅,并按通知单内容执行。
执行完毕之后,应在相应的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完成,并在管理目录上确认此通知单关闭。
d(本分厂兼职技术通知单管理员,在每周五下午对各作业班组通知单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关闭分厂办公室通知单记录,并将记录提交分厂负责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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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管理办法1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技术文件的管理职责、内容与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文件的设计、审批、编号、更改、复制、标识、发放、收回、销毁、归档等过程的控制。
2 职责2.1总师办负责“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和受控文件分发号的确定;负责电子版技术文件的加密工作。
2.2总师办/船机处负责涉及产品图样等过程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设计、编制、更改、审批过程的控制工作。
2.2 工艺部门负责相关图样、工艺文件等过程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的设计、编制、更改、审批过程的控制工作;负责临时工艺的标识、发放、收回与销毁等工作。
2.3 质检处负责检验和试验以及计量检定(校准)等作业文件的编制、更改、审批、标识、发放、回收、销毁等工作;2.4人力资源处负责技术文件的打印管理、复制、标识、发放、收回、销毁及技术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2.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加密文件的保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技术文件的设计与审批3.1.1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和统一。
3.1.2 技术文件的种类及格式等应符合公司相应的企业技术标准。
图样设计等应符合现行机械制图等相关标准。
3.1.3 产品与过程特殊特性明细表、PFMEA及控制计划等文件应经多方论证小组论证后进行编制。
产品试制计划需要由相关部门项目责任人进行会签。
3.1.4技术文件应按规定进行评审,并在签字栏履行签字手续。
产品试制计划、新产品的工艺路线表、公司企业技术标准、提交PPAP文件用“零件提交保证书”、平面布置图等需经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
厂区规划图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总经理批准。
其它技术文件由技术部门领导审批。
3.1.5 需要跨部门评审的产品图样、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评审部门应认真签署评审意见并按规定的日期返回组织评审部门。
3.1.6 标题栏中,“图样标记”一栏应填写图样的生产阶段标识。
样件试制用图标记字母“S”,试生产用图标记字母“Sx”,批量生产用图标记字母“A”。
各试制阶段用图换版后应在原来标记符号后面依次加数字1、2、3……..。
批量生产用图换版后依次标记字母B、C、D等。
3.1.7每年12月份,技术部门对各自的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新的有效文件清单,保持记录清单,并将电子版用OA传递给总师办/船机处。
3.1.8 样件试制阶段可直接下发顾客的产品图样,总师办负责对顾客产品图样进行解释。
试生产阶段和批量生产阶段,须事先将顾客的产品图样转化后使用。
如果转化后的产品图样相对样件试制阶段直接下发使用的顾客产品图样有更改,则总师办应下发“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明确修改内容。
3.1.9 修订状态的表示3.1.9.1 产品图样、锻件图样等设有“图样标记”栏的技术文件,其修订状态用图样标记和更改次数来表示。
如图样标记为“A”,图样共更改6次,则其修订状态为“6/A”。
3.1.9.2 对于没有“图样标记”栏的各类技术文件,修订状态用文件编号和更改次数来标识。
更改或整顿换版时,在原编号后顺序添加小写的英文字母a、b、c…来区分原版。
3.1.9.3需要增加技术文件种类时,提出部门应将拟增加的技术文件格式报总师办进行标准化审查、备案。
3.2 技术文件的编号3.2.1平面布置图、自动生产线、专机与非标设备、试样等图样应由总师办标准化人员统一进行编号和登记。
其它技术文件由该文件设计或编制部门负责编号和登记。
3.2.2技术文件应按《图样的编号方法》和《工艺文件编号方法》等标准进行编号。
3.2.3 检验用技术文件由质检处按其自行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3.2.4 各分厂编制的数控机床加工程序应有文件编号。
编号方法按“数控机床加工程序编号方法”执行。
3.3 技术文件的更改3.3.1技术文件的更改和审批由技术主管部门负责。
文件更改时应书面下发《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同时由技术部门更改相应底图。
对于因整顿而更改换发的技术文件,可以直接填写《技术决定通知单》,此时应同时变更文件版本标识。
3.3.2 顾客要求更改产品图样时,总师办/船机处负责对更改内容组织评审,下发《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
相关部门按《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实施。
3.3.3 需要更改经顾客会签的商品锻件图样时,由总师办/船机处通知锻冶处与顾客沟通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正式更改。
自用锻件的毛坯图需要更改时,须经工艺处会签。
如果对自用锻件的更改影响产品最终的外观或特性时,须经总师办/船机处会签,必要时总师办/船机处应与顾客沟通,取得顾客同意后方可更改。
3.3.4由于市场需求及设备、工装、材料等原因需一次性或临时变更产品图样或工艺时,不正式更改产品图样或工艺文件。
属于涉及产品的更改,由总师办/船机处下达“技术决定通知单”即可实施。
属于涉及工艺的更改,由工艺部门下达“临时工艺通知单”即可实施。
一次性或临时性的技术决定须注明生产批量或开始实施日期和结束日期。
3.3.5底图已归档的技术文件需要更改或换发时,《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或《技术决定通知单》发放到使用文件部门的同时,发到人力资源处一份。
3.3.6 接到“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技术文件及时更改,更改后填写《报竣及验证单》(附后),次日向下达部门报竣。
下达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抽查更改情况,并保持记录。
3.3.7对加盖有“试制用图”标识的机加工艺或工装(模具)更改时,可由工艺人员根据加工需要直接在原工艺文件上更改。
3.3.8 当顾客不允许在蓝图上更改时,应先更改底图,然后统一换发蓝图。
3.3.9 更改时,将被更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
被划掉部分应仍能清楚地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注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在靠近图样更改部位(可能的情况下在右侧)写上本次更改所用的标记,用加圈的小写英文字母a、b、c......表示。
3.3.10 对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图样和文件(如;机加作业指导书),更改标记应按页次进行编排。
例如:某机加作业指导书第一页和第二页需要同时做出第一次更改。
则两页的更改标记均为字母“a”。
3.3.11 更改后,由更改人在被更改的图样或文件的更改栏内及时填写本次更改用的标记、处数、更改文件号、更改日期和更改人签名。
如被更改的图样或文件无“更改栏”,如技术标准等,应在被更改文件末页下部的明显空白处填注上述内容。
3.3.12工艺部门变更工艺流程时,相应的“更改单”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其接收部门应包括总师办。
3.4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和描晒)、标识3.4.1复制的技术文件由使用部门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
人力资源处核实、确认后进行复制并填写文件登记台帐。
工装的易损件不需登记台帐。
3.4.2新产品设计或编制的技术文件由技术主管部门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到人力资源处打印。
新产品试生产结束后,技术部门对所有技术文件进行整理、评审、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同时给人力资源处输出技术文件打印指令。
打印的技术文件经审批签字后填写“文件资料归档清单”,办理归档。
3.4.3 已存档的技术文件需要修改重新打印时,由技术主管部门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部门领导签批。
人力资源处核实确认无误后打印,领取人在“技术文件复制登记台帐”上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将打印的技术文件取回。
打印的技术文件经审批签字后填写“文件资料归档清单”,办理归档。
3.4.4新产品试制和已存档的技术文件修改时,修改前的底图由设计或编制部门的人员在该底图上签署“作废”字样并签名后交回人力资源处处理。
人力资源处接收人应在打印登记台帐上注明作废、重打等字样并做好登记。
3.4.5人力资源处建立“技术文件复制登记台帐”。
内容包括取图日期、文件名称与编号、总张数、打印人、经手人、底图作废及重打等信息。
每次提取所打印的底图时,均需登记。
3.4.6《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内容包括申请打印的文件名称与编号、总张数、打印理由、申请人签字、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及签批日期等。
人力资源处对打印申请单做好保存。
3.4.7需要复制时,正常情况下按先后顺序随到随取;特殊情况下(如遇正常休息或节日放假),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处作好加班准备。
3.4.8 首次需要描图的技术文件,其原图应有设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送交人力资源处进行描制。
描制好的腊底图由描图人员通知送图部门自行取回进行描校。
3.4.9经多次更改、再更改会造成模糊不清或更改部位用划改方法难以清晰、准确表示的底图需要重新复制时,需要更改部门提出《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
修改人员按本次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新进行打印或描制。
不打印或描制任何更改标记。
但本次更改的相应记录由更改人员在更改栏填写并签字。
3.4.10 对破损严重需要描制的底图,由人力资源处提出重描申请,经相应设计或编制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根据最后一次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进行打印或描制。
不做任何更改标记,更改栏也不做任何记录。
3.4.11重描或重新打印的新底图,签字栏原则上仍由原相应人员,按原日期签字。
原相关人员已离开公司时,更改栏由技术主管部门领导授权的底图打印和描图人员,用仿宋体填写原相关人员的姓名和原签字日期。
3.4.12重新打印或重描后的新底图由相应设计或编制部门负责校对,并在描校栏签字,办理底图归档手续等。
新底图归档后,旧底图由设计或编制部门签署“作废”字样并签名;由人力资源处加盖“作废”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单独存放,防止误用。
3.4.13新产品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及修改换发的技术文件由分管的技术部门依据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的“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
其他技术文件均应由使用单位填写《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设计或编制部门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处根据“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确认无误后进行复制。
3.4.14产品图样和工艺如超出“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所规定的数量需要加晒时,需经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
3.4.14各部门需对外提供技术文件时,超出“技术文件发放范围明细表”填写需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签批。
PPAP文件的晒图由设计或编制部门领导审批即可。
3.4.15技术文件发放前由人力资源处按《技术文件复制发放通知单》备注栏的要求加盖相应标识。
其中,产品图样、技术协议、技术标准、工艺装备用图样、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属于受控文件,应加盖发放日期和分发号标识。
一次性用图等可不加分发号标识。
3.4.16以旧换新的技术文件应加盖发放日期标识并登记。
3.4.17 新产品试制阶段工艺加盖“试制用图”标识。
3.5.8制造用机加工装与易损件、平面布置图等一次性用图,应加盖“一次性用图”标识,此文件在其零件(或工程)加工期内(或施工期内)为有效文件。
3.5.9采购用图、外协件用图加盖发放时间和公司外协用图专用印章,文件更改换发时,在新发文件上增加“更改调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