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考评办法
2013年县区考评细则(120分)

3
1、查向市局报送了自查自纠领导机构和方案,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2、查向市局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3、查纠认真细致,有问题,有整改结果,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4、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此项不得分。
1
未开展床日付费试点的,扣1分。部分开展,扣0.5分。查看方案及报账资料。
继续完善“先看病,后付费”活动,签约率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农民签约率应达到50%以上,县级应达到80%以上,乡级应达到90%以上。
1
现场抽查一个月的住院农民签约合同,与当月参合农民住院人数进行比对,允许误差率5%,未达到,扣1分,低于50%,再倒扣1分。
节能减排工作
1
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0.2分,有专人负责报送0.2分;查数据报表水、电、油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各得0.2分
农卫18分
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一体化管理覆盖率95%以上;至少2个乡镇4个村开展了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并取得成效。
2
按照制度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原则原则开展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按照人员竞争上岗、合理分流、村财乡管原则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未达到95%,扣1分,未开展紧密型试点,扣1分
完成2013年度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任务400名。其中修水70名、武宁35名、瑞昌35名、永修30名、德安20名、星子20名、九江县10名、都昌70名、湖口25名、彭泽30名、庐山区15名、浔阳区10、共青城10名、开发区20名。(最终数据还要与政府下达任务情况进行核实)
1
每少1名扣0.1分,扣完为止。查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机构编制手册,重点看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机构编制手册。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穗交[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穗交〔2013〕15号)委机关各处室,市客管处、维管处、公用公交站场管理中心、道路运输协会,各公交企业:为主动适应市民对公交行业服务水平要求的变化,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经营行为,根据《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对《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3年1月10日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统一编码管理的公共汽车电车线路涉及的驾驶员、车辆、线路、企业综合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是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维管处”)、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道协”)、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交站场中心”)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安徽地华2013年度年终考评方案

安徽地华2013年度年终考评安徽地华2013年度年终考评方案一、考评目的1.客观反映公司各部门、员工2013年度的工作业绩。
2.建立良性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凝聚力。
3.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结构,为部门和员工的绩效改进、优进后退提供依据。
4.评选表彰在2013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提高部门和员工荣誉感。
二、考评原则1.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考核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原则。
3.考核结果与考核部门、责任人的业绩挂钩。
4.重大失误追究考核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考评范围及考评层级1.本次考评时间跨度为2013年1-12月份。
2.本次考评范围为总经理级、经理级以及2013年9月30日前已转正的员工级,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集团管理权限要求统一考核。
3.考评工作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考评方案实施。
四、考评组织(一)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吴晓国组员:杨善文、陈正贵、俞进、张乃好、吴杰。
职责:审定公司考评方案,负责对年终考评及评优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对考评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不定期对考评工作进行抽查。
(二)考评执行小组组长:张乃好成员:吴杰、陈梅舒、杨梓振、何伟宏。
职责:拟定公司考评方案,组织落实2013年度年终考评及评选表彰。
五、考评时间进度表六、考评细则(一)总经理级、经理级员工考评指标及权重(二)员工级考评指标及权重备注:驾驶员等后勤人员以员工满意度调查方式进行考评。
七、考评结果应用根据2013年度年终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相应等级,具体等级如下表所示:各部门员工考评不能满足等级划分,必须重新考评确定。
考评等级作为先进个人评选、优进后退、绩效改进、晋升加薪的依据。
八、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业绩:2013年度年终考评综合排名在本部门或同层级前30%(考评等级为优秀或良好),工作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2.品德:具有良好的品德、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诚于企业,认同公司文化理念,敢于承担责任,吃苦耐劳;3.记录:未受过公司行政处分且在本年度没有任何贪污腐败等不良记录;4.经历:在公司工作时间满6个月(含在集团工作时间),全年总出勤率在90%以上,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5.特别优秀且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013年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频率频道节目质量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定

2013年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频率频道节目质量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宣传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全面提高节目传播质量,提升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降低节目生产成本,打造广播电视社会影响力,现拟订《2013年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频率频道节目质量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与方式:1.本着“创新机制、科学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省委宣传部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办法》,分解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对外宣传考核任务。
2.完善栏目考评办法,重视栏目的社会效果,正确引导栏目发展,逐步建立以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专业性等多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实行两级考评制,集团对各频率、频道及相关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各频率、频道对员工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4.考评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频道竞争力、节目制作质量,频道、频率节目质量、节目创优主、客观指标综合评定的办法。
5.考评根据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指标。
二、考评指标及办法:(一)广播频率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相关规定和广告播放规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办法》,监测得分后,每扣一分扣除绩效奖金1000元。
如果发生较大或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次扣除绩效奖金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相关责任人同时还将受到行政处罚。
2.完成集团交办的各项宣传报道任务。
积极提供阅评、信息、内参等材料,被省记协采用的,每件奖励500元;被省委宣传部采用的,每件奖励1000元;被全国记协采用的,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省委宣传部领导、市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件奖励1000元;获得省级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件奖励30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甬交运[2013]147号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甬交运[2013]1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f02bac2f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fa.png)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甬交运〔2013〕147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管委属企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经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3年5月3日宁波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包括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评、单车服务质量考评、驾驶员服务质量考评。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 级和B级表示。
第四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是衡量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是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
第五条市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宁波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各区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参与实施。
各县(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
第六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公共信息平台,方便经营者、驾驶员查询。
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新)

廊坊市高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系列文件2013-GCNK-HR-04 重点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版批准(签字,公章):2013年月日发布 2013年月日实施重点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阶段性重点工作为突破口,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的计划性、高效性、可控性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不包含以下人员:(1)临时性、非固定性工作人员;(2)公司外聘专家、顾问;(3)在本公司的实习、见习人员。
3.制定程序重点工作制定“由上而下集中分析,由上而下调整分配”的原则进行,程序如下:3.1.员工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及领导分配的工作,进行梳理,选定重点工作内容,报主管副总审阅,提交总经理审阅,根据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纳入重点项目库。
3.2.重点工作制订的基本要求:一是根据重点工作内容及统一格式编制个人重点工作进度表,进度表要求可视化,量化,具有项目完成预估时间节点;二是重点项目实施周汇报,周调整,根据完成进度进行周评分;三是重点工作项目表编制要表述简洁、清晰、合理、具备考评量化的指标。
3.3.重点工作考核表汇总到主管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汇总编制公司重点工作计划总表,报总经理审阅,形成公司统一行动刚要,由总经理在周例会、总经理办公会、目标分析会上使用,并作为季度、年终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4.考评权限4.1.综合管理部为此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2.由主管副总、总经理对员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其中主管副总考评权限占30%,总经理考评权限占70%。
4.3.总经理负责各副总及财务人员的考评,考评权重占100%。
第二章考核实施5.考核内容及周期考核分为周考核、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主要以员工的重点工作、临时工作和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5.1.重点工作:是指员工围绕公司的阶段目标任务,确定的本岗位在一定时期内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
工贸企业标准化规范考评细则

4、调整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的文件等(如需调整)。
2013年8月15日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企业应按规定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013年8月15日
1.1目标
(2)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 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主要要求】 以企业的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的还同 时有实施计划、考核办法等内容)。 【参考示例】 XX企业具体的年度安全目标 1、全年因工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每20万工作 小时工伤事故损失频率≤2、可记录的事故比2010年减少10%;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发现职业病病例 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 100%;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岗位尘毒合格率90%; 环保设施有效运行率、同步运行率达到90%以上。
2013年8月15日
1.1目标
(2)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 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条款释义】 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各企业具体的目标不尽相同,但应该是合理 的,可以实现的。目标制定的主要原则有: 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 得了; 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的,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 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苏国防科工〔2013〕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经信委(国防科工办),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2013年2月22日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工安密〔2012〕269号)的部署,做好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以下简称“考评”)工作,依据国家国防科工局制定的《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2〕1097号)、省国防科工办、省安监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苏国防科工〔2013〕16号)和省安监局印发的《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安办〔201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以下统称军工单位)分为军工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军工集团成员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资质的非军工集团公司单位(以下简称“军工许可资质单位”)两类。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军工许可资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的考评工作。
本行政区域内军工集团成员单位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军工许可资质单位,其考评工作按国家国防科工局印发的《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2〕10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江苏省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遵循“政府监督管理、专业机构评审、安全保密合法”的原则,逐级落实考评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第四条成立省军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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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卫生工作
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我市卫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落实各项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表彰奖项设置
2.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3.201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4.2013年市直医疗机构业务工作考评表
三明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13日
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落实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每年度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目标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实行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考评内容。
以每年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省市绩效考核指标等为考评重点,每年制定公布一次。
四、考评计分办法。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评总体按1000分设置(无项目不考核)。
(一)各县(市、区)考核评比计分项目
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控、年终现场考核等92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8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五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
1.重点目标监控:客观评价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完成目标即得分,未完成目标相应扣分。
2.日常监控:由各责任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进行打分。
3.年终现场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掌握一手数据,客观评价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直各医疗单位考核评比计分项目
由综合目标监测、单项奖部分等90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10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
1.综合目标监测部分600分:根据不同单位分别设置包括业务工作等10—11个考核项目。
2.单项奖部分300分:设置4个单项奖,每个奖项设置75分。
(三)年度测评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局考评组考核情况专题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按满分100分进行总体定性测评打分。
(四)奖惩计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体分数)
1.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惩的±5分;受省卫生厅等省直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奖惩的±2分;受市卫生局等市直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政府奖惩的±1分(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所属科室受到奖惩的分别按±1.5分、±1分、±0.5分计分。
)。
奖惩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准(时间落款在2013年度,由被考核单位提供文件依据)。
2.承办全国、全省、全市现场会或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每次分别+5分、+2分、+1分。
3.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失误,在全市卫生系统受到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5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全市及以上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10分。
(五)一票否决
对目标责任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单位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省市委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任何一
项未达到要求或在全省排名后三位的,本系统(单位)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综合奖评先评优资格。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主要依据,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排名落后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其中综合奖、单项奖每2年表彰1次,按2年汇总平均分,综合奖取前四名,各县(市、区)单项奖各取前三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取前二名。
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奖惩分汇总组成,如单项奖部分无重点目标监控和奖惩分,则相应由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进行汇总评分。
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每2年表彰1次。
其他如5.12国际护士节表彰优秀护士、7.1党建日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特有专属节日的每年表彰一次,不在年终考评表彰范围。
附件1
表彰奖项设置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
(一)综合奖取前4名。
(二)单项奖设10项,各取前3名。
1.农村卫生;
2.疾病控制;
3.医政管理;
4.中医药特色;
5.文明行业创建及民主评议行风;
6.妇幼卫生(含“两非”专项治理);
7.卫生监督;
8.爱国卫生;
9.新农合管理;
10.平安医院创建;
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一)综合奖取前4名。
(二)单项奖设4项,各取前2名。
1.医改工作任务;
2.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3.文明行业创建与民主评议行风;
4.卫生宣传;
三、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
(一)年终先进个人。
1.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中医药特色、文明行业创建及民主评议行风、妇幼卫生(含“两非”专项治理)、卫生监督、爱国卫生、新农合管理、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先进个人,每个表彰15名,共150人;
2.综合(文秘、宣传)、信息化15人;
3.领导(科、股)、医改15人;
4.学科带头人20人;
合计200—300名。
(二)5.12护士表彰100名。
附件2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重点目标监控部分,总分230分)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日常工作监控部分,总分300分)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年终现场考核部分,总分370分)
附件3
201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综合目标监控部分,总分600分。
适用于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妇
幼院、市皮肤病医院)
2013年度市直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综合目标监控部分,总分600分。
适用于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中心血站)
201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单项奖部分,总分300分)
附件4
2013年市直医疗机构业务工作考评表。